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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斯理【倪匡系列小说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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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480楼 发表于: 2008-03-16 09:56:56
  第二部:一只奇异的陶瓶

  当我想到了这一点的时候,我的耳际,似乎又响起了那一下女子的尖叫声。

  我的神情,也紧张了起来,我忙道:“你有录音机吗?我们再来听听!”

  熊逸自然知道我要听甚么,他取出了一具录音机,将那卷录音带放了上去。

  于是,我又听到简单的拍打声,和那一下,令人神经几乎闭结的女子尖叫声。

  我们也听到了那似乎是哀歌一样,单调沉缓的歌声,这一切,如果说是一个甚么邪教组织,在处死了一个女子之后,进行的仪式,那真是再恰当也没有了,我的脸色,也不禁有些发青!

  我们听完了那一卷录音带,熊逸关上了录音机,我们好一会不说话,熊逸才道:“现在,你认为我的推断有理由?”

  我点头:“虽然我想不通,何以你的朋友要将之寄给你,但是我认为,一定有一个女子被谋杀,你应该和美国警方联络。”

  熊逸却摇头道:“不!”

  我的提议很合情理,但是熊逸却拒绝得如此之快,像是他早已想定了拒绝的理由,这又使我觉得很诧异。

  熊逸接着又道:“我那位朋友,将录音带寄给我,一定有特别的理由,我想,他知道美国警方,根本无力处理这件事。”

  “那么,寄给你又有甚么用呢?”

  “他希望我作私人的调查!”

  我实在不知道我该如何接口才好,我只是皱着眉,一声不出。

  熊逸又道:“而现在,我邀你一起去作私人调查!”

  我仍然不出声,沉默在持续着,过了好几分钟,我才道:“我可以和你一起调查一下,但只要我们的工作稍有眉目,我仍然坚持这件事,该交给警方处理。”

  熊逸道:“到了那时候再说,我认为我的朋友,也死在邪教组织之手。”

  我的心头不禁感到了一股寒意,我道:“你不见得想向那邪教组织报仇吧!”

  熊逸却咬牙切齿:“当然是!”

  我苦笑了一下:“那样说来,我们两个人,也在组织一个邪教了!”

  熊逸瞪着眼:“甚么意思?”

  我道:“我认为,凡是摒弃文明的法律,以落后观念来处理一切的行动,都和邪教行动,没有分别。”

  熊逸又呆了半晌,才道:“我们可以在调查得真相之后,再要求警方协助。”

  我不想再和熊逸争辩下去,因为我觉得熊逸答应也好,不答应也好,除非我们根本不去调查,否则,一定要和当地警方联络的。

  熊逸见我不出声,他又道:“你对这件事的看法,究竟怎样,准备从何调查起?”

  我皱着眉:“很难说,一点头绪也没有,如果要展开调查的话,我想只有先到他工作的地点去了解一下他平日的生活情形,假定他和一个邪教组织有了冲突,我们第一步工作,至少要证明是不是有此可能。”

  熊逸握着我的手:“那么一切都委托你了!”

  “一切都委托我?”我不禁愕然:“那是甚么意思?你不理么?”

  “我当然要理,”熊逸急忙解释着:“但是我因为公务,要到高棉的吴哥窟去一次,至少要耽搁一个多月,才能来与你会合!”

  我不禁又好气又好笑,这家伙,一开始的时候,他如果说他根本是有公务在身的话,只怕我睬也不会睬他,但是事情发展到了现在,我欲罢不能了。

  我摊了摊手:“你倒好,将这样的一个烂摊子交给我,自己走了!”

  熊逸道:“我无可奈何啊!”

  我道:“算了,我根本不认识你那位朋友,无头无脑去调查,谁会理我?”

  熊逸忙道:“那你放心,这位遇到了不幸的朋友,姓黄,叫黄博宜,他工作的那个博物院院长,也是我的好朋友,我给你一封介绍信。”

  他取出了一只手提打字机来,迅速地打起介绍信来。我的脑中,十分混乱,听着打字机那种单调的“得得”声,又使我想起了那卷录音带上那种节奏单调的敲击乐器的声音。

  我觉得,录音带上的那种乐器的声音,虽然简单、沉缓,但是却也决不是随便敲得出来的,那种简单的乐音,听来有着深厚的文化基础。

  我在呆呆地想着,熊逸已经打好了信,签了名,将信交给了我。我草草看了一遍,熊逸在信中,对我着实捧场,将我渲染成为一个东方古器物专家,东方语言专家,以及一个对任何事情都有深刻研究的人。事实上,世界上不可能有这样的人。

  我抬起头来:“说得那么好,过分了吧!”

  熊逸笑道:“一点也不过分,如果不是你的年纪太轻,我一定要加上一句,当年周口店发掘北京人,你和裴文中教授,共同负责!”

  我真给他说得有点啼笑皆非,忙道:“行了,再下去,你要说我是章太炎的同学了!”

  熊逸道:“你不知道那院长的为人,邓肯院长对东方人很有好感,将你说得神通广大些,他会崇拜你,你的工作也容易进行!”

  熊逸又打好了信封,将信交了给我:“我明天一早就要动身了。”

  我和他握手,道:“再见!”

  我和熊逸的第一次会见,就那样结束了。

  当然,我和他还有第二次,以及更多的会见,但是那是以后的事,现在自然不必多说。

  我回到了家中,自己想想,也不禁觉得好笑,天下大概再也没有像我那样无事忙的人了,为了一卷莫名其妙的录音带远涉重洋!自然,“莫名其妙”看来根本不成其为我远涉重洋的理由。但是实际上,正是那使我远行,因为我若是知道那卷录音带的来龙去脉,怎提得起远行的兴趣?

  第二天下午,我上了飞机。

  旅行袋中,带着那卷录音带,在这两天中,我又听了它不知多少次,熟得可以哼出那首“哀歌”。

  当我最后几次听那卷录音带的时候,我甚至和着录音带上的声音,一起唱着。

  虽然我绝不知道歌词的内容是甚么,但是当我加在那男男女女的声音之中的时候,我的心中,也不禁有一种深切的悲哀。

  我心中怀疑,一个以杀人为乐的邪教,在杀了一个人之后,不可能发出如此深刻哀切的歌声!

  然而当我怀疑到这一点的时候,我又不禁自己问自己:在甚么样的情形下,杀了一个人,又会对这个人的死亡,显出如此深切的哀悼?

  我当然得不到答案!

  我一直在神思恍惚之中,整个旅程,心不在焉,直到我到了目的地,在酒店中休息了一夜,第二天上午,带着熊逸的信,去求见邓肯院长时,我才极力使自己镇定下来。

  邓肯院长在他宽大的办公室中接见我,看了熊逸的介绍信之后,这个满头银发的老人,立时对我现出极其钦佩的神情,他站起来,热情地和我握手:“或许是由于我个人兴趣的关系,我们院中,收藏最多的,就是东方的物品!”

  我忙解释道:“我并不是来参观贵院,我是为了黄博宜的死而来。”

  邓肯院长却根本不理会我说甚么,他握住我的手,摇着:“卫先生,既然你是这方面的专家,请来看看我们的收藏!”

  我觉得有点啼笑皆非,但是我想到,要调查黄博宜的事,必须他帮忙,如果现在拒绝他的邀请,那会使我以后事情进行不顺利。

  是以我道:“好的,见识一下。”

  邓肯兴致勃勃,和我一起走出了他的办公室,走在光线柔和的走廊中,邓肯不住地在说着话,他道:“黄先生是负责东方收藏品的,他真是极其出色的人才,真可惜!”

  我赶忙问道:“你对黄先生的了解怎样?”

  邓肯又叹了一声:“他?我简直将他当作儿子一样!”

  我忙道:“他的生活情形怎样?”

  邓肯道:“他是一个古物迷,有一幢很漂亮的房子,就在离博物院十哩外,可是大多数的时间,他都是睡在博物院中的!”

  我抬头看了看,这座博物院,是一座十分宏大、古老的建筑。

  凡是那样的建筑,总使人有一股阴森之感,黄博宜敢于一个人在那样的一幢大建物之中过夜,他不是特别胆大,就是一个怪人。

  我还想问一些问题,但是邓肯已推开一扇门,那是一间宽大的陈列室,陈列的是中国的铜器,从巨大的鼎,到细小的盘,应有尽有,幸而我对中国的古董,也还有点知识,是以这个“专家”的头衔一时倒也不容易拆穿。邓肯越谈越是兴奋。

  参观完了这一间陈列室之后,他又将我带到了陶器的陈列室,在那里,有很多马厂时期的三彩陶,都还十分完整,邓肯指着一只陶瓶:“你看这上面的纹彩,那时,欧洲还在野蛮时代!”

  我苦笑了一下:“中国是文明古国,但是作为现在的中国人,我并不以此为荣,这就像是知耻的破落户,不想夸耀祖先的风光一样,人家进步得那么快,我们却越来越落后!”

  邓肯拍着我的肩头:“别难过,小伙子,艺术的光彩是不会湮没的。”

  我一件一件地看过去,看到一张巨大的办公桌上有一只细长的长瓶,那瓶的样子很奇特,瓶颈很长,很细,上着黑色的釉,看来光滑可爱,我将那只瓶拿了起来:“这是甚么时代的东西?”

  邓肯道:“根据黄先生的推断,这是春秋时代的精美艺术品!”

  我顺口问道:“那么,为甚么不将它陈列起来?”

  邓肯道:“本来在陈列柜中,但是黄先生却说这只瓶有极高的价值,他专心研究这只瓶,已研究了半年多了,你看它有甚么特色?”

  我在拿起这只瓶来的时候,已经觉得瓶的样子很奇特,瓶的黑釉,十分坚实,而且,在釉层上,有着许多极细的纹。

  我道:“的确很奇怪,我未曾见过那样的陶瓶。”

  邓肯趁机道:“据我所知,黄先生的研究,还没有结果,阁下是不是肯继续他的研究?”

  我忙摇手道:“我不能胜任这样专门的工作。”

  邓肯道:“卫先生,你太客气了,我们博物院,已筹得了一大笔款项,正准备扩大收藏东方的珍品!尤其是中国的珍品,正需要像你那样的人才来负责,我们可以出很高的薪水——”听到这里,我不得不打断他的话头,老老实实地告诉他:“邓肯院长,我到这里来,并不是对贵院收藏的资料有甚么兴趣,而只是对黄先生的死,来作私人的调查,我想你应该明白,我绝没有可能留下来为博物院工作。”

  邓肯现出十分失望的神色来。

  但是他显然是一个十分乐观的人,因为就算在失望之馀,他又立时有了新的打算,他笑道:“那么,当你逗留在这里的时候,希望你尽量给我们宝贵的意见。”

  我也不禁笑了起来:“好的,我一定尽我的能力,现在,我有几件事请你帮忙。”

  “你只管说!”他很快地答应着。

  “第一,”我说,“我需要黄博宜留下的一些文件,我希望可以找到和他私人生活有关的纪录,以明白他的死因。”

  “那很容易,自他死后,他的一切,都没有人动过,全在这间办公室。”邓肯说,接着,他又表示疑惑:“他不是死于交通失事么?”

  “是的,我也相信是,但是其中又有一个极其细微的疑点,这种小小的疑点,警方通常是不予接纳,所以我只好作私人的调查。”

  邓肯点着头:“你可以使用这间办公室,作为你办公——我的意思是研究黄先生遗物的所在。”

  “谢谢你,”我衷心地感谢他的合作:“还有,黄博宜生前的住所——”“他死后,没有亲人,是以钥匙由警方交给了我,我已登报出售他的住宅了,但是还未曾有人来买。”

  我忙道:“请你告诉我他屋子的住址,和将钥匙给我,我要到他房子去看看。”

  “可以!”邓肯有求必应。

  他将我带到了他的办公室,取出了一串钥匙来给我,又将黄博宜那屋子的住址,画了一个简单的草图。根据他的叙述,大约驾车十五分钟,就可以到达了。

  我向他告辞,他一直送我到博物院的门口,我上了车,驶向黄博宜的住宅。

  十分钟之后,我发现黄博宜的住宅,相当荒僻,那里,每一幢房子的距离,都在两百尺以上。

  而车子上了一条斜路,落斜坡之后,另有一条小路,通向黄博宜的住宅,在那里,只有这一幢房子。

  房子的外形,看来并没有甚么特别,是典型美国中产阶级居住的那种平房,房子前,有一个花园。可是当我看到了这所房子时,我不禁愕然,因为在房子的花园前,停着四五辆摩托车。

  而且,花园的门也开着,屋中还有音乐声传了出来,绝不像是空屋!

  我几乎以为我是找错了地方,我停下车,取出邓肯画给我的草图,对照一下,肯定了我要找的,正是这幢房子之后,我才下了车,来到了屋子面前,走进了花园,我发现屋子的窗子,有好几扇打开着。

  我不从大门中进去,先来到了窗外,向内张望了一下,我看到屋中,有十来个青年男女,有的在拥吻,有的抱在一起沉睡,有的几个人抱成一团。

  那几个男的,几乎都赤着上身,而女的,则根本和不穿衣服差不了多少。

  地上,全是古里古怪的衣服,和一串串五颜六色的项链,啤酒罐到处都是,那些长头发的年轻男人,肆无忌惮在摸索那些女郎的胴体。

  我看到了这样的情形,连忙向后退了一步,蹲下身来。

  窗外是一排矮树,当我蹲下身来之后,我倒不怕被屋中的人看到,而且,从屋中人的那种神情看来,他们一定曾服食过毒品,也不会注意屋外的动静。

  我的脑中十分乱,这是我蹲下来的原因,因为我必须想一想,究竟发生了甚么事情。

  从这群人的样子来看,他们正是在美国随处可见的嬉皮士。

  但是,他们又怎会在黄博宜的屋子中的呢?

  这一群嬉皮士,是不是就是我和熊逸怀疑的邪教组织呢?邪教组织,和嬉皮士,只不过是一线之隔,那是众人皆知的事。

  我想了一两分钟,知道单凭想像,得不到答案,必须进去和他们会面。

  我先来到了门外,将那五六辆摩托车的电线割断,然后我又回到了大门前,大门居然锁着,这些嬉皮士,显然全是从窗中或是后门进出的,我用钥匙打开了门,然后,一脚将门踢开,走了进去。

  当我大踏步走进去时,我还发出了一声巨喝:“统统站起来!”

  可是,那些男男女女,却只是个个抬起头来,懒洋洋地向我望了一眼,像是根本没有我的存在一样,有好几对,又拥吻起来。

  我又走前一步,抓住一个男孩子的长头发,将他从他的女伴身上,直提了起来,我大喝道:“这是怎么一回事,谁准你们进屋子来的?”

  那大孩子大概不会超过二十岁,他笑着:“别发怒,先生,屋子造了是给人住的,我们发现这屋子是空的,进来利用一下,不是很好么?”

  这是典型嬉皮士的理论,他们要推翻一切旧的传统,他们视私有财产是一切罪恶的根源,在他们的心目中,看到房子空了,进来利用房子,那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我喝道:“你们来了多久?”

  那男孩的女伴,掠了掠长发:“谁知道?谁又在乎时间?”

  我放开了那男孩的头发:“你们全别走,我要去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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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481楼 发表于: 2008-03-16 09:57:17
  第三部:邪教总部

  一听到报警,他们都站了起来,一个道:“别紧张,我们走就是。”

  那家伙一说,男男女女便都站了起来,他们说走就走,这一点,倒颇出乎我的意料之外,看来,他们是属于和平的嬉皮士,不像是甚么邪教的组织。

  我忙道:“你们是从哪里来的?”

  几个人瞪着我,好像我所问的问题,是深奥得难以理解的一样,接着,他们全体,便都笑了起来,一个女的尖叫道:“我们每一个人,都从妈妈的肚子中来!”

  我大声喝道:“你们来这里多久了?你们可认识这屋子的主人?”

  他们仍在笑着,一个大孩子吊儿郎当地来到了我的身前,侧着身,笑嘻嘻地道:“怎么,你不是这屋子的主人?那么你为甚么要赶我们走!”

  我沉声道:“等到我说出事实的真相时,你们或者笑不出来了,这屋子的主人,是被谋杀的,他可能正是死在你们这样的人手中!”

  果然,我这两句话一出口,他们笑不出了,现出骇然的神色,一个男孩子十分小心地反问道:“像我们这样的人手中,那是甚么意思?”

  我加重语气:“像你们那样的人,一种荒唐的邪教组织!”

  那大孩子忙道:“我们不是这种组织,我们是和平主义者,我们爱自由,崇尚人性的彻底解放,而且,我们只不过在这里住了一天!”

  我望着他们,无论从哪一个角度来看,这些年轻的男女,实在都不像杀人的凶手,我几乎已要放他们离去了,但是突然之间,我想到了一点。

  我道:“你们别走,我要请你们听一卷录音带,希望你们能提供一些意见。”

  那群嬉皮士显然不知我那样说是甚么意思,是以他们疑惑地互望着,一个面上还有着雀斑,看来不够十七岁的大孩子,吹了一下口哨:“甚么录音带,可是**屏蔽词语**时的呼叫声?”

  我“哼”地一声,打开了我随身携带的皮包,取出了那卷录音带来:“给我一具录音机。”

  一个女孩子将一具袖珍录音机交给了我,我就将那卷录音带放了出来。

  他们倒很合作,用心地听着,等到录音带播完,他们一起向我望来,我道:“你们听到了,其间有一个女子的尖叫声。”

  “是的。”好几个人回答。

  “你们认为一个人在甚么时候之下,会发出那样绝望的尖叫声来?”我又问。

  一个年纪较大的迟疑了一下:“临死时。”

  我的神色,变得十分严肃:“我认为,这是一个女子被处死时的录音,你们是嬉皮士,和邪教组织的接触较多,这种哀歌,是不是和邪教组织的庆典,有甚么类似?”

  屋子中静默着,没有人回答我。我再问了一遍,仍然没有人回答我,我只好叹了一声:“好,将屋中的垃圾带走,你们可以离去了,门外的那些车子是你们的么?其中几根主要的电线断了,你们要将它驳好,才能离去。”

  那些年轻人,做起事来,手脚倒还乾净利落,不到半小时,就已将屋子收拾得乾乾净净,他们全都离开了屋子,又过了半小时,我听到了摩托车发动的声音。

  我到处走了一走,黄博宜的房子,有两间相当大的房间,和两个厅,还有一个起居室。

  我决定睡在黄博宜的卧室中,洗了一个脸,在床上躺了下来。

  我才一躺下,就听得窗上“卜卜”作响,转头向窗口看去,只见一个红头发的女孩子,站在窗外,正用手指敲着玻璃窗。

  这个红头发的女孩子,在刚才那一群嬉皮士中,我还可以记得她,因为她那一头红发,不知道是天生的还是染成的,红得惹眼!

  我跳了起来,推上了窗子:“甚么事?”

  红头发女孩转头向身后望了一眼,才低声道:“先生,刚才我没有回答你的话,但是我知道,有这样的一个组织,他们自称是太阳教的遗裔!”

  我高兴得难以形容:“请进来,详细告诉我有关它的情形!”

  那红头发女孩摇着头:“不,我还得追上他们,我参加过一次他们的集会,他们的祭坛,就离这儿不远,梵勒车厂!”

  红头发女孩子一讲完,转头便奔,快得像一头兔子,我扬声叫她回来,可是她头也不回,转眼之间就奔远了。

  我站在窗前,心头怦怦跳着。

  果然,在这里附近,有一个邪教组织在!

  那么,可以证明我和熊逸两人的推断是对的!

  由于有了这一个新发现,倦意一扫而空,锁好了屋子,出了门,驾着车,向前驶去,我并不知道梵勒车厂在甚么地方,所以当我的车子,驶过第一所屋子,我看到有一个中年人在推着除草机时,我就停了下来,大声问道:“先生,请问梵勒车厂在哪里?”

  一般来说,美国人对于有人问路,总肯热心指导,可是那中年人抬头向我望了一眼,脸上却现出了一股极其厌恶的神色。

  他根本不睬我,继续去除他的草,我连问了几遍,一点结果也没有。

  我只得再驾车前去,一连问了好几个人,反应全是一样,不禁使我啼笑皆非,幸而我遇到了一辆迎面驶来的警车。

  我按着喇叭,探出头去,那辆警车停了下来,我忙问道:“请问,梵勒车厂在甚么地方?我问了很多人,他们睬也不睬我!”

  警车中有一个警官,和一个警员,那警官也从车窗中探出头来:“有甚么麻烦?”

  我呆了一呆,道:“没有甚么麻烦,我只不过想知道梵勒车厂,在甚么地方!”

  那警官又向我上上下下,打量了几眼,才道:“看来,你不像是他们那一类人。”

  我有点不耐烦,只是道:“请你告诉我,梵勒车厂在甚么地方,我要到那里去!”

  那警官却仍然不直接回答我的问题,他道:“如果你有儿子或是女儿在那里,那么我劝你算了,别替你自己找麻烦,也别为我们添麻烦!”

  我实在忍不住了,大声吼叫了起来:“听着,我在向你问路,身为一个警员,你是有义务答覆询问,现在我再问一遍:梵勒车厂在甚么地方!”

  那警官十分愤怒,在他身边的那警员却道:“他要去,就告诉他好了!”

  警官悻然道:“好的,你向前去,第一个三岔路口向左,你会看到一块路牌,我吸了一口气:”谢谢你!“

  然后,你如果不觉悟,可以到达梵勒车厂,愿你能平安!“

  这时,我已多少知道人们为甚么不肯和我交谈,以及那警官不爽决回答我问题的原因,因为梵勒车厂是一个邪教组织的基地,在那里,一定有许多稀奇古怪的事情,旁人不肯容忍。

  当地居民,可能以为我就是邪教中的一份子,是以我才会接受那么多鄙夷的眼光。

  至于那位警官,他可能是一片好心,因为这一类的邪教组织,向来不许外人胡乱闯入。

  但是我还是要去,因为我认为,我的调查工作,开始有点眉目了。

  到了三岔路口,向左转进一条小路,在另一个更狭窄的路口,看到了一块路牌。

  当我才一看到那块路牌的时候,我根本不以为那是一块路牌,我所看到的是一个奇装异服的女人,露着双乳,手向前指着。

  那女人栩栩如生,令人以为她是真的,而更怵目惊心的是,在她的胸前,有一大滩血,鲜血还在一点点滴下来。

  我停下了车,跳出了车门,才发现那个神情痛苦,像真人一样的女人,是塑胶制的,制作极其精巧。胸前有一个小孔,在那个小孔中,有“血”在不断地流出来。

  自然,那是这个塑胶人体内的一种简单的机械装置的结果,我用手指沾了一些那种“血”,放近鼻端闻了一下,我断定那是一种化学液体,看来像血而已。

  那塑胶人的手,向前指着,而我向前看去,可以看到了一幢建筑物。

  那幢建筑物,从远处看来,很像是一座监狱,四四方方的那种,暗红色的砖墙。

  继续驾车前驶,到了路尽头,建筑物的四周围着铁丝网,在铁丝网的当中,有一个拱门,拱门上挂着许多五颜六色的流苏。

  在拱门口,站着两个人。

  当我下了车,走近拱门时,我才发现,那两个人,一男一女,也是塑胶人。

  我在门口略站了一站,建筑物之前是一大块空地,停着很多辆汽车,有的是可以使用的,有些车子,破烂不堪了,可能是原来的车厂留下来的。

  这幢建筑物自然就是梵勒车厂。现在,它不再是车厂,而是一个邪教组织的根本重地,我站了一会,听到建筑物中,好像有一种古怪声音传出来。

  那种声音,听来好像是很多人在呻吟,在喘息。

  我向前走去,一直来到了建筑物的门口,我推了推门,门锁着。

  我正想再用力去推门时,忽然在我的身后,传来了一个冷冷的声音道:“你找谁?”

