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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黑装备文化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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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铁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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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08-03-31 09:46:17
— 本帖被 7.夜雪 执行锁定操作(2008-09-10) —
毕格因的软帽——布帽

古代欧洲有一种习,婴儿出生以后就要戴一种很紧的帽子,叫做biggin,紧紧得包在头上。因为古代人相信,婴儿时期头形发育得好,人长大就会很强壮,很聪明。所人大人都给初生得婴儿戴这种帽子。感觉就像中国古代认为,小孩应该睡硬枕头一样(睡了软枕头头就会长不好,人就会变笨,呵呵)。 虽然没有任何科学根据,但是缺是古代父母们对孩子得一种美好寄托。这种习俗在欧洲持续了非常长的一段时间,据说至今在某些偏远的乡村仍然保留着这种习俗。

暗黑中引用这个名字,赋予了它新的含义。 戴着这个帽子,战士就会强壮(+生命 +攻击力),法师就会聪明(+法力),感觉就像是在biggin帽子的“保护”下成长起来的一样,^_^
离线铁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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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08-03-31 09:47:10
碎脑雷锤,雷神腰带
碎脑锤————雷锤 
雷神之力————巨战腰带 

这2个神兵都与北欧神话中的雷神——Thor 有关。 



Thor是雷神,神族中最为强壮的勇士,具有呼风唤雨的能力。长及胸际的红髯常在空中飘扬,拥有巨大的力量和惊人的胃口,因为他是如此的巨大,所以他不能走在虹桥上以免压垮它。他是Odin和巨人族女子-Jord所生的长子,或说其母亲是Frigga。 

他的居所闪电宫-Bilskirnir是「诸神国度」里最大的宫殿,计有540个厅,可以接引贫困一生而死的人们的幽魂;即使是奴隶在此也受到同样的欢迎。 

Thor有三件奇异的宝物: 

第一件就是能开山碎石,具有可怕力量的雷霆之鎚(Mjollnir),这件宝物有神奇功能,可以丢出去自动回到手中。 
当Thor出现在空中时,霜巨人和山巨人一眼就认出这柄鎚。这柄鎚在与巨人交手的无数战役中,曾击碎许多霜巨人和山巨人的头颅,就像打碎蛋壳一样。无论对於神族及巨人族而言,没有比Thor的雷霆之鎚更可怕的东西了。 

第二件为能使Thor神力加强一倍的力带(腰带)。 

第三是他在挥动神鎚所戴的铁手套。 

当Thor挥动神鎚时,就会发出可怕的亮光,在空中闪烁,映照在地上人们的眼帘中。他的战车有沉重铁轮,会发出可怕声音,是由两匹毛比雪还白的羊牵引的,当Thor奔驰在云海中,车轮会急转发出回声,在风中怒吼,这就是隆隆的「雷声」。 

当他在旅途中肚饿之时,会把山羊宰了来吃,然後再把骨头放在羊皮上, 举起槌子祝兑环??就可以让山羊复活。 

北欧人视此鎚子为神圣之物,因此常做鎚状的项鍊,戴在身上趋吉避凶;又常以手做鎚形,在新儿诞生、婚丧等场所时祝福,就如同基督徒作十字架貌一般。 

Thor与人性格相近,虽凶猛,却很善良,他是常人的守护神,保护人类免於巨人和侏儒的侵害;在寒冷的北欧,当春雷一响,代表著冻冰融化了,农事有望。 

对人们而言,Odin虽是至高无上的主神,但是却往往带来死亡和战争,所以祭祀Odin的人反而不如Thor来的多。Thor深受「中庭」的人类和「诸神国度」众神的爱戴。他似乎也是Loki唯一尊敬(惧怕!?)的神祇。 

Thor的庙堂遍及各地,每年祭典都要焚烧一大棵橡树—夏季的温暖和光明的象徵。红色是Thor的颜色,也被视为爱情的象徵,所以古代北欧新娘必穿红衣,手上戴著镶红宝石的戒指。 

