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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黑文化(转帖)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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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被 7.夜雪 执行锁定操作(2008-09-10) —
原创:司马小蓉。
1:暗黑装备文化谈——毕格因的软帽
毕格因的软帽——布帽

古代欧洲有一种习俗,婴儿出生以后就要戴一种很紧的帽子,叫做biggin,紧紧得包在头上。因为古代人相信,婴儿时期头形发育得好,人长大就会很强壮,很聪明。所人大人都给初生得婴儿戴这种帽子。感觉就像中国古代认为,小孩应该睡硬枕头一样(睡了软枕头头就会长不好,人就会变笨,呵呵)。 虽然没有任何科学根据,但是缺是古代父母们对孩子得一种美好寄托。这种习俗在欧洲持续了非常长的一段时间,据说至今在某些偏远的乡村仍然保留着这种习俗。

暗黑中引用这个名字,赋予了它新的含义。 戴着这个帽子,战士就会强壮(+生命 +攻击力),法师就会聪明(+法力),感觉就像是在biggin帽子的“保护”下成长起来的一样,^_^




 

 
 

相关评论 
2004-07-05 09:45  老唐 : 

2:暗黑装备文化谈——碎脑雷锤,雷神腰带
碎脑锤————雷锤 
雷神之力————巨战腰带 

这2个神兵都与北欧神话中的雷神——Thor 有关。 



Thor是雷神,神族中最为强壮的勇士,具有呼风唤雨的能力。长及胸际的红髯常在空中飘扬,拥有巨大的力量和惊人的胃口,因为他是如此的巨大,所以他不能走在虹桥上以免压垮它。他是Odin和巨人族女子-Jord所生的长子,或说其母亲是Frigga。 

他的居所闪电宫-Bilskirnir是「诸神国度」里最大的宫殿,计有540个厅,可以接引贫困一生而死的人们的幽魂;即使是奴隶在此也受到同样的欢迎。 

Thor有三件奇异的宝物: 

第一件就是能开山碎石,具有可怕力量的雷霆之鎚(Mjollnir),这件宝物有神奇功能,可以丢出去自动回到手中。 
当Thor出现在空中时,霜巨人和山巨人一眼就认出这柄鎚。这柄鎚在与巨人交手的无数战役中,曾击碎许多霜巨人和山巨人的头颅,就像打碎蛋壳一样。无论对於神族及巨人族而言,没有比Thor的雷霆之鎚更可怕的东西了。 

第二件为能使Thor神力加强一倍的力带(腰带)。 

第三是他在挥动神鎚所戴的铁手套。 

当Thor挥动神鎚时,就会发出可怕的亮光,在空中闪烁,映照在地上人们的眼帘中。他的战车有沉重铁轮,会发出可怕声音,是由两匹毛比雪还白的羊牵引的,当Thor奔驰在云海中,车轮会急转发出回声,在风中怒吼,这就是隆隆的「雷声」。 

当他在旅途中肚饿之时,会把山羊宰了来吃,然後再把骨头放在羊皮上, 举起槌子祝兑环??就可以让山羊复活。 

北欧人视此鎚子为神圣之物,因此常做鎚状的项鍊,戴在身上趋吉避凶;又常以手做鎚形,在新儿诞生、婚丧等场所时祝福,就如同基督徒作十字架貌一般。 

Thor与人性格相近,虽凶猛,却很善良,他是常人的守护神,保护人类免於巨人和侏儒的侵害;在寒冷的北欧,当春雷一响,代表著冻冰融化了,农事有望。 

对人们而言,Odin虽是至高无上的主神,但是却往往带来死亡和战争,所以祭祀Odin的人反而不如Thor来的多。Thor深受「中庭」的人类和「诸神国度」众神的爱戴。他似乎也是Loki唯一尊敬(惧怕!?)的神祇。 

Thor的庙堂遍及各地,每年祭典都要焚烧一大棵橡树—夏季的温暖和光明的象徵。红色是Thor的颜色,也被视为爱情的象徵,所以古代北欧新娘必穿红衣,手上戴著镶红宝石的戒指。 

他的妻子是Sif,为他生了个女儿Thrud (Strength之意,或说她父亲是巨人Hrungnir,後来Hrungnir被所Thor杀,她就被Thor带走);另外一位女巨人则为他生了儿子Modi(Courage之意)和Magni(Main-strength之意),这两位是劫後幸存的神祇之一,并将继承其父的地位。 

在神话中,一些神明为了得到一位著名的侏儒Alvi的武器宝物,就承诺把Thrud嫁给他。不过Thor并不同意这件婚事,即使Alvis是有名的智者。因为Alvis是丑陋的侏儒,居住在暗无天日的地底从未见过阳光。 


 
作者: zangwell  2005-10-24 12:57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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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暗黑文化——经典 

於是Thor设下一个陷阱,他招来Alvis会面,不断地考问他问题。Alvis只顾著展现渊博的学识,没有注意到太阳快要升起。结果当第一道日光照射进来时,来不及逃入地底的Alvis就变成了石头。 

由这个故事可看出Thor也不是只是一个头脑简单的壮汉。 

星期四就是依照他的名字命名的。 


各位都明白了吧? 

碎脑锤——正因为它敲碎了很多山神和巨人的脑袋而得名,雷神腰带嘛,雷神的腰带当然是雷神腰带啦! 

怎么样,又长了不少见识吧?


 

 
 
2004-07-05 09:46  老唐 : 

暗黑装备文化谈——塔因头盔

这个神奇的帽子出自斯堪的纳维亚(基本上就是北欧了)古代民间神话传说。

传说在斯堪的纳维亚有一个名叫安德瓦里(古冰岛文Andvari,英文翻译成为Alberich——阿尔贝利西)的矮人王(其实你们都知道他是谁,就是《圣斗士星矢》中,北欧的那个用紫水晶杀人的神斗士的原型),相传他有一枚神奇的戒指,叫做“尼伯龙根指环”,可魔幻般地变出黄金,因而为众所觊觎。

天神欧丁与巨人订下契约建造宫殿,巨人所要酬劳,欧丁穷(怕怕,神也会穷),狡诈之神洛奇告诉他,矮人王魔幻戒指的故事,于是2人下凡寻找。矮人王有一个神奇的帽子,名字叫“塔因头盔”,不但能使人变化各种动物,还能使人隐形,欧丁拿他根本没有办法。狡诈之神洛奇谎称想见识塔因头盔的神奇本领,叫他变化各种动物,于是矮人开始骄傲了,就显示起自己的本领来,变成各种动物。当变化成为巨龙的时候,洛奇说,能变大没有意思,不如变小如何? 于是矮人王就变成了青蛙,洛奇立刻用自己的魔绳变化成为一个网,一下就把矮人王网住了,逼他交出戒指。

矮人王见大势已去,就诅咒得戒指者必遭杀身之祸。欧丁、洛奇得到了这神奇的戒指。后来在欧丁于洛奇的战争中,此戒指落到洛奇的房东赫雷德玛尔手里,其二子雷根与法夫尼尔为了得到宝物,竟杀死亲父,兄弟二人随后为宝物明争暗斗,雷根不敌法夫尼尔,被迫逃走,随后法夫尼尔变为巨龙,守护着财宝。

尼德兰王子杰克弗里德早年曾经杀死怪龙,以血沐身,成了力大无穷的勇士,唯一弱点就是由于沐浴龙血的时候有一片树叶掉落到后背心脏的方位而造成此处没有沐浴到龙血,成为了唯一的弱点。并占有了受诅咒的戒指。因听说勃艮第国王贡特的妹妹克琳希尔德生得貌美,就前往求婚。杰克弗里德在协助贡特打败了萨克逊人,并帮贡特娶得冰岛女王布琳希尔德为妻之后才得以与克琳希尔德成婚。十年后,杰克弗里德携妻去勃艮第做客。一次,姑嫂发生争执,布琳希尔德方知贡特是得杰克弗里德之助才得以娶她为妻,感到受了侮辱。贡特的侍臣哈根趁杰克弗里德打猎去泉边喝水时用弓箭射中了他后背的那块“弱点”,暗算了他,为主人雪了耻,又将获得的尼伯龙根的宝物沉入莱茵河底。十三年后,匈奴王埃柴尔向克琳希尔德求婚,应允为她复仇。克琳希尔德去匈奴后十三年,邀请贡特全家去作客,哈根亦一同前往。双方在竞技比武比武时发生流血厮杀,贡特和哈根被活捉,但因哈根拒绝说出尼伯龙根宝物的藏匿地点,先后被克琳希尔德杀死,随后克琳希尔德也被其军师希尔德布朗杀死。

