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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水区斑竹,请原谅俺的灌水行为..(内附原由)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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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60楼 发表于: 2008-03-25 19:01:43
单慧敏在新闻发布会上通报了拉萨市“以纯服装专卖店”纵火案和达孜县摩托车专卖店纵火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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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61楼 发表于: 2008-03-25 19:02:00
3月14日,拉萨市发生了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事件。当日下午14时30分许,其美拉宗、边吉等3名犯罪嫌疑人来到位于拉萨市北京中路“以纯服装专卖店”。当时该店的卷帘门已被其他犯罪分子砸开,店内的大部分财物已经被洗劫一空。其美拉宗、边吉等3名犯罪嫌疑人用打火机先后3次点燃了被抛弃在店内的牛仔裤,并将商店内未被抢走的其他衣物、衣架等易燃物投入火中,导致在很短时间内形成巨大火势。犯罪嫌疑人见火势已经形成,随即离开了现场。根据现场勘查和其他确凿证据证实,3名犯罪嫌疑人进入“以纯服装专卖店”作案,导致“以纯服装专卖店”内的5名女售货员被烧死。3月24日,其美拉宗,边吉(日喀则)和边吉(尼本县)因涉嫌放火罪,已由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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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62楼 发表于: 2008-03-25 19:02:18
3月15日22时许,犯罪嫌疑人洛亚参与拉萨市达孜县德庆镇的聚集闹事,对商店和执勤民警进行打砸。此后,又用石头对该县粮食局“民和商店”进行打砸,并伙同他人纵火烧毁该商店。随后,洛亚又跑到摩托车专卖店,伙同另一犯罪嫌疑人刚组,将该店的卷帘门强行砸开,并点火焚烧该店。店面被点燃后,洛亚又跑到隔壁馒头店内,将两个液化气罐扔到摩托车店内,导致躲在店内二楼的5名受害人死亡,其中包括一名8个月大的男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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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63楼 发表于: 2008-03-25 19:02:39
3月22日、23日,公安机关分别抓获了犯罪嫌疑人洛亚、刚组。经初步审讯,犯罪嫌疑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案件审查工作还在进行中。

  单慧敏指出,这两起纵火案件再次以铁的事实表明,“3·14”事件绝不是什么“和平示威”、“和平抗议”,而完全是严重的暴力犯罪事件。

  “发生在西藏拉萨的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事件,是达赖集团有组织、有预谋、精心策划煽动的,是境内外**屏蔽词语**分裂势力相互勾结制造的。”单慧敏说,其险恶用心就是要制造动乱,干扰、破坏以和平为主题的2008年北京奥运会,破坏我国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以达到分裂祖国的罪恶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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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64楼 发表于: 2008-03-25 19:02:57
