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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水而过]为引导水流方向,免遭水患,有水的请往这来!---TYPT6月指定水楼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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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铃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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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30楼 发表于: 2010-06-29 09:54:36
 05
  
  好吧,回忆结束。咱们来继续快乐西游的穿越之旅。
  
  凌晨一点多,经验98%(立刻要到42级了),白虎岭。
  
  在世界频道上喊了一下,问白骨王座的任务怎么做。这个任务很欺负人,偌大的白虎岭,就说要你找出这个地方的秘密所在。。。
  
  不过真是没想到会有人应声,不仅热心的讲了半天任务路线,最后自己索性跑到白虎岭来,是个变化师,化成白虎的样子,带着我到处跑。
  
  任务做的还算顺利,最后那个“不好意思”的小青鬼向我要20页四灵古谱,我翻了翻从小仓那里取来的,还差六张,号码是6,14,19,20.
  
  热心的家伙开动自己的大号小号,带来了好消息:这四张都有,给你好了。嗯嗯,今天好走运~~~
  
  当这只周身雪白的白虎再次站到身边后,过了不久冒出一句话:好像忘了带过来……
  
  我……呵呵,再等一会没关系的。可爱的白虎又跑走了,接着又跑回来了。
  
  交易了,凑齐了,交任务了。
  
  升级了~~~
  
  接下来,小青鬼掏出一堆锤头呀,斧头呀乱七八糟的工具后,突然发现还差一具什么千年的怪物,居然厚着脸皮请我去杀白骨洞里白骨夫人的丈夫——白骨郎君。
  
  我狠狠地剜了它一眼,然后充满怨气的走掉。
  
  我有气无力地问,是不是白骨郎君在洞的最底层,出口在最上面啊?……
  
  这个时侯白虎变化师懒洋洋兼悠哉游哉的说,要不要我帮你刷出一只来啊?
  
  我们(其实是他)努力地刷BOSS,(我主要是安分地把自己挂在绳子上,以免被攻击到又去见阎王和黑白无常),一直到3点左右,他的朋友喊他去平顶山刷魂魄,我忙说那好那好,你去吧(你们都是万古不朽的夜猫子…),正好我也该睡觉了,不过你能不能帮我安全的离开这个阴森的地方……
  
  第二天我终于醒来的时候拎壶冲在长安不变的夜色里问我要不要吃晚饭。
  
  昨天交的朋友居然还在平顶山刷他的魂魄,我决定做另外一个任务去探险精英洞。
  
  我刷光第一行乱发脾气的小猴,然后坐在一块大石头边,无助地在世界喊——谁知道精英洞怎么出去呀?
  
  刚刚进洞之前,找不到入口,就在世界上问:精英洞入口在哪里啊?那个时侯一个叫冰凌的人告诉我在一块石头那里。不过,现在我发现这个洞对于我来说实在危险,就是小猴子喽啰们估计也够我免费地府游的了。
  
  马上有人回话了,还是冰凌——你到底想进去还是想出去啊?
  
  呵呵。——刚才想进去,现在想出去。
  
  ——哦,你在里面是吗?
  
  ——嗯。
  
  ——你等下,我去找你。
  
  她这句话我刚开始看成了“我去救你”,心里面顿时百感交集。
  
  之后她就进洞来了,78级的仙僮。
  
  她带着我一直往上走,不时经过一些水帘洞里常见的溪流和闪着晶莹亮光的石头,一直到了精英洞二。这个洞更大更复杂,还有主怪是我的任务,要打的三样东西名字大约都是某某大圣的毫毛云云。冰凌非常善良的答应帮我杀这个任务。
  
  接着,我又吊在绳子上(……),看她努力地杀怪,掉了东西我就跳下去捡,任务异常顺利。
  
  我暗暗在心里想,等我级高了一定要尽全力帮助别人,不用言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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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31楼 发表于: 2010-06-29 09:54:48
 06
  
  其实除了别人帮助我完成这些高难度的任务,我真的没有经常频繁的躲在绳子或者藤蔓上。
  
  35级之前我最爱跑的任务一直是赏金猎人的腰牌任务。腰牌上每隔半小时会换一次任务,要杀十几个怪或要集十几个猫耳朵之类的东西。完成了就跑到蓬莱边上的大惊小怪那里去交任务,他会给我很多钱和很多蟠桃,桃子集到一定数量以后就可以获得神气的称谓和更多的钱。
  