他的妻子是Sif,为他生了个女儿Thrud (Strength之意,或说她父亲是巨人Hrungnir,後来Hrungnir被所Thor杀,她就被Thor带走);另外一位女巨人则为他生了儿子Modi(Courage之意)和Magni(Main-strength之意),这两位是劫後幸存的神祇之一,并将继承其父的地位。 

在神话中,一些神明为了得到一位著名的侏儒Alvi的武器宝物,就承诺把Thrud嫁给他。不过Thor并不同意这件婚事,即使Alvis是有名的智者。因为Alvis是丑陋的侏儒,居住在暗无天日的地底从未见过阳光。 
於是Thor设下一个陷阱,他招来Alvis会面,不断地考问他问题。Alvis只顾著展现渊博的学识,没有注意到太阳快要升起。结果当第一道日光照射进来时,来不及逃入地底的Alvis就变成了石头。 

由这个故事可看出Thor也不是只是一个头脑简单的壮汉。 

星期四就是依照他的名字命名的。 


各位都明白了吧? 

碎脑锤——正因为它敲碎了很多山神和巨人的脑袋而得名,雷神腰带嘛,雷神的腰带当然是雷神腰带啦! 

怎么样,又长了不少见识吧?
离线铁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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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板凳  发表于: 2008-03-31 09:47:41
塔因头盔
这个神奇的帽子出自斯堪的纳维亚(基本上就是北欧了)古代民间神话传说。

传说在斯堪的纳维亚有一个名叫安德瓦里(古冰岛文Andvari,英文翻译成为Alberich——阿尔贝利西)的矮人王(其实你们都知道他是谁,就是《圣斗士星矢》中,北欧的那个用紫水晶杀人的神斗士的原型),相传他有一枚神奇的戒指,叫做“尼伯龙根指环”,可魔幻般地变出黄金,因而为众所觊觎。

天神欧丁与巨人订下契约建造宫殿,巨人所要酬劳,欧丁穷(怕怕,神也会穷),狡诈之神洛奇告诉他,矮人王魔幻戒指的故事,于是2人下凡寻找。矮人王有一个神奇的帽子,名字叫“塔因头盔”,不但能使人变化各种动物,还能使人隐形,欧丁拿他根本没有办法。狡诈之神洛奇谎称想见识塔因头盔的神奇本领,叫他变化各种动物,于是矮人开始骄傲了,就显示起自己的本领来,变成各种动物。当变化成为巨龙的时候,洛奇说,能变大没有意思,不如变小如何? 于是矮人王就变成了青蛙,洛奇立刻用自己的魔绳变化成为一个网,一下就把矮人王网住了,逼他交出戒指。

矮人王见大势已去,就诅咒得戒指者必遭杀身之祸。欧丁、洛奇得到了这神奇的戒指。后来在欧丁于洛奇的战争中,此戒指落到洛奇的房东赫雷德玛尔手里,其二子雷根与法夫尼尔为了得到宝物,竟杀死亲父,兄弟二人随后为宝物明争暗斗,雷根不敌法夫尼尔,被迫逃走,随后法夫尼尔变为巨龙,守护着财宝。

尼德兰王子杰克弗里德早年曾经杀死怪龙,以血沐身,成了力大无穷的勇士,唯一弱点就是由于沐浴龙血的时候有一片树叶掉落到后背心脏的方位而造成此处没有沐浴到龙血,成为了唯一的弱点。并占有了受诅咒的戒指。因听说勃艮第国王贡特的妹妹克琳希尔德生得貌美,就前往求婚。杰克弗里德在协助贡特打败了萨克逊人,并帮贡特娶得冰岛女王布琳希尔德为妻之后才得以与克琳希尔德成婚。十年后,杰克弗里德携妻去勃艮第做客。一次,姑嫂发生争执,布琳希尔德方知贡特是得杰克弗里德之助才得以娶她为妻,感到受了侮辱。贡特的侍臣哈根趁杰克弗里德打猎去泉边喝水时用弓箭射中了他后背的那块“弱点”,暗算了他,为主人雪了耻,又将获得的尼伯龙根的宝物沉入莱茵河底。十三年后,匈奴王埃柴尔向克琳希尔德求婚,应允为她复仇。克琳希尔德去匈奴后十三年,邀请贡特全家去作客,哈根亦一同前往。双方在竞技比武比武时发生流血厮杀,贡特和哈根被活捉,但因哈根拒绝说出尼伯龙根宝物的藏匿地点,先后被克琳希尔德杀死,随后克琳希尔德也被其军师希尔德布朗杀死。