据悉,目前,“3·14”事件已经得到了平息,拉萨的社会秩序基本得到了恢复。(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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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65楼 发表于: 2008-03-25 19:05:33
算了,复制点有意思的吧。我把资治通鉴复制到这里来算了。也给大家增添点消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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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66楼 发表于: 2008-03-25 19:0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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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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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纪一】 起著雍摄提格,尽玄黓困敦,凡三十五年。
     威烈王二十三年(戊寅,公元前四零三年)
  初命晋大夫魏斯、赵籍、韩虔为诸侯。
  臣光曰:臣闻天子之职莫大于礼,礼莫大于分,分莫大于名。何谓礼?纪纲是也;何谓分?君臣是也;何谓名?公、侯、卿、大夫是也。夫以四海之广,兆民之众,受制于一人,虽有绝伦之力,高世之智,莫敢不奔走而服役者,岂非以礼为之纲纪哉!是故天子统三公,三公率诸侯,诸侯制卿大夫,卿大夫治士庶人。贵以临贱,贱以承贵。上之使下,犹心腹之运手足,根本之制支叶;下之事上,犹手足之卫心腹,支叶之庇本根。然后能上下相保而国家治安。故曰:天子之职莫大于礼也。
  文王序《易》,以乾坤为首。孔子系之曰:“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卑高以陈,贵贱位矣。”言君臣之位,犹天地之不可易也。《春秋》抑诸侯,尊周室,王人虽微,序于诸侯之上,以是见圣人于君臣之际,未尝不惓惓也。非有桀、纣之暴,汤、武之仁,人归之,天命之,君臣之分,当守节伏死而已矣。是故以微子而代纣,则成汤配天矣;以季札而君吴,则太伯血食矣。然二子宁亡国而不为者,诚以礼之大节不可乱也。故曰:礼莫大于分也。
  夫礼,辨贵贱,序亲疏,裁群物,制庶事。非名不著,非器不形。名以命之,器以别之,然后上下粲然有伦,此礼之大经也。名器既亡,则礼安得独在哉?昔仲叔于奚有功于卫,辞邑而请繁缨,孔子以为不如多与之邑。惟器与名,不可以假人,君之所司也。政亡,则国家从之。卫君待孔子而为政,孔子欲先正名,以为名不正则民无所措手足。夫繁缨,小物也,而孔子惜之;正名,细务也,而孔子先之。诚以名器既乱,则上下无以相有故也。夫事未有不生于微而成于著。圣人之虑远,故能谨其微而治之;众人之识近,故必待其著而后救之。治其微,则用力寡而功多;救其著,则竭力而不能及也。《易》曰:“履霜,坚冰至”,《书》曰:“一日二日万几”,谓此类也。故曰:分莫大于名也。
  呜呼!幽、厉失德,周道日衰,纲纪散坏,下陵上替,诸侯专征,大夫擅政。礼之大体,什丧七八矣。然文、武之祀犹绵绵相属者,盖以周之子孙尚能守其名分故也。何以言之?昔晋文公有大功于王室,请隧于襄王,襄王不许,曰:“王章也。未有代德而有二王,亦叔父之所恶也。不然,叔父有地而隧,又何请焉!”文公于是乎惧而不敢违。是故以周之地则不大于曹、滕,以周之民则不众于邾、莒,然历数百年,宗主天下,虽以晋、楚、齐、秦之强,不敢加者,何哉?徒以名分尚存故也。至于季氏之于鲁,田常之于齐,白公之于楚,智伯之于晋,其势皆足以逐君而自为,然而卒不敢者,岂其力不足而心不忍哉?乃畏奸名犯分而天下共诛之也。今晋大夫暴蔑其君,剖分晋国,天子既不能讨,又宠秩之,使列于诸侯,是区区之名分复不能守而并弃之也。先王之礼于斯尽矣。或者以为当是之时,周室微弱,三晋强盛,虽欲勿许,其可得乎?是大不然。夫三晋虽强,苟不顾天下之诛而犯义侵礼,则不请于天子而自立矣。不请于天子而自立,则为悖逆之臣。天下苟有桓、文之君,必奉礼义而征之。今请于天子而天子许之,是受天子之命而为诸侯也,谁得而讨之!故三晋之列于诸侯,非三晋之坏礼,乃天子自坏之也。
  呜呼!君臣之礼既坏矣,则天下以智力相雄长,遂使圣贤之后为诸侯者,社稷无不泯绝,生民之害糜灭几尽,岂不哀哉!