  若干不屑的努力之后我终于得到了一个崭新的称谓“桃太郎”。
  
  后来更有趣的任务是降妖。这个要组队,队长领了任务,大家先做第一部分——搜集各种诸如母猴的尾巴之类的东西,还要杀够一定数量的怪物。然后队长把这些东西交回去,任务就会立刻把我们队伍整个传送进一个特殊的空间——乌压压的全是小怪。
  
  猎手先放个稻草人,把怪物都吸引过去,我们法师就冲上前去,落雷,三味真火,再落雷,再千里冰封……
  
  怪都是这样稀里哗啦大片大片的死去的。
  
  死到一定数量的时候,BOSS就现身了。
  
  我们大家再拼命地打拼命地烧拼命地补血拼命地从地府往回跑(一般被挂到地府的都是我们这种法强血少的仙僮)之后,BOSS倒下,土地现身,非常殷勤地把我们传送回温暖的长安,队长给我们带回大把的经验,任务就算圆满结束。
  
  在降妖任务的帮助下,我成了长安与地府频繁交流的友好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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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32楼 发表于: 2010-06-29 09:55:01
07
  
  有一天,我突然累了。飞回蓬莱村去抱着草球躺在小河边睡觉。
  
  梦里,有个声音说:“还记得不周山的秘密么。”
  
  “想回去么。”
  
  醒来以后,我决定去爬不周山。
  
  不周山是快乐西游整个世界里面让我最魂牵梦绕的地方,它是纯粹的仙境。不周山终年飘雪,雪花大得像是要覆盖这个人世间。背景音乐清淡而舒缓,让人的心莫名的舒缓下来。
  
  爬不周山是极其艰难漫长充满危险和挑战的极限运动。说爬不如说是跳吧,登不周山的线路是有无数隔空的木桩和悬空的石块曲折回环的组成的,你要上去,那就看准了脚下一跳一跳的前进吧,左,右,左……不过,真的不要踩空……
  
  不幸的是,不周山高得耸入云端。
  
  如果能到山顶的话,在云雾缭绕和雪花飞舞的地方,你可以见到身后一轮大得吓人的月亮。仿佛近在眼前,伸出手去,就是它冰凉的温度。
  
  在大月亮的一侧,是个叫做跳崖坪的地方。
  
  跳崖坪的意思就是,你既然费这么大劲爬上来了,很辛苦了,不用再曲折的原路返回了,你可以从这个地方畅通无阻的跳下去——可以直摔到山脚下。
  
  这个地方也是情侣出没地之一,他们总是会坐在跳崖坪的顶上看够了月亮,许够了誓言,然后喊了一二三两个人一起带着微笑从这里跳下去,穿过一个又一个云层,视线快速的掠过之前艰难攀爬的足迹,一直一直向下坠去。
  
  呐,是这里吧。
  
  跳崖坪,我终于见到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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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33楼 发表于: 2010-06-29 09:55:13
 后记
  
  大概已经算不上穿越了,很多事情是记忆中依稀发生的,的确是2006年,我在快乐西游里守着那些“单纯美好的小幸福”,和佚明一起长成小有身手的法师,被很多热心善良的人无私帮助,拥抱过无数可爱的不可爱的小怪物,也给自己买了一个看上去还不错的坐骑——绿草球。某个长得很像动漫人物的帅哥有天叫我过去看他跑步,然后说,这是我们猎手新学的技能,作用是跑得快。我发现,他不用买坐骑了,自己跑就好。
  
  我一向不喜欢抄袭,腾讯抄了快乐便更是反感,所以一直煽动周围的人不要玩QQ三国。最觉得不好的地方是,抄也不抄完全,只有个大概的框架,快乐那些设计精致细腻的小环节腾讯貌似都没有照顾得到。不过,这也应该算是还留给快乐一些余地吧。
  
