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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0楼 发表于: 2009-09-20 14:42:06
第一卷 雷霆 第十八章 意外惊喜
        草茎扬空,尘土漫天。

        几十秒后,森林终于平静下来。雷克斯也终于看清这惊天一击的结果,顿时目瞪口呆。

        原本茂密的森林中出现一块直径上百米的空地,这块区域内的地面被生生地刮掉了一层一米多厚的地表,翻露出新鲜的土壤。空地四周的树木全部折断,越靠近空地,破坏就越严重,方圆五百米内的树木呈放射性向外倾倒。

        让雷克斯最震惊的是,空地中黄金比蒙巨兽的身影还稳稳站立着,他并没有在比蒙巨兽身上发现任何一处伤口,唯一的变化就是原本整齐的金色长毛变得有些凌乱。

        “这黄金比蒙巨兽的防御也太夸张了吧,刚才的禁咒都快赶上小当量核弹爆炸的威力了,居然只把它身上的金毛弄乱一点!”雷克斯情不自禁在心中呻吟道。

        在空中勉强保持飞行能力的绿龙见自己的全力一击居然只是造成这一点微不足道的效果,顿时魂飞魄散,哪里还会记得什么龙族的骄傲,连一句场面话都没有留下,立刻使出吃奶的力气狂煽翅膀向外飞去。但是它此时近乎脱力,想飞高一点都办不到,更别说提速了。这头绿龙现在恨不得多生一对翅膀,变成一头四翼黑龙,飞的越快越好。

        比蒙巨兽自然不会放过这样的好机会,硬生生的受了一记重击,任谁都有气,即使没有造成伤害,它不会放过这头绿龙。

        比蒙巨兽的目光在四周扫了一遍,发现不远处有一块露出半截的巨石,迅速跑过去挖出来,在手上掂了掂,发现重量大小正合适。抬头看了看,发现绿龙已经飞出数百米远,立即开始助跑冲刺,重量惊人的大脚踏在地面上,地面开始有节奏地震动,发出‘嗵嗵嗵’的闷响。比蒙巨兽无视挡路的树木,摧枯拉朽般在森林中撞出一条宽阔的通道,无数枝叶飘洒在比蒙巨兽的身后。比蒙巨兽的脚步节奏越来越快,在十几秒内追到绿龙后下方不到百米处。

        比蒙巨兽双脚同时猛踏地面,“轰……”大地发出惊天动地的响声,方圆数百米地面上的东西同时跳起十几厘米高,雷克斯被震得打了个趄趔,差点没从树上掉下来。比蒙巨兽竟然高高跃起将近百米,在最高点的时候,将握在手上的巨石全力掷向空中的绿龙。

        雷克斯清晰地看到巨石划破空气,在空气中留下一条白色通道,巨石造成的尖锐的呼啸声在两秒钟后传到了雷克斯的耳中。

        “砰……”

        “咔嚓……”

        “吼嗷……”

        巨石以难以想象的速度瞬间击中绿龙正下方的小腹,令人牙酸骨头碎裂声和绿龙的惨叫声几乎同时响起,再度遭到重创的绿龙终于一头从空中栽下来,砸在一大片树林中。

        “轰……”又是一道惊天动地的响声,比蒙巨兽比绿龙更早一步落在地面上,立刻向绿龙的坠落点冲去,又是大片的树木被撞倒,比蒙巨兽在几秒之内就到达绿龙的坠落点附近。

        绿龙此时已经意识模糊,它隐约看到比蒙巨兽就在身边不远,惊骇欲绝地提起最后的力量喷出龙息,也不知道有没有喷中敌人,绿龙只觉得眼前金光一闪,一阵天旋地转,然后它看到一头金光闪闪的比蒙巨兽站在一具无头龙尸的身前。

        “这具龙尸好眼熟!”这是绿龙最后的念头,接着便失去了意识。

        雷克斯站在远处的树顶上,看着比蒙巨兽在绿龙落地的一瞬间冲上前去,长长的金色利爪一挥,绿龙的龙头便飞上天空,落在地上的时候,一口龙息还未喷尽。

        这场惊天之战终于以黄金比蒙巨兽轻松获胜落下帷幕。

        巨龙的全身上下都是宝贝,龙晶,龙血,龙筋,龙鳞,龙皮,龙角,龙骨,龙髓,无一不是价值万金。雷克斯虽然很眼谗,但他的胆量还没有大到跟黄金比蒙巨兽抢战利品的地步,只有等到比蒙巨兽离开之后,再来看看能剩下什么东西。

        雷克斯退出‘神之意志’状态,看着眼前被蹂躏成废墟的森林,再次感叹超阶魔兽的惊人破坏力,正想趁比蒙巨兽没有发现他之前离开,却听到一句令他魂飞魄散的话。

        “那边的小家伙,看了这么久就想离开了?”

