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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jkl888
< En战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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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50楼 发表于: 2009-11-09 17:46:31
我全程参与此贴 
1.我出了4个  实际价格 没哄抢
2.楼主是新人 很冤枉
3. 版主很霸道  无视版规
4. 此事只能说明版规不健全  好似我们现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法制需要完善 但并不表明可以随便制定法律
5. 我建议楼主不卖了
6. 强卖实在实在实在~~~~没有人性
离线雷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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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51楼 发表于: 2009-11-09 17:51:25
引用第144楼michelle-bao于2009-11-09 17:40发表的  :
锁了这贴,事情就解决了 ??事实就不存在了 ?  公道自在人心,事实摆在这里,不是说谁对就是谁对,他既然客观存在了,那么就让老总给个说法吧 如果老总说了,以后卖东西只能卖给PM第一个人,但这也只是刚刚出台的政策,请问这事如何解决 ? 版主的决定就都是对了? 错的也是对的? 估计的事就可以锁人ID?就不允许别人说公道句话 ??
.......

综合区处理不了此事件,只有投诉区可以处理,综合区版主又解封不了物主的ID,只有总版可以解,为什么不到投诉区处理呢?
离线majia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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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52楼 发表于: 2009-11-09 17:52:22
引用第151楼雷电于2009-11-09 17:51发表的  :
综合区处理不了此事件,只有投诉区可以处理,综合区版主又解封不了物主的ID,只有总版可以解,为什么不到投诉区处理呢?

我不是来投诉的,我是来评理的。还有我不是物主,最多就是狗拿耗子多管闲事的那种。
离线fi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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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53楼 发表于: 2009-11-09 17:53:10


那就不要骂JS了,回帖抬价的就允许,回帖砍价的就说别人JS,什么社会啊
明码标价卖东西,有人应价,有人PM抬价,卖家可以卖给高价的,这个只能从道德上谴责,的确没规矩规定不能卖给高价的,PM谁知道啊。那么以上当我没说,因为偶相信诚信买卖,明买明卖。谁自己都有自己的标准,俗话说,道不同不相为谋。
PS:还是应该提倡诚信买卖,唉,居然大部分人都提倡恶性竞争,那样做买卖能长久?能赢得信誉?


.......[/quote]
坦克流刀妹:http://bbs.91d2.cn/read-htm-tid-1556289-page-e.html#a
离线雷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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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54楼 发表于: 2009-11-09 17:55:14
引用第152楼majia1于2009-11-09 17:52发表的  :
我不是来投诉的,我是来评理的。还有我不是物主,最多就是狗拿耗子多管闲事的那种。

既然你多管闲事,又对出售区版主的处罚标示不满,也可以到投诉区建议总版审核重新处置
离线majia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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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55楼 发表于: 2009-11-09 17:56:25
引用第153楼fire于2009-11-09 17:53发表的  :

请注意最后,
不过个人觉得直接回帖抬价确实不妥,以后记得pm谈。
谈价请pm

还有不知道你说的诚信是什么,卖给出价高的就不诚信了吗?非的卖给那些强买强卖的才是诚信?

交易就是交易,不要违反规则,不要做违背良心的勾当。我不是高尚的人,我觉得这样没啥不妥。
离线雷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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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56楼 发表于: 2009-11-09 17:56:48
大家在这里说过来说过去改变不了事实,只有让总版重新审核,才能给物主一个交待,也能给你们一个交待
离线majia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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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57楼 发表于: 2009-11-09 17:57:03
引用第154楼雷电于2009-11-09 17:55发表的  :
既然你多管闲事,又对出售区版主的处罚标示不满,也可以到投诉区建议总版审核重新处置

我不是物主,楼顶也说清楚了,希望从这个个例里面找到将来应对这样类似事件的一个范例。
而且本帖设计全是良性讨论,不存在粗言秽语。本来是个小事,但是小事也是事情,小事也能折射出问题,让更多人参与到讨论,给你们版主完善各种规章制度更多的依据,请问有何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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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58楼 发表于: 2009-11-09 17:57:52
引用第142楼fire于2009-11-09 17:37发表的  :
处理版主就把抬价的一并处理了,必须的,要处理就卖家,回帖抬价的买家
为什么?回帖抬价的买家才是此事的罪魁祸首,要是没有抬价的,那么卖家卖了也就卖了,哪怕后来知道亏了点也当买个教训。之所以有回帖抬价的,而卖家也没说预订给谁了,那么版主自然是肯定要处理有拍卖嫌疑的帖子。
不要把出售区抬价说得理直气壮的,有钱仅仅只是有钱

这种人千万不能有权利~
离线大雄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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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59楼 发表于: 2009-11-09 17:57:57
引用第150楼jkl888于2009-11-09 17:46发表的  :
我全程参与此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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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此事只能说明版规不健全  好似我们现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法制需要完善 但并不表明可以随便制定法律
.......


赞同,感觉那个斑竹前后处理的不明不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