  初,智宣子将以瑶为后。智果曰:“不如宵也。瑶之贤于人者五,其不逮者一也。美鬓长大则贤,射御足力则贤,伎艺毕给则贤,巧文辩慧则贤,强毅果敢则贤,如是而甚不仁。夫以其五贤陵人,而以不仁行之,其谁能待之?若果立瑶也,智宗必灭。”弗听,智果别族于太史为辅氏。赵简子之子,长曰伯鲁,幼曰无恤。将置后,不知所立。乃书训戒之辞于二简,以授二子曰:“谨识之。”三年而问之,伯鲁不能举其辞,求其简,已失之矣。问无恤,诵其辞甚习,求其简,出诸袖中而奏之。于是简子以无恤为贤,立以为后。简子使尹鐸为晋阳。请曰:“以为茧丝乎?抑为保障乎?”简子曰:“保障哉!”尹鐸损其户数。简子谓无恤曰:“晋国有难,而无以尹鐸为少,无以晋阳为远,必以为归。”及智宣子卒,智襄子为政,与韩康子、魏桓子宴于蓝台。智伯戏康子而侮段规,智国闻之,谏曰:“主不备,难必至矣!”智伯曰:“难将由我。我不为难,谁敢兴之?”对曰:“不然。《夏书》有之曰:‘一人三失,怨岂在明,不见是图。’夫君子能勤小物,故无大患。今主一宴而耻人之君相,又弗备,曰不敢兴难,无乃不可乎!蜹、蚁、蜂、虿,皆能害人,况君相乎!”弗听。
  智伯请地于韩康子,康子欲弗与。段规曰:“智伯好利而愎,不与,将伐我;不如与之。彼狃于得地,必请于他人;他人不与,必向之以兵。然则我得免于患而待事之变矣。”康子曰:“善。”使使者致万家之邑于智伯,智伯悦。又求地于魏桓子,桓子欲弗与。任章曰:“何故弗与?”桓子曰:“无故索地,故弗与。”任章曰:“无故索地,诸大夫必惧;吾与之地,智伯必骄。彼骄而轻敌,此惧而相亲。以相亲之兵待轻敌之人,智氏之命必不长矣。《周书》曰:‘将欲败之,必姑辅之;将欲取之,必姑与之。’主不如与之以骄智伯,然后可以择交而图智氏矣。奈何独以吾为智氏质乎!”桓子曰:“善。”复与之万家之邑一。智伯又求蔡、皋狼之地于赵襄子,襄子弗与。智伯怒,帅韩、魏之甲以攻赵氏。襄子将出,曰:“吾何走乎?”从者曰:“长子近,且城厚完。”襄子曰:“民罢力以完之,又毙死以守之,其谁与我!”从者曰:“邯郸之仓库实。”襄子曰:“浚民之膏泽以实之,又因而杀之,其谁与我!其晋阳乎,先主之所属也,尹鐸之所宽也,民必和矣。”乃走晋阳。
  三家以国人围而灌之,城不浸者三版。沈灶产蛙,民无叛意。智伯行水,魏桓子御,韩康子骖乘。智伯曰:“吾乃今知水可以亡人国也。”桓子肘康子,康子履桓子之跗,以汾水可以灌安邑,绛水可以灌平阳也。絺疵谓智伯曰:“韩、魏必反矣。”智伯曰:“子何以知之?”絺疵曰:“以人事知之。夫从韩、魏之兵以攻赵,赵亡,难必及韩、魏矣。今约胜赵而三分其地,城不没者三版,人马相食,城降有日,而二子无喜志,有忧色,是非反而何?”明日,智伯以絺疵之言告二子,二子曰:“此夫谗臣欲为赵氏游说,使主疑于二家而懈于攻赵氏也。不然,夫二家岂不利朝夕分赵氏之田,而欲为危难不可成之事乎?”二子出,絺疵入曰:“主何以臣之言告二子也?”智伯曰:“子何以知之?”对曰:“臣见其视臣端而趋疾,知臣得其情故也。”智伯不悛。絺疵请使于齐。
  赵襄子使张孟谈潜出见二子,曰:“臣闻脣亡则齿寒。今智伯帅韩、魏而攻赵,赵亡则韩、魏为之次矣。”二子曰:“我心知其然也,恐事末遂而谋泄,则祸立至矣”。张孟谈曰:“谋出二主之口,入臣之耳,何伤也?”二子乃阴与张孟谈约,为之期日而遣之。襄子夜使人杀守堤之吏,而决水灌智伯军。智伯军救水而乱,韩、魏翼而击之,襄子将卒犯其前,大败智伯之众。遂杀智伯,尽灭智氏之族。唯辅果在。
  臣光曰:智伯之亡也,才胜德也。夫才与德异,而世俗莫之能辨,通谓之贤,此其所以失人也。夫聪察强毅之谓才,正直中和之谓德。才者,德之资也;德者,才之帅也。云梦之竹,天下之劲也,然而不矫揉,不羽括,则不能以入坚;棠溪之金,天下之利也,然而不熔范,不砥砺,则不能以击强。是故才德全尽谓之圣人,才德兼亡谓之愚人,德胜才谓之君子,才胜德谓之小人。凡取人之术,苟不得圣人、君子而与之,与其得小人,不若得愚人。何则?君子挟才以为善,小人挟才以为恶。挟才以为善者,善无不至矣;挟才以为恶者,恶亦无不至矣。愚者虽欲为不善,智不能周,力不能胜,譬之乳狗搏人,人得而制之。小人智足以遂其奸,勇足以决其暴,是虎而翼者也,其为害岂不多哉!夫德者人之所严,而才者人之所爱。爱者易亲,严者易疏,是以察者多蔽于才而遗于德。自古昔以来,国之乱臣,家之败子,才有馀而德不足,以至于颠覆者多矣,岂特智伯哉!故为国为家者,苟能审于才德之分而知所先后,又何失人之足患哉!