十九世纪德国艺术大师理查德·瓦格纳耗费二十多年的心血写成的代表作——四联剧歌剧《尼伯龙根的指环》,亦是取材于以上所提到的北欧神话和中欧史诗,也可算得上是不朽的名作了。


好像后面的部分多余了,不过给大家长点知识也好,呵呵。很多情节都被《圣斗士》所引用了。

看看头盔的属性,+1技能,表示塔因头盔魔力无比(可以变化动物,隐身等,虽然游戏里无法实现,呵呵), MF 和 得到额外的金币, 正好符合了 矮人王 贪婪的个性,也符合了那个魔戒 能够制造黄金的特点。

暗黑设计者把属性设计的这么好,看来是花了一番心思的呀!!


 
 
2004-07-05 09:48  老唐 : 

暗黑装备文化谈——乌鸦与北欧神话


 
作者: zangwell  2005-10-24 12:57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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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暗黑文化——经典 




暗黑中带有“乌鸦”一词的装备有2个,引导乌鸦——轻十字弓,乌鸦之霜——戒指。

2个“乌鸦"装备的出现,不知道是暴雪设计人员的特意安排,还是巧合,正好符合了北欧神话中乌鸦的传说。

欧丁是北欧神话中的天王,也是知识与胜利之神,他通常很少参加战斗,却是战略家,不仅以武力更以计谋战胜敌人。他骑着8条腿的骏马斯莱普尼尔环游世界。欧丁还有2只乌鸦随从,一只叫“赫吉”,代表思想;另一只叫“穆南”,代表记忆。为了饮用伊格德拉西尔根部智慧之泉水,欧丁失去了1只眼睛(所以今天我们在画作和游戏中看到的奥丁形象多半是独眼的),所以2只乌鸦随从成了他最好的向导和传达他思想命令的信使。它们每天绕着世界飞行,把所见所闻无一不漏地向欧丁报告。欧丁出现在某个地方以前,它们都会先出现在那里。

所以,引导乌鸦——轻十字弓诞生了。引导——正是2只乌鸦的使命,而且这个弓造型别致,犹如一只乌鸦,非常生动。

乌鸦之霜——欧丁是北欧这个寒冷之地的众神之王,他的乌鸦,当然是不怕冰雪的。所以,乌鸦之霜的无法冰冻属性和吸收冰冷伤害的属性,实在是太恰当不过了。


 
 
2004-07-05 14:33  老唐 : 

暗黑装备文化谈——Rune 符文的由来

暗黑中的符文——Rune,是出自 “古日耳曼民族”(当时还是原始社会)使用的古文字——鲁纳斯(Runenschrift)

关于Rune的由来,没有人能够说清楚,就如同中国古代的甲骨文,没有人说的清楚是怎么来的,也只留下了“仓颉造字”的美丽传说。他们相信Rune是由他们祖先的神创造的。关于这个传说,又要从北欧的神话故事谈起。

  欧丁,是北欧的众神之王。欧丁的形象,是一个独眼的战士形象,但是他原本不是独眼的。瞎了一只眼的故事就与Rune有关……

传说,世界之树——Yggdrasil的三条主根有一条是延深到「巨人国度」,而这条根之下有蕴含一切「智慧」的神秘泉水滚滚涌现,负责看守智慧之泉的就是巨人Mimir。欧丁为了想把「智慧」带进诸神的世界里,很想尝一囗这泉水。

  一日他独自骑着八腿骏马,越过了横跨虚空的虹桥,去拜访诸神不敢接近的智慧之泉。快到时,看到浓密的树荫依稀有人的影子。凝眸注视,才清楚看见是严肃地坐在智慧之泉旁的Mimir。

  欧丁在Mimir的身边下马,向他要一囗泉水,Mimir虽然知道眼前的这个人是谁,但他仍然慢慢地摇着头,不肯给水。“在此之前,有好多人都想要一杯泉水,但是,他们一听到一杯泉水的代价,都吓得不敢要了。”“这我早已知道,我愿意献出“诸神国度”所有的黄金,或着给你我的右手!”Mimir微笑着回答“我要的不是这些,欧丁啊!智慧之泉的代价是你那只锐利的右眼!”

於是,为了那智慧之泉,欧丁终於永远失去一只眼睛取得鲁纳斯(Runes)的智慧。鲁纳斯(Runes)是一种咒文?只要将它刻在木、石、金属甚或任何材料上?就能得到无穷的威力。欧丁除了失去右眼外还饱受痛苦才得到这门智识。

欧丁自述

“九夜吊在狂风飘摇的树上,
身受长矛刺伤; 我被当作Odin的祭品,
自己献祭给自己,在无人知晓的大树上!
没有面包充饥,没有滴水解渴。
我往下看,拾取鲁纳斯文字,
边拾边喊,由树上掉落。”

  由於欧丁曾经受倒吊之苦,因此吊刑在北欧人的法律中是非常重刑。在《塔罗牌》(一种算命的扑克牌)中有一张称为“倒吊男”的,即是取此象徵。在西方犯人被绞刑,称之为“骑马”,即欧丁被倒吊在树上,所以世界之树Yggdrasil的意思也就是“欧丁之马”。欧丁取得了鲁纳斯的奥秘,由命运三女神Norns把这种文字记载的命运,刻在黄金宝盾上。他又冒着危险从巨人——Suttung那边取得诗仙蜜酒,尝过的人都可变成诗人。这两项宝物他都赐给人类;他在各方面都是人类的恩人。


所以,暗黑中的Rune带有强大的魔力,把一些Runes按照一定的顺序拼合,就可以召唤出上古的魔咒,上古的英灵也会附着到武器或者装甲上。 这就是 欧丁赐予我们的礼物!


 
作者: zangwell  2005-10-24 12:57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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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暗黑文化——经典 

 
2004-07-05 14:35  老唐 : 

暗黑装备文化谈——女武神与狂战士









暗黑中多次出现了狂战士 和 女武神 这2个词。 狂战士斧,BAR的技能狂战士,女神之翼——翼盔,AMA的技能召唤女武神作战等,但他们是如何来的呢? 其实这两者有着紧密的联系。

  又要从北欧的众神之王——欧丁说起
 
  欧丁给人类带来了智慧,他也喜欢伪装成人类的形体,漫游在尘世间,他有多种乔装方式,如果是要带来战争,便戴着鹰盔;如果是和平地,他就身着黑斗蓬,戴着阔边帽子来遮掩独眼。好武的北欧战士认为战争时如果能蒙欧丁庇佑,便能够得到一股拥有熊之精神、狼之勇猛的力量,即“Berserker rage”,而在战场上所向披靡,成为“狂战士”——Berserker。

  北欧人认为暴风雨是欧丁骑马在奔驰,收集亡魂,故当有旅人在暴风雨中遭到不幸便是蒙欧丁招唤。虽然在“诸神的黄昏”——Ragnarok(拉那洛克,即北欧传说中极夜现象的由来,其实是非常简单的地理现象,北极圈以内以及附近都会发生,古人当然不知道为什么冬天太阳一直不出来,以为是狡诈之神洛奇的宠物,巨狼芬尼克吞噬了太阳,欧丁为了拯救太阳,每年都要与洛奇作战)中,欧丁将注定与宇宙同赴灭亡,他仍然选择和命运奋斗!他主宰人类居住的“中庭”中战争的胜负,并命令侍女——即暗黑中的女武神——瓦格雷,给每次战斗中最英勇,却又牺牲了的狂战士一个吻,唤出他崇高的灵魂,把他的灵魂带回到“英灵殿”,而这些英烈们的灵魂白天又将来到他们牺牲的战场上,重复着那次英勇而又悲壮的故事,晚上回到英灵殿饮酒纵欲,享受英雄的待遇。他们将在每个“诸神的黄昏”的劫难里和诸神并肩作战。保卫光明。