十九世纪德国艺术大师理查德·瓦格纳耗费二十多年的心血写成的代表作——四联剧歌剧《尼伯龙根的指环》,亦是取材于以上所提到的北欧神话和中欧史诗,也可算得上是不朽的名作了。


好像后面的部分多余了,不过给大家长点知识也好,呵呵。很多情节都被《圣斗士》所引用了。

看看头盔的属性,+1技能,表示塔因头盔魔力无比(可以变化动物,隐身等,虽然游戏里无法实现,呵呵), MF 和 得到额外的金币, 正好符合了 矮人王 贪婪的个性,也符合了那个魔戒 能够制造黄金的特点。

暗黑设计者把属性设计的这么好,看来是花了一番心思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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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3楼 发表于: 2008-03-31 09:49:31
引导乌鸦——轻十字弓,乌鸦之霜——戒指
2个“乌鸦"装备的出现,不知道是暴雪设计人员的特意安排,还是巧合,正好符合了北欧神话中乌鸦的传说。

欧丁是北欧神话中的天王,也是知识与胜利之神,他通常很少参加战斗,却是战略家,不仅以武力更以计谋战胜敌人。他骑着8条腿的骏马斯莱普尼尔环游世界。欧丁还有2只乌鸦随从,一只叫“赫吉”,代表思想;另一只叫“穆南”,代表记忆。为了饮用伊格德拉西尔根部智慧之泉水,欧丁失去了1只眼睛(所以今天我们在画作和游戏中看到的奥丁形象多半是独眼的),所以2只乌鸦随从成了他最好的向导和传达他思想命令的信使。它们每天绕着世界飞行,把所见所闻无一不漏地向欧丁报告。欧丁出现在某个地方以前,它们都会先出现在那里。

所以,引导乌鸦——轻十字弓诞生了。引导——正是2只乌鸦的使命,而且这个弓造型别致,犹如一只乌鸦,非常生动。

乌鸦之霜——欧丁是北欧这个寒冷之地的众神之王,他的乌鸦,当然是不怕冰雪的。所以,乌鸦之霜的无法冰冻属性和吸收冰冷伤害的属性,实在是太恰当不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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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4楼 发表于: 2008-03-31 09:51:28
Rune 符文的由来
暗黑中的符文——Rune,是出自 “古日耳曼民族”(当时还是原始社会)使用的古文字——鲁纳斯(Runenschrift)

关于Rune的由来,没有人能够说清楚,就如同中国古代的甲骨文,没有人说的清楚是怎么来的,也只留下了“仓颉造字”的美丽传说。他们相信Rune是由他们祖先的神创造的。关于这个传说,又要从北欧的神话故事谈起。

  欧丁,是北欧的众神之王。欧丁的形象,是一个独眼的战士形象,但是他原本不是独眼的。瞎了一只眼的故事就与Rune有关……

传说,世界之树——Yggdrasil的三条主根有一条是延深到「巨人国度」,而这条根之下有蕴含一切「智慧」的神秘泉水滚滚涌现,负责看守智慧之泉的就是巨人Mimir。欧丁为了想把「智慧」带进诸神的世界里,很想尝一囗这泉水。

  一日他独自骑着八腿骏马,越过了横跨虚空的虹桥,去拜访诸神不敢接近的智慧之泉。快到时,看到浓密的树荫依稀有人的影子。凝眸注视,才清楚看见是严肃地坐在智慧之泉旁的Mimir。

  欧丁在Mimir的身边下马,向他要一囗泉水,Mimir虽然知道眼前的这个人是谁,但他仍然慢慢地摇着头,不肯给水。“在此之前,有好多人都想要一杯泉水,但是,他们一听到一杯泉水的代价,都吓得不敢要了。”“这我早已知道,我愿意献出“诸神国度”所有的黄金,或着给你我的右手!”Mimir微笑着回答“我要的不是这些,欧丁啊!智慧之泉的代价是你那只锐利的右眼!”