  我回过头来,也不禁吃了一惊,因为在我的身后,不知甚么时候,已多了两个人。

  或许是从建筑物中发出来的那种声响,盖过了那两人的脚步声,我不知道他们甚么时候走近我,那两个人,一时之间,分不出是男是女,头发长得惊人,都穿着一件颜色十分鲜艳,像火一样的颜色的宽大的长袍,看来倒像是阿拉伯人。

  从他们的语声、神情看来,他们对我,显然充满了敌意。

  我沉声道:“我——想来参观参观。”

  那两人冷冷地道:“你走吧!”

  他们一面说,一面已各自抽出一只手,向我的肩头之上,抓了过来,用力捏住了我的肩头。

  如果不是他们出手,我一时之间,倒还想不到应该如何对付他们才好,他们既然已经先出了手,那么,事情就简单得多了!

  我忙道:“放开你们的手!”

  那两人不放手,他们推着我的身子。他们只不过将我推出了一步,我的双臂便已自下而上,扬了起来,撞在他们的手臂上,将他们的手臂震脱,紧接着,我一脚踢出,踢在其中一人的小腹上,然后,又一掌击中了另一个人的后颈。

  那被我踢中小腹的人,发出了一下嗥叫声,我正在考虑是不是应该继续进攻,我身后,那建筑物的大门,突然打开!

  我听得一大群人的呼叫声,接着,我已被那群人困住了。

  我完全来不及抵抗,便有好几个人拉住了我,我踢倒了其中的两个,但是他们的人实在太多,我也无法将他们全打倒在地。

  不到半分钟,我已经被他们拖进了建筑物。

  建筑物中全亮着橘红色的灯光,那种颜色的光线令人感到窒息,使人有置身洪炉中的感觉。

  我被七八个人拖了进来,在我被拖进来的时候,仍在竭力挣扎,将在我身边的人,都逼了开去。

  也就在那时,我听得一下震耳欲聋的呼喝声,任何人都不可能凭他的喉咙发出那样声响,那自然是扩音器的作用。

  随着那一下巨喝声之后,所有的声音、动作,都静了下来,向声音的来源看去,只见一个身形异常高大的人,穿着一件金光熠熠的长袍,站在一座台上,双手高举着。

  那人的头发和须,盘虬在一起,看不出他是怎样的一个人,但是他给我的印象,却极其深刻,因为他那一双眼睛,在充满了暗红光芒的空间中,闪耀着一种异样的光采。

  他高举着双手,开始说一些毫无意义的话,我全然听不懂他在说甚么。

  在这时候,我开始打量那建筑物的内部,宽宏的空间,看来像是一个大教堂,在里面的男男女女,大约有两百来人。随着那人发出迷幻的、念经也似的声音,所有的人也都发出同样的声音来。

  那种毫无意义的字句,喃喃的声音,构成一种巨大的催眠力量,使人昏昏欲睡。

  我向那人走去,那人转过身来,将他的双手,直伸到了我的眼前,同时,炯炯有神的眼睛,望定了我。

  在那一刹间,我已可以确定这个人,就是邪教组织的首脑,同时,我也可以肯定,他对催眠术有深湛研究!

  而这时,他正在对我施展催眠术!

  催眠术大概是二十世纪六十年代最不可思议的事情之一,为甚么在经过了若干动作之后,一个人的思想,便能控制另一个人的思想,科学家至今还找不出原因,但是催眠术却又真的存在!

  (一九八六年按: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九十年代,催眠术依然不可思议。)

  我对催眠术有相当深刻的研究,所以我一发觉到对方的目光如此异特,我立时沉声道:“不用对我注视,我能对抗催眠!”

  其实,任何人都可以对抗催眠,只要他有对抗催眠的决心,和他事先知道会接受催眠。

  我的话,令得那人吃了一惊,但是他那异光四射的双眼,仍然注定了我,看来他不相信我的话,还想以他高超的催眠术制服我!

  我本来还想再提醒他,如果催眠他人不成,被他人反催眠的结果如何,但是一转念间,我心中立时想到,我到这里来为了调查事实的真相。

  从目前的情形来看,如果我采取正当的途径,那么,一定无法在那些人口中,套出任何事实来。

  而如今站在我面前的这个人,正是那群人的首脑,如果我可以使他进入被催眠的状态中,那么,我就可以命令他将一切他知道的事情讲出来,一个人在被催眠的状态中,所讲的话,都是潜意识中所想的,不会有谎话。

  那么,我可以得知事实的真相了。

  所以,当我想到这一点时,我就不再警告他,只是和他互望着。

  要使一个施展催眠术的人被人反催眠,有两个办法。一个办法是你同时对他施展催眠术,只要你的意志比他坚定,催眠术的造诣比他高,那么,你就可以将他击倒,使他被反催眠。

  而第二个办法,则是尽一切可能,抵制他的催眠,那么,在一定的时间中,他未能对你达成催眠的目的,他自己反倒进入了自我催眠的状态。

  我考虑到对方能够拥有那么多信徒,他的催眠术一定极其高超,所以我并不同时施展催眠术,我所采取的是第二个办法,我要防御他的催眠,使他的催眠失败,而令他进入自我催眠的状态之中。

  催眠者要使人进入被催眠状态,唯一的办法,就是要使对方的精神集中,所以对抗的方法,也只有一个,那就是使自己的精神分散。

  我虽然就站在那人的对面,双眼也望着那人,可是我却完全当作没有这个人的存在,我的脑中所想的,全然是一些不相干的事。我在想中东的舞蹈,在想着八汽缸汽车内燃机汽缸点燃的次序,在想着深海鱼类何以会自我发光,我在心中试图记忆的几百种股票上涨和下跌的比率,等等。

  我的双腿开始有点发酸,我站立了许久,那人也站立了很久。

  我的耳际听到的,仍然是那些邪教徒的歌唱声,那使人昏然欲睡,我必须想更多复杂的问题来对抗。

  终于,至少在一小时之后,我看到那人双眼之中的奇异光采,渐渐敛去,他的眼珠,开始变得呆滞。我又忍耐了两三分钟,才慢慢扬起右手来。

  当我慢慢扬起手来之际,站在我对面的那人,他的右手,也开始扬起。

  他的右手才一扬起时,好像还有一点迟疑,但是随即,他完全照着我的样子,扬起了他的手。

  我缓缓吸了一口气,用十分低沉的声音道:“带我到一个可以供我们两人密谈的地方去!”

  我在看到他照着我的样子,扬起了右手之际,我已经知道,我的计划成功了!

  这时,那人在听了我的话之后,他的身子,慢慢转过去,向前走去。

  我连忙跟在他的后面,在那时,我才有机会打量一下那两三百个邪教徙,我发现他们,全都有规律地摇摆着身子,口中发着喃喃的声响,双眼发直,在那种暗红色的光芒下看来,简直像是一大群幽灵。

  这种情形很骇人,我可以肯定,这些人,已经全受了催眠!他们的领袖在对我进行催眠之际,他们全被催眠了!

  我深吸了一口气,保持清醒,然后,追上了那人,那人已掀开了一幅布幔,来到了一条走廊中,接着,便进了一间小房间。

  那小房间布置得十分精美,光线很黯淡,进了房间,他就呆立着。

  我低声道:“坐下!”

  那人听话地坐了下来。

  我又问道:“你叫甚么名字?”

  那人道:“米契。彼罗多夫。彼罗多维奇。”

  从那一连串名字听来,他是俄国人。

  我又道:“我叫你米契,米契,你是甚么身份?”

  米契道:“我是太阳教教主。”

  “在这以前呢?”我追问。

  米契忽然笑了一下:“贫民窟中的老鼠!”

  和米契的对话到了这里,我已完全放心了,因为我深信他已完全在我的控制之下,他连他以前,是贫民窟中的小偷一事,也讲了出来,那么,不论我问他甚么话,他都不会拒绝回答。

  我立时单刀直入地道:“你的教曾处死叛徒!”

  米契听得我那样问,却现出了一片呆滞的神色来,过了好一会,他才道:“没有。”我呆了一呆,米契在如今这样的情形下说“没有”,那决计不可能是他在骗我。但是我却又没有法子相信他的话,我又道:“你们杀过人,一个少女!”

  米契的样子更加呆木,像是根本不明白我在说些甚么,我直望着他,提高了声音:“你们是怎么对付入教的少女?”

  米契对这个问题,反应倒很快,他立时道:“我们将入教的女子洗涤,以驱除她体内的邪恶。”

  我又问道:“有人发现了你们的这种仪式,是不是?”

  米契的回答是:“通常很少有人发现。”

  “有一个叫黄博宜的中国人,曾经发现过,而你将他谋杀了!”我进一步逼问。

  但是米契又现出发呆的神情来,那显然是我的问题,一点也接触不到他的潜意识之故,是以才使得他不知该如何反应才好。

  那就像去询问一具电脑,寻求答案,但是这具电脑却根本没有这种资料储备一样。在那样的情形下,自然甚么回答也得不到!

  照现在的情形来看,实在已可以充分证明黄博宜的死,和这个邪教组织无关!

  然而,那又怎么可能呢?那一卷录音带上的声音,又作如何解释呢?

  所以,我仍然不死心,又问道:“你将谋杀扮演为汽车失事,你利用汽车失事,杀了一个人!”

  米契缓慢地摇着头:“没有!”

  我双手按在他的肩头上:“米契,你杀过人,你杀过人!”

  可是,米契对我的话,一点反应也没有,他只是摇着头,缓慢地摇着。

  我没有办法可想,我后退了几步,在一张椅子上坐了下来,托着头,想了好一会,我的脑中,混乱到了极点,当我发现这个邪教组织的时候,我以为一切事情,都可以水落石出了!

  可是事情发展的结果,却和我想像的完全相反!

  我没有理由不相信现在米契所说的话,因为他正在成熟的被催眠状态之中,他不会说谎。

  我呆了好一会,才又问道:“你知道附近还有甚么异教组织?”

  米契缓缓地道:“在七百哩外有一个异教组织,他们崇奉天上的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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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482楼 发表于: 2008-03-16 09:57:43
  第四部:又一次估计错误

  七百哩外,那显然和我要追寻的事情无关,我叹了一口气,站了起来了,我来到了米契的身前,用力在他的左颊上打了一巴掌。

  然后,我立时离开了那房间。

  我知道,半分钟后,米契就会清醒过来,而半分钟的时间,已足够使我离开这里了。

  我来到了外面的大堂,那些教徒,仍然摇摆着身子,在唱着,我也听到,他们所唱的,和录音带上的那种“哀歌”,没有一点共同之处。

  当我驾着车,驶离梵勒车厂的时候,我心中着实沮丧得可以。

  本来,一件疑案,已可以水落石出,但是现在,却又变得茫无头绪!

  我和熊逸推断黄博宜是死在一个邪教组织之手,本来那只是我们两人的推断,没有任何事实根据。可是那却是我唯一可以遵循的路,现在此路不通,我茫然无所适从。

  驾着车在公路上疾驰,直到我看到了一辆警方的公路巡逻车,我才想到该怎么做。

  我应该到警局去,去查看黄博宜汽车失事的资料,多少可以得到一些线索。

  我直往调查失事经过的那个警局,当我说明了来意之后,一个警官用疑惑的眼光望着我:“你怀疑甚么?这是一件普通的交通意外。”

  我道:“我怀疑那是谋杀,一件十分神秘的谋杀,是以想知道当时的情形!”

  由于我一到警局时,就向那位警官展示了国际警方发给我的一份特别证件,所以,警官并没有拒绝我的要求,他道:“好的,一切纪录,我们都保存着。”

  在他的带领下,我到了另一间房间中,另一个警员,拿来了一个文件夹,我在一张办公桌前坐下,那文件夹中是失事时的照片,和主理这件案子的警官的报告书,我开始仔细地阅读着。

  当我看完了那份报告,和那些汽车失事的照片之后,我发现犯了一个极大的错误。

  我的错误是,我听信了想像力丰富,又不明真相的熊逸的话,以为黄博宜是被谋杀的。

  而从一切文件看来,正如那位警官所说的:你疑惑甚么呢?这实在是一件普通的交通失事。

  像那样的汽车失事,美国每一年有好几十宗!

  当我离开警局时,天色渐黑,我驾车到黄博宜的住所。

  一面驾着车,一面我不断地在思索着。黄博宜死于汽车失事,这一点,如果得到肯定的话,那也就是说,黄博宜的死,和那卷录音带,一点关系也没有。必须先撇开黄博宜的死,单独研究那卷录音带的来源!

  这样一来,事情可以说是复杂得多,但也可以说单纯得多。

  至少,黄博宜并不是因为那卷录音带而死,我可以专心一致,在那卷录音带中下功夫!

  在接下来的半个月中,我携着那卷录音带,走遍了大规模的电脑语言中心,目的是想弄清楚那首哀歌,那种单音节的歌词的内容。其中有一具大型电脑,可以说有九百六十多种印度方言,一千二百多种中国方言,而且,电脑还能根据储存的资料,来判断它未曾储存的语言属于哪一类。

  但是,半个月下来,我还是失望了。

  我所得到的,只是判断,而不是准确的,肯定的答案。判断和我所下的大同小异。我在一听到录音带中的那首哀歌之际,就断定那首哀歌,是出自东方人之口,电脑的判断,只不过肯定那出于中国人之口而已。

  在电脑中储存的资料中,无法判断出这首哀歌的歌词,是用中国哪一个地方的方言所唱出的。

  既然连这一点都无法断定,那么,自然无法进一步知道歌词的内容!

  我又有了另一个设想,我猜想,那可能是中国帮会的一种隐语。关于这一点,我倒不必担心甚么,因为我的岳父白老大,正是中国帮会中极其杰出的人物,他熟悉一切帮会的隐语,而他目前正在法国南部的乡下隐居,我于是又带着那卷录音带,特地到法国去走了一趟,请教我的岳父。

  一样没有结果,我唯一的收获,是在风光明媚的法国,享受了三天宁静的生活。

  白老大以他在中国帮会中的地位之尊,对帮会隐语的熟悉,他也听不懂那首歌词的内容,在我临走前,他拍着我的肩头:“这件事,我看你还是别在帮会隐语中动脑筋了,在我听来,那不属于任何帮会的隐语,别白化功夫。”

  但是,在我临上飞机的时候,他却又对我说:“自然,我对于帮会隐语的经验,全是过去的,时代在日新月异,谁知道现代帮会的隐语是怎样的?”

  他的这几句话,陡地提醒了我,使我想到了另外一个可能性。

  我所想到的是,在美国,有许多中国人,其中有些中国人,可能由于过去的渊源,或者是由于新的环境,一样可以有帮会的组织。

  中国的帮会组织精神,在美国延续,侠义部分退化,而犯罪部分加强。

  黄博宜是中国人,是不是他和那一类的帮会组织发生了关系呢?

  要弄明白这一点,必须从广泛调查黄博宜的日常生活,日常所接触的人这一方面着手,这自然是一项十分繁重的工作。

  回到了美国,第二天,我的调查,便有了一点眉目,我查到,黄博宜在他工作的地点,总共不过三家中国人,都是高级知识分子,黄博宜和他们的来往,维持着很平常的关系。

  而那三家中国人,也决计不可能是帮会分子。

  另外一点,却引起了我很大的注意,那就是黄博宜几乎每半个月,就要到旧金山去一次。

  他到旧金山去是做甚么?旧金山有着举世着名的唐人街,在旧金山,聚居着许多中国人,自然良莠不齐,难免有一些古怪的人在其间的。

  我在黄博宜的私人书信中,发现他经常和旧金山的一个地址通信,对方的收信人,是一位“安小姐”。

  有了那样的线索,第二天就到了旧金山,那个地址是一幢相当旧,但是却维修得很好的房子,当我按了门铃之后很久,有一个人将门打开了几寸,向我望来。

  他是一个三十岁左右的年轻人,体格极其强健,他的一只手,把在门口,从他的手指骨突出这一点看来,这个人在技击上一定下过很大的功夫。

  他的神情,极不友善的,瞪着眼:“你找甚么人?”

  他说的是带着浓重方言口音的英语,我回答道:“我找安小姐!”

  那人的态度更恶劣了,他大声道:“这里没有甚么安小姐,走!”

  随着那个“走”字,他“砰”地将门关上,我早就料到可能有这样的情形了,所以我随身带着一封安小姐给黄博宜的信。

  我再按门铃,那人又声势汹汹地开了门,喝道:“告诉你没有!”

  我平心静气地道:“先生,请你听我说几句话,别那么大火气好不好?”

  那人没好气道:“你想说甚么?”

  我将那封信取了出来:“请看,这封信,是这里寄出来的,发信人是「安」,她是一位小姐,我现在要见的就是她!”

  那人一伸手,将我手中的信,抢了过去,他动作粗鲁,向那封信看了一眼,便将之抛了出来:“她本来住在这里,已经搬走,别再来骚扰!”

  随着他讲完了话,他又“砰”地一声,关上了门,我后退了一步,拾起了那封信。

  在那刹间,我心头大是疑惑!

  那位安小姐,那个人开始说根本没有这个人,后来又说她搬走了!

  那卷录音带上的女子的尖叫声,发出如此绝望呼声的女子,会不会就是安小姐?这位安小姐,和黄博宜关系十分密切,是不是这位安小姐出事时的声音,纪录了下来,而又寄给黄博宜的呢?

  当我想到这里的时候,我的心中陡地一亮,熊逸曾说过,黄博宜是一个驾驶技术十分高超,而且,十分小心的人。

  但是,那只是在平常的情形之下而论,如果他的一个亲密的朋友,或者大胆地假设,一个他心爱的人,有了意外,那么他会怎样呢?他自然会心慌意乱,神经紧张,汽车失事也就在那样的情形下发生!

  我可以进一步大胆地假设,黄博宜在一听到了录音带中的尖叫声之后,就认出了是安小姐的声音,是以他才心慌意乱。

  我感到我的推测离事实越来越近,现在,唯一不能解释的,是为甚么黄博宜要将那卷录音带寄给熊逸,而不交给当地警方。

  但是当时,我却认为那是无关紧要的小节,我以为我有了进一步的推理发现,而心中十分兴奋,没有再往下想去。

  (在整件事情了结之后,我才知道了何以黄博宜要将这卷录音带寄给熊逸的真正理由,但那是以后的事情了,在当时,我万万想不到。)

  我拾起了那封信,呆立了片刻,而就在那片刻之间,我发现,在那幢房子的玻璃窗后,有好几对眼睛,在向我注视。

  玻璃窗士都被窗帘遮着,我绝看不到任何人,那不是我神经过敏,一个感觉敏锐的人,当有人在暗中注视着他的时候,可以尖锐地感触得到,而我正是一个感觉极其敏锐的人!

  我又呆了一呆,为甚么屋中的人要偷窥我呢?是因为我来找安小姐?是因为他们杀了安小姐,所以我来了,他们要注意我?

  我一面转过身,一面心中迅速地转着念,我向前走着,在过了一条马路之后,在一家商店的玻璃橱窗的反映之中,我清楚地看到,有两个人,鬼鬼祟祟跟在我后面。

  当我在离开的时候,已经决定和当地警方联络,寻找那个“搬走了”的安小姐,但这时一发现有人跟踪我,就改变了主意。

  我沿着街,慢慢向前走,那两个家伙十分笨拙,我心中暗暗好笑,在又走过了一条街后,我推开了一家中国馆子的门,走了进去。

  日间,顾容并不多,我估计那两个家伙,一定会跟进来。

  果然,我才一坐下,那两个人也进来,他们装着不向我看一眼,在我斜对面的一张桌子上,坐了下来,我要了食物,他们也要了食物。

  我要的食物来了之后,我就开始进食,我看到那两人也在吃东西,而在五分钟之后,原来在的一桌客人,结了账,走了,馆子中只有我和那两个人了。

  我放下了筷子,向那两个人走了过去。

  那两个人显然料不到我有此一着,当我来到他们身前的时候,他们都抬起头来望着我,神情愕然!

  我却向他们笑了笑:“好了,你们有甚么话要对我说,快讲吧!”

  那两个人的年纪都很轻,显然完全没有应付这种突如其来场面的经验,他们呆了片刻,其中一个才结结巴巴道:“我们不认识你啊,先生!”

  这可以说是最拙劣的抵赖!

  我将双手按在桌上,冷笑着:“可是我却知道你们从哪里出来,也知道你们一直跟在我身后!”

  两人互相望了一眼,然后陡地站了起来,他们一站起来之后,立时伸手向我的肩头推来。

  看他们的动作,显然是想将我推开去,然后他们可以逃走。

  他们的手还未曾碰到我的肩头,我双手疾扬,自下而上两掌,“拍拍”两声,砍在他们的小臂之上!

  那两下未曾将这个家伙的小臂骨砍断,已经算是他们好运气,他们一起叫了起来,我的双手又向前推了出去,推在他们的胸前,令他们又坐倒在椅子上。

  饭店中的女招待尖叫了起来,我立时大声喝道:“别惊慌,没有甚么事!”

  我又立时向那两个人道:“没有事,对不对?”

  那两个家伙的脸色苍白得出奇,他们瞧着我的话,连声道:“没有事,没有事!”

  坐在柜台后的一个中年人,将手按在他面前的电话上:“你们要打架,到外面去,不然,我要报警!”

  我冷冷地道:“谁说我们要打架?我只不过要和这两位先生谈谈!”