  三家分智氏之田。赵襄子漆智伯之头,以为饮器。智伯之臣豫让欲为之报仇,乃诈为刑人,挟匕首,入襄子宫中涂厕。襄子如厕心动,索之,获豫让。左右欲杀之,襄子曰:“智伯死无后,而此人欲为报仇,真义士也!吾谨避之耳。”乃舍之。豫让又漆身为癞,吞炭为哑,行乞于市,其妻不识也。行见其友,其友识之,为之泣曰:“以子之才,臣事赵孟,必得近幸。子乃为所欲为,顾不易邪?何乃自苦如此!求以报仇,不亦难乎?”豫让曰:“不可!既已委质为臣,而又求杀之,是二心也。凡吾所为者,极难耳。然所以为此者,将以愧天下后世之为人臣怀二心者也。”襄子出,豫让伏于桥下。襄子至桥,马惊,索之,得豫让,遂杀之。襄子为伯鲁之不立也,有子五人,不肯置后。封伯鲁之子于代,曰代成君,早卒,立其子浣为赵氏后。襄子卒,弟桓子逐浣而自立,一年卒。赵氏之人曰:“桓子立,非襄主意。”乃共杀其子,复迎浣而立之,是为献子。献子生籍,是为烈侯。魏斯者,桓子之孙也,是为文侯。韩康子生武子,武子生虔,是为景侯。
  魏文侯以卜子夏、田子方为师,每过段干木之庐必式。四方贤士多归之。文侯与群臣饮酒,乐,而天雨,命驾将适野。左右曰:“今日饮酒乐,天又雨,君将安之?”文侯曰:“吾与虞人期猎,虽乐,岂可无一会期哉!”乃往,身自罢之。韩借师于魏以伐赵。文侯曰:“寡人与赵,兄弟也,不敢闻命。”赵借师于魏以伐韩,文侯应之亦然。二国皆怒而去。已而知文侯以讲于己也,皆朝于魏。魏由是始大于三晋,诸侯莫能与之争。使乐羊伐中山,克之,以封其子击。文侯问于群臣曰:“我何如主?”皆曰:“仁君。”任座曰:“君得中山,不以封君之弟而以封君之子,何谓仁君?”文侯怒,任座趋出。次问翟璜,对曰:“仁君也。”文侯曰:“何以知之?”对曰:“臣闻君仁则臣直。向者任座之言直,臣是以知之。”文侯悦,使翟璜召任座而反之,亲下堂迎之,以为上客。文侯与田子方饮,文侯曰:“钟声不比乎?左高。”田子方笑。文侯曰:“何笑?”子方曰:“臣闻之,君明乐官,不明乐音。今君审于音,臣恐其聋于官也。”文侯曰:“善。”子击出,遭田子方于道,下车伏谒。子方不为礼。子击怒,谓子方曰:“富贵者骄人乎?贫贱者骄人乎?”子方曰:“亦贫贱者骄人耳,富贵者安敢骄人?国君而骄人则失其国,大夫而骄人则失其家。失其国者未闻有以国待之者也,失其家者未闻有以家待之者也。夫士贫贱者,言不用,行不合,则纳履而去耳,安往而不得贫贱哉!”子击乃谢之。文侯谓李克曰:“先生尝有言曰:‘家贫思良妻,国乱思良相。’今所置非成则璜,二子何如?”对曰:“卑不谋尊,疏不谋戚。臣在阙门之外,不敢当命。”文侯曰:“先生临事勿让。”克曰:“君弗察故也。居视其所亲,富视其所与,达视其所举,穷视其所不为,贫视其所不取,五者足以定之矣,何待克哉!”文侯曰:“先生就舍,吾之相定矣。”李克出,见翟璜。翟璜曰:“今者闻君召先生而卜相,果谁为之?”克曰:“魏成。”翟璜忿然作色曰:“西河守吴起,臣所进也;君内以鄴为忧,臣进西门豹;君欲伐中山,臣进乐羊;中山已拔,无使守之,臣进先生;君之子无傅,臣进屈侯鲋。以耳目之所睹记,臣何负于魏成?”李克曰:“子之言克于子之君者,岂将比周以求大官哉?君问相于克,克之对如是。所以知君之必相魏成者,魏成食禄千钟,什九在外,什一在内,是以东得卜子夏、田子方、段干木。此三人者,君皆师之;子所进五人者,君皆臣之。子恶得与魏成比也!”翟璜逡巡再拜曰:“璜,鄙人也,失对,愿卒为弟子。”
  吴起者,卫人,仕于鲁。齐人伐鲁,鲁人欲以为将,起取齐女为妻,鲁人疑之,起杀妻以求将,大破齐师。或谮之鲁侯曰:“起始事曾参,母死不奔丧,曾参绝之。今又杀妻以求为君将。起,残忍薄行人也。且以鲁国区区而有胜敌之名,则诸侯图鲁矣。”起恐得罪。闻魏文侯贤,乃往归之。文侯问诸李克,李克曰:“起贪而好色,然用兵,司马穰苴弗能过也。”于是文侯以为将,击秦,拔五城。起之为将,与士卒最下者同衣食,卧不设席,行不骑乘,亲裹赢粮,与士卒分劳苦。卒有病疽者,起为吮之。卒母闻而哭之。人曰:“子,卒也,而将军自吮其疽,何哭为?”母曰:“非然也。往年吴公吮其父,其父战不还踵,遂死于敌。吴公今又吮其子,妾不知其死所矣,是以哭之。”
  燕湣公薨,子僖公立。
     威烈王二十四年(己卯,公元前四零二年)
  王崩,子安王骄立。
  盗杀楚声王,国人立其子悼王。
  安王
     威烈王元年(庚辰,公元前四零一年)
  秦伐魏,至阳狐。
     威烈王二年(辛巳,公元前四零零年)
  魏、韩、赵伐楚,至桑丘。
  郑围韩阳翟。
  韩景侯薨,子烈侯取立。
  赵烈侯薨,国人立其弟武侯。
  秦简公薨,子惠公立。
     威烈王三年(壬午,公元前三九九年)
  王子定奔晋。
  虢山崩,壅河。
     威烈王四年(癸未,公元前三九八年)
  楚围郑。郑人杀其相驷子阳。
     威烈王五年(甲申,公元前三九七年)
  日有食之。
  三月,盗杀韩相侠累。侠累与濮阳严仲子有恶。仲子闻轵人聂政之勇,以黄金百镒为政母寿,欲因以报仇。政不受,曰:“老母在,政身未敢以许人也!”及母卒,仲子乃使政刺侠累。侠累方坐府上,兵卫甚众,聂政直入上阶,刺杀侠累,因自皮面抉眼,自屠出肠。韩人暴其尸于市,购问,莫能识。其姊嫈闻而往哭之,曰:“是轵深井里聂政也。以妾尚在之故,重自刑以绝从。妾奈何畏殁身之诛,终灭贤弟之名!”遂死于政尸之旁。
     威烈王六年(乙酉,公元前三九六年)