  早些年的时候,第九城市还有它的规模,我觉得那个地方是天堂。
  
  不过如今,天堂早已经报废得差不多了。
  
  怎么说呢。写这些文字,大概就是,怀念吧。
  
  如此。
  
  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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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34楼 发表于: 2010-06-29 09:55:53
??奇幻小说和恐怖小说相比轻松多了,绝世武功人士所经历的奇异怪事,出乎人意料之外。与恐怖小说不同,它包含作者的更多幻想。一则则故事似乎都脱离了现实,却从某方面暗喻生活一些哲理。大多数是好人有好报,坏人自然有老天爷去惩治的说法。奇幻小说并不单一现代生活或者古代风云或者武林江湖各显精华。有长篇的,有短篇的,长的引人入胜,短的简单明快,细看粗读,似乎看到活色生香的故事呈现出来,手捧一杯香茶,书香茶香多享受。。
??看了那么多书,首次接触正式归类的这种文学。网络中此类小说很繁荣也挺流行,因为可以天马行空,想到什么写什么,不用拘泥任何形式,甚至有多离谱就多离谱,不仅有武打小说的武功,神话小说的怪异,还有言情小说的缠绵,简单易懂读着轻松。已经拍成电影的“魔戒”,网络上流传的“鬼吹灯”吸引了众多人群,我也难免凑凑热闹。
??小说的成功在于它能紧紧吸引读者,故事里呈现它的生命,让你为它哭为它笑,为它沉思,为它忘却凡尘俗世的烦恼。其实它触动的是你心底那个角落,平时被遗忘的,不经意被勾引起,所以你会跟着故事情节起伏,它悲你哭,它笑你乐,放下书本重新回到现实,会有种恍然的感觉。也许是夸张了一点,看来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颜如玉不无道理。
??厚厚一本书最喜欢的有两个小故事。“灵猫”说的是一个她和他相遇后彼此喜欢,拘礼于现实,没有说出喜欢。她坐的船暴雨中撞船死去,死神网开一面让她化身灵猫,他收养了它。从此一人一猫相依为命,他始终怀念那个她,却不知道眼前的它就是自己思念的她。它陪伴了他二十年,还是离他先去。失去它时,他非常痛苦继续活下去。死神再问她是否再投胎去陪伴他?她放弃了,再投胎陪他一段时间,还是会失去。或许放下这段情,放开他,他会有个不错的晚年。相爱无论是否有缘,该松手时,必须容忍让爱去逃生。或许我始终悟不透,爱的时候怎么放手,人世间无不是你爱他,他爱她如此轮回折磨,这边合那边散,真正醒悟的时候,人已经苍老。人的一生谁不在执着于感情,真能跳出红尘就去当和尚了。俗人为情所困,永无解脱。
??还有一个小故事“心理咨询师”。说一个心理医生的离奇经历,用人的眼睛看到另一个仙灵因为缺乏爱而枯萎的过程。而人类因为拥有神奇药水,最终得到了人类的爱情。心理医生最后选择和他的病人平凡地生活在一起,放弃了能制造神奇药水的能力,有时候平庸的生活比有如神灵的生活更幸福。看透世间美好,不相信还有任何美好,这样的生活有什么快乐可言。谁能说心理医生的选择不对呢,世俗百般烦恼,从另一个角度来说也是种享受。
??开始觉得这两个故事相互矛盾,一个要看透世俗,放下情怀,一个却要放弃清醒,执着世俗。其实并没有矛盾,爱得累了就该放手,如果爱得幸福,又何必放弃。人生的过程本来就充满矛盾,爱,构成了人的一生。爱别人,被别人爱,如此循环纠缠不清。活着虽苦,却充满了希望。
??奇幻文学借着一些物一些灵异,教人简单的道理,蒙上了一种神奇色彩,更容易明白。现实生活中逃避的东西,化为文字,成为一个出口,让人幻想更为丰富。幻想出来的东西能给人启迪,也挺不错。或许一些人对这样的小说不屑一顾,觉得肤浅,但是青菜萝卜各有所爱,喜欢的喜欢,不喜欢的放弃,做自己想做的事情,选择自己爱看的书,就是人生一大乐趣。不必勉强也不用强求,你不想看,自然有赏识它的人去欣赏。或者爱也是如此,你不爱不等于无人爱,你爱的未必属于你。不执着现实,不追求特别,这世界有着任何可能性,只要你敢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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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35楼 发表于: 2010-06-29 09:56:13
 一段文字能沟起一段难忘的记忆,一段文字能感受一份真实的感情,一段文字也能感悟出人生的哲理……翻开自己的文章剪贴本,一段段人生的心路历程就像一部精彩的故事片在眼前历历在目。
  