        雷克斯猛地转过头四处扫视,并没有看到别人在场,反而发现比蒙巨兽正看着他所在大树,顿时如同感觉被人揭开头盖骨之后浇下一盆雪水。原本雷克斯还心存一丝侥幸,认为是同样躲在暗中观战的高手在跟他说话,如果对方是智慧种族,就应该没有什么危险,如果是比蒙巨兽,那就不好办了。比蒙巨兽虽然智慧高超,但毕竟是魔兽,谁知道它的脾气如何,万一它不高兴别人观战,一巴掌拍过来,那岂不是倒霉透顶。

        “别看了,说的就是你,还不快过来。”比蒙巨兽的声音再次响起,彻底打破了雷克斯的希望。

        雷克斯此时心中天人交战。过去还是不过去?

        不过去那就得逃跑。雷克斯想了想,立刻就放弃了这个念头。虽然他现在距离比蒙巨兽将近一公里,但是刚才看比蒙巨兽的速度,不亚于普通的飞行魔兽,即使雷克斯速度也很快,恐怕没跑出十公里就会被追上。以往森林的复杂环境有利于雷克斯,现在却反而大大降低了雷克斯的速度。比蒙巨兽在森林里根本就是横冲直撞,树木丝毫不能阻挡比蒙巨兽前进,它甚至可以在森林里又跑又跳,如履平地。

        不逃跑那就得过去。雷克斯对比蒙巨兽的脾气一无所知,只知道它智力很高,不亚于智慧种族。但既然比蒙巨兽会说兽人通用语,想来跟兽人还是有渊源的,希望比蒙巨兽能够看在这一丝渊源上,不跟他斤斤计较。

        两相衡量之下,过去的生存机率比较大,雷克斯只得硬着头皮跑向比蒙巨兽。由不得他不跑,万一走得慢了,比蒙巨兽一不高兴,给他一巴掌,那就死的太冤了。

        靠近之后,雷克斯才彻底感受到比蒙巨兽的强悍之处。站在它的面前,只觉得天都黑了一块,如钢铁浇涛般的庞大躯体给人强大的压迫感,一股彪悍到极致的气息扑面而来。难以想象,这样的庞然大物居然动作极为灵活,说它动如脱兔都不为过,甚至还能够跳到百米高空击杀敌人,不愧为超阶中的超阶。

        “不知道您叫我过来有什么吩咐?”比蒙巨兽实在太高,雷克斯不得不仰起头说话,语气极为恭敬。没办法,现在自己的小命攥在它手里,不客气点不行。

        比蒙巨兽居并不说话,居高高临下看着雷克斯,眼光在雷克斯身上扫来扫去,打量了几遍,雷克斯被它看地心里发毛,还以为自己哪里出了什么问题,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并没有发现不妥当的地方。

        “先等着,这次便宜你了。”比蒙巨兽似乎做出什么决定,对雷克斯说道。

        比蒙巨兽说完便不再理会雷克斯,转身找了块平地,三两下就在地面上挖出一个两米宽两米深的大坑,然后用双掌夯实。

        做好这一切,比蒙巨兽才转过头来,对雷克斯说道:“跳下去。”

        雷克斯被吓了一跳,他之前完全不知道比蒙巨兽要干什么,现在要他跳进坑里,不会是想活埋吧?如果真想杀他,干脆一巴掌拍下来算了,何必这么麻烦,难道这头比蒙巨兽有特殊嗜好?