所以可以说,瓦格雷 其实就是迎接 狂战士 灵魂的使者。

暗黑中的 北欧神话太多了,一次讲清楚比较好,呵呵


 

 

 

 
 
2004-07-05 14:35  老唐 : 

暗黑装备文化谈——海中巨魔Leviathan




  暗黑1.10版中出现了一件新的物免甲,叫做 海王Leviathan(里维亚桑),那这位Leviathan先生又是谁呢?它就是圣经中鼎鼎大名的海妖之王。

  “Leviathan”的字意为裂缝,在《圣经》中是象征邪恶的一种海怪,通常被描述为鲸鱼、海豚或鳄鱼的形状。里维亚桑常与另一种怪物贝希摩斯(见Behemoth)联系在一起,关于里维亚桑的记载紧跟在《约伯记》中记载贝希摩斯的下一章,书中描述的里维亚桑实际上就是一条巨鳄,拥有坚硬的鳞甲,锋利的牙齿,口鼻喷火,腹下有尖刺,令人生畏。在基督教中里维亚桑成为恶魔的代名词,并被冠以七大罪之一的“嫉妒”。 
  
  在《旧约圣经》的外典“以色列书”第六章中曾经记载,上帝在创造天地的第五天创造了山和海,第六天用粘土创造了利维坦和贝希摩斯,当世界末日降临的时候,里维亚桑、贝希摩斯和栖枝(见Ziz)将一起成为圣洁者的食物。伊诺克的预言书上说:“两个怪物将在那一天被分开,雌的被称为里维亚桑,它居住在喷泉的深渊之中;雄的被称为贝希摩斯,它占据了整个丹代恩沙漠。” 
  
  在迦南文化中也有里维亚桑的原型——一条名叫洛唐“Lotan”的七头蛇,最后被巴力(Baal)所杀,这位巴力就是《暗黑破坏神2》里的那个魔头,他在闪族人的传说中是伟大的丰饶之神和自然之神,在希伯来人眼里则是邪神。

  怎么样,各位,穿着海妖之王的盔甲,感觉如何啊? 哈哈哈哈


 
 
2004-07-05 14:37  老唐 : 

暗黑装备文化谈——摩西,以色列之王




暗黑中不是有个叫“摩西祝福之环——圆形盾 ” 的2孔盾牌吗?自带抗性,等级要求也很低,镶嵌2颗完美钻石后,是当年KM BOT的最爱,呵呵。不错你们知道摩西是谁吗? 他祝福的又是谁吗? 下面听我说来:

  摩西——以色列人的王,上帝的使者 ,圣经里的著名人物。曾经“西奈山”传授了著名的法典《摩西十戒》(不知是否能够算作法典,呵呵)


 
作者: zangwell  2005-10-24 12:57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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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暗黑文化——经典 

  赫拉克勒斯是希腊众神之王——宙斯 与 一个凡人女子——德拜女王亚儿克美娜 的儿子。从小他就立志成为一个伟大的英雄。由于天后赫拉妒忌他,就对他下了魔咒。赫拉克勒斯发狂杀死了自己的妻子和孩子。于是,为了补偿这件事,赫拉克勒斯来到了一个南方城市——帖棱斯(音译),国王命令他每年完成一个任务,赫拉克勒斯就答应了。

  在成功杀死美尼亚狮子以后,国王叫赫拉克勒斯去杀死 亚尔果斯平远上一个沼泽地里的 “九头蛇怪”——Hydra(希德拉)。 它非常厉害,一共有九个头,而且当中那个是不死的。赫拉克勒斯乘坐着他的侄子——“约拉斯”驾驶的马车来到了沼泽边上。他用他的弓箭去射杀那蛇,但是蛇根本不怕弓箭,于是赫拉克勒斯又使用一把刀来砍蛇,把它的脑袋一个一个砍下来。 Hydra是相当厉害的,赫拉克勒斯每砍去一个头,它就又长出来一个!!

  天后赫拉看到了,于是就放出一只螃蟹来帮助九头蛇,赫拉克勒斯的腿被螃蟹夹住了,眼看就要有危险,但是他的侄子也拿着刀过来了,很快就把螃蟹给解决掉了。不过对九头蛇依然没有办法。

  突然,赫拉克勒斯想出了一个好点子,他找来木柴,和他侄子一起点起了火。 每砍去一个蛇头,他就用火烧那个地方,那些头就再也无法长出来了。 就这样,赫拉克勒斯 杀死了九头蛇怪,完成了12项英雄壮举的第2项。 之后,他用Hydra 的蛇胆涂抹在自己的弓箭上,因此只要受了箭伤,性命就难保了。

  宙斯为了纪念这个壮举,把九头蛇 和 螃蟹都化为了星座,就是现在的 巨蟹座 和 长蛇座。赫拉克勒斯也因为自己的伟大壮举而流芳千古。

  暗黑中引用了这个故事, 用赫拉克勒斯涂抹过 Hydra 蛇胆的弓,创作了九头蛇弓,配以“风之力”的名字,表示借助风的力量,将毒箭发射出去,威力可以想象。 用赫拉克勒斯砍蛇头的刀,创作了九头蛇刃(虽然没有暗金版本,呵呵)。 还借用这一典故,创作了 女巫 九头火蛇 这一个终极招术,借九头蛇不死之力杀敌。 可见,暴雪的想法是多么的精妙呀!

  关于赫拉克勒斯的故事,暗黑中还有别的地方引用到了,以后慢慢说来!

  希望大家好好看看,多学习文化知识,也给我捧捧场哦!


 

 
 
2004-07-05 14:40  老唐 : 

暗黑装备文化谈——亚特拉斯,撑天泰坦。


各位PAL爱好者,你们还记得暗黑中有一把+2 PAL 技能等级 的古代之剑吗? 对了,就是——亚特拉斯,古代之剑。 亚特拉斯,你们可想知道他的传说呢? 

  古希腊神话中第一个神,名字叫艾俄罗斯,即“爱”,没有人知道他从哪里来,他产生了很多儿女,最著名的3个,是天父——乌拉诺斯,地母——该亚,和大海——滂沱斯。 天父和地母又生了很多孩子, 他们都被成为“泰坦”,即“巨人”的意思。但是乌拉诺斯讨厌他的孩子们,所以把他的孩子们关在黑暗之中。但仁慈的地母该亚非常爱自己的孩子们,她希望孩子们能够推翻他们的父亲。最后,一个叫做“科洛诺斯”的孩子(即宙斯的父亲)推翻了天父的统治,自己成为了统治者。但是,他却继承了他父亲的缺点,把自己的兄弟姐妹都关到黑暗中去。只留下了几个,其中有一个泰坦的几个儿子,分别是“亚特拉斯”,“普洛米休斯” 等。 亚特拉斯接收了伟大的使命,即用自己巨大的身躯去支撑天空,不让它塌下来。 于是,亚特拉斯就在天涯的尽头,用自己宽阔的脊背和粗壮的手臂支撑起了美丽的蓝天。

  过了许久,宙斯推翻了科洛诺斯的统治,成为了宇宙的主宰。老泰坦 亚特拉斯 依然不怕疲倦,坚守自己的岗位,因为他知道,一旦自己坐下休息,天就会坍塌下来,所有人与神都将灭亡。

