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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35楼chr1于2010-08-13 14:25发表的 :这个解释不通,通过拍卖定价格?那下一个差不多的要不要拍了呢?不准拍不是有很大争议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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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37楼majia1于2010-08-13 14:38发表的 :有一个建议不知道可行否:弄一个投标区,物品交由专门的投标员(类似拍卖师),然后由投标员开贴,然后进行回复投标(每个bid甚至ip,仅限一次投标,也就是所谓的一口价),回复内容隐去,当到达一个规定的时间后,投标结束,投标内容恢复可见,然后价高者得。这样做的好处由如下:1、对于那些价格争议大,但是又不够拍卖标准的物品可以放入投标区,进行投标,由此可以得到准确的交易记录,以指导物价。2、因为隐去投标价格,可避免th们的你争我夺,由此产生的物品价格,相对拍卖更具有参考性。3、每次投标均可收取一定的税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