  郑驷子阳之党弑繻公,而立其弟乙,是为康公。
  宋悼公薨,子休公田立。
     威烈王八年(丁亥,公元前三九四年)
  齐伐鲁,取最。韩救鲁。
  郑负黍叛,复归韩。
     威烈王九年(戊子,公元前三九三年)
  魏伐郑。
  晋烈公薨,子孝公倾立。
     威烈王十一年(庚寅,公元前三九一年)
  秦伐韩宜阳,取六邑。
  初,田常生襄子盘,盘生庄子白,白生太公和。是岁,田和迁齐康公于海上,使食一城,以奉其先祀。
     威烈王十二年(辛卯,公元前三九零年)
  秦、晋战于武城。
  齐伐魏,取襄阳。
  鲁败齐师于平陆。
     威烈王十三年(壬辰,公元前三八九年)
  秦侵晋。
  齐田和会魏文侯、楚人、卫人于浊泽,求为诸侯。魏文侯为之请于王及诸侯,王许之。
     威烈王十五年(甲午,前三八七年)年
  秦伐蜀,取南郑。
  魏文侯薨,太子击立,是为武侯。
  武侯浮西河而下,中流顾谓吴起曰:“美哉山河之固,此魏国之宝也!”对曰:“在德不在险。昔三苗氏,左洞庭,右彭蠡,德义不修,禹灭之;夏桀之居,左河济,右泰华,伊阙在其南,羊肠在其北,修政不仁,汤放之;商纣之国,左孟门,右太行,常山在其北,大河经其南,修政不德,武王杀之。由此观之,在德不在险。若君不修德,舟中之人皆敌国也。”武侯曰:“善。”魏置相,相田文。吴起不悦,谓田文曰:“请与子论功,可乎?”田文曰:“可。”起曰:“将三军,使士卒乐死,敌国不敢谋,子孰与起?”文曰:“不如子。”起曰:“治百官,亲万民,实府库,子孰与起?”文曰:“不如子。”起曰:“守西河而秦兵不敢东乡,韩、赵宾从,子孰与起?”文曰:“不如子。”起曰:“此三者子皆出吾下,而位加吾上,何也?”文曰:“主少国疑,大臣未附,百姓不信,方是之时,属之子乎,属之我乎?”起默然良久,曰:“属之子矣。”久之,魏相公叔尚魏公主而害吴起。公叔之仆曰:“起易去也。起为人刚劲自喜,子先言于君曰:‘吴起,贤人也,而君之国小,臣恐起之无留心也,君盍试延以女?起无留心,则必辞矣。’子因与起归而使公主辱子,起见公主之贱子也,必辞,则子之计中矣。”公叔从之,吴起果辞公主。魏武侯疑之而未信,起惧诛,遂奔楚。楚悼王素闻其贤,至则任之为相。起明法审令,捐不急之官,废公族疏远者,以抚养战斗之士,要在强兵,破游说之言从横者。于是南平百越,北却三晋,西伐秦,诸侯皆患楚之强,而楚之贵戚大臣多怨吴起者。
  秦惠公薨,子出公立。
  赵武侯薨,国人复立烈侯之太子章,是为敬侯。
  韩烈侯薨,子文侯立。
     威烈王十六年(乙未,公元前三八六年)
  初命齐大夫田和为诸侯。
  赵公子朝作乱,出奔魏,与魏袭邯郸,不克。
     威烈王十七年(丙申,公元前三八五年)
  秦庶长改逆献公于河西而立之;杀出子及其母,沉之渊旁。
  齐伐鲁。
  韩伐郑,取阳城;伐宋,执宋公。
  齐太公薨,子桓公午立。
     威烈王十九年(戊戌,公元前三八三年)
  魏败赵师于兔台。
     威烈王二十年(己亥,公元前三八二年)
  日有食之,既。
     威烈王二十一年(庚子,公元前三八一年)
  楚悼王薨,贵戚大臣作乱,攻吴起,起走之王尸而伏之。击起之徒因射刺起,并中王尸。既葬,肃王即位。使令尹尽诛为乱者,坐起夷宗者七十馀家。
     威烈王二十二年(辛丑,公元前三八零年)
  齐伐燕,取桑丘。魏、韩、赵伐齐,至桑丘。
     威烈王二十三年(壬寅,公元前三七九年)
  赵袭卫,不克。
  齐康公薨,无子,田氏遂并齐而有之。
  是岁,齐桓公亦薨,子威王因齐立。
     威烈王二十四年(癸卯,公元前三七八年)
  狄败魏师于浍。
  魏、韩、赵伐齐,至灵丘。
  晋孝公薨,子靖公俱酒立。
     威烈王二十五年(甲辰,公元前三七七年)
  蜀伐楚,取兹方。
  子思言苟变于卫侯曰:“其材可将五百乘。”公曰:“吾知其可将。然变也尝为吏,赋于民而食人二鸡子,故弗用也。”子思曰:“夫圣人之官人,犹匠之用木也,取其所长,弃其所短。故杞梓连抱而有数尺之朽,良工不弃。今君处战国之世,选爪牙之士,而以二卵弃干城之将,此不可使闻于邻国也。”公再拜曰:“谨受教矣。”卫侯言计非是,而群臣和者如出一口。子思曰:“以吾观卫,所谓‘君不君,臣不臣’者也。”公丘懿子曰:“何乃若是?”子思曰:“人主自臧,则众谋不进。事是而臧之,犹却众谋,况和非以长恶乎!夫不察事之是非而悦人赞己,暗莫甚焉;不度理之所在而阿谀求容,谄莫甚焉。君暗臣谄,以居百姓之上,民不与也。若引不已,国无类矣!”子思言于卫侯曰:“君之国事将日非矣!”公曰:“何故?”对曰:“有由然焉。君出言自以为是,而卿大夫莫敢矫其非;卿大夫出言亦自以为是,而士庶人莫敢矫其非。君臣既自贤矣,而群下同声贤之,贤之则顺而有福,矫之则逆而有祸,如此则善安从生!《诗》曰:‘具曰予圣,谁知乌之雌雄?’抑亦似君之君臣乎?”