  又过了很多年,古希腊伟大英雄赫拉克勒斯为了完成取得金苹果的重任,踏上了征途。路上,他遇到了被宙斯束缚的 普洛米休斯(原因大家都知道吧? 宁可自己受苦,也要把火带给了人类,伟大啊~ ),赫拉克勒斯感觉普洛米休斯一点错都没有,于是他释放了普洛米休斯,普洛米休斯非常感激,就告诉他:“去找亚特拉斯,他有几个女儿,正是看守金苹果的神灵。” 于是赫拉克勒斯来到了天边,看到了扛着天空的亚特拉斯。 亚特拉斯听到他的来意后,说:“我的女儿们和一条恶龙看守着金苹果,在遥远的西班牙的 XXXX花园(不好意思,那几个字我不认识,^_^),但我不能告诉你去那里的道路,但是我可以帮你去拿,条件是你来替我撑一会儿天空”。 赫拉克勒斯答应了,于是就接过了沉甸甸的天空。


 
作者: zangwell  2005-10-24 12:57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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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暗黑文化——经典 

  不一会儿,亚特拉斯就回来了,手里拿着金苹果。 他对赫拉克勒斯说:“这些苹果你要拿给谁呢?”赫拉克勒斯道:“给欧吕米休斯送去(就是那个给他任务的国王)。”于是亚特拉斯调头就要离开。这时候赫拉克勒斯感觉到自己可能会上当,就要永远驮着天了。 不过他认为亚特拉斯肯定不如他的兄弟——普洛米休斯那么聪明,于是他说:“老泰坦,我感谢你为我做的事情。但是我刚开始撑天,感觉不太舒服,我能否拿个垫子放在肩膀上呢? 麻烦您给我驮一下天。” 果然,亚特拉斯接过了天空。 然后,呵呵,不用我说了吧。 赫拉克勒斯拿着金苹果高高兴兴走了。 我想当时亚特拉斯一定很后悔,失去了一个自由的机会,呵呵。不过他仍然坚守着自己无比伟大的岗位,支撑着蓝天。

  又过了很多很多年,一个叫做“忒修斯”的伟大英雄,完成了杀死蛇发女妖——美杜莎的光荣人物,正在回程的路上。 他路过了天边,看到了 老泰坦——亚特拉斯。 亚特拉斯对他说:“客人,你一定是伟大的英雄——忒修斯,先知告诉我,你是来解放我的,请你把你包袱里的美杜莎的人头给我看一眼。”于是忒修斯拿出了美杜莎的头,在亚特拉斯看到美杜莎眼睛的那一刹那,他变成了一座石头大山,他的头发和胡须变成了森林和草地。 伟大的亚特拉斯 感觉太累了,他需要休息了,但是为了所有神和人能够在 蓝天上 和 蓝天下 幸福的生活,他又必须坚守自己神圣的岗位。所以,他宁愿化为巨石也要坚守撑天的重任。

  这就是伟大的泰坦——亚特拉斯的传说。暗黑中引用了这个古希腊神话传说中的伟大神灵的名字命名 伟大的圣骑士配剑,正是希望PAL们能够像 亚特拉斯 一样,乐于奉献自己,就算牺牲自己也要捍卫圣骑士的荣誉,圣骑士的信念——英勇杀敌,帮助弱小,舍己为人。

  各位PAL 们,看了这个传说,感觉自己配剑的伟大了吗? ^_^


 
 
2004-07-05 14:41  老唐 : 

暗黑装备文化谈——庞贝,沉睡千年的梦

  昨天MF,突然掉出了一个暗金喙钳,一鉴定——庞贝之怒。 啊,庞贝,好久没有听到这个名字了。 于是突发感想。讲了这么久神话传说,大家的耳朵可能都长老茧了,呵呵,好,今天久来个真实的历史故事——庞贝,沉睡千年的梦。

  1594年,意大利人在萨尔诺河畔修建饮水渠时发现了一块上面刻有“庞贝”字样的石头;1707年,人们在维苏威山脚下的一座花园里打井时,挖掘出三尊衣饰华丽的女性雕像。人们以为这些不过是那不勒斯海湾沿岸古代遗址中的文物,没有人意识到,一座古代城市此刻正完整地密封在他们脚下占地近65公顷的火山岩屑中。1748年,人们挖掘出了被火山灰包裹着的人体遗骸,这才意识到,公元79年维苏威火山的爆发掩埋了一座城市————庞贝! 

  考古学家一层一层地挖开火山岩屑,深埋在地下的庞贝城“出土”了——市场的角落里还有成堆的鱼鳞,庞贝人总是先将鱼清洗干净再出售;而酒吧的墙壁上仍写有:“店主,你要为你的鬼把戏付出代价,你卖给我们水喝,却把好酒留下。”一户人家的后花园里种满了夹竹桃,厨房的铁炉上架着平底锅,餐桌上的鸡蛋旁放着一只小人玩偶。公元79年,一位庞贝人死在绘有植物花叶的壁画下,当人们于上千年后挖掘出他的遗骨时,同时发现那幅壁画上刻有一句铭文:“没有任何东西可以永恒。”——虽然地球史上每一次火山爆发无不令地貌沧海桑田,但公元79年维苏威火山的爆发却的确令一座城市获得了永生——庞贝无法躲过火山的劫难,但它被掩埋封存在渐渐冷却、凝固、变硬的火山灰中,最终竟躲过了上千年岁月的侵蚀。

  所以,今天庞贝古城才有机会向我们讲述那沉睡了千年的故事……

  维苏威火山海拔1280多米。公元79年,古罗马帝国最繁荣的城市庞贝坐落在这座火山的南面。流向那不勒斯湾的萨尔诺河绕庞贝而过,连接起古罗马帝国与世界各地的贸易往来,令商贾之影与交易之音终日浮动于庞贝城中。这里土壤肥沃,气候宜人,物产丰饶,在成排的葡萄架和油橄榄间,庞贝人栽种着谷物、蔬菜,还有无花果和迷迭香。 


 
作者: zangwell  2005-10-24 12:57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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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暗黑文化——经典 

  直到灾难发生的那一刻,庞贝人都不知道,他们脚下的沃土其实是不远处那座火山的馈赠。庞贝人还不知道,这座已经聚集了几百年力量的火山一旦爆发,他们所拥有的一切将在瞬间被摧毁得面目全非——庞贝的灭顶之灾真的来临了。 

  公元79年8月23日深夜到24日清晨间,维苏威火山爆发了。先是熔化的岩石以超音速的速度冲出温度高达1000度的火山口,当火山内部再也承受不住巨大的压力时,惊天动地的喷发令火红色的砾石飞上7000米的高空,然后,灼热的火山碎屑暴雨一般从天而降,向着庞贝倾泻而来。庞贝人惊骇万分,自公元前1000年这块土地上有人居住起,维苏威火山在那不勒斯海湾蓝色的天空下从来都是鲜花遍坡,它已经平静几百年了。庞贝人开始逃跑,奔跑在街道上的人被砾石击中而倒下,下落的火山碎屑在庞贝城中不断堆积,建筑物因承受不住重压而倒塌。同时,炙烫的岩浆裹挟着碎石冲下维苏威火山,以每小时160公里的速度到达庞贝,覆盖了整座城市的每一条街道,岩浆腾起的气浪烧烤着路边残剩的房屋和依然躲藏在那里的人。紧接着,黑色的火山灰从火山口上空滚滚而来,密不透风地封堵住庞贝城中每一扇门、每一扇窗户,封堵住那些在砾石的袭击中侥幸存活的庞贝人的眼睛和胸腔,令他们最终因为窒息而死——“生命中最悲惨的一刻来临了,他无法呼吸。” 