  1997年12月,带着对美好的人生追求和梦想,打起背包穿着崭新警服的我,毅然离开了美丽的故乡,踏上了开往苏州的列车。
  
  到了苏州武警新训营,紧接着3个月的强化训练,每天的跑步、训练、唱军歌、体育比赛、理论学习充实着一天的生活,因为我的上进心较强,所以在训练上非常刻苦,很快成为了全连的训练标兵,但也因为我的年少气胜,在生活上时常与战友闹矛盾。有一次因为我的弱项“内务”被连队扣了分,班长气氛之下把被子仍到了外面,我一怒之下与班长发生了口角,造成了极坏的影响。在最后的评选优秀学员时,尽管我的各方面较为突出,但还是以较低的得票率而落选。
  
  分到连队后,各项硬件设施有了很大的改善,但与五湖四海的新老兵之间的关系就更加复杂了,当时的我始终坚定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干好工作才最根本的。第一年,我刻苦训练、勤奋工作,以求以优异的成绩来赢得大家的认可,每当大家在娱乐时,我就偷偷到训练场去出小操,每当在节假日、周末,我就把自己外出的时间让给别人,自己到健身房练体能。在班长高强度的训练要求下,有一名来自富裕地方的战士开始动起了脑筋。没多久,他便如愿以偿地争取到了紧有的后勤兵名额。一年下来,我先后参加应急分队比武,并获得射击第二名的好成绩,满以为今年年底评先进希望在握,然而却大大出乎我的意料,另一名后勤兵的选票远远高于我,原因是他家里经常寄钱和物过来,因此跟老兵关系的比较好,我又不得不以失败而告终。
  
  第二年,在父母亲的强逼之下我不得不报考军事院校,尽管进行了一段时间的强化复习,但在最后统考中,我还是以较大的分差而落选,父母对我的表现很伤心,战友对我的成绩很失望。
  
  年终总结时,按照连队规定参加了军事院校统考的士兵不得参与评比,所以很多荣誉都与我无缘,看着有的战友当上了班长、副班长、文书,那位后勤兵因为群众关系较好,已经顺利拿到唯一一张党票,那时我真地很惭愧,也很伤心。面对退伍期即将临近,两手空空的我该如何面对父老家亲,如何面对父母亲的责问!回想起几年从军生涯,自己掉皮掉肉没掉过眼泪,任何困难都没有阻挡住向上的步伐,自己的身体强壮了、毅力坚强了、信念坚定了、吃苦耐劳了,这难道不是一笔宝贵的无形资产吗!思考之余,我又一次将目标定向了军校,并制定了科学合理的学习计划,一种强烈的目标在心中燃烧,一种不甘心失败的欲望在心中涌动,最终以优异的成绩考入了武警南京指挥学院。
  
  2年后,我毕业分配到苏州武警支队工作,并任特种作战排长,带着在院校所学本领和迫切实践的愿望,我与战士们比训练、比工作,带着战士们唱军旅歌曲、学英语、练演讲、弹吉它,成了战士们的良师益友。后来,我因在一次演讲比赛中脱颖而出,被支队宣传股选中,从此开始了我漫长的文学之路。
  
  刚开始,我根本不懂什么新闻要素、材料题纲、写作思路等,一篇简短的报道写出来都能有好几个错别字,好多次写的材料都是前言不答后语,再加上自己不暗世悟,受到很多同事的鄙视,最终在一次调整干部中,我主动要求再到基层去锻炼才挽回了几分脸面,但这两年宣传干事生涯却让我终身难忘,不仅与各项荣誉无缘,而且让我深刻尝到了失败的痛苦。
  