於是,为了那智慧之泉,欧丁终於永远失去一只眼睛取得鲁纳斯(Runes)的智慧。鲁纳斯(Runes)是一种咒文?只要将它刻在木、石、金属甚或任何材料上?就能得到无穷的威力。欧丁除了失去右眼外还饱受痛苦才得到这门智识。

欧丁自述

“九夜吊在狂风飘摇的树上,
身受长矛刺伤; 我被当作Odin的祭品,
自己献祭给自己,在无人知晓的大树上!
没有面包充饥,没有滴水解渴。
我往下看,拾取鲁纳斯文字,
边拾边喊,由树上掉落。”

  由於欧丁曾经受倒吊之苦,因此吊刑在北欧人的法律中是非常重刑。在《塔罗牌》(一种算命的扑克牌)中有一张称为“倒吊男”的,即是取此象徵。在西方犯人被绞刑,称之为“骑马”,即欧丁被倒吊在树上,所以世界之树Yggdrasil的意思也就是“欧丁之马”。欧丁取得了鲁纳斯的奥秘,由命运三女神Norns把这种文字记载的命运,刻在黄金宝盾上。他又冒着危险从巨人——Suttung那边取得诗仙蜜酒,尝过的人都可变成诗人。这两项宝物他都赐给人类;他在各方面都是人类的恩人。


所以,暗黑中的Rune带有强大的魔力,把一些Runes按照一定的顺序拼合,就可以召唤出上古的魔咒,上古的英灵也会附着到武器或者装甲上。 这就是 欧丁赐予我们的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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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5楼 发表于: 2008-03-31 09:51:54
女武神与狂战士
暗黑中多次出现了狂战士 和 女武神 这2个词。 狂战士斧,BAR的技能狂战士,女神之翼——翼盔,AMA的技能召唤女武神作战等,但他们是如何来的呢? 其实这两者有着紧密的联系。

  又要从北欧的众神之王——欧丁说起
 
  欧丁给人类带来了智慧,他也喜欢伪装成人类的形体,漫游在尘世间,他有多种乔装方式,如果是要带来战争,便戴着鹰盔;如果是和平地,他就身着黑斗蓬,戴着阔边帽子来遮掩独眼。好武的北欧战士认为战争时如果能蒙欧丁庇佑,便能够得到一股拥有熊之精神、狼之勇猛的力量,即“Berserker rage”,而在战场上所向披靡,成为“狂战士”——Berserker。

  北欧人认为暴风雨是欧丁骑马在奔驰,收集亡魂,故当有旅人在暴风雨中遭到不幸便是蒙欧丁招唤。虽然在“诸神的黄昏”——Ragnarok(拉那洛克,即北欧传说中极夜现象的由来,其实是非常简单的地理现象,北极圈以内以及附近都会发生,古人当然不知道为什么冬天太阳一直不出来,以为是狡诈之神洛奇的宠物,巨狼芬尼克吞噬了太阳,欧丁为了拯救太阳,每年都要与洛奇作战)中,欧丁将注定与宇宙同赴灭亡,他仍然选择和命运奋斗!他主宰人类居住的“中庭”中战争的胜负,并命令侍女——即暗黑中的女武神——瓦格雷,给每次战斗中最英勇,却又牺牲了的狂战士一个吻,唤出他崇高的灵魂,把他的灵魂带回到“英灵殿”,而这些英烈们的灵魂白天又将来到他们牺牲的战场上,重复着那次英勇而又悲壮的故事,晚上回到英灵殿饮酒纵欲,享受英雄的待遇。他们将在每个“诸神的黄昏”的劫难里和诸神并肩作战。保卫光明。

所以可以说,瓦格雷 其实就是迎接 狂战士 灵魂的使者。

暗黑中的 北欧神话太多了,一次讲清楚比较好,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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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6楼 发表于: 2008-03-31 09:53:55
海中巨魔Leviathan
暗黑1.10版中出现了一件新的物免甲,叫做 海王Leviathan(里维亚桑),那这位Leviathan先生又是谁呢?它就是圣经中鼎鼎大名的海妖之王。