  公元79年,维苏威火山爆发18个小时后,火山碎屑将整个庞贝城掩埋,最深处竟达19米,曾被誉为美丽乐园的庞贝从地球上消失了。 


突发的灭顶之灾使庞贝的生命倏然终止,它在被毁灭的那一刻也同时被永远地凝固了。庞贝因此得以成为我们今天还能领略到的最伟大的古代文明遗址,这处遗址的最动人心魄之处在于:它真实地保留着灾难来临前庞贝人的样子——竞技场能容纳两万观众,这说明庞贝人会在一个时刻倾城而出;30家面包烘房,100多家酒吧,3座公共浴场,用于交易的步行街,可容纳5000人的剧院;而在街道边的小酒馆里,墙上画的酒神浑身挂满葡萄,每一颗果实都饱满得仿佛就要胀破。羊毛作坊、商店、印染店、客栈的墙壁上,到处都留有庞贝人纵情情感的印记:“啊,杰斯,愿你的脓包再次裂开,比上次疼得还要厉害。”“无疑,我心爱的人曾在此与她的情人幽会。”——庞贝人奔放的个性和整座城市欢愉的风情令2000多年后的人类为之倾倒。德国诗人歌德看见庞贝后说:“在世界上发生的诸多灾难中,还从未有过任何灾难像庞贝一样,它带给后人的是如此巨大的愉悦。”而法国历史学家泰纳从庞贝归来后感叹道:“那时候的人,是用整个身体活着。” 

  “尽情享受生活吧,明天是捉摸不定的。”庞贝城出土的一只银制饮杯上刻着这样的话,相信刻出这句话的庞贝人并不知道死亡在即。这只银杯被挖掘于存放葡萄酒的房间内,同时被挖掘出的还有横陈在酒杯旁的一具女性的遗骸。这就是庞贝,它以瞬间痛苦的毁灭为代价,它穿越了千余年的时空,它在告诉世人为什么要尽享生命之欢乐。

  暴雪公司的设计人员引用了这个故事,制作了庞贝之怒——喙钳。它的属性……不用我说了吧?看了故事大家都会明白。

  让我们记住那段铭文——没有任何东西可以永恒,珍惜现在与朋友们的快乐时光,因为……明天是捉摸不定的……


 
 
2004-07-05 14:42  老唐 : 

暗黑装备文化谈——吸血鬼,黑夜梦魇




暗黑种拥有很多以吸血鬼命名的装备,比如 著名物免盔——吸血鬼的冷酷凝视,吸血鬼骸骨手套,吸血圣王项圈腰带 等等等等,不光暗黑,很多其他游戏、电影中都大量引用了吸血鬼的传说。 那位恐怖的吸血伯爵,昼伏夜出,经常化身为蝙蝠,吸取美丽少女的鲜血…… 恐怖的故事……

  恐怖归恐怖,但你们知道吸血鬼 故事是怎么来的吗? 今天就讲给大家听听。

  1816年,有几位著名人物来到日内瓦湖畔度假。他们是——玻璃般脆弱浪漫诗人——雪莱、雪莱的妻子玛丽·雪莱 以及 她的妹妹——克莱尔,如火般热情的伟大诗人拜伦 及他的私人医生波里多利。白天徜徉于湖光山色之间,晚上,他们住在了一个空荡荡的古堡里。当天下这大暴雨,打着雷。他们几人围坐在一起,做做游戏,开始闲聊。他们讨论到尔文的进化论,和意大利物理学家伏打测量出电流的最新成就。期间,还有人为了增加恐怖气氛,就讲述了一个恐怖的罗马尼亚民间传说——吸血妖怪的故事……


 
作者: zangwell  2005-10-24 12:57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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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暗黑文化——经典 

  第二天,大家分手的时候,觉得昨夜过得非常充实,于是就相约根据昨夜大家的闲聊,一人写一篇文章。

  于是,《吸血鬼》 和 《科学怪人》 2篇举世巨著 从此诞生了! (具体谁写了哪篇我夜忘了,呵呵 ^_^)它们几乎成了以后所有魔神小说,鬼怪科幻小说的鼻祖。

  从此,文学史上第一次出现了 “吸血鬼”的名字。

  不过,历史上最伟大的吸血鬼,莫过于爱尔兰作家 斯托克 的不朽巨著《德拉古拉》。故事的头号邪魔——德拉古拉伯爵,他是以罗马尼亚血腥暴君 Vlad Tepes 为原型,沉淀东欧民俗传统、集体潜意识、天主教的洗礼仪式等等杂质,融贯出最具代表性的吸血鬼图相:永生不朽、以鲜血为食、恐惧宗教符徽(十字架、圣水、祈祷文),唯有以木锥戳胸方能致死(日后的作者衍生出种种不同的致死方法:阳光、光焰、斩首......),有变形为异野的能力、精神感应力与操控力极强——足以使猎物迷醉地入他的怀抱……

  后来越来越多的吸血鬼题材的书籍、影片诞生了,后人又在其中融入了人心中各种恐惧的事物,男女间的情欲等等。 吸血鬼也由单一的男性 演变出了各种性别(比如女吸血鬼——卡米拉),好莱坞也当然不会放过这一个赚钱的好题材,拍摄了大量吸血鬼的影片。 相当推荐的一部片子是《惊情400年》,它改变了以往对吸血鬼的看法,在其中融入了相当人性化的内容,爱情,伤感,我看了觉得相当不错。

  当然,这么好的题材游戏界也不会放过,暴雪就借用这个著名人物——吸血鬼,创作了大量的装备。 这些装备的共同特点就是——吸,呵呵。 看看,吸魔法,吸生命,不是吸血鬼的最爱吗? ^_^

  怎么样?各位,吸血鬼的故事有趣吧? 祝各位看了吸血鬼的故事以后,今晚做个好梦,哈哈哈哈


 
 
2004-07-05 14:43  老唐 : 

暗黑装备文化谈——蛇神那加与天龙八部




  很多游戏中都出现过的名字 :蛇神——那加,这位蛇神,可不是以前提到过的 那位美杜莎小姐,这位蛇神 那加,可是顶顶大名的 印度教神灵呀!! 

  读过《天龙八部》的朋友们,可知道这“天龙八部”是什么意思吗? 其实,天龙八部是: 天、龙、夜叉、阿修罗、迦楼罗、干达婆、紧那罗、摩呼罗迦 八类佛教的护法神。 其中的“龙”最初不是指腾云驾雾,翻云覆雨的神龙,而是我们今天要介绍的————Naga 蛇神 那加 !

  印度教的主神就是“天”——梵天。 他的形象有时是一个英俊的成年人,有时又是个白胡子老人。他身有四头,坐骑一只白天鹅。梵天被认为是世间万物的创造者,关于他的传说很多。据说他的妻子萨拉斯瓦蒂是司掌教育与文化的女神,就是从他的大拇指上生出来的。梵天有儿子十多个,都不是他妻子所生,而是他自己生出来的。随后他儿子的儿子们一代接一代生出了世界万千生灵。梵天创造世界后,大地动摇不已,他命蛇神——那加,在地下支撑大地,世界才算平稳。

  印度神话中居住在地下的蛇神——那加,一般被描绘为上半身人形。作为蛇神的那迦,传说除了拥有剧毒和再生的能力外,更被人们作为掌管生死的神灵来崇拜。传说中它们居住在地下,拥有可以照亮黑暗的地底世界的世间罕有的宝石。在很多神殿的入口处都有那加的塑像,人们希望以此藉由它的力量得到守护。Naga 语出梵文,音译为“那加”。据记载,那伽长身无足,能在大海及其它水域中称王为尊。

  印度人喜爱蛇,喜爱耍蛇,很大程度上出于他们对蛇神那加的 膜拜。在印度,有很多蛇神庙,很多宫殿的入口都有蛇神那加的雕像作为宫殿的守护者。因为他是看守大地的巨神,所以看守宫殿自然不在话下啦! ^_^

  同样,东南亚很多国家也都流传着蛇神那加的传说。柬埔寨有个明间传说,相传在著名的“洞里萨湖” 湖底住著一位七头蛇神——那加,有一天,蛇神的女儿要嫁给印度王子,于是他便大嘴一长,把所有的湖水给吸干,转瞬间,变出了一大块肥沃的土地,成为女儿的嫁妆,从此人民可以在此耕作。据说,因为有那加蛇神驻守的缘故,洞里萨湖在旱季、雨季,才会有如此明显的不同的美丽景色。 