  到基层后,我庆幸自己又有了与战士们纯洁而友好和谐氛围,但理论水平和写作功底的匮乏一直是我成长的阴影,也许是自己的个性鼓舞了自己,也许是对文学有着大器晚成的潜力,我开始利用业余时间研究武警报、解放军报、人民公安报,对好的观点、优美的语句进行摘抄,逐渐地我的新闻稿件开始见报,有的报刊编辑还打来电话,鼓励我多写战士生活的稿件和情感散文,并给了我很多写作上的建议,每发表一篇文章战士们都要你争我抢的反复传阅,让我真切感受到和平时期的战士们多么渴望人们认可他们的平凡付出,更加激起了我对文学的热爱。我开始报考中文和新闻专业的自学考试,始终坚持与清贫和孤独相伴,勤奋地撰写身边的人、事、情,用优美的文字抒发出了军人特有的情感,先后在省市级发表100多篇通讯和文学作品,也多次获得了苏州日报征文大赛的奖项。
  
  当我开始受到大家认可并作为上级的提拔对象时,我毅然选择了转业,并开始寻找新的梦想。多年的理论学习和情感写作让我深深地知道只有将自己的工作与人民的事业紧紧连在一起,才能写出更优美、更加贴近群众心声的好文章,我毫不犹豫选择了人民警察这个艰苦的行业,在做好为民执法、为民服务的同时,我又成为了加深警民感情的桥梁纽带——业余新闻工作者。
  
  回想起自己在苏州的10年历程,有失败的痛苦、有成功的喜悦、有拼搏的坚辛、有过错的遗憾……每每读着这些文章就像看到了自己的成长经历和心灵历程,它将会不断鼓励我要奋发向上、永攀高峰,它也会时刻提醒我要淡薄荣誉、不骄不躁,它更加会激励我对文字的热爱,坚定不移地用优美的文字记录下人生的心路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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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36楼 发表于: 2010-06-29 09:56:48
  看过一则哲理故事:某人死后,天使带他去天堂,那人却说想先去参观地狱。“当然可以”天使带他进了地狱之门。却见里面富丽堂皇,餐桌上摆满了珍馐美味。一群瘦骨嶙峋的人正在用餐。每人手中都拿着长长的叉子,都想把手中叉子上的美味佳肴送到嘴里,都在拼命争抢。可是因为长长的叉子而无法进食。天使带他去到天堂,同样的富丽堂皇,同样的珍馐美味,一群面色红润的人正在有说有笑的进食。同样是长长的叉子,他们却相互谦让着将叉子上的美味佳肴送到对面的人口中。他们幸福而满足。天使问他:“你知道天堂和地狱的不同吗?”
  
  由此可见,天堂与地狱全在于一念之间。只要心中有爱,真诚付出,超脱自我,那就能使自己永远生活在天堂之中。不必等到死后才去天堂。真诚的付出是为别人,而最终也是成就了自己。不计自己的得失,也不必刻意强求什么,虽无先天下之忧而忧的雄心壮志,却也可以及他人之所需,想他人之所想,何乐而不为之?天堂里是幸福快乐的。而这幸福与快乐却是源自与内心的祥和宁静。
  
  地狱之所以为地狱,也是全让在于身处其中者的那偏执的一念之间。同样是执着,天堂里的人们是为对方设想,而地狱里的人们,为了自己的理想和未来而努力拼搏,这并没有错。只是过分注重自我,思想就会变得狭隘、自私,人就会变得偏执、躁狂,撞到南墙都不知反思。在这中心境中,身体和灵魂都饱受饥饿和痛苦的磨难。幸福和快乐自是遥不可及。呵呵,我想戴尔·卡耐基先生如果此刻在天堂的话,怕是早已去地狱里开堂授课,救人于水火了。
  
  天堂,还是地狱?美好世界,幸福快乐,人人向往。这就全然在于如何择决的那一念之间了,可见天堂还是地狱,全然是自己建造,区别呢只是在于意识和感知。
  
  如此看来,天堂与地狱也不过是“唯心主义”而已。心之一念,一分为二,其对立矛盾。惟其对立,才会有吉、吝、厉、悔、咎、凶。如果人人心存善念,处处与人为善,时时及他人之所需,生活中就处处是天堂,时时有幸福。那就只有吉,何来悔,更无咎!
  