  鲁穆公薨,子共公奋立。
  韩文侯薨,子哀侯立。
     威烈王二十六年(乙巳,公元前三七六年)
  王崩,子烈王喜立。魏、韩、赵共废晋靖公为家人而分其地。
  烈王
     威烈王元年(丙午,公元前三七五年)
  日有食之。
  韩灭郑,因徒都之。
  赵敬侯薨,子成侯种立。
     威烈王三年(戊申,公元前三七三年)
  燕败齐师于林狐。
  鲁伐齐,入阳关。
  魏伐齐,至博陵。
  燕僖公薨,子辟公立。
  宋休公薨,子桓公立。
  卫慎公薨,子声公训立。
     威烈王四年(己酉,公元前三七二年)
  赵伐卫,取都鄙七十三。
  魏败赵师于北蔺。
     威烈王五年(庚戌,公元前三七一年)
  魏伐楚,取鲁阳。
  韩严遂弑哀侯,国人立其子懿侯。初,哀侯以韩廆为相而爱严遂,二人甚相害也。严遂令人刺韩廆于朝,廆走哀侯,哀侯抱之。人刺韩廆,兼及哀侯。
  魏武侯薨,不立太子,子?与公中缓争立,国内乱。
     威烈王六年(辛亥,公元前三七零年)
  齐威王来朝。是时周室微弱,诸侯莫朝,而齐独朝之,天下以此益贤威王。
  赵伐齐,至鄄。
  魏败赵师于怀。
  齐威王召即墨大夫,语之曰:“自子之居即墨也,毁言日至。然吾使人视即墨,田野辟,人民给,官无事,东方以宁。是子不事吾左右以求助也。”封之万家。召阿大夫,语之曰:“自子守阿,誉言日至。吾使人视阿,田野不辟,人民贫馁。昔日赵攻鄄,子不救;卫取薛陵,子不知。是子厚币事吾左右以求誉也。”是日,烹阿大夫及左右尝誉者。于是群臣耸惧,莫敢饰诈,务尽其情,齐国大治,强于天下。
  楚肃王薨,无子,立其弟良夫,是为宣王。
  宋辟公薨,子剔成立。
     威烈王七年(壬子,公元前三六九年)
  日有食之。
  王崩,弟扁立,是为显王。
  魏大夫王错出奔韩。公孙颀谓韩懿侯曰:“魏乱,可取也。”懿侯乃与赵成侯合兵伐魏,战于浊泽,大破之,遂围魏。成侯曰:“杀?,立公中缓,割地而退,我二国之利也。”懿侯曰:“不可。杀魏君,暴也;割地而退,贪也。不如两分之。魏分为两,不强于宋、卫,则我终无魏患矣。”赵人不听。懿侯不悦,以其兵夜去。赵成侯亦去。?遂杀公中缓而立,是为惠王。
  太史公曰:魏惠王之所以身不死,国不分者,二国之谋不和也。若从一家之谋,魏必分矣。故曰:“君终,无適子,其国可破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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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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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纪二】 起昭阳赤奋若,尽上章困敦,凡四十八年。
     显王元年(癸丑,公元前三六八年)
  齐伐魏,取观津。
  赵侵齐,取长城。
     显王三年(乙卯,公元前三六六年)
  魏、韩会于宅阳。
  秦败魏师、韩师于洛阳。
     显王四年(丙辰,公元前三六五年)
  魏伐宋。
     显王五年(丁巳,公元前三六四年)
  秦献公败三晋之师于石门,斩首六万。王赐以黼黻之服。
     显王七年(己未,前三六二年)
  魏败韩师、赵师于浍。秦、魏战于少梁,魏师败绩;获魏公孙痤。
  卫声公薨,子成侯速立。
  燕桓公薨,子文公立。
  秦献公薨,子孝公立。孝公生二十一年矣。是时河、山以东强国六,淮、泗之间小国十馀,楚、魏与秦接界。魏筑长城,自郑滨洛以北有上郡;楚自汉中,南有巴、黔中;皆以夷翟遇秦,摈斥之,不得与中国之会盟。于是孝公发愤,布德修政,欲以强秦。
     显王八年(庚申,公元前三六一年)
  孝公令国中曰:“昔我穆公,自岐、雍之间修德行武,东平晋乱,以河为界,西霸戎翟,广地千里,天子致伯,诸侯毕贺,为后世开业甚光美。会往者厉、躁、简公、出子之不宁,国家内忧,未遑外事。三晋攻夺我先君河西地,丑莫大焉。献公即位,镇抚边境,徙治栎阳,且欲东伐,复穆公之故地,修穆公之政令。寡人思念先君之意,常痛于心。宾客群臣有能出奇计强秦者,吾且尊官,与之分土。”于是卫公孙鞅闻是令下,乃西入秦。公孙鞅者,卫之庶孙也,好刑名之学。事魏相公叔痤,痤知其贤,未及进。会病,魏惠王往问之曰:“公叔病如有不可讳,将奈社稷何?”公叔曰:“痤之中庶子卫鞅,年虽少,有奇才,愿君举国而听之!”王嘿然。公叔曰:“君即不听用鞅,必杀之,无令出境。”王许诺而去。公叔召鞅谢曰:“吾先君而后臣,故先为君谋,后以告子。子必速行矣!”鞅曰:“君不能用子之言任臣,又安能用子之言杀臣乎?”卒不去。王出,谓左右曰:“公叔病甚,悲乎!欲令寡人以国听卫鞅也,既又劝寡人杀之,岂不悖哉!”卫鞅既至秦,因嬖臣景监以求见孝公,说以富国强兵之术。公大悦,与议国事。
     显王十年(壬戌,公元前三五九年)
  卫鞅欲变法,秦人不悦。卫鞅言于秦孝公曰:“夫民不可与虑始,而可与乐成。论至德者不和于俗,成大功者不谋于众。是以圣人苟可以强国,不法其故。”甘龙曰:“不然。缘法而治者,吏习而民安之。”卫鞅曰:“常人安于故俗,学者溺于所闻,以此两者,居官守法可也,非所与论于法之外也。智者作法,愚者制焉;贤者更礼,不肖者拘焉。”公曰:“善。”以卫鞅为左庶长,卒定变法之令。令民为什伍而相收司、连坐,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不告奸者与降敌同罚。有军功者,各以率受上爵。为私斗者,各以轻重被刑大小。僇力本业,耕织致粟帛多者,复其身。事末利及怠而贫者,举以为收孥。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明尊卑爵秩等级,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芬华。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乃下令。令行期年,秦民之国都言新令之不便者以千数。于是太子犯法。卫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师公孙贾。”明日,秦人皆趋令。行之十年,秦国道不拾遗,山无盗贼,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秦民初言令不便者,有来言令便。卫鞅曰:“此皆乱法之民也!”尽迁之于边。其后民莫敢议令。
  臣光曰:夫信者,人君之大宝也。国保于民,民保于信。非信无以使民,非民无以守国。是故古之王者不欺四海,霸者不欺四邻,善为国者不欺其民,善为家者不欺其亲。不善者反之:欺其邻国,欺其百姓,甚者欺其兄弟,欺其父子。上不信下,下不信上,上下离心,以至于败。所利不能药其所伤,所获不能补其所亡,岂不哀哉!昔齐桓公不背曹沫之盟,晋文公不贪伐原之利,魏文侯不弃虞人之期,秦孝公不废徙木之赏。此四君者,道非粹白,而商君尤称刻薄,又处战攻之世,天下趋于诈力,犹且不敢忘信以畜其民,况为四海治平之政者哉!