  我双手按在桌上,又望向那两个人:“好了,告诉我,为甚么要跟踪我!”

  那两个人答不上来,我又大声喝问了一次,其中一个才急快道:“不……为甚么,只不过是好奇。”

  “有甚么值得你们好奇?是我的头上出着角,还是我的脸上有花?”我冷冷地再问。

  “不是,全不是!”

  “那么为了甚么?”

  “因为……”其中一个犹豫了一下,“因为你……来找安小姐。”

  我冷笑了一下,这一句,倒是实话了,我又道:“我来找安小姐,你们便跟踪我,那又是为了甚么?”

  那一个又道:“我已说过了,为了好奇。”

  我呆了一呆,那两个家伙,翻来覆去,只说是为了好奇,但是好奇在甚么地方,他们却又始终未曾说得出来!我再问道:“为甚么使你们觉得好奇?”

  那两个人退后了一下,才道:“你是来找安小姐的,你应该明白。”

  我忙道:“我不明白,安小姐怎么了?”

  在我那样说的时候,我的心中,着实紧张得很,可是那两个人的回答,却使我啼笑皆非。

  那两个人中的一个道:“安小姐认识了一个坏男人,她在一家夜总会中跳脱衣舞!”那个人在讲到安小姐在夜总会中跳脱衣舞时,那种咬牙切齿的神情,像是安小姐做了甚么十恶不赦的大坏事一样,真是令人发噱!

  我呆了一呆,在刹那间,我觉得我这一次,大概又要失望了!

  我苦笑着,道:“你们以为我就是那个坏男人,是不是?”

  他们两人一起点着头。

  我又问道:“那幢房子,是甚么性质的会社?”

  其中一个道:“不是会社,是几十个中国留学生一起租下来的。”

  我已不准备再问下去了,我直了直身子:“那么,请问安小姐在哪一家夜总会表演?”

  那两个人神情愤然:“黑猫夜总会!”

  其中一个还狠狠的补上了一句:“真丢人!”

  我向他们望了一下,我很明白他们两人的心理,别的国家的女人跳脱衣舞,他们会看得津津有味,还会评头品足:这洋妞儿真不错。

  可是轮到中国女人也表演脱衣舞,他们就会像脸上重重被掴了一掌那样地难过!

  现在,我已经证明安小姐还在人世,那么,我假定是安小姐遇害时,有人纪录到了她尖叫的声音这一点,又被推翻了!

  我付了钱,走出了那家饭店。

  我不禁苦笑了一下,这不知已是第几次了,每一次,都是我才感到事情稍有眉目之际,就发现我的所谓“眉目”,完全不存在!

  在我走出了饭店之后,我顿时有一股徬徨无依的感觉,现在,我还有甚么可做呢?

  我至少应该和那位安小姐见一次面,因为这位小姐和黄博宜十分亲密,她或者可以提供有关黄博宜的消息。

  我在街上闲荡着,又在公园中消磨了很多时候,到天色黑了,才走进了黑猫夜总会。

  那是一间低级夜总会,乌烟瘴气,我在一张桌子旁坐了下来,就有一个几乎全裸的香烟女郎,在我的身边,挨挨擦擦,我买了一句烟:“不必找了!”

  那香烟女郎有点喜出望外,向我飞了一个媚眼,我道:“不过,问你一件事。”

  香烟女郎甜丝丝她笑着:“你想知道我的电话号码?我今晚就有空!”

  我不禁有点啼笑皆非,摇着头:“不是,我想知道,有一位中国小姐,安小姐,她甚么时候上场?我有要紧的事要见她。”

  香烟女郎“哦”地一声:“你说安,她才表演完毕,正在休息室!”

  我忙站了起来:“可以带我去见她么?”

  香烟女郎媚笑着:“只怕不能!”

  我又抽出了一张钞票,塞进她的手中,她笑了一下,转过身去:“跟我来!”

  我跟在那香烟女郎的后面,走进了一扇门,那是一个走廊,有两个口角含着雪茄的男子,斜倚在墙上,香烟女郎低声道:“我只带到这里,我走了!”

  她急急退了出去,我向那两个家伙走了过去:“请问安小姐在哪里?”

  那两个人斜睨着我,一个用含糊不清的声音喝道:“快滚开,要看跳舞,到外面去!”

  我仍然保持着语气的平静:“我不想看跳舞,有一点事要见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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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483楼 发表于: 2008-03-16 09:58:02
  第五部:战国时代的“唱片”

  在我讲到我要见安的时候,提高了声音,因为休息室就在走廊两旁,我希望安小姐可以听到我的声音而走出来看视,因为我实在不想和那两个家伙打架。

  我的话才一讲完,那两个人已向我不怀好意地冲了过来,我忙先向后退了一步。

  也就在这时,我看到一扇门打开,一个女人走了出来:“怎么一回事,谁要找我?”

  我向那个女人望了一眼,不禁倒抽了一口凉气,那女人的脸上,简直七彩,她的身裁极好,玲珑浮凸,身上几乎是不着片缕,而她显然是中国人。

  那两个流氓指着我:“这家伙想到这里来找麻烦,安,你认识他么?”

  那位小姐向我望了一眼,摇头道:“不认识!”

  我忙道:“安小姐,你认识黄博宜?我是他的朋友,我有要紧话和你说。”

  那位小姐呆了一呆:“好的,请进来!”

  我向那两人望了一眼,那两个人仍然对我充满了敌意,但是我却不再理会他们,和女小姐一起走进了她的休息室。她的休息室中,全是花花绿绿的衣服。

  安小姐指着一张椅子:“请坐!”

  我挪开了椅上的一些杂物,坐了下来,安小姐就坐在我的对面,她身上的布片是那么少,使我也有点局促不安的感觉,但是她却泰然自若。

  她点燃了一枝烟:“黄博宜,他是我在大学时的同学,你想不到吧,我是学考古的。”

  我想了一想,才道:“跳舞也很不错,不过,这里的环境似乎不够高尚!”

  安小姐放肆地笑了起来:“先生,高尚的男人和不高尚的男人,对女人都怀有同样的目的,对女人来说,高尚男人和不高尚男人,有甚么分别?”

  安小姐的话说得那么直率,不禁使我有点脸红,我苦笑了一下:“或许你说得对。”安小姐道:“黄博宜他怎么了?”

  我皱着眉:“你不知道他已死了?”

  安小姐先是震动了一下,但是她立即苦涩她笑了起来,摊着手:“你看,做人有甚么意思?他一直战战兢兢地做人,甚至一生之中,没有过任何享受,忽然死了,他做人有甚么意思?”

  我不准备和安小姐讨论人生哲学,我只是道:“你对他知道多少?”

  安小姐道:“为甚么你会那样问,他死得很不平常?我和他只是普通朋友。”

  我道:“他死于汽车失事,但是,他死前,却寄了一卷录音带给一位朋友,那是一卷奇怪的录音带,记录的是——”我才讲到这里,安小姐已然接上了口:“是一个女子的尖叫声。”

  我高兴得站了起来,道:“你知道?”

  “他写信告诉过我!”安小姐回答说。

  “他还说了些甚么?”我急忙问。

  “我也记不清了,但那封信还在!”

  那封信还在,而黄博宜又曾在那封信中,向安小姐提及了一个女子的尖叫声,这对我来说,实在是好消息!

  在那一刹间,我甚至兴奋得吸了一口气:“安小姐,那封信,可以给我看看?”

  安小姐皱了皱眉:“为甚么?”

  我摊着手:“究竟是为甚么,我也说不上来,那是一件很奇怪的事,黄博宜写给你的信,或者对揭露那件奇怪的事,有很大的帮助!”

  安小姐笑着:“我很喜欢你的坦白,信在我的家中,你可以和我一起回去,我将信交给你!”

  我毫不犹豫:“好!”

  安小姐顺手拿起一件外套,就在我面前穿上,她在穿上外套时,将柔长的头发,略为理了一理,姿态十分美丽动人。

  她向我一笑:“走吧!”我打开了门,和她一起走了出去,门口那两个家伙,还瞪着我,我们从夜总会的边门,来到了街上,安小姐伸手召来了街车,十分钟后,安小姐打开了她寓所的门,着亮了灯。

  在我的想像之中,像安小姐那样生活的人,她的住所一定凌乱不堪,可是出乎意料之外,她的住所,虽然不大,但是却极其整洁,米黄色和浅红色的色调,衬得整个房子,十分优雅高贵,和主人完全不同型。

  我也没有说甚么,因为我来此的目的,是为了看黄博宜的那封信,并不是来欣赏安小姐的住所,而在现代社会中,一个人有双重性格,极其普遍,不值得深究。

  安小姐走到一张桌子前,先点着了一支烟,然后才拉开了一个抽屉。

  她在抽屉中找了一会,便找出了那封信来:“信在这里,请你随便看。”

  我走过去,拿起了信,在沙发上坐了下来,一看信封,我就知道那是黄博宜的信,因为这些日子来,我对他的字迹已很熟悉了。

  黄博宜看来对安小姐十分倾心,他是一个出色的考古学家,同时又是一个情书写得最蹩脚的人,那一封信,洋洋千言,可是说的不是他工作的博物院中最近又增加了甚么东西,便是他经过多少天来的研究,有了甚么新发现。

  我不禁替黄博宜可怜,因为像他那样写情书法,一辈子也追求不到任何女子!

  安小姐似乎也猜到了我的心思:“这个人太闷了一些,是不是?”

  我无可奈何笑了一下,点了点头。我根本不认识黄博宜,但是我认为我没有必要向安小姐说明。

  我再看下去,在那封信的最后一段,才是我要看的。

  可是当我看到了这一段时,我心中的失望,实在难以形容。

  那一段很短,如下:“再者,我昨天听到了可以说是世界上最奇怪的声音,那是一个女子的尖叫声,和一些歌谣的合唱,我敢说,当我确定了那些声音的来源之后,一定会轰动整个考古学界,愿你与我共享这份声誉。”

  所有提及声音的部分,就是那么几句话,那自然使我大失所望!

  我的视线,仍然定在信纸上,思绪混乱到了极点,过了好久,我才能开始好好地想一想,而到了那时,我也开始感到,我其实不必那么失望,因为就在那寥寥百来个字中,对于那卷录音带上的声音,已经有了一些交代。

  那就是说,这卷录音带上的声音,只和考古学家有着极大的关连,而并不是我和熊逸所想像的那样,和甚么邪教、黑社会组织、谋杀有关。

  照黄博宜的说法,那是“最奇怪的声音”,而他似乎也不能确定那声音是甚么。

  黄博宜还在研究,所以他才又说,如果他确定了那些声音的来源以后,将会震动全世界考古学家。

  可是当我想到这一点的时候,我不禁苦笑了起来,心中更乱了。

  考古学和声音,有甚么关系?任何考古工作,和声音都搭不上关系!

  我抬起头来,安小姐已换上了另一支烟,她正在望着我,我苦笑了一下:“安小姐,你也是学考古的,你明白他那样说,是甚么意思?”

  安小姐一面喷着烟,一面摇着头:“不知道,我对考古已没有兴趣,所以也没有再写信去问他,想不到他却死了!”

  当安小姐说到“他已死了”之际,她的语气中,没有一点哀伤的成分。我知道我也不可能再得到甚么了,我站了起来,放下信:“谢谢你的帮忙!”

  女小姐揿熄了烟:“我还要表演,请你送我到夜总会去!”

  我和她一起离开,又到了黑猫夜总会的门口,当她下车时,我忍不住问了她一句:“安小姐,你在表演的时候,也穿得那么少?”

  安小姐笑着:“开始的时候是!”

  我不禁吸了一口凉气:“谢谢你,我还有事,不能看你表演了!”

  安小姐忽然神经质地笑了起来:“你还是不要看的好,就是因为我在这里跳舞,整个三藩市的中国人,都将我当成了怪物!”

  我心中叹了一声,却没有说甚么,我和她挥着手,看她走进了夜总会,我吩咐街车司机,将我送回酒店。

  当晚,我心中十分乱,我翻来覆去在想,黄博宜的话是甚么意思。

  黄博宜说他发现了这种“奇怪的声音”。这“发现”两字,也是大有问题的,因为声音的本身,并不是一种存在,音波的保存(“保存”两字,也大有语病),还是爱迪生发明留声机之后的事,而就算是爱迪生创制的第一架留声机,距今也没有多少年,也算不了甚么古董。

  可是,事实上黄博宜又的确是发现了“奇怪声音”,因为他将那声音记录了下来,我听到过,那是一个女子的尖叫声,接着是一连串的哀歌。

  而且这种声音的来源,一定极其怪异,要不然,黄博宜也不会说甚么“震动整个考古界”了。

  可是,声音和考古又有甚么关系?如果说黄博宜发现了一具几千年之前的留声机,那就迹近滑稽了。

  我直想到天亮才睡着,第二天中午,我启程回博物院,当我到达的时候,我意外地发现,和邓肯院长在谈话的,不是别人,正是熊逸!

  熊逸看到了我,神色相当紧张,他第一句话就道:“怎么样,有甚么结果?”

  我苦笑了一下:“甚么结果也没有,我现在在使用黄博宜的办公室,你和院长谈完了,请来找我!”熊逸点着头,我不再打扰他们的谈话,走到黄博宜的办公室中,在办公桌后坐了下来。

  我顺手拿起了放在桌上,那只样子很奇特的黑色的瓶,在手中把玩着,但是事实上,我却全然未曾注意那只瓶,我只是在想,黄博宜究竟是在甚么情形下,发现了那种声音的?

  熊逸在三分钟后来到,他在我对面坐了下来,我也开始将我这些日子来所做的事,源源本本,讲给他听,一直讲到最后,我在安小姐处看到的那封信为止。等到我讲完之后,熊逸叹了一声:“可怜的博宜,他一定是受到了甚么刺激,所以他的神经,不怎么正常。”

  我呆了一呆:“你这样说是甚么意思?”

  熊逸道:“可不是么?他竟幻想到考古学和声音有关系,难道他发现了古代的声音?”

  我却十分严肃地道:“可是你别忘记,他说的声音,我们都听到过。”

  熊逸呆了一呆:“那是磁性录音带上发出来的!”

  我又道:“是的,但是必须要先有这种声音,录音带才能将它保留下来,这种声音,原来是甚么地方来的?黄博宜又是在甚么情形之下发现它?”

  熊逸给我问得一句话也答不上来,他呆了一会,才道:“这不正是我们想追寻的么?”

  我道:“是的,但是我现在已在觉察到,我们以前所用的方式,所作的假设,全都错了,我们应该从头来过!”

  熊逸仍然十分疑惑地道:“你何以如此肯定?”

  我立即道:“那是因为在这些日子来,我不知碰了多少钉子,我也不知做了多少事,但是发现没有一条路走得通,所以才得了这样的结论。”

  “那么,以你看来,我们应该在甚么地方,去寻找这个声音的来源呢?”熊逸问。

  我挥着手:“从那些古代的物件中,黄博宜除了研究博物院中的藏品之外,几乎没有任何额外的活动,他将他发现奇怪的声音一事,称之为可以轰动整个考古界,又将那卷录音带寄给了你,由此可以证明,那声音是和博物院的收藏品、和他的研究有关的。”我那样说法,熊逸显然表示不能接受,但是他一定也想不出有甚么别的方法可以来反驳我,是以他只是摇着头,并不说话。

  我又挥着手——本来,我是想用更肯定的语气来说服他的,可是这一次,我挥手的动作,太夸张了些,我的手碰到了放在桌上的那只黑色细长的瓶子,将瓶子碰跌,瓶子在桌上滚了一滚,向地上跌下去。

  幸亏我的反应来得十分快,我连忙俯身,在那只瓶子还未曾跌倒在地上时,将它接住。

  熊逸苦笑了一下:“别再争的了,你看,你几乎弄破了一只可能极有价值的古瓶!”我虽然接住了瓶子,但是心头也怦怦一阵乱跳,因为那只瓶子,如果弄破了,一定是一项极大的损失。

  我将那只瓶放回桌上:“可是我们还得讨论下去,我认为黄博宜一定是在收藏的古物中,找到那些声音,除此之外,没有别的可能!”

  熊逸叹了一声:“如果你是那么固执的话,我也没有办法,但是我却一定要提醒你,声音并不是一个存在,保留音波的方法——”我接了上去:“到爱迪生发明留声机之后,才开始为人类应用,对不对?”

  熊逸道:“对!”

  我道:“保留声音的方法,对爱迪生而言,只是一种发现,并不是一种发明,他所发现的,是在某一种情形下,声音会被保留下来,你怎可以证明,几千年之前,没有人发现这一点?”

  熊逸笑了起来:“你又有甚么法子,可以证明几十年之前,已有人发现了这一点?”

  我呆住了,我当然答不上熊逸的话,因为我无法证明这一点!

  我的心中十分乱,我低下头去,在寻思着这一切难以解释的事,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当然,我无法在纷乱的思绪中理出个头绪来,但是,当我低下头去的时候,我却发现,在那只细长的瓶子中,塞着一张纸。

  那张纸,一定早已在瓶子中。只不过因为那瓶的头,又细又长,所以纸张在瓶子的里面,谁也不会发现,而刚才,那瓶子跌向地上,我将之接住,才使纸张出现在瓶口处!

  我怔了一怔,忙伸手将那张纸,取了出来。熊逸也十分好奇地伸过头来看。

  那是一张收据,发出收据的,是一家“音响实验室”,所收的费用,是三百元,费用的项目是“电子仪器探测音波的反应”。

  我呆了一呆,立时抬头向熊逸圣去,熊逸的脸上,也现出十分古怪的神情来。

  我们两人互望了半晌,熊逸才道:“这……这是甚么意思?”我并没有回答他,因为我也没有法子回答他的这一个问题。他又道:“看来,你刚才的说法是对的,他是在古物中发现了声音。”

  这一次,轮到我来问他了,我道:“你这样说法,又是甚么意思?”

  熊逸拿起了那只黑色的、瓶颈细长的,上面的黑袖口,有着许多幼细的纹路的花瓶来:“而且,我已可以肯定,声音就是在这只瓶上!”

  我感到迷惑:“可是,我听不到任何声音。”

  “你当然听不到任何声音!”熊逸的言语更激动,“当你手中拿着一张唱片的时候,你难道可以听到唱片上的声音?”

  我心中陡地一动,失声叫道:“唱片,你说唱片!”

  熊逸抚摸着瓶身上的那些细纹:“是的,我说唱片!”

  我忙在他的手中,将那个瓶子接了过来,也抚摸着瓶身上的那些细纹:“你的意思是,这些细纹,它的作用,和唱片一样?”

  熊逸道:“我想是!”

  我跳了起来:“我们走,到那个实验室去!”

  我用一只纸袋,包好了那只瓶,两人冲出博物院去,我驾着车,那时,因为有了那么异特的发现,我的情绪在一种狂热的状态之中,我猝然踏下油门,车子向前冲去,熊逸急忙叫道:“喂,小心驾驶!”

  可是等到熊逸出声警告时,已经迟了!

  由于我踏下油门太快的缘故,车子失去了控制,“怦”地一声响,已猛烈地撞在一根电灯柱上!

  这一下撞车,实在可以说是意外中的意外,我的反应算是十分敏捷的了,但是当车子撞到了电灯柱的那一刹间,我的身子,还是向前直冲了过去,胸口压在驾驶盘上,车子前面的玻璃,完全碎裂。

  在那刹间,我只听得在我身边的熊逸,发出了一下惊呼声,接着,便像是整辆车子,都腾空而起,再接着,便甚么也不知道了。

  等到我又开始有一点知觉时,我只感到四周围的一切,全是白色的,我感到异常口渴,我睁开眼来,发现自己是在医院的病房中,熊逸就在我的身边。

  熊逸一看到我睁开了眼来,就兴奋地叫道:“他醒来了,他醒来了。”

  在熊逸旁边的一个,大概是医生,他道:“伤势并不重,自然会醒来的!”

  这时,我已经记起一切发生过的事情来了,我的唇乾得像是要焦裂一样,但是我还是勉力使自己发出声音来,道:“熊逸,那只瓶子呢?”

  熊逸望着我苦笑:“你肋骨也断了好几根,你想,那只瓶子还会完整么?”

  我忙道:“碎了?”

  熊逸点了点头,我苦笑着:“那么,我们永远也找不出那声音的来源了?”

  熊逸先呆了半晌,然后才摇了摇头:“不,由于瓶子碎了,我倒有了发现,我在其中的一个碎片上,发现了几个字,那些字,原来是在瓶子内部的,十分小,如果不是瓶子碎了,根本不会发现!”

  我急忙问道:“是些甚么字,说那瓶子,是一个会出声的宝瓶?”

  “不是,那几个字,表明这个瓶子的制造年代和地点,它是战国时代,楚国的东西,我也和那音响实验室联络过,他们说,黄博宜曾携带那瓶子去作音波的反射实验,从那些细纹中,找到了很多声音,也有一个女子的尖叫声,就是我们听到的那卷录音带上的声音。”

  虽然我的胸口很疼,但是我还是勉力撑起了身子来:“那是甚么意思?”

  熊逸道:“我也问过他们,实验室中的专家告诉我,液体在凝结为固体时,会保留音波,唱片就是根据这个原理制成的!”

  我摇着头,表示仍然不明白。

  熊逸的双眉蹙得十分紧,他道:“我的假设是,当时,正有一个制瓶匠,在制造一只奇特的瓶,他要在瓶身上刻出许多细纹来,那样的情形,使他在无意中,将附近发出的声音,记录了下来。”

  我问道:“就算你的假定成立了,那么,这些声音,又说明了甚么?”

  熊逸苦笑着:“自然是谋杀,从现代的观念来看,那是谋杀,但是用两千多年前的观念来看,却是祭神,是一种使大家得到平安的仪式,牺牲一个少女的性命,去满足他们崇拜的神的要求!”

  我呆了半晌,熊逸又道:“那些哀歌,究竟唱些甚么,我想没有人可以分辨得出来了,但是,你可还记得那一句之后,那个特殊的尾音?”

  “当然记得的,那是一个特殊的「SHU」字音。”

  熊逸缓缓地道:“你读过楚辞中的「招魂」?”

  我呆住了,楚辞中的“招魂”,每一句都有“些”子的结尾音,是全然没有解释的语助词:魂兮归来,去看不恒干,何为兮四方些。舍君之乐处,而离彼不祥些。魂兮归来,东方不可以托些!

  两千多年前,楚地的人,杀了一个少女祭神,然后又齐唱哀歌,来替那位少女招魂,黄博宜发现的声音,秘密就是如此!