  

责任编辑:痕小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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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37楼 发表于: 2010-06-29 09:57:08
 又到了家乡橘香飘溢的时节了。

  每到这个时节,我便会情不自禁地想起儿时那许多关于水果的故事来。

  生在六、七十年代的孩子,吃水果是一件很奢侈的事,一年到头,家里难得买一次苹果,可是人口多,买的量有限,得把苹果切成瓣一家人分着,只是偿偿,算不得吃。正因为如此,儿时的记忆里才会有那许多关于水果的酸甜苦辣。

  老屋的后门是一大片菜园,菜畦间也零星种几棵李树或橘树。我们家的李树结的果子是俗称的黄李,果树瘦高,枝杈不多,结的果子零零落落的没几个。果子成熟的时候个头有乒乓球大小,黄色的果皮,黄色的果肉,味道略有些酸。没熟的李子,咬在嘴里又酸又涩。但往往等不及果子成熟,就被我用长竹竿今儿几颗明儿几颗地给打下来解馋。

  可那馋解不了啊,就偷!偷桃偷李,连地瓜也偷!什么都好吃,什么吃着都香都甜!在乡村长大的人,有几个没有过偷水果的经历呢?

  和我们家菜园紧挨着的是叶伯家的菜园。叶伯是一个脾气古怪得有些暴躁、有些蛮横的老头,个小,身板瘦弱,略有些秃头,满脸凶相。他的一只脚坏了,走路的时候,那只坏了的脚,总是横着脚板提横着脚板落,一提一落之间,似乎在空中划下个半圆。这种奇怪的走路姿势,常被些顽皮的孩子拿来模仿取笑。然而叶伯家的菜园却是最吸引孩子们眼光的地方。从初夏到深秋,叶伯家的园子里总是鲜果不断,枇杷、李子、桃子、梨、橘子,应有尽有。叶伯家的李子是俗称的大李,树身不高,却枝繁叶茂,果子也结得特别多,成熟的时候满树累累垂垂的,个儿硕大滚圆,皮是红的,果肉是红的,咬一口,嘴里溢出的果汁也是红的,那味道别提有多美。

  有一年过年,年三十晚上。临睡前,母亲在我和弟弟枕头边分别放了两个比乒乓球略大些的橘子,说是压岁的。刚刚还在因为没有得到压岁钱,没有过年的新衣服而暗自失望难过的我们小哥俩,看到两个红彤彤的橘子,笑了。多么漂亮可爱的橘子啊!那样鲜红,那样光洁。我一会闭上眼,一会又转过头看看橘子,这样反复多次,生怕那两小东西在我闭眼入睡的一刹那就长翅膀飞了,直到眼皮实在倦了睁不开才沉沉睡去。因为两个橘子,我幸福了一整个晚上。

  第二天早上。新年的太阳升起来了,金灿灿的阳光照得人身上暖洋洋的。我和弟弟穿着破旧的不合身的棉袄,怀里揣着橘子,蹲在村边的一堵矮墙下晒太阳。我们一会从怀里掏出橘子来看看,把玩把玩,一会又放进怀里;过一会又掏出来看看,看完了再放进怀里。两个橘子在怀里都被捂得温热了。实在是舍不得吃啊!吃完了,就没有了呀!

  终于,我忍不住了,跟弟弟商量说,弟弟,剥你的吧,你的先分我吃,等会再吃我的好吗?终于,弟弟的橘子被吃了。最后我的橘子也被吃了。

  这样的故事,今天的孩子听起来,也许会认为是笑话。是啊,别说橘子,就是香蕉、苹果、龙眼、荔枝,也不是什么稀罕物啊,一年四季,鲜果不断,哪个家里会缺水果呢?家长就愁孩子不吃水果呢。可它,却是实实在在地发生过啊。

  三十多年了,可是那些关于水果的往事,总也忘不了。
责任编辑:晨暮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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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一年盛夏了,而对我来说,留恋的不是夏日的酷热,而是枫叶的记忆。

  曾经多少个春秋,迷恋你的容颜,那个青春年少的我,那个年少轻狂的我,总喜欢站在窗外目送你远去的背影,留给我的是永远的怀念。

  还记得我们相识于枫树林那年的初秋吗,你说,我是你见过最有勇气的男子,那时候的你总喜欢依靠在我身边听我诉说着充满诗情画意的故事,你疲倦的象个精灵,而那时的我更想把你搂在怀里,不让你离开我的视线。