        雷克斯发现自己在比蒙巨兽面前有些急躁,立刻开启‘神之意志’,脑中瞬间冷静下来,仔细考虑过后,认为比蒙巨兽对自己并无恶意,于是放下巨剑和包裹,跳进坑里。

        比蒙巨兽在雷克斯进入‘神之意志’状态之后,立刻感觉到雷克斯的气息瞬间改变,它再也感知不到雷克斯的情绪波动,之前的敬畏,忐忑,惊讶全部消失,变得高深莫测。比蒙巨兽再次仔细打量雷克斯,但雷克斯站在坑里不为所动,心神平静。

        比蒙巨兽看不出名堂,只得作罢。它将绿龙的尸体拖到坑边,指缝间金光一闪,‘噌’的一声,弹出一根长爪,在绿龙的左胸前用力一划,轻易地划破龙鳞龙皮,长爪直插心脏,热腾腾的龙血犹如涌泉喷射而出,溅的雷克斯满身都是,龙血越流越快,很快将大坑灌满,刚好没过雷克斯的脖子。

        雷克斯见比蒙巨兽将绿龙拖过来的时候,就知道它是想给自己洗龙血浴。虽然不知道比蒙巨兽为什么给自己这样天大的好处,但是对龙血浴的好处他极为清楚,现在也不是问的时候,等泡过这龙血浴之后再说。

        全大陆人都知道龙血浴的好处。洗过龙血浴之后,皮肤会变得极为坚韧,防御力大大提升,魔法抵抗力也会提升一阶,身体力量同时强化,伤口的恢复速度加快几十倍。但是龙血浴有一个缺点,那就是龙血蕴含的能量实在太强,在身体强化过程中,将会受到钻心的痛苦,身体素质差的人甚至会遭到反噬,承受不住龙血的威力,最后爆体而亡。

        圣兰大陆历史中有不少人洗过龙血浴,特别是那些真正的屠龙勇士,在洗过龙血浴这后,实力提升一大截。洗龙血浴的最佳时机就是在巨龙刚刚死亡不久,用巨龙的心头热血浸泡全身效果最好。

        雷克斯泡在腥稠的龙血中,渐渐的感觉到全身开始发热,他在血池中脱得一丝不挂,将所有的衣物扔到坑边,长长的吸了一口气,潜到坑底盘腿坐下。
离线jiam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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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1楼 发表于: 2009-09-20 14:42:20
翻页啦~~~~~~~
离线jiam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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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2楼 发表于: 2009-09-20 14:42:41
太悲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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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3楼 发表于: 2009-09-20 14:42:49
引用第21楼jiamc于2009-09-20 14:42发表的  :
翻页啦~~~~~~~

。。。。。。。。这么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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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4楼 发表于: 2009-09-20 14:43:47
第一卷 雷霆 第十九章 源远流长
        雷克斯盘坐在龙血池底,引导内劲和原力在经脉和肌肉中游走。

        他感觉到龙血似乎已经沸腾起来,仿佛置身于油锅中,烫得他直想大声呼痛。雷克斯虽然看不到自己的状况,但他知道,自己的皮肤肯定像煮熟的大匣蟹一样,红得发透。痛感越来越强烈,此时雷克斯正处‘神之意志’状态中,但‘神之意志’只能屏蔽情绪,并不能屏蔽痛觉,这反而让他更清晰地感受到疼痛。但雷克斯却又不敢退出‘神之意志’状态,他怕一退出‘神之意志’状态,立刻会晕过去。

        阵阵剧烈的疼痛袭向雷克斯的脑神经,这种深入骨髓的疼痛仿佛是出自灵魂深处,其中的痛苦无法用语言来形容,只要几秒钟就能让一个普通人崩溃。雷克斯以莫大的毅力咬紧牙关,全力运行内劲和原力,他能感觉到内劲和原力正在以平时数百倍的速度在增长,身体正在受龙血改造,越来越强悍,正是这种力量增长的感觉让雷克斯在犹如酷刑的龙血浴中坚持下来。

        不知道过了多久,雷克斯感到脑中一轻,早已麻木的神经恢复了知觉。跳出血池,雷克斯重重地出了一口气,心中发誓再也不想承受这种恐怖的煎熬,他无法想象那些屠龙勇士是怎么熬过这令人痛不欲生的龙血浴的。

        雷克斯活动了一下全身的骨骼,发出一阵阵‘噼哩啪啦’的暴响,他感觉到自己的力量有了飞跃式的提升。

        雷克斯感觉整个世界都变了,他的感知比以往敏锐了十倍以上,现在不用进入‘神之意志’状态,他就能看到数百米外空中飞舞的蚊子,听到远处传来的轻轻的流水声,在他眼中,整个世界都变得更加生动活泼,丰富多彩。闭起眼睛仔细感觉体内的内劲和原力,雷克斯惊喜地发现自己的内劲终于突破到第三重阶段:入微。

