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罗伯斯比刘翔年轻,属于那种精力充沛的拼命三郎,因此他应该喜欢和擅长一枪决出胜负的比赛,他最近取得的多数冠军就是那种听枪以后拼命跑到终点、一次决出胜负的比赛。可是,在奥运会上没有这么便宜的事情,你必须精控火候,在前三场比赛时精心掌握节奏,不能拼全力,但也不能意外出局。这是大奖赛和奥运会比赛的显著区别。一般而言,一场田径比赛提前1个半小时左右热身(不同项目和不同运动员有所差异),40分钟检录,赛后还有一些经过混合区接受采访等程序,一般需要不少于两小时,很多运动员对这种比赛是不适应的。刘翔有在奥运会中听四枪跑四场最终夺冠的经历,雅典奥运会他8月24、25、26日的成绩分别为13秒27(小组第一)、13秒26(小组第一)、13秒18(小组第二),最后8月27日跑出平世界纪录的12秒91在2007年听三枪的世界田径锦标赛中,刘翔预赛、半决赛、决赛的成绩分别是13秒36、13秒25、12秒95,而罗伯斯的成绩则是13秒41、13秒21、13秒15。从这组数字可以粗略看出,罗伯斯在经过几枪后的最后一枪爆发的能力应该说不如刘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