  韩懿侯薨,子昭侯立。
     显王十一年(癸亥,公元前三五八年)
  秦败韩师于西山。
     显王十二年(甲子,公元前三五七年)
  魏、韩会于鄗。
     显王十三年(乙丑,公元前三五六年)
  赵、燕会于阿。
  赵、齐、宋会于平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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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王十四年(丙寅,公元前三五五年)
  齐威王、魏惠王会田于郊。惠王曰:“齐亦有宝乎?”威王曰:“无有。”惠王曰:“寡人国虽小,尚有径寸之珠,照车前后各十二乘者十枚。岂以齐大国而无宝乎?”威王曰:“寡人之所以为宝者与王异。吾臣有檀子者,使守南城,则楚人不敢为寇,泗上十二诸侯皆来朝;吾臣有盼子者,使守高唐,则赵人不敢东渔于河;吾吏有黔夫者,使守徐州,则燕人祭北门,赵人祭西门,徙而从者七千馀家;吾臣有种首者,使备盗贼,则道不拾遗。此四臣者,将照千里,岂特十二乘哉!”惠王有惭色。
  秦孝公、魏惠王会于杜平。鲁共公薨,子康公毛立。
     显王十五年(丁卯,公元前三五四年)
  秦败魏师于元里,斩首七千级,取少梁。
  魏惠王伐赵,围邯郸。楚王使景舍救赵。
     显王十六年(戊辰,公元前三五三年)
  齐威王使田忌救赵。初,孙膑与庞涓俱学兵法。庞涓仕魏为将军,自以能不及孙膑,乃召之。至,则以法断其两足而黥之,欲使终身废弃。齐使者至魏,孙膑以刑徒阴见,说齐使者。齐使者窃载与之齐。田忌善而客待之,进于威王。威王问兵法,遂以为师。于是威王谋救赵,以孙膑为将,辞以刑馀之人不可。乃以田忌为将而孙子为师,居辎车中,坐为计谋。
  田忌欲引兵之赵。孙子曰:“夫解杂乱纷纠者不控拳,救斗者不搏撠。批亢捣虚,形格势禁,则自为解耳。今梁、赵相攻,轻兵锐卒必竭于外,老弱疲于内。子不若引兵疾走魏都,据其街路,冲其方虚,彼必释赵以自救。是我一举解赵之围而收弊于魏也。”田忌从之。十月,邯郸降魏。魏师还,与齐战于桂陵,魏师大败。
  韩伐东周,取陵观、廪丘。
  楚昭奚恤为相。江乙言于楚王曰:“人有爱其狗者,狗尝溺井,其邻人见,欲入言之,狗当门而噬之。今昭奚恤常恶臣之见,亦犹是也。且人有好扬人之善者,王曰:‘此君子也,’近之;好扬人之恶者,王曰:‘此小人也,’远之。然则且有子弑其父、臣弑其主者,而王终己不知也。何者?以王好闻人之美而恶闻人之恶也。”王曰:“善!寡人愿两闻之。”
     显王十七年(己巳,公元前三五二年)
  秦大良造卫鞅伐魏。
  诸侯围魏襄陵。
     显王十八年(庚午,公元前三五一年)
  秦卫鞅围魏固阳,降之。
  魏人归赵邯郸,与赵盟漳水上。
  韩昭侯以申不害为相。申不害者,郑之贱臣也,学黄、老、刑名,以干昭侯。昭侯用为相,内修政教,外应诸侯,十五年,终申子之身,国治兵强。申子尝请仕其从兄,昭侯不许,申子有怨色。昭侯曰:“所为学于子者,欲以治国也。今将听子之谒而废子之术乎,已其行子之术而废子之请乎?子尝教寡人修功劳,视次第;今有所私求,我将奚听乎?”申子乃辟舍请罪曰:“君真其人也。”昭侯有弊袴,命藏之。侍者曰:“君亦不仁者矣。不赐左右而藏之!”昭侯曰:“吾闻明主爱一嚬一笑,嚬有为嚬,笑有为笑。今袴岂特嚬笑哉!吾必待有功者。”
     显王十九年(辛未,公元前三五零年)
  秦商鞅筑冀阙宫庭于咸阳,徙都之。令民父子、兄弟同室内息者为禁。并诸小乡聚集为一县,县置令、丞,凡三十一县。废井田,开阡陌,平斗、桶、权、衡、丈、尺。
  秦、魏遇于彤。
  赵成侯薨,公子緤与太子争立。緤败,奔韩。
     显王二十一年(癸酉,公元前三四八年)
  秦商鞅更为赋税法,行之。
     显王二十二年(甲戌,公元前三四七年)
  赵公子范袭邯郸,不胜而死。
     显王二十三年(乙亥,公元前三四六年)
  齐杀其大夫牟。
  鲁康公薨,子景公偃立。
  卫更贬号曰侯,服属三晋。
     显王二十五年(丁丑,公元前三四四年)
  诸侯会于京师。
     显王二十六年(戊寅,公元前三四三年)