  “Leviathan”的字意为裂缝,在《圣经》中是象征邪恶的一种海怪,通常被描述为鲸鱼、海豚或鳄鱼的形状。里维亚桑常与另一种怪物贝希摩斯(见Behemoth)联系在一起,关于里维亚桑的记载紧跟在《约伯记》中记载贝希摩斯的下一章,书中描述的里维亚桑实际上就是一条巨鳄,拥有坚硬的鳞甲,锋利的牙齿,口鼻喷火,腹下有尖刺,令人生畏。在基督教中里维亚桑成为恶魔的代名词,并被冠以七大罪之一的“嫉妒”。 
  
  在《旧约圣经》的外典“以色列书”第六章中曾经记载,上帝在创造天地的第五天创造了山和海,第六天用粘土创造了利维坦和贝希摩斯,当世界末日降临的时候,里维亚桑、贝希摩斯和栖枝(见Ziz)将一起成为圣洁者的食物。伊诺克的预言书上说:“两个怪物将在那一天被分开,雌的被称为里维亚桑,它居住在喷泉的深渊之中;雄的被称为贝希摩斯,它占据了整个丹代恩沙漠。” 
  
  在迦南文化中也有里维亚桑的原型——一条名叫洛唐“Lotan”的七头蛇,最后被巴力(Baal)所杀,这位巴力就是《暗黑破坏神2》里的那个魔头,他在闪族人的传说中是伟大的丰饶之神和自然之神,在希伯来人眼里则是邪神。

  怎么样,各位,穿着海妖之王的盔甲,感觉如何啊? 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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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7楼 发表于: 2008-03-31 09:55:16
摩西,以色列之王
暗黑中不是有个叫“摩西祝福之环——圆形盾 ” 的2孔盾牌吗?自带抗性,等级要求也很低,镶嵌2颗完美钻石后,是当年KM BOT的最爱,呵呵。不错你们知道摩西是谁吗? 他祝福的又是谁吗? 下面听我说来:

  摩西——以色列人的王,上帝的使者 ,圣经里的著名人物。曾经“西奈山”传授了著名的法典《摩西十戒》(不知是否能够算作法典,呵呵)

  赫拉克勒斯是希腊众神之王——宙斯 与 一个凡人女子——德拜女王亚儿克美娜 的儿子。从小他就立志成为一个伟大的英雄。由于天后赫拉妒忌他,就对他下了魔咒。赫拉克勒斯发狂杀死了自己的妻子和孩子。于是,为了补偿这件事,赫拉克勒斯来到了一个南方城市——帖棱斯(音译),国王命令他每年完成一个任务,赫拉克勒斯就答应了。

  在成功杀死美尼亚狮子以后,国王叫赫拉克勒斯去杀死 亚尔果斯平远上一个沼泽地里的 “九头蛇怪”——Hydra(希德拉)。 它非常厉害,一共有九个头,而且当中那个是不死的。赫拉克勒斯乘坐着他的侄子——“约拉斯”驾驶的马车来到了沼泽边上。他用他的弓箭去射杀那蛇,但是蛇根本不怕弓箭,于是赫拉克勒斯又使用一把刀来砍蛇,把它的脑袋一个一个砍下来。 Hydra是相当厉害的,赫拉克勒斯每砍去一个头,它就又长出来一个!!

  天后赫拉看到了,于是就放出一只螃蟹来帮助九头蛇,赫拉克勒斯的腿被螃蟹夹住了,眼看就要有危险,但是他的侄子也拿着刀过来了,很快就把螃蟹给解决掉了。不过对九头蛇依然没有办法。

  突然,赫拉克勒斯想出了一个好点子,他找来木柴,和他侄子一起点起了火。 每砍去一个蛇头,他就用火烧那个地方,那些头就再也无法长出来了。 就这样,赫拉克勒斯 杀死了九头蛇怪,完成了12项英雄壮举的第2项。 之后,他用Hydra 的蛇胆涂抹在自己的弓箭上,因此只要受了箭伤,性命就难保了。