 
作者: zangwell  2005-10-24 12:57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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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暗黑文化——经典 

  暴雪的设计人员引用了这个美丽的南亚传说,设计了这个“蛇神守护”的斧头。由于是蛇神,自然“毒”占了很大的比重,呵呵。 有着大地守护者——蛇神那加的护卫,你还怕什么呢? 哈哈哈哈


 
 
2004-07-05 14:44  老唐 : 

暗黑装备文化谈——米诺斯的公牛

暗黑里有一把造型奇特的斧头,叫“牛头怪”,你可知道这把斧头的来历? 很多人会说:不就是古希腊神化中的 米诺斯 公牛吗? 没错! 不过你可知道米诺斯公牛的传说呢? ^_^ 下面就讲给大家听听。

传说上古英雄 赫拉克勒斯在地中海的克里特岛抓到过一头神牛,那神牛留下了自己的一个孩子——一只半人半牛的怪物。 克里特岛有个米诺斯王国,统治者就是国王米诺斯——希腊众神之王宙斯和欧罗巴 的儿子。 

米诺斯很爱这个半人半牛的怪物(以后简称牛头怪),命令最伟大的发明家——达洛斯给它建造了一个奇特的房屋,全是由迷宫构成,被称为:拉别林朵斯。 牛头怪就居住在这迷宫里。但最可怕的是,这个怪物是用人肉喂养的,它吃那些被放到迷宫里的人。他们一旦进入了迷宫,就开始各处游荡,牛头怪很熟悉迷宫,它觉得捕猎这些活人非常有趣,于是就猎杀这些可怜鬼。一旦抓住,就把他们撕碎吃掉。

因为米诺斯 同 雅典王 有仇,所以米诺斯国王强迫雅典每年进贡七个少男和七个少女,目的是为了 给牛头怪食用。这件事使雅典人觉得非常忧虑,但又没有办法。

现在又到了进贡的日子了,大家都在抓阄 决定谁该去送死。正在这时,雅典的王子——德休斯(后来成为了历史上一个伟大的英雄)挺身而出,决定去杀死那个怪物! 因为他不想看到他的臣民做他们不喜欢的事。 于是他冒充被进贡的人,乘船来到了 米诺斯。

船到了米诺斯,德休斯在米诺斯城的路上,遇到了一位美丽的少女——阿里阿德涅,她正是米诺斯国王的女儿。她看到了这位英俊的王子,又听说了他为了保护自己的人民,不惜牺牲自己也要去杀了牛头怪的故事,非常感动。同时,她也觉得自己父亲这么做非常不对,于是她找到了设计迷宫的 达洛斯,达洛斯给了她一个线团,说:“把线的一头绑在德休斯身上,进迷宫前把线头拴在大门的石柱上,如果他能够杀死怪物,就可以顺着线顺利出来。” 于是公主把线团偷偷给了德休斯。

第二天,德休斯和其他被进贡的年轻人进入了迷宫。侍卫搜身也没有能够发现什么————仅仅一个线团,这办法太聪明了。进入了迷宫大门,德休斯把线的一头绕在自己腰带上,另外一头绑在一根石柱上,并嘱咐自己的朋友们千万不要进去,一旦自己成功,就会顺利出来。于是他只身进入了迷宫。末了,在迷宫的一个大厅里,他遇到了一个手持大斧,人身牛头的巨大怪物——米诺斯的牛头怪。 这时,神灵们赐予了德休斯伟大的力量,德休斯拿起了墙上壁画中的一把宝剑,于牛头怪展开了搏斗。 最后,他终于成功杀死了牛头怪,并顺着地上的那根线顺利得在晚上走出了迷宫。

德休斯感激公主对他得帮助,公主也非常喜欢德休斯,于是德休斯就带着公主偷偷离开了米诺斯。以后得故事就更精彩了,最后德休斯成为了一个著名的英雄,并继承了王维,成为雅典历史上最伟大的国王。

暗黑中引用了这个典故,用米诺斯牛头怪的斧头,制作了这个装备。 看,很多属性都表示牛头怪力大无比,凶残。 至于减速,失明 的属性,我想,肯定是因为在迷宫里人们都会迷失方向的缘故吧,迷路不就是等于睁眼瞎了吗? 哈哈哈哈

好了,牛头怪的故事就讲到这里吧,祝各位新年快乐!! 88


 
 
2004-07-05 14:45  老唐 : 

暗黑装备文化谈——阿拉伯的鬼神Jinn

暗黑1.10中有一把非常漂亮的弯刀,名字叫做 Djinn Slayer——魔灵杀手,你可知道 Djinn是什么吗? 刀上为何又2个孔呢? 呵呵,下面我就来和大家谈谈 Jinn 的故事。

Jinn 在阿拉伯语中的意思就是 魔鬼、精灵。他们具有超自然的力量,可以做许多人类无法完成的事情。 在西方人眼中,他们就是“小妖怪”。


 
作者: zangwell  2005-10-24 12:57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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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暗黑文化——经典 

圣经《旧约全书》中,谈到了 所罗门 大帝——以色列的伟大领袖。 他有一枚神奇的戒指——所罗门之戒,能够召唤 Jinn——魔灵们帮助自己的军队作战。有了这些魔灵们的帮助,他的军队当然所向披靡。圣经《列王记》中就曾经有这样的描述:所罗门王建造宫殿的时候,石块自动出现,就好像它们自动被买来;听不见任何叮叮咚咚的声音,看不到任何锤子斧子,宫殿就这样自动建成了。 这神奇的一幕,当然是所罗门王在召唤魔灵们在为他建造宫殿啦~~

在伊斯兰教 里,Jinn 的意思是 火精灵,他们在沙漠中出现。伊斯兰传说里,当一个人犯了很大的过错死去以后,灵魂就会从肉体中超脱出来,但是,却是被烈火保卫着的,因为生前的过失,所以死后必须遭受烈火的惩罚,因而无法极乐。

最厉害的Jinn 当然是恶魔啦,当然,一般的还只能是精灵,呵呵。 他们的地位比天使要来得低,因为他们是由火焰组成的,而且,他们不能够“不朽”。但他们同样能够出现在人们的思想中,指导人们为善 或者 把人们拖向罪恶的深渊。

阿拉伯著名的《一千零一夜》中,有大量描写 Jinn 的故事,有兴趣的大家可以找一些来看看,有好的不妨发给大家看看。

至于Djinn中的那个D字,当然是 Demon——恶魔的简称啦~

由于Jinn 是来自 阿拉伯传说,所以这把 魔灵杀手 弯刀 就尊崇了 阿拉伯人 喜欢在武器上镶嵌珠宝 饰物的习惯,留下了2个镶嵌孔,给大家镶嵌自己喜欢的珠宝。 当然,作为杀 魔灵 的武器,它当然对 恶魔类怪物有攻击特效啦,呵呵。 附带火焰伤害,说明了 要对 魔灵 实施更严厉的惩罚,让他们身上的火越烧越凶,吸收魔法嘛,魔灵没有了魔法,还怎么逞能呢? 各位说对不对?

哈哈哈哈


 
 
2004-07-05 14:47  老唐 : 

暗黑装备文化谈——雅典娜与蜘蛛

暗黑中有这2个装备 雅典娜的愤怒——战斗镰刀,蜘蛛之网——蛛网腰带,你知道吗?它们2个都与 智慧女神——雅典娜有关系呢!

