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朋友之托,开始打足精神看这部新出炉的长篇爱情小说,讲的还是我没经历过的我父母那个时代的事情。我先是把序言和后记看了一遍,觉得行文的语言风格我是十分喜欢的,因为很朴素,我最受不了安妮宝贝式的那种言情小说语言风格,未免太脱离生活了,或者说,太脱离老百姓的生活了。更重要的是,我这个人,特别的不“浪漫”,所以我喜欢直白的小说语言,至少这一点,我对《山楂树之恋》是好感很重的。不过说回来,里面讲的内容,确实是提不起我巨大兴趣的。在我印象中,我既不喜欢杜拉斯所描述的疯狂而绝决的爱情,也不喜欢村上春树故事里离奇的冷感的爱情,我唯一稍微喜欢点的关于爱情的描述,是米兰昆德拉的那种,他把男女关系分析的很透彻,也未免有点太残酷,而那种残酷或者说酷,又是十分冷静而克制的,它没有“绝望”的气息,它是第三者平静的分析问题的结果。在《山楂树之恋》中,既没有杜拉斯那种,也没有村上那种,更没有昆德拉那种,所以导致我既不反感它,但也不迷恋它,甚至我很难把它当小说来看待,鉴于我的小说概念和这种估计会成为畅销书的小说概念完全是风马牛不相及,我只好把它当成电视剧剧本来看,并且估摸着作为电视剧专家的我的妈妈大人,多数会追看这本由小说改编而成的电视剧的。电视剧要具备的要素,也就是它们凭什么去吸引广大的中年妇女,我觉得无外乎“扎劲”二字。“扎劲”是上海话,意思大致是很吸引人,很带劲……只有那个故事够扎劲,才是好看的电视剧,反之则可能发展成为严肃小说或其他,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