  宙斯为了纪念这个壮举,把九头蛇 和 螃蟹都化为了星座,就是现在的 巨蟹座 和 长蛇座。赫拉克勒斯也因为自己的伟大壮举而流芳千古。

  暗黑中引用了这个故事, 用赫拉克勒斯涂抹过 Hydra 蛇胆的弓,创作了九头蛇弓,配以“风之力”的名字,表示借助风的力量,将毒箭发射出去,威力可以想象。 用赫拉克勒斯砍蛇头的刀,创作了九头蛇刃(虽然没有暗金版本,呵呵)。 还借用这一典故,创作了 女巫 九头火蛇 这一个终极招术,借九头蛇不死之力杀敌。 可见,暴雪的想法是多么的精妙呀!

  关于赫拉克勒斯的故事,暗黑中还有别的地方引用到了,以后慢慢说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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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8楼 发表于: 2008-03-31 09:55:50
亚特拉斯,撑天泰坦
各位PAL爱好者,你们还记得暗黑中有一把+2 PAL 技能等级 的古代之剑吗? 对了,就是——亚特拉斯,古代之剑。 亚特拉斯,你们可想知道他的传说呢? 

  古希腊神话中第一个神,名字叫艾俄罗斯,即“爱”,没有人知道他从哪里来,他产生了很多儿女,最著名的3个,是天父——乌拉诺斯,地母——该亚,和大海——滂沱斯。 天父和地母又生了很多孩子, 他们都被成为“泰坦”,即“巨人”的意思。但是乌拉诺斯讨厌他的孩子们,所以把他的孩子们关在黑暗之中。但仁慈的地母该亚非常爱自己的孩子们,她希望孩子们能够推翻他们的父亲。最后,一个叫做“科洛诺斯”的孩子(即宙斯的父亲)推翻了天父的统治,自己成为了统治者。但是,他却继承了他父亲的缺点,把自己的兄弟姐妹都关到黑暗中去。只留下了几个,其中有一个泰坦的几个儿子,分别是“亚特拉斯”,“普洛米休斯” 等。 亚特拉斯接收了伟大的使命,即用自己巨大的身躯去支撑天空,不让它塌下来。 于是,亚特拉斯就在天涯的尽头,用自己宽阔的脊背和粗壮的手臂支撑起了美丽的蓝天。

  过了许久,宙斯推翻了科洛诺斯的统治,成为了宇宙的主宰。老泰坦 亚特拉斯 依然不怕疲倦,坚守自己的岗位,因为他知道,一旦自己坐下休息,天就会坍塌下来,所有人与神都将灭亡。

  又过了很多年,古希腊伟大英雄赫拉克勒斯为了完成取得金苹果的重任,踏上了征途。路上,他遇到了被宙斯束缚的 普洛米休斯(原因大家都知道吧? 宁可自己受苦,也要把火带给了人类,伟大啊~ ),赫拉克勒斯感觉普洛米休斯一点错都没有,于是他释放了普洛米休斯,普洛米休斯非常感激,就告诉他:“去找亚特拉斯,他有几个女儿,正是看守金苹果的神灵。” 于是赫拉克勒斯来到了天边,看到了扛着天空的亚特拉斯。 亚特拉斯听到他的来意后,说:“我的女儿们和一条恶龙看守着金苹果,在遥远的西班牙的 XXXX花园(不好意思,那几个字我不认识,^_^),但我不能告诉你去那里的道路,但是我可以帮你去拿,条件是你来替我撑一会儿天空”。 赫拉克勒斯答应了,于是就接过了沉甸甸的天空。
不一会儿,亚特拉斯就回来了,手里拿着金苹果。 他对赫拉克勒斯说:“这些苹果你要拿给谁呢?”赫拉克勒斯道:“给欧吕米休斯送去(就是那个给他任务的国王)。”于是亚特拉斯调头就要离开。这时候赫拉克勒斯感觉到自己可能会上当,就要永远驮着天了。 不过他认为亚特拉斯肯定不如他的兄弟——普洛米休斯那么聪明,于是他说:“老泰坦,我感谢你为我做的事情。但是我刚开始撑天,感觉不太舒服,我能否拿个垫子放在肩膀上呢? 麻烦您给我驮一下天。” 果然,亚特拉斯接过了天空。 然后,呵呵,不用我说了吧。 赫拉克勒斯拿着金苹果高高兴兴走了。 我想当时亚特拉斯一定很后悔,失去了一个自由的机会,呵呵。不过他仍然坚守着自己无比伟大的岗位,支撑着蓝天。