  那是人类处于愚昧时代留下来的声音,但愿现在留下来的声音,别给两千多年后的人也有愚昧的感觉!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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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集,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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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485楼 发表于: 2008-03-16 10:00:02
  “尽头”是一个诡异得令人难以置信的故事。

  在叙述这个故事之前,先要说几句题外话。不久之前,我接到一封自加拿大寄来的信,写得很长,寄信来的,是我不相识的三个年轻人,他们都在大学就读,他们和我讨论了一些科学上的问题之后,用挪揄口气问:为什么那么多诡异古怪的事,全都给你遇上了,而不是给别人遇到呢?

  由于那几位年轻朋友没有回信地址,所以我只好在这里回答。

  我回答是:我所遇到的事情,一开始就诡异古怪的,可以说少之又少,它们大多数是极其普遍的一件事,任何人都会忽略过去的,我只不过捕捉了其中极其细微的一个疑点,探索下去。

  探索下去的结果,才会发现事情越来越是诡异古怪,发现很多事,根本远在现在人类的知识范围之外。而如果当时便忽略了那一些细微的可疑之点,那么,自然也不会发现进一步的诡异的事实了。

  所以,可以那样说,那种稀奇古怪的事,并不是恰巧给我遇到,而是每一个人都可以遇到,但是大家都忽略了过去,而我锲而不舍,要追寻它的原因而已。

  譬如说,街头有两个少年在打架,那样的事,居住在城市中的人,一生之中,一定都看到过的。那并不是什么奇事,而且可以说极其普通。

  看到两个少年在打架,有的人会上去将他们拉开,有的人会远远躲开去,有的人会在一旁呐喊助威,看一场不要买票的戏,也有的人会去叫警察,那也全是很普通的行动,一句话,那是一件极普通的事。

  可是,“尽头”这个诡异莫名的故事,却就是当两个少年在街上打架开始的。

  我不是第一个发现他们在打架的人,当我发现他们的时候,在恶斗的两个少年之旁,至少已围了十三四个人,他们都在大声叫好。

  那两个少年,大约都只有十六七岁,衣服很破烂,一望便如是没有受过良好教育的那种问题少年,其中的一个,已经在流鼻血,另一个也已鼻青眼肿了。

  可是他们却还在打著,缠在一起,拚命想将对方摔倒在地上,时而腾出手来,挥击著对方。

  我看到这种情形,是感到十分之恶心。

  使我恶心的,决不是那两个在打架的少年人,而是围在一旁看热闹的人。

  我站定了身子,只看了几秒钟,便决定该如何做了。

  我推开挡在我身前的两个人,向前走去,来到了那两个少年的身边。

  然后,我双手齐出,抓住了他们两人的肩头,喝道:“别打了!”

  在接下来的几秒钟之内,我才知道那些人,只是围著看,而没有人上来劝阻,是有原因的了,因为我一面喝叫,一面将他们两人,分了开来。

  而就在我将他们分开来之际,他们突然各自掣出一柄小刀,向我的肚际插来!

  这种攻击是突如其来,几乎毫无徵兆的!

  我赶紧一吸气,身子一缩,“刷刷”两声,两柄小刀,就在我的肚前,插了过去。我看到明幌幌,展有五寸长的刀锋,也不禁心头火起。

  我双脚飞起,踢向那两个少年的胯下。

  他们两人,一被我踢中,就痛得弯下了身子,其中一个弯下了身子之后,立时跳了起来,另一个也想逃,却被我抓住了他的衣领,直提了起来。

  我抓住的那个,就是流鼻血的那个。他被我提起来之后,连挣扎的余地也没有。

  我本来是想,在提起他之后,再狠狠地掴他两巴掌的,可是看到他那种血流满面的样子,我扬起的手,也放了下来,只是道:“走,到警局去!”

  那少年还在用力挣扎著,可是当他知道他是无法在我手中逃出去的时候,他停止了挣扎。

  然而,他也不向我求饶,只是恶狠狠地望著我,道:“你不放开我,那是你自讨苦吃!

  “我冷笑著,道:”你想恐吓我,那是你自讨苦吃!“

  我拖著他便走,只走出了几码,迎面就来了两个警员,我将经过的情形,大略和那两个警员说了说,就松开了抓住那少年的手。

  那少年趁机,身子一转,突然向外,奔了开去。

  一个警员立时扑向前去,将他扑倒在地上,那少年和警员纠缠起来,另一名警员也冲了上去,很快就把那少年制服,我和他们一起到了警局中。

  一直到我离开警局之前,那少年一直用一种十分恶毒的眼光望著我。

  我自然可以在他的那种眼光中,看出他对我,是恨之入骨的。

  但是我自问并没有做错什么,这样的少年人,因为种种原因,流落街头,以犯罪为乐。

  形成这种少年的原因很多,许多专家,都喜欢称之为“社会问题”,但是我一直以为那还是个人的问题。

  在同一环境,终于成为滓渣,将之归咎于社会,实在不公平,社会为什么会害你而不害他呢?自然是你自己先不争气的缘故。

  所以,我自己觉得自己做得十分对,那样的少年人,只有当他还未变成大罪犯之前,便让他知道不守法是会受到惩罚的,才能有使他改过的希望。

  我可以说是心安理得。

  但是,那少年人的那种目光,却还是令得我十分之不舒服,一直当我回到了家中,那种不舒服的感觉,仍然存在著。

  我感到那几乎不是人的眼睛中应该有的目光!

  人总是人,人是有文化的,文化的渊源、历史,都已非常悠久。人和别的动物不同,人的感情,受文化的薰陶,在一个即使从来未受过任何教育的人,他日常接触的一切,也全是人类文化的结晶,他也应该受到人类文化的一定影响。

  可是那少年人,唉,他的那种目光,是一种充满了原始兽性的仇恨,将他的脸部全都遮去,只剩下一对眼睛的话,那你将分不出他是人还是兽!

  说我的心中“不舒服”,那还是很轻松的说法,应该说我的心头很沉重。

  但自然,过了几天之后,我也将那件事,渐渐忘记了,直到第七天,我和我的妻子白素,从一个朋友家中出来。那晚月色很好,我们的车子停在相当远的地方,是以我们慢慢走著。

  那时已经是午夜了,街道上很冷清,情调很不错,可是,突然之间,从横街中,呼啸著冲出了七八个人来,那七八个人的动作十分快,一下子就将我们围住了!

  而且,我立即就看出,那七八个人中,有一个面对著我的,正是那天打架,给我抓住的那少年!

  现在,他和他的同伴,年纪都差不多,每一个人的手上,都握著一柄尖刀。

  那少年人本来大约是想抢劫过路人的,他一见到了我,发出了一下吹啸声,他手中的刀尖,精光闪闪,挡住了我,狞笑著,道:“兄弟,原来是你!”

  那七八人中有几个七嘴八舌地问:“怎么,你认识他?他是谁!”

  他们之中,也有的用贼溜溜的眼睛打量著白素,道:“嗨,跟我们去玩,怎么样?”

  白素自然不会在那样的场合下吃惊,她只是觉得事情太滑稽了,在她的眼中看来,那些小流氓和纸糊的实在没有多大的差别。

  我伸手向那少年一指,道:“那天你在警局,一定未曾吃过苦头?”

  那少年一直哼笑著,突然大叫了一声,道:“弟兄,这人我要他的命!”

  他那种凶狠的神情,令我呆了一呆,我想问他,为什么他和我的仇恨如此之深,我也想问他,他是不是知道,如果杀了我的话,会有什么后果。

  但是,我根本没有开口的机会!

  随著他的那一下凄厉的怪喝声,至少有三个人,一起向我冲了过来。而在那一刹那间,我起了一阵恶心,我感到向我扑过来的,不是三个人,而是三条疯狗!

  在那样的情形下,除了采取行动之外,我自然不能再做别的什么了。

  我身形一挺,突然飞起一脚,向冲在最前面的人,疾踢了出去。

  我也不知道一脚踢中了那人的什么地方,但是我听到了一下乾脆的骨裂之声。

  接著,我也向前直冲了过去,当一柄尖刀,突然剌到了我的面门之际,我倏地出手,抓住了那手腕,用力一抖,“咭”地一声响,又听到了腕骨断折声。

  我的左手肘也在同时撞出,因为另一个家伙,在那时自我的左面攻来。我的左臂上,被那家伙的小刀,划出了一道口子。

  但是当我的手肘,撞中了他的胸口之际,他至少给我撞断了两根肋骨!

  在另一边,另外两个小流氓在白素的手下,也吃了苦头,一个小流氓双手掩住了脸,血自他的指缝之中流出来,也看不出他受了什么伤。

  另一个小流氓,弯著身子,汗自他的额上,大滴大滴淌下来。

  还有几个人看到这种情形,都呆住了,他们的手中还握著刀,但是他们的情形,就像是被拔光了毛的鸡一样。

  我拍了拍双手,向他们走了过去,冷冷地道:“怎么样,还有人来动手么?”

  我一面说,一面直向那个少年走了过去,那少年转身想逃,但是我一伸手,便已抓住了他的衣领,一手捏住了他的手腕,将他手中的刀,夺了下来。

  那时,其余的几个人,受伤的也好,未曾受伤的也好,都已急急逃走了。我将那少年的手扭了过来,冷冷地道:“到警局去,我想这一次,你不会那么快就出来的了,兄弟!”

  那少年仍然用那种目光瞪著我,我也不去理会他,一直将他拉到了碰上警员,才将他交给警员。

  自然,我们免不了要到警局去,等到从警局中出来之后,白素才叹了一声,道:“你觉得么,这些人,他们简直不像是人!”

  我也叹了一声,我早已有那样的感觉了。

  白素和我一起向前走著,她又道:“你有没有感到,人在渐渐地变了。”

  我呆了一呆,道:“你的意思是──”

  白素道:“我是说,人在变了,变得越来越不像人,越来越像野兽。人类的进化,在我们这一代,可能已到了尽头,再向下去,不但没有进步,反而只好走回头路,终于又回到原始时代!”

  我苦笑著,道:“你这样说法,倒很新鲜。”

  白素挽住了我的手臂,道:“我也是有感而发的,你还记得么?明天,章先生要来,他是群众心理专家,你不妨向他转述一下我的意见。”

  不是白素提起,我几乎忘了这件事了。

  在这里,我当然得介绍一下那位“章先生”。我未见章达,已经有好多年了,我和章达分手的时候,我们全是小孩子,我们都只有十一岁,章达的父亲是外交官,他要离开家乡,到外国去了。

  在那样的年纪,到外国去这件事,对两个未曾见过世面的小孩子来说,简直是件不可思议的事情,我和他曾撑著船,在瘦西湖中荡了整个下午,然后,还曾在一座庙中,当著神像,叩了三个头,结义兄弟。当叩头的时候,口中念念有词,念的全是从旧小说看来的那一套,什么“但愿同年同月死”之类。

  在章达走了之后,我几乎立即就忘记了有那样的一个结义兄弟,一直到了前三年,我才在一则新闻中,看到了章达的名字。

  那则新闻,是和世界社会心理学大会有关的,章达是这个大会的执行主席,曾有一篇专文,专门介绍这位年轻的又有卓越成就的章达博士。

  我在看到了那篇报导之后,才写了一封长信到他就教的大学中,他在收到了信后,给了我一个长途电话,我们用家乡话互相交谈著。

  以后,我们不断通讯,保持著联系,互相虽然未曾再见过面,但是彼此对对方的生活,却知道得十分详细,他因为要出席一个学术性的会议,是以要到远东来,决定和我共处三天,明天他就要到了。

  白素说得对,章达是如此著名的社会学专家,他对我心中的疑问,应该有所解答的。

  我们回到了家中,这一晚上,我的心中仍然有说不出来的不舒服之感,当然,是因为那少年眼中的那种光芒,那种绝无人性,只有兽性的眼光。

  第二天中午,在机场我接到了章达,章达在联合国的一个机构中,也担任著重要的职务,是以他一到,就有官方的记者招待会。

  但是章达究竟是我的“结义兄弟”,多少年来,他的怪脾气并没有改爱,当记者招待会举行之际,我在会场的外面等他。

  然后,他运用了一点小小的欺骗,溜出了会场,和我一起奔出机场,上了由白素驾驶的车子,“逃”走了!

  在车中,章达得意得“哈哈”大笑,看他的神情,十足是一个逃学成功的顽童。

  然后,在最近的一个电话亭前停下,章达打了一个电话到机场,告诉接待他的官员,说他在这三天中,想自由活动,不劳费心。

  二十分钟后,章达已到了我的家中,他一到家中,便目不转睛地打量了白素,足有两分钟之久,然后,他长叹一声,在沙发上坐了下来。

  他道:“小黑炭,你真好,娶到了好妻子!”

  “小黑炭”是我小学时的掉号,我握住了白素的手,道:“你为什么还不结婚?”

  章建滩了搜手,道:“结婚,我说不能和石头结婚,和木头结婚的,可是金发美人与石头、木头相比,却是相差无几!”

  我笑了起来,章达自小眼界就高,所以他的绰号叫“癞带姑子”。“癞带姑子”是我们的家乡土话,就是“癞蛤蟆”。蛤蟆的眼睛是朝天的。

  我一面笑,一面道:“癞带姑子,你再双眼朝天,只怕得打一辈子光棍!”

  章达大声叫了起来,道:“胡说,我们不说这个!”

  白素也笑著,我们果然不再谈章达的婚事,因为在这方面,章达本就很敏感,我们详细计划著这三天的节目,一小时之后,我们已准备照计划出门了。

  可是就在那时,电话突然响了起来,白素去接听电话,我叫道:“说我到欧洲去了!”

  白素拿起电话来,听了两句,皱著眉,向我道:“我看你非听这电话不可,是警方打来的。”

  我略呆了一呆,这大概是天下最煞风景的事情了,可是我却又不得不去听那个电话!

  我拿起了电话,对方倒十分客气,道:“是卫先生么,我们有一个消息要通知你,昨天因为你出力而被拘捕的邦小流氓,今天从拘留所逃走了。还刺伤了一个警员,抢走了一支枪。”

  我呆了半晌,道:“那和我有什么关系?”

  那警员道:“卫先生,你曾经两次协助警方拘捕他,警方认为那是一个失去了常性的危险人物,现在他的手中有枪──”

  我吃惊道:“你是说,他会来找我麻烦。”

  “可能会,所以警方有责任通知你,请你小心一些,免得遭了暗算。”

  我呆了几秒钟,才道:“谢谢你,我会防范的。”

  我放下了电话,章达立时问道:“什么事?你和警方有什么纠纷!”

  我苦笑了一下,道:“那全是一件意外──”接著,我就将那件事,自头至尾,向章达讲了一遍。

  章达紧皱著眉,不出声,我最后问道:“章达,为什么会那样,是不是因为受的教育太少?使人变成了野兽一样疯狂?”

  我的问题,可能太严肃了一些,是以引起了章达深深的思考,他来回踱著,然后在沙发上坐了下来,双手抱住了膝头。直到此时,他才道:“不是教育水准的问题,绝不是。”

  我有点不明白,章达何以说得如此之肯定。

  我还没有再问他,章达也已经道:“我会对这一问题,使了长时间的研究,我在研究二次世界大找之后成长的这一代的心理状态上,化了很多功夫,我甚至曾经化装成年轻人,参加过他们的暴乱行为!”

  “你有了结论没有?”我和白素一起问。

  章达叹了一声,道:“还没有,但是我已很有成绩,至少,我可以肯定,那和教育程度是无关的。在我的行李箱中,有很多段纪录影片,如果你们有兴趣,我们不妨一起放来看看,研究一下。”

  我忙道:“那么,你的游玩计剖──”

  “不要紧,有人能和我一起研究我有兴趣的事,那是我最大的乐趣了。”章达兴致勃勃地说。

  我也很想看看那些纪录影片,是以我带章达到我的书房中,准备好了放映机,章达将他拍摄到的影片,一卷一卷拿出来放映。

  在接下来的四小时之中,我们简直就像是亲自在参加地球上每一个角落的暴乱一样!

  我立即接受了章达的论点,那种兽性的发泄,是和教育程度无关的。

  因为在纪录影片之中,我们不但看到成群的失学者在放火杀人,也看到成群的大学生在干著同样的事。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和一点知识也没有的人,都同样的疯狂。我几乎在每一人的眼中,都看到了那种人不应有的眼光,他们也不知怀著什么仇恨,从他们的行动来看,他们只有一个目的:要破坏一切,包括他们自己在内,如果他们有力量的话,他们会毫不考虑地将地球砸成粉碎,而他们的年龄,全是那种年龄!

  等到章达终于放完了最后一卷电影,我们仍然好久未曾出声。过了好一会,章达才道:“我这些影片,只不过记录了疯狂行动的十分之一,百分之一,我自己向自己提出来的问题是:人为什么会那样疯狂,生命不再是为生存而存在,而变得为疯狂而存在,为破坏而存在,那究竟是为了什么?”

  我和白素,自然都没有法子回答这一问题,我们都望著章达,等待著他自己的解答。

  章连长叹了一声,道:“我找不到答案,我曾经和这样行动的人做朋友,想了解他们,但是我失败了,我觉得去了解一只猩猩,比了解他们更容易,你永远没有法子知道他们在想些什么,连他们自己也不知他们在想些什么,他们的思想,好像受一种神秘的、疯狂的力量所操纵,这……实在太难解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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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486楼 发表于: 2008-03-16 10:00:31
  我呆了一呆,道:“你说他们好像受一种疯狂的力量操纵,那是什么意思?”

  章达来回踱著,道:“那只不过是我的想像,因为他们的行动,太不可想像了!”

  我没有再说什么,的确,那些人的行动,实在太不可想像了,他们的行动,根本是超乎人的生活范畴之外的。

  在刚才的那些纪录电影之中,所看到的那些人,可以说没有一个不是疯子。

  他们拚命地参加著暴力行动,他们的唯一目的,似乎就是破坏。

  破坏决不是人的天性,人的天性是建设,但为什么,他们会有那样违反常性的行动?而且,这种违反常性的行动,又几乎在世界每一个角落发生,在每一种人的身上发生,从小流氓到大学生!

  在我们沉默了好几分钟之后,章达才道:“这次世界性的社会学家大会,就是准备讨论这件事的,我已准备将我的一个想像提出来。”

  他在讲完了那句话之后,忽然自嘲也似地笑了笑,道:“我的那种想像是很滑稽的,我想,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可能──”

  章达的话并没有讲完,因为就在这时,枪声突然响了起来。

  枪声来得如此这突然,章达的身子,立时向下倒去,我和白素两人,立即伏在地上。

  当我伏向地上的那一刹间,我看到窗外有人影一闪,我连忙弯著身子,向门口冲去。

  而在我向门口冲去的时候,白素在地上爬著,爬向章达,我只听得她发出了一下惊呼声。

  刚才,枪声一响,章达倒地,毫无疑问,那是章达受了伤。但是,我却不知道章达的伤势怎么样。

  这时,听到了白素的那一下惊呼声,我立时觉得事情一定极其严重,我一面向门外冲去,一面叫道:“快,快请医生──”

  我一到了门前,用力将门拉开,人已冲出了门外。

  当我冲出门外之际,我又听到了一下枪响,那一下枪响,是在屋角处发出来的。

  枪响之后,我看到屋角处又有人影闪动了一下,我用我所能发出的最大力道,向前扑了过去,当我扑到墙角的时候,我用力扑在那人的身上。

  我和那人一起跌倒在地,我立时抓住了那人的脖子,将他的头,向地上撞去。

  我听到那人发出呻吟声,这时,我也已看到了那柄枪,当我撞到那人时,枪便从那人的手中,跌了出来,我卡著那人的脖子,将他直提了起来。

  直到此际,我才在那人因痛苦而扭曲了的脸上,认出了他就是那个少年,我拖著他来到了墙边,我俯身抬起那柄手枪。

  那少年被我制住,全然没有反抗的余地,我拖著他到墙前,抬起右腿,用膝盖顶住了他的肚子。那少年瞪著我,我想不出该用什么话去责骂他才好,因为他根本不是人的那种感觉,在我的心中,越来越浓,对一个不认为他是同类的人的怪物,怎能用人类的语言去表达心中的憎恨?

  就在这时,一辆救伤车已响著警号,疾驶而来,在我家的门口停下。

  紧随著那救伤车的,是一辆警车。警车还未停下,四五个警员,已跳了下来,直奔向我,我后退了一步,向那少年指了一指,两个警员立时扭住了那少年的手臂。

  我不再理会那少年,我连忙冲回我的屋子,我才一冲进屋子,便感到气氛不对了!

  屋子中可以说静得出奇,白素双手掩著脸,坐在椅上,一动也不动。两个救护人员,抬著担架,走近章达,章达仍然躺在地上,和他刚一中枪时,倒下去的时候一样,没有动过。

  我心中第一个感到的念头是:章达在中枪之后,竟一动也没有动过。

  接著,我便想到:章达死了!

  当我想到章达死了之际,我像是在做梦一样,我呆立著,刹那之间,我甚至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

  而在眼前发生的事,我也有幻梦之感,我看到救护人员将章达抬上担架,他们的动作,似乎十分之慢。章达的一只手,从担架上软垂了下来,随著担架的抬出去,他的手在轻轻摇动。

  那种摇动,似乎是他正在对我说著再见。生命就那样完结了么?五分钟前还是生龙活虎的一个人,五分钟之后就死了?

  我的心中,忽然升起了一个十分滑稽的念头,死人和活人,如果用最科学的方法来分析的话,应该是完全一样的,人体内并不缺少了什么,生命是看不见,摸不著,虚无飘缈的东西。

  当生命离开一个人的身体之际,这个人的身体,并没有少了任何物质,但是他却已是死人了!

  我呆呆地站著,担架在我面前抬过,我又感到有好几个人走进屋子来。

  接著,我好像听到有人在对我讲话,但是我却听不明白他在讲些什么。

  然后,有人摇著我的身子,我的耳际,突然可以听到声音了,在我面前的是一位警官,他脸上那种不耐烦的神色,已证明他问我话,不止问了一次了!

  他在问:“请你将经过的情形讲一遍!”

  我摊了摊手,苦笑著,过了好一会,我才能发出声音来,道:“没有什么好说的了,就是那样,突然间,枪声响了!”

  我停了下来,忽然问道:“他死了么?”

  白素的双手,从脸上放了下来,出乎我意料之外,她竟然没有哭,那大概是由于事情来得实在太意外了,她只是失神地睁大著眼。

  那警官道:“照我看来,他已死了!”

  我挥著手,实在不知道说什么才好,那警官又道:“那少年是你捉住的?”

