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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新]要求出售区版主给个合理的解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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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dqro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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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0楼 发表于: 2009-06-22 10:34:59
引用第13楼我不信于2009-06-22 10:26发表的  :
既然是要估价,那就说明这种东西出的极少,那为什么就一定要先去估价区估价呢?我个人根据自己对市场需求的判断标价就不行??说句老实话.你的理论很可笑,因为这个版规就站不住脚.

不守版规的可以不在bbs上出售。
打个比方。我国是有死刑的,有些国家是没死刑的。
如果你被判了死刑,你就说宪法有问题?你再怎么解释也没用。强制执行的。如果你觉得不公平,可以考虑出国嘛。
换个理论,你觉得这个版规站不住脚,你可以不在那个地方卖东西吗、或者你等这个版规改了的时候再搞。现在既然有版规,你犯了就的罚。
离线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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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1楼 发表于: 2009-06-22 10:39:47
如果你觉得不公平,可以考虑出国嘛。


意思就是 让楼主 say  good bye
 
离线chq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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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2楼 发表于: 2009-06-22 10:43:04
引用第15楼见证奇迹于2009-06-22 10:29发表的  :
你标100个,结果PM谈到2个成交,结果你写个OVER,结果误导群众

围观!个人认为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否则不乱套了。。。。。
离线瘪犊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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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3楼 发表于: 2009-06-22 10:43:40
我觉得lz申诉的有理有据的,没什么不可,什么事都不解释就这样封号不了了知,就有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