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想一下,如果任何行为都被人们赞许以这些中学生的行为所终结,那这个社会将成为什么样子?一个人到超市买东西故意逃避缴费,结果被一屋子“见义勇为”的市民殴打致残,因为他是个人人不齿的小偷;一个人在公共场所便溺,结果被满街“见义勇为”的市民暴打致死,因为他违反文明公约……最后还有人站出来说他是“罪有应得”、“自作自受”,一屋人、一街人不但不用负任何责任,甚至还可以顶着“见义勇为”的光环在街上招摇过市,受人尊敬。继而发展为将忘了缴费的人打残,将某个身体不适而在街上大小便失禁的人打死……
如此,这个社会就要乱套了吧。
如此,谁还会支持这些中学生的残暴行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