  我的声音突然尖锐了起来,道:“是的,我已是第三次捉住他了,我第一次捉住他,你们轻而易举将他放了出来,第二次捉住他,你们让他逃走,现在,我要问,我的朋友究竟是死在谁的手中的?”

  那警官的神色,十分凝重,他叹了一声,道:“你别激动。”

  我大理道:“你们做警员的,真不知是什么铁石心肠,我最好的朋友死了,你叫我不要激动?”

  那警官道:“我也死了一个最好的朋友,也是那少年杀死的,我的朋友是一个少年犯罪专家,他进拘留所去,想去了解那少年,结果死了,那少年却逃了出来!”

  我向窗外看去,那少年正被警员推上警车。

  我苦笑著,问:“就是他?”

  那警官的声音,可以听得出他是抑遏著极度的悲痛,他点头道:“就是他。”

  我呆了半晌,才道:“他叫什么名字?”

  那警官突然激动了起来,道:“不管他叫什么名字,他叫任何名字都可以,那是没有意义的事,他叫阿狗也好,叫阿猫也好,像他那样的,绝不止一个,他们有一个总的名字,不是人!”

  那警官的神情,突然之间,变得那样的冲动,令我也不禁为之大吃了一惊。

  他在说完了那几句话之后,喘了片刻,声音才渐渐回复了平静。

  他道:“对不起,我不应该对你说那些话的,你可以将我的话,全都忘记。”

  我苦笑著,摇著头,道:“我无法忘记,因为我的想法,和你一样。”

  那警官望了我半晌,没有再说什么,就走了。

  当警方人员全都离去之后,屋中只有我和白素两个人了,我们两人,相对无言,刚才,这幢屋子,还充满了何等的欢乐!

  但是转眼之间,一种难以形容的冷寞,包围著一切,我将永远不能忘记,我最好的朋友,就是在我面前中了枪倒下去的!

  那凶手本来是想杀我的,但是却误射中了章达。

  我在想,如果我不认识章达,如果我和章达的感情不是那么好,如果我不将他接到家中来,而由著他去参加他应该参加的酬酢……

  那未,章达就不会死了!

  可是,如今来说这一切,却全都迟了,因为,章达已经死了!

  我和白素,谁都不说话,我们的心头,都感到难以形容的沉郁,我们一起向楼上走去。

  当我们来到了本来是准备给章达的房间前,我们不约而同地停了下来。

  然后,我推开了房门。

  章达的皮箱放在地上,他甚至没有打开皮箱,就和我们一起欢叙,如果他在楼上整理行李……

  我叹了一声,章达的死,对我的打击,实在太大了,大得使我不断地想如果怎样就会怎样。

  我走进房间,提起他的皮箱,放在床上。

  白素直到这时,才讲了一句话,道:“我们该怎么办?他还有什么亲人?”

  “没有,我是他唯一的亲人。”我回答著,颓然坐了下来。

  我根本不知道那一天是怎么过去的,也不知道以后的那些日子,是怎么过去的。

  当我渐渐从哀痛的恶梦之中,苏醒过来时,至少已是二十天以后的事情了。

  在这二十天中,我做了许多事。

  章达的死,相当轰动,因为他是一个国际知名的学者,但不论他是什么人,死了之后,火化了之后,就是一撮一点用处也没有的骨灰。

  我将骨灰埋在山颠,因为章达生前,最喜欢站在高山的顶上,眺望远方。

  然后,在一个下午,我又来到了本来准备给章达居住的那个房间中,皮箱仍然放在床上。

  我打开了那皮箱,我的初意,只不过是想整理一下章达的遗物,可是,在我取了一些衣物之后,我发现了一只文件夹。

  那文件夹中,夹著厚厚的一叠文件,在文件夹上写著一行字:生理转变因素对人性之影响。

  在那行字之下,还有一行小字:章达博士、李逊博士联合研究。

  我不禁叹了一声,章达生前所研究的课题,范围竟然如此之广,可是这个题目,看来总有使人莫名其妙的感觉,什么叫“生理转变因素”?这个因素又何以对人性有影响呢?

  我呆了片刻,才打开了那文件夹,我看到了大叠文件,而且还附有很多图片。

  我约略翻了一下那些图片,图片所显示的,全是一连串暴力行动,和章达曾放给我看的那些纪录片,并没有不同,那些文件,自然是两位博士的专题报告。

  一则,由于我在整理章达的遗物,心情十分悲痛,二则,由于专题报告用的名词,非常专门,我也根本看不懂,所以我只是随便翻了一翻,就合上了文件夹,然后,我将文件夹放进了皮箱。

  我对那文件夹,也可以说,并没有留下什么印象,一直到又过了三天,我突然接到了一个长途电话,电话那边的声音,带著浓重的北欧口音。

  我一去接听电话,对方就自我介绍道:“我是李逊博士,是章的好朋友。”

  我记起了李逊这个名字,我苦笑著,道:“章死了,我想你一定知道。”

  “是的,我知道,那是我一生之中,所受到的最大的打理!”

  我没有理由怀疑他这句话的真实性,因为他讲得如此之沉痛,我叹了一声,道:“我也是。”

  李逊博士道:“我想你的打击,不如我之甚,我和他不但有感情上的联系,而且还有事业上的合作,他死了,我们的合作,唉。”

  在这时侯,我记起了那文来。

  所以我道:“是的,我知道,在他的遗物中,我看到你和他合作的专题报告,那是生理因素对人性影响的研究,对不对?”

  李逊博士的声音,忽然变得十分严肃,他道:“你看了这份报告?”

  “没有,我不是十分懂,我没有看,只不过是略为翻了翻。”

  李逊博,又呆了半晌,才道:“我想问,竟达究竟是怎么死的?”

  叫我再叙述一遍章达的死因,对我来说,那自然是一件十分痛苦的事,我是十分不愿意那样做的,但是李逊博士既然是章达生前的好友,我似乎又非答应他的要求不可!

  所以,我在呆了片刻之后,便将章达如何出事的经过,向他约略说了一遍。

  我讲完之后,李逊博士问我,“照你看来,这纯粹是一件意外?”

  我呆了一呆,不明折李逊博士这样问,是什么意思,因为任何人,在听了我的叙述之后,都应该明白,那是一件意外,他何必多此一问?

  如果那不是一件意外,那又意味著什么?是不是有什么人,本来就想谋害章达呢?

  我想了片刻,才道:“自然是,这是一件意外,因为本来凶手要杀的是我!”

  李逊博士也又呆了片刻,我们两人在讲话之际,都曾停下来片刻,当然是我们双方都不熟,有一些话,要先想好了再说的缘故。

  我在大约半分钟之后,才听到了李逊博士的声音,他道:“章没有和你说起过,他的生命,正在危险之中?”

  我陡地呆了一呆,道:“你那样说,是什么意思!他未曾和我谈起过。”

  我略顿了一顿,又道:“看来他很愉快,他不像是一个生命受威胁的人。”

  李逊博士叹了一声,道:“那是因为他比我勇敢。”

  我又是一呆,道:“你是说,不但他的生命受威胁,连你也是?”

  我听到李涵博士的苦笑声,他一面苦笑,一面道:“是的,我和他。”

  “为了什么?”我问。

  “为了我们所研究的,我们发现了一种极其神秘的力量,这个力量,在二十到二十五年之前,降临地球,世上根本没有人知道它的降临!”

  李逊博士的语气十分沉重,但是我听了,却觉得他的话玄之又玄!

  所以,我忙问道:“我不懂你的话,你说的神秘力量,究竟是什么?”

  李逊博士并没有回答我,在他那边,似乎发生了一些什么事,我听到他用一种急促的语调,在和另一个人说著话,可是我却听不清他在说些什么。

  我提高声音,“喂”了好几下,但是我却并没有得到任何回答。

  接著,“拍”地一声,电话已挂上了。

  一个长途电话,在那样的情形之下,突然之中挂断,那无论如何,是太不正常了!

  我猜想是发生了什么意外,是以我连忙放下了电话,希望电话铃会再响,那么,我就可以知道李逊博士那边,究竟发生什么事了。

  但是,我等了是十分钟之久,仍然没有动静。

  我又拨电话到长途电话局去询问,我得到答覆是,我刚才接到的那长途电话,是美国的加利福尼亚州打来的,突然中断的原因不明。

  我没有法子再查下去了,现在我所能做的事,就到此为止了。

  我的心中,被许多事困扰著。自然,这些困扰,是李逊博士的那电话带给我的。

  不是他那个电话,我不知道章达在到我家之前,他的生命,已然受著威胁。

  照理,章达的生命受著威胁,他是应该向我提起这件事来的。但是他却没有对我说起。

  或者,他是根本连说的机会也没有,或者,他认为这种威胁,十分无聊,根本不值一提!

  所以,我也根本无法知道,章达生命的威胁,来自哪一方面,不过,从李逊博士的电话中听来,好像他自己也同样受著威胁,而且,那威胁和他在电话中所称的那“神秘力量”有关!

  如果章达的死,是死得不明不白的话,那么,我一定会尽我所能,去查究那“神秘力量”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了。可是,章达的死,前因后果,我都再清楚也没有了,那纯粹是一桩意外!

  所以,我也没有深究下去。

  这件事,到这里,似乎应该告一段落了,我也准备将我的哀痛,深深地藏在心底了。可是,事情的演变,却是出乎意料之外的。

  我以为事情已告一段落了,但是事实上,那却只不过是一个开端而已。

  又过了四天,我一早便起身,照例做我自己定下的健身运动,我看到一辆警车,在我的屋子前停了下来。

  自警车走下来的一位警官,就是章达出事的那晚和我交谈过的那警官。

  自从章达出了事之后,我对于警方人员,有了一种特殊的敏感。

  那种敏感,使我一看到了警方人员,就会想起章达当晚惨死的情形来,所以我对警方人员的来到,实在是十分不欢迎的。

  然则,不管你欢迎不欢迎,他们还是来了!

  白素开门让他们走进来,那警官并不坐下,只是有礼貌地道:“卫先生,国际警方来了两个高级官员,想和你谈一谈。”

  我和国际警方,有著很深切的关系,我甚至拥有国际警方的一种特殊身份的证明,我摇著头,道:“如果是章达的事,我没有什么可能的了。”

  “不,”警官回答著:“是有关一位李逊博士,在他的住宅中失踪的事。”

  我整个人都震了一震!

  李逊博士失踪了!

  他曾暗示过说他的生命受到威胁,现在,他果然遇到了意外!

  我忙道:“国际警方的高级人员在哪里?”

  那警官道:“在警局,如果卫先生不愿意到警局去,那么,我们可以安排在任何的地方见面。”

  我的确不怎么愿意到警局去,是以那警员的话,正合我的心意,我忙道:“如果方便的话,最好就在我家中,我和国际警方间的关系,那两位先生,不应该不知道,他们能接受么?”

  “我想没有问题的,我去和他们联络。”那警官说著,转身向外,走了出去,我等了十分钟,那警官回来,道:“他们立时就到。”

  我请那警官坐,我们并没有说什么,只是等著。

  十三分钟之后,国际警方的两个要员到了,出乎我的意料之外,他们看来,都很年轻,大约绝不会超过三十岁,他们中一个金发的,一进来就自我介绍道:“我叫比利,金发比利。”

  另一个好像是希腊人,十分英俊漂亮,但好像很害羞,比利指著他,道:“他是米轩士,我的同伴。”

  我请他们坐下,比利说了一番仰慕我在替国际警方工作时,立过不少功劳的恭维话之后,语锋一转,就转到了正题。

  他道:“我们在调查李逊博士的神秘失踪案,我们查到,他在失踪之前的最后活动,就是打了一个长途电话,而那电话是打给你的。”

  “我曾接到李逊博士的长途电话,”我小心地回答:“那电话,我只和他讲到了一半,他便突然挂断了,我不知道他发生了什么意外。”

  “你怎知他发生了意外?”比利掠著他的金发:“我的意思是,请你将这个长途电话的一切经过情形,都向我说一遍。”

  “可以的。”我回答。

  然后,我静了一两分钟,细想当日的情形,再将长途电话的一切经过,讲给比利和米轩士听,他们两人,都听得十分之用心。

  等到我讲完,米轩士才问了一句,道:“卫先生,你听不清楚他在和你讲话间,又突然和别的什么人在说话,即便是一个单字也好。”

  我摇著头,道:“我很愿意尽我所能向你们提供消息,但是我只听到,他在电话中,好像和人起了争执,但是我一个字也听不清。”

  比利和米轩士都不再出声,他们伸直了身子,面上神情严肃。

  我问道:“李逊教授的失踪情形怎样?”

  比利道:“那天,李逊教授有八个学生,在他的住宅之中,讨论一个问题,当问题讨论到一半时,李逊博士提起了他的同事章达博士,他十分伤感,表示要到书房去休息一会儿。

  “比利挥著手,续道:”书房是和起居室相连的,他的八个学生都看到他走进书房去。细心的学生还听得起居室的电话分机,响过「叮」地一声,像是博士正在他的书房中打电话。

  “我忙问道:”他就在这时打电话给我?“

  “照时间来说,那个电话正是打给你的。”

  “接著又发生了一些什么呢?”

  “接著,几乎什么也没有发生过,学生们好像听到博士在书房内讲电话,但是根本听不清讲什么,他们则在起居室中等著,等到有人感到李逊博士休息得太久了,去敲书房的门,已没有人答应了。”

  在那突然之间,我有一种遍体生寒,异样的恐怖之感,我道:“李逊博士,就那样失踪了?”

  “是的,书房的门是被那几个学生合力撞开来的,撞开了门之后,书房中一个人也没有,一切好像都没有异状,只是少了一个人!”

  我忙道:“不对,我想你们弄错了,那个长途电话,不会是他在书房的时候打给我的。

  “”为什么?“米轩士问。

  找道:“那很简单,你想,书房中开始至终,只有李逊博士一个人,但是,我在长途电话中,却听到他和别人讲话!”

  比利和光轩士两人,都不出声。

  我再次强调,道:“我听到另外一些人的声音,虽然我听不清他们在讲些什么,但是我的的确确听到他们的声音,如果书房中只有李涵博士一个人──”

  比利叹了一声,道:“卫先生,你的话,很有参考价值。”

  比利叹了一声,道:“但是我们调查得非常清楚,根据电话局的纪录,那长途电话,是在他进入书房之后,大约十分钟左右打给你的,他在书房中。”

  “那么一定是有人预先藏在他的书房中。”我固执地回答著。

  “有这个可能。”比利回答:“书房的一扇窗打开了,可能是有人要胁著李逊博士从窗口离开的,但是书房中却一点也不乱。”

  “那可能是胁持者手中有武器。”我说。

  “我们也那样想。”比利想了片刻,才道:“卫先生,你认为博士在电话中和你说了一种神秘的力量,那是什么意思?”

  “我不明白。”

  米轩士问道:“你看他所说的那种力量,有没有可能是指一种特殊的,外来的力量而言的?”

  我皱著眉,道:“我甚至不明白你那样问,是什么意思,先生。”

  米轩士呆了片刻,像是在想著如何才能使我明白他的想法。然后,他才道:“我的意思是,那种力量,是来自地球之外的。”

  我呆了一呆,我在听到这句话之前,从来也未曾想到他这一点。

  在地球之外,存在著力量,那是我一直深信不疑的一件事。在人类已知的宇宙中,地球只不过是一粒微尘,而宇宙整个为人所知的部份,可能只是整个宇宙的千分之一,万分之一,亿分之一!

  在宇宙中,地球真是微不足道到了极点。生活在地球上的生物,如果认定自己是宇宙中唯一的高级生物,那是可笑到了极点的一件事!

  但尽管我的信念如此,我也未曾在这件事情上,联想到别的星球上去,因为李逊博士和章达博士,他们都是研究社会心理学的。

  研究社会心理学的人,如何会和地球之外的星球,扯上什么关系,我呆了好一会,才用十分犹豫的口吻道:“这……好像不怎么可能吧!”

  我是望定了米轩士来那样说的,我自然希望米轩士能给我一个较为明朗的答覆。

  可是米轩士却只是道:“那是我自己的想法,可能很不切合实际,但是,为什么没有人知道李逊博士和章达的研究课题和他们的研究结果?”

  在那一刹间,我想到了那文件夹!

  我忙跳了起来,道:“等一等,我知道有一份报告,是他们两人合拟的,我去拿来。”

  不等他们答应,我就冲上楼。我找到了那文件夹,又冲了下来,将文件夹交在米轩士的手上,道:“你看看这个,或者会有答案了。”

  由于我讲得十分郑重其事,所以米轩士也显得十分兴奋,立时打开了文件来。

  可是,当他急速地翻了几页之后,他抬起头来,用一种十分奇异的眼光望著我。

  我忙道:“怎么样?”

  米轩士的神色更古怪了,他道:“卫先生,你,你给我看的,是一叠白纸?”

  我呆了一呆,老实说,在那片刻之间,我是将米轩士当作神经多少有点不很正常的人。

  但是,米轩上接著,将那文件夹翻开,向我递了过来,我定睛一看,也呆住了。的确,在那文件夹之中,是一厚叠白纸!

  我迅速地将那叠白纸翻了一翻,本来,那叠纸上,密密麻麻,全是字,还有著各种各样的表格,那些文字一开始是许多社会和心理学方面的专门名词,所以我当时也没有心思看下去。

  但是,现在,却只是一叠白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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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487楼 发表于: 2008-03-16 10:00:50
  我呆住了,在刹那之间,我真的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我实在不知该说什么才好!

  比利忙问,道:“这是怎么一回事?”

  我苦笑著:“这夹子之中,本来是一份报告,一份十分详细的报告,但是现在……却成了白纸。”

  我高声叫著,叫出了白素,叫出了仆人,指著文件夹问他们,是不是碰过这文件夹中的纸张,但是他们的回答全是“没有”!

  我也知道他们没有,问是白问的,因为上次我将那文伴夹放在箱子的最底层,这时,我拿出它的时候,它仍然是在箱子的底层,根本没有人动过!

  但是,既然没有人动过,为什么文件夹中的纸张,会变成白纸了呢?

  这不是太不可思议了么,要解释这样的事,似乎只有一个可能,那就是这份报告,原来是用一种隐形墨水写成的,所以在过了一定的时间之后,颜色就会褪去。

  但是那实在太滑稽了,那样严肃的一份报告,会用那种魔术墨水来写?那几乎也是不可能的!

  我的心中十分乱,一时间我根本出不了声。

  比利和米轩士两人都望著我,我们足足呆了三四分钟,比利才问:“你有什么意见?”

  我挥著手,像是要挥去一个梦魇一样,我道:“好像那份报告,原来是用一种魔术墨水写的!”

  比利和米轩士两人,自然明白我那样说是什么意思,是以他们都苦笑了起来。

  但是他们的笑容,都立即收敛了起来,而代之以十分严肃的神情,米轩士用一种十分低沉的声音道:“卫先生,你不感到那种神秘力量的压力么?”

  比利睁大了眼睛,我的心头,怦怦跳了起来。

  又呆了片刻,我才道:“你的意思,这……全是那种神秘力量──就是李逊博士所说的那种神秘力量造成的事?”

  米轩士一点也不像是在开玩笑,他十分正经地道:“是的,而且,章达博士的死──”

  我忙道:“那完全是意外,杀他的凶手,目的是杀我,只不过误中了他!”

  米轩士摇著头,道:“我有怀疑,李逊博士也怀疑那是不是误杀!”

  我摊著双手(这是我的一个习惯动作),道:“那实在是一点也不必怀疑的,我在好几天之前,就抓到了那小流氓,第二次我又遇到了那小流氓,那小流氓这才怀恨在心,要来杀我的。”

  米轩士的声调,十分缓慢,他道:“卫先生,如果那个神秘力量,可以令得文件夹中的文字消失,它为什么不能早安排了一个那样的凶手,令得章达博士的死,看来绝对像是一次意外呢?”

  我又呆住了。

  那是我从来也未曾想到过的事!

  我答应不上来,的确,为什么不能呢?为什么事情不能如米杆士所说的那样?

  虽然那样的可能性极微,但是极微不等于没有。

  我跳了起来,大声道:“那容易,我们到拘留所去找那小流氓去──”

  米轩士摇著头,道:“已经退了!”

  我本来是一面跳了起来,一面待向外直冲了出去的,但是一听得米轩士那样说,我却僵住了!

  我呆了好一会,而且还用了相当大的气力,才能转回头来,问:“什么意思?”

  “那小流氓,”米轩士说著:“警方还未曾发布消息,他已在拘留所中自杀了,事情就发生在我们到你这里来之前。”

  我仍然呆立著。

  米轩士也站了起来,他道:“现在,你明白了么?卫先生,那神秘力量将一切安排得极其妥善,妥善到了根本不容人怀疑的程度,就算有了怀疑,也根本无从查起,因为一切全不存在了!”

  我的脑中十分乱,米轩士那样相信“神秘力量”,看来好像十分滑稽。

  但是,从那种情形来看,那种出自李逊博士口中的“神秘力量”,又的确存在著。

  然而我并不同意米轩士的话,他说那神秘力量将一切都安排得十分妥善,至少有一点,并不妥善,那就是李逊博士的失踪,令人起疑。

  我将这一点提了出来,比利立即道:“关于这一点,我和米轩士研究过了,我们认为那是一个意外,对那种神秘力量而言,是因为意外,而破坏了他们的计划。”

  “什么意外?”我说。

  “就是李逊博士和你通的那个长途电话,李逊博士在电话中,向你提及了那神秘力量,如果他继续讲下去的话,可能将那神秘力量的存在,以及他的全部发现都告诉你,所以,神秘力量就非早下手不可了!”

  听了比利的话,我不禁一连打了好几个寒颤,就像是我置身在一个零下好多度的冻房中一样!

  我道:“照你们的说法,那……岂不是……这种神秘力量,随时随地,都在李逊博士的周围?”

  米轩士抬起了头,他的话,更令我骇然,他道:“也有可能,随时随地,都在我们的周围!”

  我不由自主,要提高声音来讲话,以消除我心中的那种恐怖感。我大声说著,近乎叫嚷,道:“那种神秘力量,究竟是什么?”