  我一直以为平淡无奇的简单就是幸福,我愿意我也想永远做守候你的护花使者,以为这样你就会留在我身边。可事实不是这样,有这样一个男子,他拥有另人羡慕的财势,他拥有无上权贵一样的资历,有这样一个男子活在我们中间,最终,无奈的最终,现实最肮脏的金钱战胜了曾经纯洁无暇的恋情。你走了,离开了我,我就这样失去了你,其实我想对你说,我才是那个真正爱你的人,虽然我不会用甜言蜜语哄你,虽然我没有过人的外表,虽然我不能给你金色的日出,蓝色的夜,但是我们拥有那些难忘的回忆,我会为你勤劳勇敢,我会为你坚强自立,可是你说,没有用的是我出生在一个贫寒的家庭,我不能给你华丽的外衣,不能给你金钱的满足。

  这一夜,我的眼泪汇成了"汪洋",我把我无数的委屈写进这篇文章中,可是我再也写不进我们的历史中。我带着满身的伤痛离开了,但是无论我到那里,不管是拱北口岸,香柃花园,奔驰的国际赛车场,还是莲花小街,我都忘不了你的身影,最后,我选择了回来,回到那片枫树林。

  黄昏飘落的枫叶象思念,为何要赶在冬天来之前,爱你穿越思念,让枫叶永载我们的纪念,我要的只是你留在我身边。

  今夜,我又来到这片枫树林,可是留给我的只有无尽的思念,我带着永久的纪念继续守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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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39楼 发表于: 2010-06-29 09:57:41
 一个故事,真实的,听来的时候十几岁,没有感觉,以为忘记了。许多年后,一次偶然,去了故事发生的地方。

  天好冷,风雪来的很早也很大,有着让人胆却的肆虐。一个人在皑皑的白色原野里漫无目的的吃力行走,身影渺小而醒目。那个故事猛然间跳了出来,牢牢的在脑海中挥之不去。试探着轻轻的拂去岁月的尘,竟然发现那个故事在记忆深处原来有着琥珀一样的清晰。略一回首,于是有一股温软的感动自心中某个未知的柔软角落里涌出,汩汩的注满胸腔,似是心海十几年后的一次回潮。眼睛虽然闭紧了,却仍有一种晶莹的液体溢出,沿着鼻翼和唇角的方向,浸着迟到了十几年的凉。

  故事发生在哈尔滨以北的山区小镇,是一个年轻的女人带着她三四岁大的孩子从小镇下车,要赶往十几里外的一个小村庄。八十年代初的北方山区,有着难以想象的落后和贫瘠。被称为小镇的地方也不过就是一条开有几家店铺的小街。在没膝深的大雪中没有行人,不见车辙。也就是说她要想带着她的孩子到达那个小村庄的话根本找不到任何的交通工具,只能步行。要是在平时,这十几里的山路对她来说也算不了什么,但糟糕的是面前是没膝深的大雪,而她除了孩子之外又带着一个很大的沉重包裹。她试了很多次,但还是没有办法同时背起孩子和包裹。于是她放下包裹,背起孩子摇摇晃晃的向前“走”出一百步,然后手脚并用的在地上刨出一个可以让孩子容身的雪窝,叮嘱孩子要不停的跺脚,然后返回去再把包裹背过来,然后再背起孩子向前“走”一百步,手脚并用的刨出一个雪窝,叮嘱孩子要不停的跺脚,然后返回去……整整一天,十几里的山路被她反反复复的“走”成了几十里。天黑下来的时候,她和孩子站在村口处看到了几点昏黄的灯火,那些灯火下是热乎乎的火炕,坐在火炕上的人们磕着瓜子抽着旱烟,没有人知道村外的冰天雪地里有一个坚强的女人和她的孩子,还有她身后镶嵌在杂乱脚印中的一个又一个大小不一的雪窝。

  二十年后,那个女人早已不再年轻,孩子长大成人。他们都再也没有见过那样大的雪。

  如今,那条小路还在,还依然是在隆冬的时候被大雪掩埋,我常常的问母亲愿不愿意回到哈尔滨去看看那条她背着我在大雪中往往返返走了一整天的小路,我说我也想背着你像你当年背我的样子再从那条路上走一次,母亲笑笑说:“老喽!哪还经得起那份折腾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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