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干年前,由中央电视台、中国电视剧制作中心等国内一大批单位“强强合作”,将在中国民间流传十分广泛的长篇章回体小说《水浒传》改编成了电视连续剧。剧中,每集都必出现的一首叫《好汉歌》的歌,经一个著名歌星演唱,很快即走红大江南北。时值该剧热播,歌词的意义又简洁明了,其理念很快被大多数人接受,那就是:梁山英雄都是好汉。
歌词中讲到了好汉的标准,形象,行为等。
比如,“说走咱就走”;
又比如,“路见不平一声吼,该出手时就出手”;
还比如,“风风火火闯九州”。
但是,歌词中所表达的意思都是正确的吗?见仁见智,无论站在什么地位、角度,都可以作出不同的理解。
比如,当一个“打工仔”被老板“炒”了或自己主动“炒”了老板的“鱿鱼”——此时,是按照“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的思维模式,采取“说走咱就走”的方法,还是少安毋躁,“忍得一时之气,免受百日之灾”?
又比如,当一名站在执法者位置上的警察遇着违章驾驶者,按职责需将其证照扣留,再加“罚款”若干,而面对着的,又是不服“处罚”的“刁民”——此时,是“出手”还是“不出手”?那站在被执法角度的人,是“还手”还是“不还手”?倘恰有“第三者”路过,见到的那情形叫“平”,还是叫“不平”?该不该去“一声吼”?
还比如,仅凭一双手,究竟是不是就可以去“拳打山东山西,脚踏苏杭二州”——打遍天下无敌手,“风风火火闯九州”?
此外,还有:“你有我有大家有”,什么叫“有”?多少才叫“有”?是不是非得不管出力多少,贡献大小,大家所“享用”到的,都得一模一样,才叫“大家有”?
总之,如何去接受这些理念,应是一个从古老传统社会走进现代社会的一个重大问题。
许多人还在孩提时代,就读了《水浒传》,许多人也都背得108个好汉的名字、绰号,为此,有许多人叫好。今天,当人们反复读这部文学名著的时候,有许多问题,需要在这里澄清。其中,最为重要的一点就是:书中描写的梁山上的这群英雄们,其实大部分都算不上“好汉”。
比如武松:他的流浪生涯始于与人斗殴,差点将人打死。畏罪潜逃到柴进庄上,被好心的柴大官人收留。因赌一时之气,又借着酒力,在景阳岗上偶然将一只老虎打死,又获得“破格提拔”,前途已显光明,却不思“一路走好”,为了报“私仇”,竟私设公堂,非法取证。取证后,本可以将“奸夫淫妇”交衙门依法处理,却私自将其杀害。谁授的权,何以如此胆大妄为?又比如鲁智深:以一个“边防部队”的“军人”身份,竟在只是偏听了一面之词的情况之下,就将一个只算是一个菜市场上一个叫郑屠的“肉霸”,当场给活活打死。那时虽然肯定没有如今天的工商所、派出所以及街道办事处一类完备的机构,但要整治一个“肉霸”的正规渠道肯定是有的。轻易去剥夺别人生命的权利,又是谁赋予的?其他的,如宋江那样包着“二奶”,在县衙担任官职却又与梁山贼人勾结的人物;如戴宗那样担任着江州牢城的监狱长,对本该由自己“严加管教”的罪犯“纳头便拜”的人物,也肯定都不是好汉。
除此之外,其他的例子还有很多。比如,应当如何看待李逵的嗜杀,也应是一个非常值得研究的问题。倘要站在“人的生命是宝贵的,生命对人来说只有一次,当他回首往事的时候,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不因碌碌而为而羞耻”这一样一种高度来评判,那李逵,简直就是一个十恶不赦的狂徒。其对敌对友的那种种行为,究竟是优点还是错误,也不一定就能那么简单地下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