  米轩士摇著头,道:“我不知道,除了李逊博士和章达博士之外,只怕再也没有人知道,要不然,也不成其为神秘力量了。”

  我挥著手,道:“不对,我不相信查不出线索来,那个小流氓自杀了,但是他有他的同伴,我来找他的同伙,去问那小流氓的一切。”

  米轩士和比利两人,一起站了起来,他们也一起长声叹著气。

  比利道:“根据种种迹象来看,我们不认为李逊博士还会有再出现的可能,我们也无法查究出那神秘力量究竟是什么,在警方的立场而言,那只是悬案了。”

  “悬案?”我大声反问。

  比利又道:“卫先生,对于你探究事实真相的决心,我们素有所闻,我们自然也欢迎你继续调查下去,如果你能证明,章达博士的死,不是意外,而是早经安排的,那至少可以肯定那神秘力量的存在了!”

  我点了点头,比利的话十分有道理,章达的死,看来是百分之一百的意外,但如果竟然能够证明那不是意外的话,自然就大有文章了!

  那么,至少可以证明一点:证明章达的死,是由于某一种力量的安排。而这种力量是十分神秘的。

  至少要证明了那种神秘力量的存在,然后方可以去探索,那究竟是什么力量!

  我道:“可以的,这件事可以交给我来办,但是我一定要取得警方的充份合作。”

  米轩士道:“那不成问题,请问,你准备如何著手去调查?”

  我想了片刻,才道:“我想先去看一看那个自杀死亡的小流氓!”

  米轩士和比利两人,没有再说什么,他们是和我一起离开的。

  当我们出门口的时使,米轩士才扬了扬文件夹,道:“这一叠纸,我要拿回去研究一下。”

  我当然立即答应,我们一起到了警局,我就和他们分了手。

  所以,当半小时之后,我来到殓房时,只是我一个人。管理殓房的人,拉开了一只钢柜,我掀起白布,看到了那小流氓。

  那小流氓已经死了。他躺在零下十度的钢柜中,但是他看来仍然不像一个人,而像是一只疯狗!他咧著牙,瞪著眼,那种神情,像是想将他自己的身子,撕成四分五裂,才有甘心一样。

  我正在看著,另外两个人,也走了进来,他们一个是档案室的工作人员,另一个是法警。

  档案室的警官,将一个文件夹交到我的手中,道:“这是那小流氓的全部资料。”

  我接过了文件夹,暂时并不打开,我转问法警,道:“他的死因是什么。”

  法警用行动代替了回答。

  他伸手将白布掀得更开些,我看到那小流氓的心口部份,有一个很深的伤口,那伤口看来,不像是什么利器所造成的。

  法官摇著头,道:“很少看到那样自杀的人,他用一根铁枝,插进自己的心口,如果他不是疯子,就是一个能忍受极大痛苦的勇士!”

  我皱著双眉,但医生的话是对的,用一根铁枝,插在自己的心口,弄成了那么大的一个伤口而死,这种事,除了疯子之外,真是没有什么人做得出来的了。

  我慢慢地盖上了白布,殓房管理员又将钢柜推进去,我走到了殓房的办公室中,道:“

  借一张桌子给我,我想看著有关死者的资料。“

  我来的时候,是持有警方的特别介绍函件的,所以管理员和我极合作,他立即点著头道:“可以,自然可以!”

  我在一张桌子后坐下,将文件夹放在我的面前,过了好一会,我才将之打了开来。

  在打开文件夹之前,我心中在想,那小流氓为什么要自杀呢?现在的法律,彷佛全是为了保护犯罪者而设的,那小流氓肯定不会被判死刑,就算他被判死刑,也会有一群人去同情他,叫嚷著要免除他的死刑的,虽然他是千该死万该死的禽兽!

  我慢慢地打开了文件夹,首先看到了那小流氓正面和侧面的照片,然后看到了他的名字:丁阿毛。

  丁阿毛第一次被拘捕是十二岁,罪名是在楼梯中非礼一个十岁大的小女孩。第二次被拘捕是十二岁半,罪名是抢劫。接下来,这位丁阿毛先生,几乎每隔半年到三个月,便犯罪一次,而犯罪相隔时间的长短,要视乎他在管教所逗留时间的长短而定。其中,也有两次意外,因为他从管教所逃了出来。

  算起来,丁阿毛今年还只有十六岁半。

  我实在替已死的章达,感到不值,一个如此有学识,如此对人类有巨大贡献的科学家,竟死在像丁阿毛那样的一个小流氓手中!

  最后,我看到了一份调查报告,是有关丁阿毛的家庭状况的。丁阿毛的父亲和母亲,都是“散工”。而这一双散工夫妇,一共有八个儿女,丁阿毛居长。

  我在记住了他们的地址之后,才合上文件夹。

  我闭上了眼睛一会,八个儿女!我苦笑著,摇了摇头,八个儿女,他们有什么机会接受教育,有多少机会在他们的成长中,会有人告诉他们,人是人,而不是野兽,八个儿女!

  我离开了殓房,准备去看一下丁阿毛的家庭。半小时之后,我走进了一条窄巷子。

  在那条窄巷子的两边,已经发了黑的木楼,像是随时可以倾塌下来一样。其中有一幢,甚至用绳子绑住了窗框,以防止它跌下来。

  我刚走进巷子,“哗”地一声,一盘水便从上面倾下来,几乎淋了我一身。我连忙抬头看去,只见一个衣衫不整的胖妇人,连看也不向下看一眼,就转过了身去。

  我为了怕再有那样的事发生,是以尽量贴著墙,向前走著。许许多多儿童,在巷子中奔来奔去,有几个张大口在号哭著,还有几个大概是哭厌了,这时正津津有味地在吃著鼻涕。

  有几个小女孩,背上背著比她们矮不了多少的弟妹,有几个男孩正在起劲地扭打著。

  我不想看那种情形,只好尽量抬头向上,匆匆地向前走著,但是这条巷子中的屋子,根本没有门牌。我也找不到我要找的号数。

  我只好向一个十岁左右的小女孩,招了招手。那小女孩看了我一会,向我走过来。

  我问道:“你知道这巷子里,有一家姓丁的,丁阿毛的家在哪里?”

  那小女孩点头道:“我知道。”

  我道:“请你告诉我。”

  小女孩道:“你得给我……两毛钱,我就告诉你,丁阿毛住在那里。”我呆了半晌,自然我不是不舍得那两毛钱。而且,我也想到那小女孩应该获得那两毛钱,因为我有求于她,她也为我做事,自然应该取得报酬。

  令得我呆了半晌的原因,是因为那小女孩脸上的那种神情,她看来好像是十分重视那两毛钱,以致她的神色,有一种犯罪性的紧张。

  我终于取出了两毛钱,道:“好的,我给你,丁阿毛住在哪里?”

  那小女孩一伸手,就将那两毛钱抓了过去,向前一指,道:“看到那铜器铺没有,丁阿毛住在楼上,天台!”

  她跳著走了开去,在大声叫著:“丁阿毛出事了,丁阿毛出事了!”

  我叹了一声,这才注意到,在那条窄窄的小巷两旁,那些隐暗的,随时可以倒塌的木楼之下,居然还开设著不少店铺。

  我也看到了那家铜器铺,有两个小学徒,正将一件件简单的铜制品,放在一种发出难闻的气味的化学药水中浸著,那两个小学徒的脸色,比那种发绿的化学药水,看来并不好得了多少。

  我走到铜器铺旁,发现有一条很窄的楼梯,我刚待向上走去时,楼梯一阵响,有一个人冲了下来,我连忙向旁让了一让,冲下来的是一个少女,带来了一阵浓厚的廉价香水的刺鼻气味。

  可是,从那样阴暗角落中走出来的那少女,打扮之入时,却是令人吃惊的,她那条裙子之短,几乎连她的亵裤都包不住。她的脸上,涂抹著各种颜色,以致无法看出她原来是美丽的还是丑陋的。

  她瞪视著我,将手中的皮包,往肩头一摔,忽然间骂了一句粗俗不堪的骂人话,扬长而去。

  我呆立在梯口好久,那样粗俗不堪的话,出自那样十六七岁的大姑娘之口,而且,还是绝对无缘无故的,这实在令人诧异。

  我直看那少女的背影在巷口消失,才继续向楼梯上走去。

  在如此繁华的大城市之中,一进那条巷子,便有走进另一个世界的感觉,如今,一进那楼梯,这种感觉,也更加强烈。

  眼前,几乎是一片漆黑的,而鼻端所闻到的气味,也是难以形容的,那是各种各样的气味混合,而也许由于梯间的空气,从来也未曾流通过的缘故,是以那些气味,也就停留不去。

  木楼梯在每一脚踏上去的时候,就发出吱吱的怪声来,像是踏中了一个躺在地上的,将死的人的肋骨一样。

  我一直来到了三楼,才碰到了一个人。

  由于眼前是如此之黑,我真是几乎碰上去的。若不是那人大喝一声,我和他一定碰上了。

  那人一声大喝,道:“喂!有人!”

  我连忙站定,那人是一个二十岁不到的小伙子,他本来是蹲在梯间的,一面向我呼喝著,一面站了起来,抬起一只脚,踏在摇摇幌幌的楼梯栏杆上,不怀好意地对我笑著,道:“想找什么?”

  我尽量使自己的声音心平气和,道:“想找丁阿毛的家人,他的父母。”

  那年轻人用十分不屑的眼光,上下打量著我,然后才冷笑了一声,道:“他们不在!”

  我不禁怒火上冲,这人肯定不是丁阿毛的家中人,因为丁阿毛是长子,而那人的年纪比丁阿毛大,可是却又未大到能做了阿毛的父亲。我立时冷冷地道:“他们在不在都好,我要上去,你让开!”

  我只不过叫他让开,可是那年轻人却像是听到了世界上最大的侮辱话一样,他的脸上,立时呈现一种可怕的扭曲,道:“叫我让开,你叫我让开?”

  我呆了一呆,不明白他为什么忽然要那样嚎叫。

  就在我还未曾弄明白间,他一扬手,已然拔了一柄明幌幌的小刀在手,叫道:“你替我让开,让一条路来给我走,滚!”

  我一生之中,遭逢过不少意外,但是在所有的意外之中,只怕没有一次比现在更意外的了!

  现在所发生的事,并不是十分奇特,只不过是有人用一柄小刀,向我刺过来而已。

  可是,小刀刺人,那是可以伤害到一个人的生命的,这样的事,总该有一些前因后果才是,而如今,那家伙猛地向我刺一刀,只不过是为了我叫他让开!

  在那么窄的楼梯上,我要闪避他那一刀,并不是容易的事,我的身子突然一侧,背紧贴在墙上,那柄小刀锋利的刀锋,就在我的腹前刺了过去。

  而就在那一刹间,我一伸手,用力握住了他的手腕,猛地一抖。

  “拍”地一声响,小刀自他的手中,落了下来。

  我拉著他的手腕,猛地向下一拉,然后突然松手,那人的身子向下冲跌了下去,他一直滚下了十几级木梯,才能再翻起身来。

  我望著他,他也在楼梯间望著我,楼梯间很阴暗,那人的眼睛中,则闪耀著一种异样的光芒,使我感到他依是一头极大的老鼠,或者猫!

  总之那是动物!

  因为人的眼睛,实在是不可能在黑暗之中,发出那样的光芒来的。

  我们对峙了大约有半分钟,他转过身,立时又向楼梯之下冲去,我一路听到楼梯发出吱吱声,然后,楼梯静了下来,他猛地已冲出屋子去了。

  我缓缓地吸了一口气,又呆了片刻,才又向上走去。

  当我推开了一扇木门之际,我已来到天台上,天台上的污秽出于我的意料之外,但总有一个好处,它并不昏暗。

  所以,我一上了天台,就看到两个男孩子扭成一团,在地上打滚。一个十一二岁的小女孩,坐在一大堆塑胶拖鞋之间,正用一柄锋利的刀,在批刮拖鞋边缘不整齐的地方。

  那一大堆五颜五色的塑胶拖桂,几乎将她整个人都埋葬了,而且,她工作得十分专心,一直到我来到她的身前,她才抬起头,向我看来。

  我向她笑了笑,道:“小姑娘,你姓丁?你是丁阿毛的妹妹?”

  那小姑娘好像不怎么喜欢讲话,她只是点了点头。

  我又道:“你的父母呢?他们──”

  我那一句话还没有问完,忽然听得那扇木门“砰”地一声响,被推了开来,我连忙转过身去,只见一个女郎手叉著腰,站在门口。

  那女郎就是我在上来时,在楼梯口遇到的那个,化装得浓得可怕的少女。

  同时,我也听得我身后那小姑娘低声道:“我姐姐回来了,她是大人,她常常说,她已经是大人了!”

  我望著那少女,那少女也望著我。

  她向前是来,捧著她手中的手提包,她的年纪大约不会超过十六岁,但是她却发育得非常好,身形很丰满,但不论怎样,当她学著那种扭扭捏捏的身法,向我是来时,我都有一种滑稽之感。

  她来到了我面前,轻佻地甩过了她的手提包,在我身上碰了一下,道:“喂,你来作什么,是来找我的么?我见过你?”

  我忙摇头道:“没有。”

  她仍然不信,侧著头打量著我,忽然道:“你别抵赖了,我记得,我是在香香做的时候,见过你的,怎么?追上门来了?”

  我不禁啼笑皆非,我根本不知道她口中说的“香香”是什么地方,但是,我也可想而知那是什么所在。我知道我绝不能和她多夹缠下去的。

  所以,我以十分严肃的神情道:“丁小姐,我是警方人员,来调查一些事的!”

  那少女的脸色变了一变,变得十分难看。

  虽然她的身裁很美丽,但这时,她的那种神情,再加上她脸上浓得五色纷呈的化装,却使我想起一具京戏中的怪异面谱来。

  她掀著嘴,冷笑了一下,道:“你是警员!”

  然后,她又作出了一个更轻蔑的神情来,一面转身走了开去,一面问道:“做警员,有多少钱一个月赚?”

  我想告诉她,有很多人做警员,不单是为了挣那份和很多职业比较起来,少得十分可怜的薪水。但是我孝虑她绝不是我讲这种话的对象,所以我并没有将我要说的话说出口来。

  我只是道:“丁小姐,你父母呢?”

  “谁知道?”她摇摆著身子,向屋中走去。

  当她一脚踢开了那铁皮门的时候,她突然大声叫了起来,道:“有人找你!”

  她那一下突如其来的叫声,将我吓了一跳,我再定睛看一看就可以知道,他是一个毒瘾十分深的吸毒者。他翻著死鱼珠子一样的眼,望著我。

  我不禁长长地叹了一口气。

  我想叹这口气很久了,但是我一直忍著,直到我见到了那男人,我才忍不住了。

  丁阿毛的家庭情形,我虽然还未曾细问过他家庭中的任何一员,但是就我现在所见的一些,已经可以有一个梗概了。

  丁阿毛,有一个吸毒的父亲,有一个至多不过十六岁,但已在过著娼妓生活的妹妹,还有五六个弟弟,他自然不可能有一个好的母亲。

  这样的一个少年人,生活在这样的一个环境中,我突然感到,我不应该那样苛责丁阿毛不像人,像是禽兽的,因为他甚至没有机会来学如何做人之前,他便已长大到他必需是一个人了!

  那男人看到了我,伸出发抖的手指来指著我,道:“你……你是……”

  我沉声道:“你是丁阿毛的父亲?”

  那男人皱著眉,道,“丁阿毛,是的,是的,他又闯了祸,他在外面闯祸,不关我的事,先生,抓他去坐牢好了,不关我的事!”

  我又叹了一声。道:“你放心,他不会再闯祸了,他已死在拘留所之中了。”

  我本来是不想那度快就将丁阿毛的死讯讲出来的,但是,我看到那男子实在是太麻木了,只怕不用那坏消息去刺他一下,他什么也不会讲!

  然而,当我说出了丁阿毛的死讯之后,那男子看来,更像是泥塑木雕一样!

  他站著不动,眼珠中一点光采也没有,像是两粒黑色的、腐烂了的木头,他的唇发著抖,但是却一点声音也发不出来。

  我看到这种情形,已经不准备再逗留下去了,可是,刚才冲进屋去的那少女,发出了一阵轰笑声,又从屋中走了出来。

  她一面笑著,一面道:“什么?阿毛死了?哈哈,他也会死?他真死在我前面?哈哈!

  “由于我对了阿毛的厌恶性已经稍减,而且,对于丁阿毛在那样的环境中长大,我也已对他不由自主,发出了一丝同情心,是以对那少女的这种态度,我十分不值,忍不住道:”他是你的哥哥,他死了,你那么高兴作什么?“

  那少女一听,突然冲到了我的前面来,咧著嘴,现出两排整齐的牙齿,尖声道:“我自然高兴,我恨不是我弄死他,不是我!”

  我冷冷地道:“一个小姑娘,不应该有那样狠毒的心肠的,小姐!”那少女怪声笑了起来,她一面笑著,一面泪水从她的眼中,流了出来,她的眼泪下得如此之急,倒大大出乎我的意料之外。

  她急速地喘著气,嘶叫著:“我不是小姑娘。我早已不是小姑娘了,我十四岁那年,已不是小姑娘了,你知道我为什么不是小姑娘?”

  她的泪水,将她脸上的化妆品全都弄模糊了,令得她看来很可怖。

  可是,她继续讲出来的话,却更令得我的身上,起了一股极度的寒意。

  她一面笑著,一面流著泪。道:“那一天,阿毛说请我看戏,可是却将我带到一间空屋中,那里,有五六个人等著,他们全是阿毛的朋友,阿毛用力逼著我,先是他们的大哥,然后是别人,哈哈,哈哈!”

  她的笑声越来越尖利,随著她的笑声,我的身子不由自主在发抖!

  她自己的身子也在发抖,只有那男子,还是像僵尸也似,站立不动。

  我苦笑著,开始感到随便给人家同情,实在是一件很危险的事倩,因为你永远无法明白人家会做出什么样可怕的事情来!

  那少女一直笑著,拍著手,跳著,道:“他死了,我自然高兴,他是怎样死的,我总希望著他被许多蚂蚁,慢慢一口口咬死,你知道了么?”

  她突然向我伸过头来,我忙不迭后退,她一个打身,便向屋中窜了进去。

  我呆了半晌,向那男子望去,只见那男子用衣袖抹著鼻孔,向我发出一种十分呆滞的笑容来,道:“先生,你可以给我……三五元钱!”

  我有一种强烈的要呕吐之感,我陡地扬起手来,若不是在刹那间,我看到那男子的模样,实在经不起我的一掌,我早已重重掴了上去!

  我的手僵在半空,而我对那男子的怒意,一定全在我的眼中,露了出来。是以那男子吓得向后退了一步。

  我狠狠地道:“你是畜牲!”

  他真是畜牲,只有畜牲,才对下一代只养而不教,也只有畜牲,才盲目的只为生命的延续而繁殖,在那样的目的下,下一代才越多越好。

  但我们是人,人和畜牲是不同的,我们的下一代,能像畜牲一样,只有生命就可以了结了?像那男子那样的,而有八个孩子,他有什么方法给这八个孩子以最起码程度的教育。

  我骂了一声之后,又骂了一声。

  那少女又从屋子走了出来,我楞了一楞,我几乎认不出是她来了。

  她已将她脸上的化妆都洗去了,她的面色,苍白得十分可怕,但是在洗去了所有的化妆之后,她显得很清秀,也带著相当程度的稚气。

  她的声音很平静,她道:“别骂我爸爸!”

  我呆呆地望著她,如果她仍然像刚才那样,画著大黑眼圈,一副令人作晒的样子,说不定连她我都会骂进去,但是现在。我却骂不下去了。

  她仍然在流著泪,但是她的神态却很平静。她来到了她父亲的身边,道:“你真是不中用了,你进了两次戒毒所出来,还是一样不断瘾!”

  那男人的手在发抖,他道:“阿玲,你知道……那东西上了瘾,是戒不掉的!”

  我直到这时,才知道了阿毛的妹妹叫“阿玲”。

  我忍不住回了一句,道:“你既然知道戒不掉,为什么要染上毒瘾?”

  那中年男子翻了我一眼,没有回答我,阿玲推著他走进了屋中,转身出来,道:“别逼他,他为了养我们,天天开夜工,不够精神,才吸上毒的,你知道么,他要养八个孩子!”

  阿玲显然认为她讲出了她父亲不得已的苦衷,我就会同情他了,但事实上,我却感到了一阵反胃,我冷冷地道:“他为什么要生八个孩子?我不相信他的知识不如你,你也懂得用避孕药,对不,他为什么不用?”

  我的话自然是极其残酷的,是以也使得阿玲的脸色更苍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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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488楼 发表于: 2008-03-16 10:01:11
  她望了我片刻,才叫道:“走!你走!”

  我冷笑著,道:“我还不想走,我要知道,丁阿毛平时和一些什么人来往!”

  阿玲的面色受得更难看,简直是青的,她道:“我不愿提起那些人。”

  我将语气放温和了些,我道:“阿玲,我知道那些人欺负过你,你不愿提起他们,但是,我要找他们,你受过他们的欺负,更应该帮助我去找他们?”

  阿玲的呼吸变得很急促,她胸脯急促地起伏著,然后,她点了点头,道:“好,他们常聚会的地方,你是找不到的,我可以叫阿中带你去。”

  她扬声叫了起来:“阿中,阿中!”

  在通到天台来的那扇门前,立即出现了一个年轻人,我一看到他,便不禁呆了一呆。

  那年轻人,就是我叫他让开。他忽然凶性大发,向我一刀刺来,被我踢下楼梯去的,他就是阿中,阿玲叫他替我带路?

  阿玲实在是一个十分聪明的女孩子,她已在我疑惑的神色中,看到了我心中所想的事,所以,当阿中迟疑著,还未曾向前走来时,她便道:“阿中很欢喜我,他会听我的话。”

  我摊了摊手,道:“我们刚打过架。”

  阿玲勉强笑了一笑,道:“那不要紧,打架,在我们这里,太平常了。”

  阿中慢慢向前是来,他的眼光之中,仍然充满了敌意。阿玲叫道:“走快些,阿中,替我做一件事!”

  阿中一跳便跳了过来,阿玲道:“阿毛平时和那些人在什么地方,你知道的?”

  阿中连连点著头。

  阿玲向我一指,道:“带这位先生去,听这位先生的话,别再和他打架了。”

  一听到“打架”,阿中不禁摔了摔手腕,那是他刚才被我一脚踢中的地方。我先向他伸出手来,道:“已经打过架,那就算了。”

  我这时候,伸出手来和阿中相握,心中实在是十分勉强的,因为将我和阿中刚才相遇的情形,形容为“打架”,那实在是太轻描淡写了,刚才,当阿中用小刀向我插来之际,那是不折不扣的凶杀!

