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姓周的国有银行职员,非常得意地向朋友透露,他们单
位从6月份开始发降温费,一连三个月,每月3000元。她朋友听了不解:“你们单位有中央空调,在办公室里天天穿西服,还需要降温吗?”她说:“办公室里
不热,可上班路上热啊!降温费,不就是一种福利吗,何必较那个真呀?”(7月7日《燕赵都市报》)
一个月发3000元降温费,凭的是什么理由什么依据?最近,一些地方公布了高温津贴标准。其中最高的每月补贴160元,最低的每月补贴40元。而且明
确规定,享受补贴的条件,必须是露天室外作业温度超过35℃,室内工作温度超过33℃。国有银行的职工,究竟符合哪个条件?
全国有两亿多农民工,酷暑之下,他们中有多少人在户外和车间作业?有多少人还没有享受过一分钱的高温补助?在报上看到一条消息,说广东东莞一家鞋厂的
一个赵姓老员工,在干活时突然中暑倒地,体温一度上升到41.3℃。送到医院重症监护室观察抢救。和那些每月发3000元降温费的人相比,老赵又应该得到
多少降温补助?
我们的社会,可以有差别。但这个差别,必须是法律和公众情感所允许的范围内的差别。像一个月发3000元降温费这种事情,该谁去管呢?如果没人管,没人问,难怪让人家偷着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