  王致伯于秦,诸侯皆贺秦。秦孝公使公子少官帅师会诸侯于逢泽以朝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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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王二十八年(庚辰,公元前三四一年)
  魏庞涓伐韩。韩请救于齐。齐威王召大臣而谋曰:“蚤救孰与晚救?”成侯曰:“不如勿救。”田忌曰:“弗救则韩且折而入于魏,不如蚤救之。”孙膑曰:“夫韩、魏之兵未弊而救之,是吾代韩受魏之兵,顾反听命于韩也。且魏有破国之志,韩见亡,必东面而愬于齐矣。吾因深结韩之亲而晚承魏之弊,则可受重利而得尊名也。”王曰:“善!”乃阴许韩使而遣之。韩因恃齐,五战不胜,而东委国于齐。齐因起兵,使田忌、田婴、田盼将之,孙子为师,以救韩,直走魏都。庞涓闻之,去韩而归。魏人大发兵,以太子申为将,以御齐师。孙子谓田忌曰:“彼三晋之兵素悍勇而轻齐,齐号为怯。善战者因其势而利导之。《兵法》:‘百里而趣利者蹶上将,五十里而趣利者军半至。’”乃使齐军入魏地为十万灶,明日为五万灶,又明日为二万灶。庞涓行三日,大喜曰:“我固知齐军怯,入吾地三日,士卒亡者过半矣!”乃弃其步军,与其轻锐倍日并行逐之。孙子度其行,暮当至马陵。马陵道狭而旁多阻隘,可伏兵。乃斫大树,白而书之曰:“庞涓死此树下!”于是令齐师善射者万弩夹道而伏,期日暮见火举而俱发。庞涓果夜到斫木下,见白书,以火烛之。读未毕,万弩俱发,魏师大乱相失。庞涓自知智穷兵败,乃自刭,曰:“遂成竖子之名!”齐因乘胜大破魏师,虏太子申。
  成侯邹忌恶田忌,使人操十金,卜于市,曰:“我,田忌之人也。我为将三战三胜,欲行大事,可乎?”卜者出,因使人执之。田忌不能自明,率其徒攻临淄,求成侯。不克,出奔楚。
     显王二十九年(辛巳,公元前三四零年)
  卫鞅言于秦孝公曰:“秦之与魏,譬若人之有腹心之疾,非魏并秦,秦即并魏。何者?魏居岭?厄之西,都安邑,与秦界河,而独擅山东之利。利则西侵秦,病则东收地。今以君之贤圣,国赖以盛;而魏往年大破于齐,诸侯畔之,可因此时伐魏。魏不支秦,必东徙。然后秦据河山之固,东乡以制诸侯,此帝王之业也。”公从之,使卫鞅将兵伐魏。魏使公子卬将而御之。军既相距,卫鞅遗公子卬书曰:“吾始与公子欢,今俱为两国将,不忍相攻,可与公子面相见盟,乐饮而罢兵,以安秦、魏之民。”公子卬以为然,乃相与会。盟已,饮。而卫鞅伏甲士,袭虏公子卬,因攻魏师,大破之。魏惠王恐,使使献河西之地于秦以和。因去安邑,徙都大梁。乃叹曰:“吾恨不用公叔之言!”
  秦封卫鞅商於十五邑,号曰商君。
  齐、赵伐魏。
  楚宣王薨,子威王商立。
     显王三十一年(癸未,公元前三三八年)
  秦孝公薨,子惠文王立,公子虔之徒告商君欲反,发吏捕之。商君亡之魏。魏人不受,复内之秦。商君乃与其徒之商於,发兵北击郑。秦人攻商君,杀之,车裂以徇,尽灭其家。
  初,商君相秦,用法严酷,尝临渭沦囚,渭水尽赤,为相十年,人多怨之。赵良见商君,商君问曰:“子观我治秦,孰与五羖大夫贤?”赵良曰:“千人之诺诺,不如一士之谔谔。仆请终烧正言而无诛,可乎?”商君曰“诺。”赵良曰:“五羖大夫,荆之鄙人也,穆公举之牛口之下,而加之百姓之上,秦国莫敢望焉。相秦六七年而东伐郑,三置晋君,一救荆祸。其为相也,劳不坐乘,暑不张盖。行于国中,不从车乘,不操干戈。五羖大夫死,秦国男女流涕,童子不歌谣,舂者不相杵。今君之见也,因嬖人景监以为主;其从政也,凌轹公族,残伤百姓。公子虔杜门不出已八年矣。君又杀祝欢而黥公孙贾。《诗》曰:‘得人者兴,失人者崩。’此数者,非所以得人也。君之出也,后车载甲,多力而骈胁者为骖乘,持矛而操闟戟者旁车而趋。此一物不具,君固不出。《书》曰:‘恃德者昌,恃力者亡。’此数者,非恃德也。君之危若朝露,而尚贪商於之富,宠秦国之政,畜百姓之怨。秦王一旦捐宾客而不立朝,秦国之所以收君者岂其微哉!”商君弗从。居五月而难作。
     显王三十二年(甲申,公元前三三七年)
  韩申不害卒。
     显王三十三年(乙酉,公元前三三六年)
  宋太丘社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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