  我和阿中握了手,阿中很不习惯和人家握手,这从他的面部肌肉也几乎僵硬了这一点可以看出来。

  然后他道:“跟我来。”

  他向我讲了一句,又望向阿玲,当他望向阿玲的时候,他的眼光之中,充满了企求的神色。

  然后,他嚅嚅地道:“阿玲,你……你今天不用上班了么?”

  阿玲转过身去,并没有回答他,只是向前走出了一步,然后才道:“等你回来了再说。

  记得,你将他送到就回来,别让他们看到你。“

  阿中连忙答应著,在他的脸上,又闪过了一丝快乐的神采。我可以说还是第一次在阿中那样类型的年轻人脸上,看到过那样的神采。

  阿中向我点了点头,道:“跟我来。”

  我们一起走出了那屋子,走出了那条小弄,一直向前走著,我道:“可要坐车子?”

  阿中摇头道:“不用,走去就行了。”

  我离得阿中很远,在考虑了一下之后,我道:“阿中,我问你一个问题。”

  阿中望著我,点了点头,我道:“阿中,刚才,你为什么一听得我叫你让开,你就用刀刺我?你知道,我若不是闪得快,已可能给你刺死了!”

  阿中的脸色变得十分阴沉,他的嘴唇掀动了几下,过了好半晌,他才道:“我,我不知道。”

  “你一定有原因的,你只管将原因讲出来,我一定不会怪你!”

  阿中不但是嘴唇在抖著,连他的脸上肌肉,也在不断地抽搐著。他的声音,变得极其难听,道:“我……锺意阿玲,我……很喜欢她。”

  “那,又怎样?”

  “我很喜乱她,”阿中重复著:“我要娶她做老婆,可是……可是我却和她讲话的机会也没有,她不是睡觉,就是去上班,有一次,我到她上班的地方去看她,我看到一个胖子掀起她的衣服,用手指用力在捏她的奶,她一定很痛,她忍著不说痛……”

  我咽下了一口口水,不由自主,停了下来。

  阿中的眼中,已有泪水迸了出来,他继续道:“我刚想拉开那胖子的手,那胖子却大声喝我,叫我走开,我……当时就……”

  “打了那胖子?”

  “是的。”阿中点点头。

  我没有再出声,阿中在停了片刻之后,又向前走去,他道:“后来,我坐了三个月牢,但是我一样欢喜阿玲,虽然她每天都被不同的男人摸奶和与他们……”

  阿中用力捏著手,他的手指骨发出一阵“格格”的声响来。

  我没有再问下去,因为不必再问下去,我也知道阿中为什么会那样对付我了。他,不但是他,连阿玲不是也以为我是去找阿玲的嫖客么?

  我们之间谁都不再出声,阿中一直低头走著。

  我们走了足有二十分钟,才来到了另一条小巷门口。那小巷更窄得可怜,是两堵高墙之间,大约只有七八尺宽的一道隙缝。

  而事实上,那隙缝中盖著不少铅皮屋,可以供人是来走去的,只有一两尺左右而已。

  阿中压低了声音,道:“第三间屋子是他们的,阿玲就是在那屋子中──”

  阿中讲到这里,他显然难以再忍受下去了。他立时转过身,迅速地奔过马路,消失在人丛之中了。

  我只站在巷子口,已经可以听到从第三间铁皮屋中传出来的喧闹声了,那是一种难以形容的喧闹声,这些声音自然全是人作出来的,可是却毫无意义,如果原始人就是那样无意义地叫嚷的话,那么一定不能在日积月累之下,形成语言。

  也就是说,那些人那时的叫嚷声,比原始人还不如,就像是一群疯狗!

  我慢慢向前走去,第一间铁皮屋,是一家“理发铺”,一张看来难以承受一百磅的木椅,一块已黄得根本照不到什么人影的镜子。

  在一只铜盘架子之旁,一个老头子木然坐著,看到了我,只是略略抬了抬眼,一点声也不出,就仍然那样地坐著。

  我急忙走过去,不忍心向那老人多看一眼,因为我实在分不出那老人坐在那里,和他躺在棺材中,有什么分别。生命的意义在哪里?

  第二间铁皮屋的门锁著,主人大概出去了。

  我来到了第三间铁皮屋的门前,那扇铁皮门一定被人在里面不断地摇著,是以发出“咯咯”的声响来,我在门口站了片刻,猛地拉开了门。

  一个人随著那扇门被拉开,几乎跌了出来,我连忙伸手一推,将他推了进去。

  刹那间,声音静了下来。

  我看到屋中有六个人,五男一女。两个男的和一个女的,挤在一张铁床上,那女的年纪很轻,她没有二十岁,她身上的衣服,皱成了一团,她挤在两个十七八岁的年轻人之间,她的手不知羞耻地放在一个男孩子的裤间。

  另外三个人,有一个蹲著,一个站著(被我推进去的那个),另一个坐在一张凳子上。

  整间铁皮屋的面积,不会超过八十平方尺,散发著一股令人作呕的气味。

  我在门口站著,在铁皮屋外的一个(我发现他的年纪最大,身体也最壮硕)霍地站了起来,一扬手,道:“喂,你干什么?”

  我冷冷地望著他,道:“找你。”

  那家伙手叉在腰上,一抖一抖向前走了过来,他来到了我的面前,一伸手,便抓住了我的衣领,我暂时并不还手,我想看看他对我怎样。

  他在抓住了我的衣领之后,咧嘴笑了一笑,道:“找我作什么?”

  我沉声道:“放开你的手!”

  他伸手在他抓住我衣领的手臂上,“拍”地打了一下,道:“放开!”

  接著,他便笑了起来,道:“我已经叫他放开了,可是他不肯放。”

  我冷笑一声,道:“那只好我来叫了!”

  我“呼”地一掌,向他的手腕上切了下去,他的手突然离开了我的衣领,而我根本不让他有出声叫痛的机会,就抬起膝盖,顶了上去。

  那一顶,正顶在他的腹除,他立时发出了一下闷哼,弯下身去。

  我伸出手指,抓住了他的头,用力一转。他的颈骨,发出了“咭”地一下响,我用力一推,将他推了出去,他跌出了一步,转过身来。

  可是,当他们在向我扑来之前,先向那家伙看了一眼之际,他们却都呆住了。

  那家伙站著,他的头,却歪向一边,他的口几乎对准了他的肩头,他额上的青筋绽得老高,他的口角有涎沫流出来,他眼睁得老大,口唇在抖著,但是除了“哦哦”的声音之外,却什么声音也发不出来。

  我在他们发呆之际,伸手向那家伙指了一指,道:“你们想不想和他一样?”

  我一面说,一面走了进去。

  那几个人一起后退,缩到了房子的一角。我顺手将门关上,道:“我们来谈谈,如果我要谁回答我的话,而谁不出声,那么,我的手就会发痒,这便是榜样!”

  我又向那家伙指了一指,他的颈骨被我用重手法弄错了臼,他这时那种痛苦的样子,足以令得别人寒心!

  我在讲完之后,又特意向那女的瞪了一眼,补充道:“包括你在内!”

  屋子中没有人出声,我问:“你们谁对了阿毛最熟,你说!”

  我伸手指向一人,那人陡地震动了一下,道:“我……们都对他……很熟。”

  “很好,”我点著头:“你们都对他很熟,那么,最近可曾发现他有什么异样?”

  屋中没有人出声,我伸手向那女的一指,道:“你说!”

  那女孩子忙道:“他……他好像时时对人说,他快有钱了,他会变得很有钱!”

  另一个小流氓道:“他说,他要做一件事,有人出很多钱,要他做一件事。”

  我的心中陡地一动,道:“什么事?”

  那女的道:“他没有说,他很兴奋,但有时又很害怕,后来他被拉进去了两次,他只说有了钱之后,买东西送给我,带我去玩。”

  我呆了片刻,才又道:“叫他做事的是些什么人,你们谁知道?”

  没有人回答。那歪了头的家伙,却忽然拍起胸口来。

  我向他望去,道:“你知道?”

  那家伙不能点头,仍然维续拍著胸口,我走过去,用力一拳,击在他的颈际,又是“卡”地一声,他的头部回复了正常。

  他发出了一下大叫声,喘著气,我等了他半分钟,道:“叫丁阿毛做事的是什么人?”

  那人道:“那些人,一定很有钱,丁阿毛有点害怕,叫我陪他去,我远远看著,那两个人,坐一辆很大的汽车来,穿西装,在和丁阿毛讲话。”

  “他们和丁阿毛讲些什么?”我忙问。

  “丁阿毛说,他们要他先去恨一个人,然后,在那人的家中,去杀另一个人,装著是失手的模样……”

  我听到这里,全身都不禁感到了一阵凉意!

  米轩士的预言被证实了,章达的死,是预谋,而不是意外,即使从任何角度来看,都属于意外的事,事实上,却完全是预谋的,从头到尾,都是预谋!

  预谋者先使我和丁阿毛之间有仇恨,然后再要丁阿毛来杀我,从表面上看来,丁阿毛有一千个理由要杀我,但决没有一条理由要杀章达。

  这一切,全是预谋者安排成的!

  我实在没有法子说那不是巧妙之极的预谋,所以我心头的骇然,也是难以形容的。

  因为这种巧妙的预谋,可以说,绝不是普通人所能够做得到的!

  要安排那样的预谋,必需先知道章达会到我的家中来,必需先注意我的生活,必需知道章达和我之间的交情,而这一切,都是很不容易侦查的。

  但是,预谋的一方,却全知道了,终于利用了了阿毛这样的一个小流氓。

  我的耳际,彷佛又响起了米轩士的话,米轩士曾问我:“你不感到那神秘力量的压力么?”

  当米轩士那样问我之际,我的确感不到什么压力,但是现在,我感到了。

  我不但感到,而且,还可以体会到,正自四方八面,向我包围,我越是弄清楚了一件事实,就越感到那股压力的存在!

  我的脸色,当时一定变得很难看,而且,我一定在发呆,因为屋中的那几个流氓,互相使著眼色,看来想扭转劣势。

  当然,我不会让他们有那种机会的,我立即冷笑一声,道:“你们别急,我还有疑问。

  丁阿毛死了,你们知道他怎么死的?“

  那几个小流氓面面相觑,答不上来。

  我续道:“他是用一根铁枝,插进自己的胸口致死的,他是自杀的!”

  “自杀?”一个流氓叫了起来:“嘿,这倒是大新闻,丁阿毛最怕死了,我们只不过说了一声要杀他,他就把他的亲妹子拉来──”

  那流氓讲到这里,没有再讲下去。

  他不必讲下去,我也已知道那件事了,那件极之丑恶的事,我也根本不想多了解它,我又问道:“丁阿毛后来,有没有和那两个人会面?”

  “我不知道,他只叫我去一次。”

  “对那两个人,你还能提供什么线索?”我盯著那流氓:“我可以给你钱!”

  我摸出了一查钞票来,在手心上“拍拍”地拍打著,那流氓突然“啊”地一声,道:“

  对,你看看这个,这和那两个人有关!“

  他转过身,在一个角落中翻抄起来。

  那角落中堆著许多杂物,他找了一会,拿起了一件东西来,道:“你看,这个!”

  拿在他手中的,是一块三角形的金属牌。

  我接了过来一看,那金属牌是等边三角形,每一边大约有四寸,金属牌上,铸著“时间会所”的英文字,我抬头道:“什么意思?”

  “当丁阿毛和那两人会面的时候,我看到那两人的车中没有人,我便在他们车子的车头,偷下了这块牌子,我以为它可以值一些钱的,谁知一钱不值!”

  我望著那流氓,道:“你的意思是,这牌子,是从和丁阿毛接头的人车上偷下来的。”

  那流氓道:“是,事后,我还看到他们走进那车子驶走的,喂,你看这值多少!”

  “值一毛钱!”我冷冷地回答著,一面顺手将那块金属牌,放进了我的衣袋之中。

  我那时的神态,十足像是一个大流氓,所以才能够将眼前那几个男女小流氓震得住,因为小流氓是天不怕地不怕的,小流氓唯有一怕,就是怕大流氓。我放好了那金属牌,踢开了门,摇摇摆摆,向外走去,我听得那女流氓在我的身后,发出了一下尖叫声,我也不回过头去看她。

  我走出了那巷子,急急向前走著,十分钟后,我走进了一家相当清静的餐室,我要了一杯酒,又深深地吸了一口烟,才能定下神来。

  在路上走的时候,除了本能地闪避行人和车子之外,我几乎什么也不能做,因为我的心中实在太乱了,那时我虽然勉力定下了神,但是我一样心中紊乱之极。

  章达竟不是死于意外的,这种事,谁能相信,但是事实上却又的确如此!

  是谁谋杀章达的,是不是就是使李逊博上神秘失踪的那些人?那些人又究竟是什么人?

  他们究竟掌握了一些什么神秘力量?

  我直到将一支烟狠狠地吸完,仍然想不出一点头绪来。餐室中的灯光很暗淡,但我还是摸出了那块金属牌来,反覆地察看著。

  “时间会所”,好像是一个俱乐部的名称,很多人喜欢将自己所属的俱乐部的名称,制成牌子,镶在车身上,作为装饰物。

  那么,那两个人一定是“时间会所”的会员了,要查一查“时间会所”,应该不是难事!

  我决定立即去进行调查,我付了账,迳自来到了警局,我并没有将我的调查所得告诉任何人,因为米轩士他们,已替我安排好了单独工作,只不过警方要给我一切方便而已。

  我到资料室中,要找“时间会所”的资料。

  但是,七八个资料员,足足忙了半小时之久,找出了好些我从来也未曾听到过名字的会所和俱乐部,但就是没有时间会所。

  最后,资料室主任道:“我著这间会所,不是本埠的,或者他的成员是几个人,根本不在警方的纪录之中!”

  我走出了资料室,来到了警方为我准备的临时办公室之中。我或者是将事情看得太容易了,我以为只要一找,就可以找到那个“时间会所”。却未曾料到那个会所,根本不在警方的纪录之中。

  但是我也一点不沮丧,因为既然有了名称,要找这个会所,总不应该是太难的了!

  在那三天中,我通过了报界以及各种公共关系的机构,查询著有关“时间会所”的事,但是所有的答覆,全是一样的三个字,不知道!

  资料室主任或许讲得对,这间会所,根本不是在本埠,说不定是属于一个很偏僻的地方,是由几个人组成的,我就根本无从查起了!

  但是,为什么外地的一个会所的铜牌,会在本埠出现,而且,与之有关的人,那么神秘?

  所以,我还是不肯放弃,还是向各方面查问著,又过了十天。我尽了那么大的努力,又过了那么多天,而仍然查不到“时间会所”是一个什么样的组织。那实在使我灰心了,我开始怀疑这个线索,是不是有用来。

  那个铜牌,是我从流氓处得来的,会不会那也根本是掌握了神秘力量的人的一种安排,好令我在虚无的假线索中浪费时光,得不到任何结果?

  我想到了这一点,再回想当时在铁皮屋中的情形,总免得这可能性不大。

  当天晚上,我是闷闷不乐回到家中的,事实上,这几天来,我一直在闷闷不乐之中。

  当我才踏进家门的时候,我听到一阵震耳欲理的喧闹声,但我一走进去,声音立时静了下来。

  我看到有十几个少年人在客厅中,他们自然是白素的客人,其中有的是她的亲戚,有的是她亲戚的同学,或者亲戚的同学的朋友。

  我如果心情好,自然也会和他们谈谈,一起玩玩,但现在,却只是略向他们打了一个招呼。

  他们倒很有礼,一一称呼著我,那时,白素也走了出来,她笑著,道:“我一听得静下来,就知道一定是你回来了!”

  我挥了挥手,道:“你们只管玩,别理会我!”

  白素关切地望著我,叹了一声,道:“怎么,还没有找到时间会所?”

  我点点头,转身待上楼去。

  在那十几个少年之中,有两三个人叫了起来,道:“时间会所,想不到卫叔叔也喜欢他们。”

  我呆了一呆,立时问道:“什么意思?”

  “时间会所啊!”一个少年人道。

  “你说的时间会所,是什么意思?”我连忙问,心中著实紧张。

  那少年人用奇怪的眼光望著我,道:“时间会所,是一个乐队啊,他们专奏最疯狂的音乐,虽然现在还不很出名,然而会成名的。”

  一个乐队,时间会所,是一个乐队的名称!

  我的确从来也未曾想到这一点!

  我一直以为它是一个俱乐部,一个组织,所以从来也没有想一想,本埠的乐队之中,可能有一个叫“时间会所”的。

  我迅速地转著念,这种专演奏疯狂流行曲的乐队,大多数是由年轻人组成的,而那流氓却告诉过我,和丁阿毛接头的是两个中年人。

  我想到那可能是名字上的巧合,但无论如何,这是我半个月来,第一次有了收获。

  我问道:“什么地方可以找到这个乐队?”

  我的话才一出口,便有好几个人叫了起来,他们叫道:“好啊,卫叔叔带我们到金鼓夜总会去!”

  我虽然不常去夜总会,但是对于夜总会的名字,我也不致于陌生。但是我却未曾听到过这个夜总会的名称。是以我反问道:“金鼓夜总会?”

  “是的,”一个女孩子回答:“那是一个地下夜总会,有著一切年轻人喜欢,老年人讨厌的玩意,我们的家长都不准我们去的,时间会所就在那里演唱。”

  我立时沉下了脸,我一沉下脸,那些少年人便没有刚才那样高兴了。

  我神情古板地道:“如果你们的家长都不准许你们去,那我也不会带你们去!”

  我听到了好几下叹息声,是以我又补充了一句,道:“你们自己也不准去!”

  有好几个人道:“我们不会去的,卫叔叔。因为我们全是受过教育,有教养的好孩子!

  “在那几个人讲完之后,我又听得有人低声道:”现在我知道了,天下最倒楣的事情,就是做一个有教养的好孩子!“

  我了解少年人的情形,但是我也无可奈何,一代教一代。全是那样传下来的!

  我又问了那金鼓夜总会的地址,知道那是二十四小时不断开放的,是以我立时出门,驾车前往。

  要找到那地址并不难,但是要相信那是一间夜总会,那却相当困难。它在一座大厦的地窖中,门是最简陋的木门,但是有好几重之多。

  一直到推开了最后两重门时,才听到喧闹之极,震耳欲聋的声音。我只说那是“声音”,而不说那是“音乐”,虽然,它是被当作音乐的。

  我无法看清那究竟是多么大的一个空间,因为那里面几乎是漆黑的。而事实上,就算是光亮的话,我也一样著不清楚。

  因为那里面,烟雾腾腾,我一进去,就忍不住呛咳了起来。我得小心呼吸著,使我不再呛咳,我真不明白,在那种污浊的空气之中,这么多人,怎可能感到舒服,空气是人生存的第一要素啊!

  里面也不是全没有灯光,只不过灯光集中在一个小小围台上,灯光自上面射向那围台,就像是阳光透过浓雾一样,已大大地打了一个折扣。

  在台上,有五个人正在起劲地奏乐,一个女人,我猜她是全裸的,正在跳舞,我只能猜她是全裸的,而不能肯定她是全裸,那是因为她身上涂满了油彩,以致她看来根本不像一个人!

  我向前挤著,在我的周围,碰来碰去全是人,那些人也不像是在跳舞,他们只是紧靠在一起,在抖动著身子,我推开了一些人,四面看著,想寻找侍者。

  可是我失望了,因为看来,这里根本就没有侍者。

  不过总算还好,我找到了一扇门,那扇门上,亮著一盏红灯,红灯下面是“止步”两字。

  我并不止步,而是推开了门,走了进去。

  我首先必需找到这间夜总会的管理人,不然我是无法和“时间会所”乐队谈话的。门内,是一条狭窄的走廊,在走廊的两旁,还有几房门,我才走进去,便看到一个人,那人看到了我,呆了一呆。

  我已迳自向那人走去,从那人的神情上,我已可以看出,他对我饱含敌意!

  我来到了他的身前,他才道:“什么事,你是什么人,没有看到门外的字么?”

  “对不起,”我笑了笑:“我不识字。”

  那人充满了怒意,道:“你想干什么?”

  我又走前了一步,几乎直来到那人的身前了,我道:“我想见一见这里的经理。”

  那人直了直身子,道:“我就是这里的经理。”

  我冷笑了一声,道:“很好,我们来谈谈!”

  我不等他对我的话有任何反应,便突然伸手,在他的胸前,用力一推,将他推得向后,跌出了一步,我也逼前一步,一脚踢开了他刚才走出来的那房门,那是一个办公室。

  出乎我意料之外的是,当我一脚踢房门的时候,在沙发上,躺著一个几乎是全裸的女郎。她还招了招手,向我打了一个招呼,那令得我呆了一呆。

  而就在我一呆之际,被我推开的那人,已向我儿胸口一拳,打了过来。

  我被他一拳击中,但是他也没有占到便宜,因为我还可以推起他的一拳,我立时双手齐出,将他的衣服抓住,几乎将他整个人都提了起来。

  然后,我用力一摔,将那人摔进了办公室,然后我向那半裸女郎大喝一声,道:“出去!”

  那女郎仍然懒洋洋地躺著,道:“你也可以将我摔出去啊。”

  我冷笑著,道:“别以为我不会!”

  我陡地来到了那长沙发的一端,将那张长沙发直推到了门口,然后,我抬起长沙发来,在沙发底上,用力踢了一脚!

  然后,我放下沙发,那女郎已被弹出了门,我立时放下沙发将门关上,那经理才来得及爬起来。

  他喘著气,道:“你还是快走吧,我要报警了!”

  我向他笑了笑,道:“我就是从警局来的。”

  他呆了一某,然后嚷叫了起来,道:“好,你搜吧,我们这里,没有大麻,没有迷幻药,你搜好了!”

  我冷冷地道:“大麻和迷幻药,全在你们这种人的身体之内,你们这里的乐队,叫时间会所?”

  “是的,触犯条例么?”

  “兄弟?”我狠狠地叫著他:“别嘴强,那只是使你自己吃苦头,我可以随时调两百警员,在这里作日夜监视,那时你只好改行开殡仪馆了!”

  经理呆望了我半晌,不再出声。

  我又道:“将他们叫来,全叫来!”

  “那怎么行?”他抗议著:“音乐要停了!”

  “用唱片代替,索性将所有的灯光全熄去!”

  他望了我片刻,走了出去,当他开门的时候,我看到那半裸女郎,竟还维持著我抛出去的姿势,滚跌在墙脚下,看来,她好像很欣赏那种享受!

