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被判刑的省部级官员
陈绍基 广东省政协原主席
罪名及判决:犯受贿罪,判处死缓,索取及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959.5万元
王华元 中共浙江省委原常委、省纪委原书记
罪名及判决: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死缓,收受他人款物折合771万余元,价值894万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
王益 国家开发银行原副行长
罪名及判决:犯受贿罪,判处死缓,索取、收受对方钱款折合人民币1196万余元
皮黔生 天津市委原常委、天津滨海新区管委会原主任
罪名及判决:因受贿755万、滥用职权罪被判死缓,曾致国有资产损失2.2亿
黄瑶 贵州省政协原主席
罪名及判决:犯受贿罪,被判死缓,先后多次收受款物共计954万余元
郑少东 公安部原部长助理、经济犯罪侦查局原局长
罪名及判决:犯受贿罪,判处死缓,索取、收受他人款物共计826万余元
米凤君 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
罪名及判决:犯受贿罪,判处死缓,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628万余元
陈少勇 中共福建省委原常委、原秘书长
罪名及判决: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索取和收受财物共计819万余元
朱志刚 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原主任
罪名及判决: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索取、收受他人财物共计744万余元
康日新 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原总经理
罪名及判决: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受贿660万余元
黄松有 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
罪名及判决:贪污、受贿金额为510万元,被判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