  又过了很多很多年,一个叫做“忒修斯”的伟大英雄,完成了杀死蛇发女妖——美杜莎的光荣人物,正在回程的路上。 他路过了天边,看到了 老泰坦——亚特拉斯。 亚特拉斯对他说:“客人,你一定是伟大的英雄——忒修斯,先知告诉我,你是来解放我的,请你把你包袱里的美杜莎的人头给我看一眼。”于是忒修斯拿出了美杜莎的头,在亚特拉斯看到美杜莎眼睛的那一刹那,他变成了一座石头大山,他的头发和胡须变成了森林和草地。 伟大的亚特拉斯 感觉太累了,他需要休息了,但是为了所有神和人能够在 蓝天上 和 蓝天下 幸福的生活,他又必须坚守自己神圣的岗位。所以,他宁愿化为巨石也要坚守撑天的重任。

  这就是伟大的泰坦——亚特拉斯的传说。暗黑中引用了这个古希腊神话传说中的伟大神灵的名字命名 伟大的圣骑士配剑,正是希望PAL们能够像 亚特拉斯 一样,乐于奉献自己,就算牺牲自己也要捍卫圣骑士的荣誉,圣骑士的信念——英勇杀敌,帮助弱小,舍己为人。

  各位PAL 们,看了这个传说,感觉自己配剑的伟大了吗?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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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9楼 发表于: 2008-03-31 09:57:00
庞贝,沉睡千年的梦
庞贝之怒。 啊,庞贝,好久没有听到这个名字了。 于是突发感想。讲了这么久神话传说,大家的耳朵可能都长老茧了,呵呵,好,今天久来个真实的历史故事——庞贝,沉睡千年的梦。

  1594年,意大利人在萨尔诺河畔修建饮水渠时发现了一块上面刻有“庞贝”字样的石头;1707年,人们在维苏威山脚下的一座花园里打井时,挖掘出三尊衣饰华丽的女性雕像。人们以为这些不过是那不勒斯海湾沿岸古代遗址中的文物,没有人意识到,一座古代城市此刻正完整地密封在他们脚下占地近65公顷的火山岩屑中。1748年,人们挖掘出了被火山灰包裹着的人体遗骸,这才意识到,公元79年维苏威火山的爆发掩埋了一座城市————庞贝! 

  考古学家一层一层地挖开火山岩屑,深埋在地下的庞贝城“出土”了——市场的角落里还有成堆的鱼鳞,庞贝人总是先将鱼清洗干净再出售;而酒吧的墙壁上仍写有:“店主,你要为你的鬼把戏付出代价,你卖给我们水喝,却把好酒留下。”一户人家的后花园里种满了夹竹桃,厨房的铁炉上架着平底锅,餐桌上的鸡蛋旁放着一只小人玩偶。公元79年,一位庞贝人死在绘有植物花叶的壁画下,当人们于上千年后挖掘出他的遗骨时,同时发现那幅壁画上刻有一句铭文:“没有任何东西可以永恒。”——虽然地球史上每一次火山爆发无不令地貌沧海桑田,但公元79年维苏威火山的爆发却的确令一座城市获得了永生——庞贝无法躲过火山的劫难,但它被掩埋封存在渐渐冷却、凝固、变硬的火山灰中,最终竟躲过了上千年岁月的侵蚀。