  我不禁叹了一声,我想起了阿毛,丁阿毛那样的少年,是不会到这种地方来的,到这种地方来,要钱,而丁阿毛他们,没有钱。

  但是我分不出丁阿毛他们那一批流氓,和沉醉在这里的年轻人有什么不同。

  也许,他们之间的唯一分别,是在于丁阿毛一伙,他们伤害人,他们偷、抢,甚至杀人,而在这里的一伙,却只戕害他们自己。

  但是他们自己也是人,所以实际上并没有不同,他们都在伤害人!

  我又想到了在我家中的那一群少年,奇怪的是,我想到的,并不是他们的生活如何正常,学业如何出色,我只是想到了那一下低低的叹息:“天下最倒楣的事情,就是做一个有教养的好孩子!”

  那是真正心灵深处的叹息,有教画的好孩子,有父母兄长老师以及像我那样的叔叔伯伯,甚至还有阿婆阿公阿姨婶母舅父舅母姑姑姑父,等等等等的人管著,不许这个,不许那个,天下还有比这更倒楣的事情么?

  我实在感到迷惑,因为我实在难以分辨出这三类年轻人究竟哪一方面更幸福,哪一种更不幸!

  我大约只等了十分钟,夜总会经理。便走了回来,在他身后,跟著五个穿花衣的年轻人。

  我本来就料定,这种乐队的组成者,年纪一定不会大,所以我看到进来的是五个年轻人,我也并不感到多大的意外。

  而且,我也根本不想真在这里获得什么线索,我认为这个乐队叫著“时间会所”,和我要寻找的“时间会所”,只不过是一种名称上的巧合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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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489楼 发表于: 2008-03-16 10:01:27
  我瞪视著那五个年轻人,他们进来之后,懒懒散散地,或坐或立。那经理道:“就是他们了,先生!”

  他在“先生”两字上,特别加重语气,那自然是表示对我的不满。我也知道,在那样的情形下,如果我好声好气,我什么也问不出来的。

  所以我一开口,就立即沉声喝道:“站起来。”

  有两个人本来就站著,我的呼喝对他们不起作用,而原来三个坐著的,只是用眼睛向我翻了翻。我再度喝道:“站起来!”

  一个坐著的发出一下长长的怪声,道:“嗨,你以为你是什么,是大人物?”

  我一下子就冲到了他的身前,厉声道:“我或者不是什么大人物,但是我叫你站起来,你就必需站起来!”

  我陡地伸手,抓住了他的花礼服,将他提了起来,同时,用力一掌,掴了下去。

  那一掌的力道著实不轻,那家伙的脸肿了起来,口角有血流了出来,他的双腿也听话了,他站得笔直!

  而且,那一掌,对于其他的两个人,也起著连锁作用,他们两人像是屁股上装著弹簧一样,刷地站起,我冷笑了一声,道:“你们的乐队叫时间会所,这个名称,是谁取的?”

  一个年纪较大的道:“是我。”

  我盯住了他一会,自袋中取出一块铜牌来,道:“这块铜牌,是你车上的标志?”

  “是我的,”另一个人回答:“这本来是镶在我车上的,但已被人偷去很久了。”

  “你们每一个人的车上,都有那样的牌子?”

  “是!”他们都点著头。

  “被偷去的只是一块?是你的?”我直指著那个年轻人的鼻子。

  “是啊,这种东西,人家要来一点用也没有──”

  我不等他再讲下去,便道:“你叫什么名字。”

  “法兰基。”他回答。

  我厉声道:“我是问你父母给你取的名字,除非你根本没有父母!”

  那年轻人呆了一呆,才道:“我叫方根发。”

  我又道:“方根发,你和丁阿毛之间,有什么交易?”

  方根发的脸上,现出惊讶之极的神色来,道:“丁阿毛?那是谁,我从来也未曾听过这个名字!”

  “你别装模作样了,你的车子,是一轩黑色的大房车,对不对?”

  “对!”方根发回答。突然之间,他现出了一个恍然大悟的神情来,手一挥,手指相扣,发出“得”地一声,道:“我明白了!”

  我忙道:“你明白了什么?”

  “有人不断偷用我的车子,我的车子常常加了油,驶不到一两天就没有了,而且,哩数表也会无缘无故地增加,那一定是有人偷用我的车子!”

  我望了方根发半晌,方根发的话,倒是可以相信的。

  因为他们全是年轻人,而和丁阿毛接头的,则是中年人。可是我如果相信了方根发的话,那么,我追寻的线索又断了。

  我来回踱著,突然间,我心中一亮,忙道:“你车子的这种情形,发现了多久?”

  “足有半年了!”

  我忙道:“听著,这件事十分重要,你告诉我,通常你最长时间不用车子的时候,将车子放在什么地方,你当作完全不知道有那件事一样,如果他再来用你车子的话,我会捉住他!”

  方根发摇头道:“我想你这个办法行不通了,我的车子好几天来都很正常!”

  我瞪大了眼,我以为我如果隐伏在方根发的车子四周,就可以有机会捉住那些人,但是我显然想错了,因为他们一定不会再继续使用方根发的车子了。

  我摊开了双手,挥了一挥,这是一种校无可奈何的表示,因为我的一切追寻的线索,全部断了,什么也没有剩下,我不知道该如何进行才好!

  我将那块铜牌留在办公桌上,向外走去。在门口,我略停了一停,道:“对不起!”

  然后,我向前直走了出去,我推开了门,烟雾又向我袭来,外面仍然一样混乱,而且,几乎是一点灯光也没有了,音乐仍在继续著,我好几次,脚踏下去,不是踏在地上,而是踏在地上打滚的人身上。

  我终于走出了那家夜总会,我走出来之后的第一件事,便是深深地吸一口气。

  然后,我走过对街,呆立著不动。

  我该怎么办呢?我实在没有办法了!

  虽然我不是一个肯随便表示没有办法的人,但到了真正没有办法的时候,却也非如此不可了。

  我根本无从进行起,虽然我明知章达的死,是一个极其巧妙的安排,是一项真正的谋杀。但是和这件事唯一有关的人丁阿毛,却已死了!

  我发现了那种神秘力量,也感到了那股力量的威胁。但是我却根本捉摸不到那种神秘力量的一丝一毫,这真是令人痛苦莫名的事!

  我来到了车子旁边,我的动作,都好像是电影中的“慢镜头”一样,因为我实在一点精神也打不起来,我打开车门,坐在驾驶位上。

  过了好久,我才发动了车子。

  而当我在发动了车子之后,我心中陡地一动,我想到章达和李逊两人,都先后遭到了不幸(李逊只是失踪,但是我假定他也遭了不幸。)

  他们两人遭了不幸,自然是因为他们发现了那种“神秘力量”,而且在他们的学术研究报告之中,确切地提出了这种力量存在的证据!

  现在,我也知道有这种力量的存在,我是不是也会遭到危险呢?

  我绝不是怕遭到危险,而是急切地希望危险降临到我的头上来!

  因为,我现在没有丝毫线索去找“他们”,那我就只有希望“他们”来找我!

  而我要达到这一目的,我必需到处去宣扬,去告诉别人,有那种“神秘力量”的存在。

  最后,自然是能够说服警方,使他们来展开调查。

  我一想到这一点,精神为之一振。

  可是,那却只是几秒钟之内的事,接著,我便又叹了一口气,警方怎么可能相信我的话?在警方的一切纪录之中,丁阿毛只和我发生关系,是我两次将丁阿毛送警察局,丁阿毛夺枪而逃,要找的是我,我的朋友章达,只不过是死于意外。

  虽然连日来我调查所得,已可以确切证明,丁阿毛是蓄意谋杀章达博士的,但是我却没有具体的证明。

  我又叹了几声,突然踏下油门,车子以相当高的速度,向前冲了出去,我的驾驶术,一向是十分高超的,我甚至可以作危险驾驶的表演。

  但是,这时,当我的车子才一驶向前时,一辆十吨的大卡车,却突然转出来,向我撞来!

  当那辆大卡车突然之间,向我撞来之际,我几乎不相信自己的眼睛,因为没有一个人可以将一辆大卡车驾驶得如此之灵活的,向我撞来的,不像是一辆大卡车,而像是一辆谷巴型汽车!

  大卡车来得如此之快,我根本一点闪避的机会都没有!

  我在突然之间。将车子勉力向右扭去,但也就在那一刹间,我已感到那辆大卡车像是一大团乌云一样,向我压了下来。

  那只不过是十分之一秒的事,在那么短时间内。我只来得及将身子缩了起来,那样至少我可以免被我的驾驶盘,撞穿我的胸部。

  然后,便是一下震耳欲聋的巨响。

  在那一下巨响之后,我根本无法形容出又发生了一些什么事,我只觉得我的耳际,像是有无数的针在刺进来,面那些针在刺进了我的双耳之后,又开始膨胀,于是,我的脑袋爆裂了。

  我真有脑袋爆裂了的感觉,要不然,我绝不会什么也不知道的。

  我唯一可以感到的是,我的身子好像在翻滚。那种翻滚,并不单是我的身子的翻滚,而是我身内的一切,每一部份,每一个细胞,每一组内脏,每一根骨头,都在流动,都在离开它们原来的位置。

  然后,又是一声巨响,一切都静止了。

  当一切都静止之后,我体内的那种翻滚,仍然没有停止,奇怪的是,我的听觉变得十分敏锐,我听得大卡车引擎的“胡胡”声,也听得有人在道:“他完了么?”

  另外有一个人应道:“当然完了!”

  接著,又是大卡车的“胡胡”声,我勉力想睁开眼来。想看看那两个在发出如此毫无血性的对话的是什么人,但是我的眼前,只是一片杂乱的红色和绿色,只是红色和绿色的交替,没有别的。

  接著,一切都静止了,没有颜色,没有声音,只有我的心中还在想:我完了。

  我也只不过想了一次,就丧失了知觉。

  我不知道等我的全身又有了极度的刺痛之感时,距离那桩谋杀已有多久。

  我感到了刺痛,同时也听得一个人在道:“卫夫人,我们会尽最大的努力来挽救你的丈夫,你应该坚强些,我们必需告诉你,他伤得极重,但好在主要的骨骼没有折断,我们希望他会复原。”

  虽然我的身子一动也不能动,但是我的神智倒十分清醒,我知道那一番话,一定是医生对白素说的,我再期待著白素的哭声。

  但是我并没有听到白素的哭声,我只听得白素月一种十分沉缓的声音道:“我知道,医生。”

  我想大声告诉白素,我已经醒来了,我已经可以听到她的声音,但是我用尽气力,也无法发出任何声音来,我甚至除听觉之外,只有痛的感觉,我一点气力也没有,只好在心中叹著气。

  我在醒了之后不多久,又昏过去,接下来,我又不知过了多久,只是清醒了又昏迷,昏迷了又醒。当我最清醒的时候。我也无法表示,我的身子,根本一动都不能动。

  我只感到,我似乎一直在被人推来推去,我的心中起了一个十分怪异的念头,为什么不能让我静一静呢?我需要静静地躺著,不要老是被推来推去,我讨厌老是被人家推来推去!

  但是,我无法表达我的意见。

  终于,在一次,我又从昏迷中清醒过来之际,我感到了略有不同,那便是,当我能够听到周围的声音之后,我的眼皮上,有了刺痛的感觉。

  我感到了那阵刺痛,我也可以感到,那阵刺痛,是由于光线的剌激,而那种刺激,似乎使我的眼皮,回复了活动能力。

  我用尽了气力,想抬起眼皮来,我开始并不成功,我只不过可以感到我的眼皮,正在发出一阵跳动而已,但是突然之间,我成功了!

  我睁开了双眼!

  当我睁开了双眼的一刹间,我什么也看不到,只感到了一股强光,那股强光,实在逼得我非闭上眼睛不可,但是我却不肯闭上眼睛,我刚才为了使双眼睁开,所出的力道,不会比攀登一座高山更小,我怕我闭上眼之后,会没有力量再睁开眼来。

  所以,我忍著强光的刺激,我依然睁大著眼!

  渐渐地,我可以看到东西了,我的眼睛已可以适应光线了,我看到在我的面前,有著很多人。

  那是一个十分奇特的角度,在我的眼中看来,那些人全像是想向我扑上来一样。

  但是我立即明白了,我是仰躺著,而那些人,则全站著,俯视著我。

  我不但看清了我身前的人,而且,我还开始眨著眼睛,我在眨动眼睛之后,看得更清楚,我看到一个十分美丽的少妇,正在泪流满颊。

  当我才一看到那美丽的少妇之际,我的确有一种陌生之感。

  但是,我立即认出来了,那是白素,我的妻子──但那真是白素么?我的心中,不免有多少怀疑,因为她太瘦了,她双眼竟深陷著,我从来也未曾看到她那样消瘦过!

  我和她分别不应该太久,就算我曾昏迷,我曾昏迷过两天、三天?她也不应该瘦成那样!

  但是她又的的确确是我的妻子白素,除了白素之外,没有第二个女人,会有那种的神韵。

  我突然起了一阵要讲话的冲动,我要叫唤她,我用力挣扎著,终于,我的口张了开来,而自我的口中,也发出了声音来。

  我恨我自己的声音,何以如此微弱,但是我总算听到了自己的声音,而且,我想她也听到了,我叫了她一声,她立即向前冲来。

  两个护士将她扶住。

  她仍然在流著泪,但是她在叫著:“他出声了,你们听到了没有?他出声了!”

  她一面叫,一面四围看著,我看到四周围所有的人都点著头,有很多人应著她,道:“

  是的,他出声了,他开始恢复了,你该高兴才是!“

  那两个护士终于扶不住她,她来到了病床前,伏了下来,我为了要低下眼来看她,才看到了自己。

  我看到了自己之后,又大吃了一惊,这是我么?这是我,还是一具木乃伊?

  为什么我的身上,要绑那么多的绷带,为什么我的双腿上全是石膏?我不是已醒过来,已经没有事了么?

  我的身子还是一动也不能动,可是我的神智却已十分清醒,我看到白素伏在床沿,她在不断地流著泪,但是看她的神情,她却又像是想笑。

  我挣扎著,又发出了一句话来,道:“我……一定昏迷了很久?”

  白素只是点著头,在床边的一个医生却接口道:“是的,你昏迷了八十六天,我们以为你不会醒过来了,但你终于醒过来了!”

  八十六天,我一定是听错了!

  但是,我刚才又的的确确听到,是八十六天,我以为我至多不过昏迷了三五天,可是,我却足足昏迷了三个月之久,难怪白素消瘦得如此之甚了!

  我闭上了眼睛,当我闭上了眼睛之后,我昏过去之前的事,就像是才发生在几分钟之前一样,那辆灵活得令人难以相信的大卡车,向我直撞了过来。

  那是谋杀,是和对付章达一样的谋杀!

  但我却没有死,我又醒转来了,我对自己的身体有坚强的信心,我知道我的伤一定会渐渐好起来,一定会完全复原!

  但这时,我却疲乏得可怕,我似乎是一个疲倦透顶的人一样,我渴望睡觉。

  我听得一个医生道:“让他好好地休息,他很快就会复原的。”

  我又听到白素道:“不,我要陪著他。”

  然后,我不知我自己是昏了过去,还是又睡著了。

  等到我再醒过来时,已经是晚上了,病房中的灯光很柔和,我的精神也不知好了多少。

  我不但可以连续讲上几分钟话,而且还可以听白素讲述我动了十二次大手术的情形。

  在那三个月中,我动了十二次大手术。

  我之能够不死,而且还有复原的可能,全是因为我当时躲避得好,是以我虽然折断了很多骨头,然而脊椎骨却送未曾受损伤。

  所以我才能活下去,而在我的体内,已多了十八片不锈钢,这些不锈钢是用来接驳我折断的骨头的,医生断定我可以复原,白素一面讲,一面流著泪,她又笑著,因为我终于没有死!

  我并没有将那是一件设计完善的谋杀一事讲出来,因为在这三个月中,白素已经担心够了,没有理由再去增加她的负担。

  虽然,她的心中,也不免有著疑惑,因为我的驾驶术是极其超卓的,她不会不知道。所以我还著实费了一些心思,将当时不可避免,非撞车不可的情形,编了一个谎。

  我在医院中又足足住了半年,才能走动,我回到了家中疗养,医生劝我忘记我曾断过许多骨头一事,如果时时记得,那么人的活力就会消失,他给我的忠告是:一切像以前一样。

  是以,当我开始可以动的时候,我就适量地运功,月子好像过得很平静。

  然而,在我的心中,却有著一个阴影。我明白,他们的第一次谋杀失败了,我没有死,那么,他们一定还会有第二次谋杀。

  他们第二次的谋杀什么时候来呢,我是不是能躲过他们第二次的谋杀呢?

  这是我几乎每时每刻都在想念著的事。

  但我却只是一个人想著,因为再多人知道,也是没有用的,对方是如此神出鬼没,我几乎死在他们的手中,但是我根本连他们是什么人也不知道。

  而我担心的那一刻,终于来了。

  那是一个黄昏,我坐在阳台上,在享受著一杯美味的饮料。白素不在家,她已不必再那样仔细地看护我了,我听到门铃响。老仆人老蔡在楼下扯直了喉咙叫道:“有人来找你,卫先生!”

  我站起身,走下楼梯。我看到在客厅中,已坐著两个陌生人。

  我很难说出当晚时究竟是什么感觉,但我一看到那两个人,我就觉得事情有点不对头,那两个陌生人,给我以极不舒服之感。

  我也难以形容得出我的感觉究竟如何,但是我想,当一头猫儿,看到了一只不怀好意的大狼狗,猫的感觉就一定和我的感觉一样,全身的每一根肌肉,都有一种莫名其妙的紧张。

  我走下了楼梯,那两个人向我望了一眼。

  我呆了一呆,才道:“两位是──”

  两个人中的一个笑了一下,道:“卫先生,你不认识我们么?”

  我未曾见过这两个人,但是他们却那样问我,这令得我的心中,陡地一动,我立即装出行动十分迟钝的样子,拍著额角,道:“对不起,我撞车受了伤,对受伤以前的事,记不得了,我甚至记不起我是怎么受伤的,两位请稍等一等!”

  那人道:“做什么?”

  我道:“为了帮助我的记忆,内人将我以前熟悉的朋友的照片,全都贴在一本簿子上,我想,我去翻一翻那本簿子,就可以知道两位是什么人了。”

  那两人互望了一眼,接著,一起站起身来,一个道:“不必了,卫先生,我们以前只不过见你一两次,你不会有我们的照片的。”

  我道:“那么两位来,是为了──”

  那两人道:“是为了一件过去的事,卫先生,你可还记得章达博士?”

  我的心中陡地一动,章达时时刻刻,都在我的记忆之中,但是我却皱起了眉,道:“不,我记不起这个名字来,章达?他和我有什么关系?”

  那两人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只是又问道:“那么,丁阿毛呢?”

  我仍然摇著头,道:“也不记得了,丁阿毛,这个名字我很陌生,请你们等一等,我将那本照片簿取下来,或者我可以找到他的照片。”

  我一再表示我有那样的一本“照片簿”,其实,我根本没有,只不过我那样强调,就可以使对方真的认为我的记忆力已消失了!

  那时,我脸上的神情,是一片茫然,十足是一个智力衰退的人,但是我的心中,却著实紧张得很。

  这两个人,先问起了章达,后又问起了丁阿毛,而我又从来也未曾见过他们,是以我可以肯定,他们是和那个我一直在追寻,但是又毫无头绪的神秘力量有关系的人!这两个人说不定就是当日曾和丁阿毛接头过的,也说不定就是驾车将我撞至重伤的人!

  我的心中除了紧张之外,同时也在欣庆我的急智。

  那两个人来到我这里,看他们的情形,像是来进行第二次的谋杀的。

  然而,我现在的情形,可能使他们改变主意了。

  因为我看到他们两人,互望了一眼,站了起来,道:“卫先生,你很幸运,再见了。”

  我装出愕然的神情来,道:“你们为什么不再坐一会?两位究竟是为什么事而来的,噢,我想起来了,请等一等,我想起来了!”

  那两人已在向门外走去,可是一听得我那样说,又一起站定,转过身来。

  他们一齐问我,道:“你想到了什么?”

  “我想起了章达这个名字,他好像有点东西留在我这里,你们是他的朋友,可是来取回他的东西?”

  那两个又互望了一眼,像是对于这突如其来的事,不知该如何决定才好。但是他们并没有犹豫了多久,终于有了决定。

  他们道:“好,请你取来。”

  我连忙转身,走上楼梯,我一到了楼上,动作立时变得灵活起来,我先到了书房,拉开抽屉,取出了一个超小型的无线电波示踪仪来。

  那示踪仪只有一枚黄豆大小,附著在任何的衣服之上,而它里面的小型水银电池,可以使这个示踪仪发出无线电披,我可以在一个接收仪的萤光屏上,找出那个示踪仪的所在地点。

  我然后才提出了章达留下的那口箱子,又装出迟迟缓缓的样子,走了下来。

  当我将箱子交给其中一个人的时候,我伸手轻轻一弹,那示踪仪已附著在那人的衣领之后了。

  那人提著箱子,向我挥著手,我看到他们登上了一辆奶白色的汽车,一直等他们的车子驶远了,我才又奔上了书房。

  我几乎是冲进书房的,我立时自抽屉中取出了接收仪,按下了掣,在对角线四寸半的萤光屏上,我立即看到了一个亮绿点。

  追踪的距离只有四百五十码,是以我的行动必需快,等到那亮绿点离开了萤光屏之后,我便再也难以找到他们了!

  我提著接收仪,冲了下去,我只觉得我的行动,远不如撞车之前敏捷了!

  在平时,或者还不怎么觉得,但是想要争取每一秒钟时,我体内的不锈钢,其合作程度,和我原来的骨头,相去实在太远了。

  我冲出了大门,老蔡在门口叫道:“你到哪里去?”

  我也来不及回答他,便打开车门,还未曾坐稳,就发动了车子。那时,接收仪的萤光屏显示,那亮绿点在东南角,已快逸出跟踪的范围了。

  我连忙转动车舵,闯过了一个红灯,总算,那亮绿点还在,我比较从容了些,我将距离控制在二百码左右,一直跟随著。

  半小时后,亮绿点不再移动,而我在渐渐接近对方,当距离缩短到一百码之后,我也停下了车子。

  我大约等了五分钟,亮绿点又移动起来,我也继续开始跟踪,很快,我就看到了那辆乳白色的房车,正如他们偷“时间会所”乐队的车子,去约晤丁阿毛一样。

  我驶过了那辆车,继续跟踪,因为我知道,他们一定是换了车子,在继续前进。

  当萤光屏上的示踪点又静止之后,那又是二十分钟之后的事了,我的车子渐渐接近,距离缩短,最后,接收仪上,发出了“的的”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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