雅典娜是希腊神话中众神之王——宙斯的女儿。她的故事,想必大家在圣斗士里都有了个大概了解。 她从宙斯头颅中出生,所以充满了智慧。 普洛米休斯造出了人,但是没有智慧,雅典娜吹了一口气,人就变得有智慧了。 雅典城(当时还不叫雅典)需要一个守护神,海王波塞冬 和 雅典娜 开始了竞争,看谁送给人们的礼物最好。 波塞冬将他的三叉戟往地上一插,出现了一群白色的骏马,在大海中奔驰,爱琴海美丽的浪花,就是那些骏马在奔跑。而雅典娜则用她的长矛刺入大地,地上立刻长出了橄榄树 和 无花果树。 橄榄树可以给人们带来阴凉,非常漂亮。橄榄油不但美味,更可以涂抹在身上解除一天的疲劳,橄榄为雅典人民带来了财富,于是人们推选雅典娜作为雅典的守护神,并且以她的名字来命名这个城市,于是,有了雅典城,并且,雅典的象征就是橄榄枝。 

雅典娜象征着智慧与勇气,雅典娜的愤怒,一定是力量中带着智慧,当然厉害。于是,暗黑引用了雅典娜的大名,制作了这把——雅典娜的愤怒战斗镰刀。不过暴雪的美工们改用了镰刀,而没有使用长矛,也许是为了使这个游戏更加丰富吧。不过智慧的体现已经有了,看,+技能了! 


那蜘蛛又是怎么回事呢? 这要从一个凡人女子——阿拉喀涅说起。

阿拉喀涅是凡间的一位织布女子,她的手艺精湛,无与伦比。盛誉之下她开始嘲弄纺织大师智慧女神雅典娜,甚至要与雅典娜一比高下。作为神的雅典娜对阿拉喀涅的自我吹嘘很是不满,变作一位老太婆劝戒她要谦虚。阿拉喀涅的凡人之眼不识真神,一边嘲弄了这位苦口婆心的劝戒者。于是一场比赛开始了,阿拉卡涅决定和雅典娜在织布上一比高下。雅典娜织的图案是雅典的城堡和山岩,里面是雅典与海神争夺国家的战争故事,她把自己的胜利织进了图案,并在四角上又织了人们由于骄傲而遭受神惩罚的四个故事。雅典娜的作品被众人视为“匠心所致,巧夺天工”——这显然是个蹩脚的比喻,因为雅典娜本来就是天工。与此相反,阿拉喀涅织了一些嘲笑神的题材,尤其是嘲笑宙斯以种种形象愚弄人间的女子,嘲笑他一忽儿变作公牛,一忽儿变作雄鹰或天鹅,然后又变作淫荡的色鬼萨蒂尔,或者是熊熊燃烧的火焰或金雨。啊拉喀涅的作品无可挑剔,也雅典娜也佩服得五体投地。但雅典娜不能容忍啊拉喀涅作品中对神的嘲弄,她愤怒地毁掉了阿拉喀涅的作品并用梭子在她的额角上连敲三下——注意,是连敲三下——然后在阿拉喀涅脸上滴了几点魔液,于是阿拉喀涅就变作了一只蜘蛛,永生永世操持着曾经给她带来荣誉也给她带来耻辱的纺织艺术。 


 
作者: zangwell  2005-10-24 12:57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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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暗黑文化——经典 

蜘蛛这种小昆虫,由于其丑陋的外表,常常被赋予一些很坏的名字。 中世纪蜘蛛往往和颠茄、天仙子、毒蛇等一样,经常和女巫联系起来。 一是由于他们都是丑陋的和有毒的,其次就是女巫们的魔药中常常含有它们的成分。

在暗黑中也出现了许多蜘蛛,虽然不厉害,不过它们的蜘蛛网也会叫你感觉很难受哦!

于是,暗黑中引用了蜘蛛的典故,制作了蜘蛛之网——蛛网腰带。 阿拉喀涅手艺如此只好,雅典娜都只能甘拜下风,当然使+1所有技能啦。 施展速度嘛,我相信阿拉喀涅的纺织速度肯定快啦。作为魔咒里的主要有毒成分——蜘蛛,当然带毒的啦,女巫们有了这种魔药,法力嘛,不用说了吧? 既然是蜘蛛嘛,当然蜘蛛网的威力是逃不掉的啦,呵呵呵呵,看,基本上属性都对号入座了,不错吧?


 

 
 
2004-07-05 14:50  老唐 : 

暗黑装备文化谈——天堂信徒套装与高丽神话

丹弓的教导

泰比克的光荣

安戴尔的全灵

黑摩苏的坚决

天堂的信徒套装: 丹弓的教导,黑摩苏的坚决,泰比克的光荣,安戴尔的全灵

虽然是LJ 套装,不过这四件物品基本上概括了整个高丽古代神话,尤其是高丽的建国史。我查阅各种资料大概有2个多月,现在已经差不多理清头绪了。

下面讲给大家听:

传说古代,天帝桓仁的儿子桓雄总想下到人间治理天下,桓仁知道儿子的意愿后,自己下到人世视察了三危太伯等地,认为这些地方可以造神福人间,于是授予桓雄三个天符印,派去治理这些地方。桓雄便率领三千人降到了太白山顶(即今之朝鲜妙香山)的神檀树下,建立了神市,自称“桓雄大王”。桓雄在这里设立了“风伯”、“雨师”、“云师”等职位,让他们掌管农事、疫病、刑法等三百六十余事。

当时,神市村外有一只熊和一只老虎同居一个洞穴,它们常梦想变成人,于是它们请求桓雄让它们变成人。桓雄经了它们一捆非常灵验的艾草和二十头蒜,对它们说:“你们把它吃下去然后一百天不见太阳,就可以变成人了。”熊按照桓雄的要求去做,结果变成了一个女人,而老虎因为没有按照桓雄的要求去做,所以没能变成人。熊女因为没有人和她结婚,所以经常在神檀树下祈祷怀孕。后来桓雄答应了熊女的要求,和她成了亲,生下了王俭,即檀君(即 套装中的丹弓,一般中文史书中均记载为檀君)。檀君后来当了古朝鲜的国王,于中国帝五十年即位,以平壤为首都,在位一千五百年,后隐居于阿斯达,变成了山神活到一千九百零八岁。 

扶余王解夫娄(一个小城邦君主)年老无子,为了求子他骑马上山祭祀山川。当他到达鲲渊时,见一块巨石对他流泪,觉得非常奇怪,便令随从转动那块巨石。石下现出一个小男孩,形似青蛙,全身金黄。扶余王非常高兴,说道:“这是老天赐给我后代。”于是收养了这个男孩,取名为金蛙。等他长大后便立为太子。后来,扶余王的宰相阿兰弗对扶余王说:“有一天,上天对我说,要派他们的子孙在此建国,您应该避开这里。在东海之滨有个地方叫迦叶原,土地肥沃,非常适宜五谷生长,可以在那里建都。”扶余王接受了阿兰弗的建议,把都城迁到了迦叶原,国号东扶余。

一天,一行人从天而降,来到扶余旧都。当中一辆绣有五条龙的彩车,车上端座一人,头戴鸟羽冠,腰佩龙光剑,自称是天帝之子,名叫解慕漱(即 套装里的 黑摩苏)。在他左右有随从百余人,都骑着白鹄在彩云中飞翔,一路奏着美妙的乐曲。他白天居住在人间世上,晚上则返回天宫。

扶余旧都城北有一条河,叫作鸭绿江。鸭绿江的水神河伯(即 套装中的 泰比克)有三个女儿,长女柳花,次女莹花,小女苇花,个个生得艳丽妩媚。这天她们一同从鸭绿江中出来到熊心渊玩,恰巧解慕漱打猎路过此地,见三个女子长得俏丽动人,便对左右说要是能娶她们为妃子,便可后继有人了。河伯的三个女儿看见解慕漱,急忙想潜入水中躲避。这时一个随从对解慕漱说:“大王为何不建造一座宫殿,把她们诱将进来?”解慕漱听了便用马鞭往地上一画,顷刻之间一座巍峨壮丽的铜宫便矗立在眼前了。三个女子不知是计,兴高采烈地来到宫内,解慕漱命左右设席宴客,当三个女子喝得醉眼朦胧时突然出现在她们面前三姐妹大吃一惊,急忙夺路而逃,然而河伯的长女柳花被解慕漱拦住了。河伯闻听此事大发雷霆,派遗使者质问解慕漱:“你是什么人,竟敢强留河伯的女儿。”解慕漱答道:“我是天帝之子,想与河伯之女成婚。”使者回禀何伯,河伯又令他告诉解慕漱,如果是天帝之子,要向我女儿求婚,应当派人来做媒。你强留我女儿,太不知礼法了。”解慕漱深感惭愧,想去见河伯,可又不知如何才能到达河伯之国,就想把柳花放回。可是柳花觉得既与解慕漱定情,便不能独自离去,就对解慕漱说:“假如有龙车,便可到达河伯之国。”解慕漱仰望苍天祷告,刹那间五龙车便从天而降,他与柳花乘上五龙车来到河伯所住的宫殿。河伯见到解慕漱便说:“你自称是天帝之子,那我就试一试你的本领。”说罢河伯化作一条鲤鱼,在庭前的碧波中悠然游荡,解慕漱则变成一只水獭,去捕捉鲤鱼;这时河伯又变成了野鸡,解慕漱也立刻摇身一变化为凶猛的神鹰;河伯又变成了一只鹿,解慕漱便化为一只狼,奔袭那只鹿。河伯觉得解慕漱确有本领,不愧为天帝之子,遂应允女儿与解慕漱成婚。 