  所以,今天庞贝古城才有机会向我们讲述那沉睡了千年的故事……

  维苏威火山海拔1280多米。公元79年,古罗马帝国最繁荣的城市庞贝坐落在这座火山的南面。流向那不勒斯湾的萨尔诺河绕庞贝而过,连接起古罗马帝国与世界各地的贸易往来,令商贾之影与交易之音终日浮动于庞贝城中。这里土壤肥沃,气候宜人,物产丰饶,在成排的葡萄架和油橄榄间,庞贝人栽种着谷物、蔬菜,还有无花果和迷迭香。 
  直到灾难发生的那一刻,庞贝人都不知道,他们脚下的沃土其实是不远处那座火山的馈赠。庞贝人还不知道,这座已经聚集了几百年力量的火山一旦爆发,他们所拥有的一切将在瞬间被摧毁得面目全非——庞贝的灭顶之灾真的来临了。 

  公元79年8月23日深夜到24日清晨间,维苏威火山爆发了。先是熔化的岩石以超音速的速度冲出温度高达1000度的火山口,当火山内部再也承受不住巨大的压力时,惊天动地的喷发令火红色的砾石飞上7000米的高空,然后,灼热的火山碎屑暴雨一般从天而降,向着庞贝倾泻而来。庞贝人惊骇万分,自公元前1000年这块土地上有人居住起,维苏威火山在那不勒斯海湾蓝色的天空下从来都是鲜花遍坡,它已经平静几百年了。庞贝人开始逃跑,奔跑在街道上的人被砾石击中而倒下,下落的火山碎屑在庞贝城中不断堆积,建筑物因承受不住重压而倒塌。同时,炙烫的岩浆裹挟着碎石冲下维苏威火山,以每小时160公里的速度到达庞贝,覆盖了整座城市的每一条街道,岩浆腾起的气浪烧烤着路边残剩的房屋和依然躲藏在那里的人。紧接着,黑色的火山灰从火山口上空滚滚而来,密不透风地封堵住庞贝城中每一扇门、每一扇窗户,封堵住那些在砾石的袭击中侥幸存活的庞贝人的眼睛和胸腔,令他们最终因为窒息而死——“生命中最悲惨的一刻来临了,他无法呼吸。” 

  公元79年,维苏威火山爆发18个小时后,火山碎屑将整个庞贝城掩埋,最深处竟达19米,曾被誉为美丽乐园的庞贝从地球上消失了。 


突发的灭顶之灾使庞贝的生命倏然终止,它在被毁灭的那一刻也同时被永远地凝固了。庞贝因此得以成为我们今天还能领略到的最伟大的古代文明遗址,这处遗址的最动人心魄之处在于:它真实地保留着灾难来临前庞贝人的样子——竞技场能容纳两万观众,这说明庞贝人会在一个时刻倾城而出;30家面包烘房,100多家酒吧,3座公共浴场,用于交易的步行街,可容纳5000人的剧院;而在街道边的小酒馆里,墙上画的酒神浑身挂满葡萄,每一颗果实都饱满得仿佛就要胀破。羊毛作坊、商店、印染店、客栈的墙壁上,到处都留有庞贝人纵情情感的印记:“啊,杰斯,愿你的脓包再次裂开,比上次疼得还要厉害。”“无疑,我心爱的人曾在此与她的情人幽会。”——庞贝人奔放的个性和整座城市欢愉的风情令2000多年后的人类为之倾倒。德国诗人歌德看见庞贝后说:“在世界上发生的诸多灾难中,还从未有过任何灾难像庞贝一样,它带给后人的是如此巨大的愉悦。”而法国历史学家泰纳从庞贝归来后感叹道:“那时候的人,是用整个身体活着。” 

  “尽情享受生活吧,明天是捉摸不定的。”庞贝城出土的一只银制饮杯上刻着这样的话,相信刻出这句话的庞贝人并不知道死亡在即。这只银杯被挖掘于存放葡萄酒的房间内,同时被挖掘出的还有横陈在酒杯旁的一具女性的遗骸。这就是庞贝,它以瞬间痛苦的毁灭为代价,它穿越了千余年的时空,它在告诉世人为什么要尽享生命之欢乐。

  暴雪公司的设计人员引用了这个故事,制作了庞贝之怒——喙钳。它的属性……不用我说了吧?看了故事大家都会明白。

  让我们记住那段铭文——没有任何东西可以永恒,珍惜现在与朋友们的快乐时光,因为……明天是捉摸不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