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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聊灌水]oxl  东江湖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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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0楼 发表于: 2010-07-05 11:23:58
今天要多喝水啊,小心中暑,很严重的啊
离线dyys1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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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1楼 发表于: 2010-07-05 11:34:56
欧喜龙北京的啊,我也是,热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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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2楼 发表于: 2010-07-05 13:00:27
都不远,怪不得我这里也是这么热
离线欧喜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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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3楼 发表于: 2010-07-05 13:15:07
北京的几个啊  有时间聚会啊。。。
离线欧喜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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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4楼 发表于: 2010-07-05 16:22:58
Re:北京早上8点
打死性骚扰学生的流浪汉是正当防卫?
离线欧喜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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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5楼 发表于: 2010-07-05 16:23:14
Re:北京早上8点  我的水楼
河源市警方昨日向新闻媒体通报,该市源城区近日发生一起田家炳实验中学学生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件。一名年约25岁的外地流浪汉因骚扰该校女学生,被该校多名男学生在一条小巷围殴,次日下午,该流浪汉经抢救无效死亡。
离线欧喜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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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6楼 发表于: 2010-07-05 16:23:33
Re:北京早上8点  我的水楼
这则新闻成了某门户网站的热点新闻,网友留言一万多条,其中为数不少的是赞扬这些学生的行为。看到中学生的行为如此残暴,除了悲叹教育的失败,我更悲叹人性的冷漠。
离线欧喜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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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7楼 发表于: 2010-07-05 16:23:51
Re:北京早上8点  我的水楼
教育的失败,首先失败于法纪教育。遵纪守法是对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基本要求。为了增强学生的法制意识,教育学生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国家多次出台、完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和加强学校法制教育的法律、法规及意见,并通过家庭、学校、社会齐抓共管。但是很多家庭往往把孩子往学校一送了之,对学生的日常行为不管不问;学校只盯住学生的分数,唯分数论学生的好坏,对成绩好而行为失范的学生也是睁只眼闭只眼,对成绩差而又不听话的问题学生,以整顿校纪为名,推向社会;而社会各部门往往以“谁的孩子谁管”为由,对失学少年、问题青年闭目塞听,任由发展。结果学生的法纪教育由齐抓共管,变成了人人不管。此案中,如果学生们接受过良好的法纪教育,岂能不知对待违法分子,哪怕十恶不赦的歹徒,必须经过法律的审判,才能明确他的罪行,给予相应的惩罚?任何私自惩戒违法人员的行为都是违法犯罪,更何况是夺人性命?
离线欧喜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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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8楼 发表于: 2010-07-05 16:24:18
Re:北京早上8点  我的水楼
除了法律,我们还有彰显人性的道德约束。关爱弱势群体是人应具备最基本的道德品质。相比于社会上富有一族,生活在贫困线以下的人群当称为弱势;相比于强壮的成年人而言,正在生长发育的少年、儿童当称为弱势;相比于健康的人群而言,身体残疾智力有障碍的人当称为弱势。这样一个衣冠不整、浑身臭气的流浪汉,对于城市里德孩子来说应是弱势者;这样一个只知道对着人傻笑、做了傻事一直在原地逗留的弱智行为,对于正在受教育的中学生来说应是弱势者;可是这些中学生们并不关注他的异常行为,智障表现,也不问他从哪里来,到哪里去,如何生活,而是不由分说的拳脚相加,夺其性命,除了说学校的法纪教育失败外,那么道德教育是否应该遭受指责呢?
离线欧喜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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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9楼 发表于: 2010-07-05 16:24:34
Re:北京早上8点  我的水楼
然而,让人感到可怕的并不是这些,而是网上很多人留言支持中学生的残暴行为。他们甚至称赞说,这些中学生是正当防卫,是为民除害。这是一种什么心态?如果这名流浪汉真的警察怀疑的那样,是名精神病患者,那么他们的行为如何能看的出来正义?对于精神病患者的不当行为,应该立即报警,由警察来酌情处理,而不是拳脚相加!更何况,从“案发中午”到“当日晚上八点四十分”左右,中间隔了近十个小时,不当侵害,早已结束,除害理由如何成立?难道他们要鼓励学生们遵循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