 
作者: zangwell  2005-10-24 12:57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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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暗黑文化——经典 
可是河伯又担心解慕漱变心,便用酒将他灌得酩酊大醉,与柳花一起放在一个皮袋里,装上龙车,让他们同时升天。可是当龙车露出水面时,解慕漱酒醒过来,赶忙从柳花的头上取下金钗,将皮袋刺破,而自升天了。柳花只得自已回到中,河伯大怒,责骂柳花说:“你不听我的教训,做出辱我门庭的事来,应该受罚。”于是命左右将柳花的嘴唇拽得有三尺来长,然后把她贬到优渤水。
东扶余国的一个渔翁发现优渤水中一个奇兽,偷盗网中之鱼,将此事禀报了金蛙王,金蛙王命渔翁捕捉奇兽。但鱼网被奇兽撞得千疮百孔,又造铁网捕捉,结果终于捕上来一个女子。其唇长三尺不能说话,金蛙令人三截其唇,女子才能说话,向金蛙王详述事情的始末。

金蛙王得知她是解慕漱的妃子,就把她安置在别宫中。一天太阳光照射到柳花身上,柳花想避开,可是阳光总是追逐着她照射。从此柳花便有了身孕,不久从左腋下生出了一个大卵,约有五升。金蛙王对此十惊诧,觉得是不祥之兆令人把大卵扔到以马群之中,可是马却不践踏这个这个大卵。金蛙王又命人将大卵抛进深山,百兽均来护卫,阴天时卵上还显现出明亮的日光。金蛙王只好叫人将卵取回,还给其母柳花护养。柳花用东西将卵包起来,放在温暖的地方,终于一个男孩破卵而出。这个小孩才满一个月就会说话,一天他对母亲说苍蝇叮他的眼睛,使他不能入睡,请求母亲给他做一张弓。母亲满足了他的要求,小孩就用弓射纺车上的苍蝇,几乎百发百中。扶余人把善射者称为朱蒙,所以人们就叫这个神奇的孩子为朱蒙。

朱蒙渐渐长大,武艺日益高强。金蛙王有七个儿子,经常与朱蒙一起游猎。

一次金蛙王的儿子和随从共四十余人,才猎获一头鹿,而朱蒙独自一个人却满载而归。太子带素奏于金蛙王说:“朱蒙是个非常之士,若不早想办法将他除掉,必有后患。”于是金蛙王命朱蒙去牧马,以试真意。朱蒙心里非常愤恨,向母亲诉说道:“我是天帝之孙,今天落得个为人牧马的下场,真是生不如死。我想到南方的土地上去建立一个国家,但是不敢私自作主,请母亲大人指教。”母亲听了朱蒙的这番话后也不禁伤心落泪,对朱蒙说:“你有此雄心就要做好准备,将来去南方长途跋涉需要有骏马相佐,我去帮你选一匹良驹。”于母子二人来了朱蒙的牧马场,母亲挥动长鞭抽打群马群马都落荒而逃,其中一匹一跃跳过了数丈高拦,母亲告诉朱蒙这匹乃是骏马,朱蒙暗自将一根钢针扎入马的舌根,马因为舌痛而不食水草,显得非常瘦弱。一天金蛙王来朱蒙牧马处巡视,看到群马皆肥,甚为高兴,将那匹瘦马赐给了朱蒙。朱蒙得马后拔出了扎在马舌根上的钢针,每天精心喂养,不久马就变得膘肥体壮。朱蒙还暗暗结交了三个朋友,叫作鸟伊、摩离、陕父,个个足智多谋。做好了一切准备之后,朱蒙便与好友一道悄悄离开了扶余。一行人行至淹滞(一名盖斯水)时,无舟可渡,朱蒙怕追兵赶来,用鞭子指着青天喟然长叹道:“我乃天帝之孙,今避难至此,无舟不能渡河,乞望苍天怜我孤子,速为我造桥。”朱蒙说罢以弓击水,大群的鱼鳖浮出水面,搭成一座桥,朱蒙等始得渡河。这时追兵也已赶到,但先头部队刚一上桥桥便坍塌了,追兵被淹死无数。朱蒙一行行至途中,忽然飞来一对斑鸠,口中含着麦子。朱蒙引弓施射,斑鸠落地,他从斑鸠口中取出种子后对着它们喷了几口水,斑鸠便复活了,飘然飞去。这种子原来是朱蒙的母亲派斑鸠送来的。

朱蒙等行至毛屯谷,又遇到三个人,一叫再思,一个叫武骨,另一个叫默居。他们仨都归顺了朱蒙。朱蒙对众人说:“我奉天之命,欲建立基业,现在又遇到这三位贤人,真正是天助我也。”于是根据他们各自的才能,分别委以重任。朱蒙一行来到卒本川,只见土壤肥沃,山河险固,于是想在该地建都。虽然来不及马上建筑宫殿,但众人在沸浪水上盖了房子,建立了国号为高句丽的国家。朱蒙成为高句丽始祖东明圣王,时年22岁。 

高句丽 平原王(公元前559~公元前590在位)年间,有一个虽然贫穷但很孝顺的男人, 人们叫他“温达”——意思就是“傻子”(即 套装中的 安戴尔)。平原王有一个整天喜欢哭闹的女儿叫平江公主。有一天,公主又哭闹不止,国王想了一个办法说"要是再哭就把你嫁给傻子". 奇怪的是公主一听这话就停止了哭声。从此以后,只要公主一哭,平原王就说把她嫁给傻子。

公主长大到了要结婚的年龄,皇帝打算把女儿嫁到别的国家。公主知道这事对爸爸说:"父王,您每逢我哭的时候总是说把我嫁给傻子,为何又要把我嫁给别的国家呢?" 她固执地要嫁给傻子。为此平原王发火了,把公主驱逐到城外。公主带着宝石出门找傻子。 公主打听到傻子家,把所有的故事都讲给他,然后跟他结了婚。公主卖了她带来的宝石,让他学东西教武艺。高丽国每年3月3日举行打猎比赛。参加了比赛并发挥所学终于夺得第一名。平原王对他很满意,终于原谅了公主和温达,并授予他大将军之职。他为皇帝认真地工作。平原王去世后(平原王的长子 : 公元前590~公元前618在位)登上王位,温达对皇帝说自己可收复被新罗占领的高丽领土。

他率领军队奔赴战场,此次战争极为激烈。可惜将军中箭而亡. 哀悼的军士们主张把他的棺材运到他的故乡举行葬礼。可是棺材纹丝不动。平江公主抚摩着棺材说服了他的灵魂,棺子才开始移动,终于在故乡圆满地举行了葬礼。以后高丽人称颂他的勇猛,都齐新协力保护高丽。


不知道各位是否有兴趣看,如果喜欢看我继续研究下去,游戏之余看看这个挺好的,玩了经典游戏,又学了历史文化只是,一举两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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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08-03-17 15:2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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