        内劲从第二重到第三重是一个重大的突破。第三重阶段不但内劲总量翻了一番,经脉被拓宽,还获得了内视能力。以前雷克斯都是凭感觉沿着经脉运行内劲,因此炼修效率不高。在获得内视能力之后,雷克斯清晰地感受到透明的内劲在经脉中流动,最后流入丹田,丹田中有一个小小的透明旋涡,内劲在流入旋涡之后,经过运转增大一分之后,从另一个方向流出,在经脉中再次循环,周而复始。

        除了内劲之外,雷克斯还感觉到身体内的另一股力量。这股银色的力量极为深厚刚猛,并没有特定的路线,均匀的分布在每一块肌肉中游走,但最终都会游入心脏,在心脏中驻留片刻后再次游入肌肉。这肯定就是原力了,想不到在洗过龙血浴之后居然增长了一大截,至少抵得上五六年的苦修,如今已进入大剑师中层阶段。

        最后,雷克斯在脑中发现一团灰蒙蒙的不知名物体,这东西应该就是那古怪的精神力了。这股精神力对雷克斯的帮助很大,但是来历不明,雷克斯正想借这个机会一探究竟,可惜怎么也看不清里面是什么东西,根本无法深入,无奈之下只能放弃。

        此外,身体力量也有了小幅度的加强,雷克斯现在的身体力量几乎已经到了极致,想要再进步一点都难如登天。

        雷克斯睁开眼睛,惊讶地发现面前站着一个彪形大汉。雷克期疑惑地看了看四周,并没有发现比蒙巨兽的身影。

        “你是在找我吗?”那大汉说道。

        雷克斯这才仔细打量面前的大汉。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雷克斯发现面前的大汉居然跟自己极为相像。他的身高同样在两米二出头,身材壮硕,体形匀称,相貌跟雷克斯更是有七八分相像。再仔细一看,两者之间的区别还是很明显,雷克斯是黑色短发,头上长着二十分长的黑色双角,古铜色的皮肤;而大汉却是满头金色短发,头上没有双角,上身略向前倾,双臂及膝,皮肤略带金黄色。大汉此时身上穿着一套不知道是从哪里弄来的黄色皮衣。

        雷克斯一看那长长的双臂和金黄色的皮肤,就猜到这大汉就是刚才的黄金比蒙巨兽。他在大汉身上感知到与比蒙巨兽相同的摄人气息,更证实了他的猜测。

        雷克斯知道大陆上有很多超阶魔兽都会化形术,将自己变成人类的样子,其中最著名的就是龙族,龙族经常变成人类在世间行走。这是一个奇怪的现象,人类的身体素质并不强悍,可是超阶魔兽全都喜欢变成人类的样子,有些超阶魔兽的实力稍差,在变成人类之后,总会留下一些兽征。

        实力越强悍,拟人化程度也越高。眼前的比蒙巨兽身除了体形略有差异之外,跟人类已经完全一样,实力强悍可见一斑。

        “你就是刚才的比蒙巨兽?”雷克斯问道。

        “嗯,这是我第一次使用化形术,感觉还不错,灵活了许多。你不介意我变成你的样子吧,我不知道别人长什么样,只能借鉴你的相貌了。”比蒙巨兽说道。

        雷克斯当然不会介意这点小事,即使介意他也不会说出来。他发现比蒙巨兽脾气不错,没有想象中的那么难相处,于是问道:“请问怎么称呼?”

        “我的名字叫……我的名字很长,用兽人通用语不知道该怎么说,我应该再取一个名字,唔……叫什么好呢?”比蒙巨兽想了半天也不知道自己该叫什么名字好。

        雷克斯突然想起了电影里那个经典的名字,恶趣地说道:“不如就叫‘金刚’,你觉得怎么样?”

        “金钢?”比蒙巨兽疑惑道。

        “是黄金的金,刚毅的刚,不是钢铁的钢。”雷克斯解释道,他的眼中有一丝古怪。

        “金刚,金刚……这名字不错,很适合我,比我以前的名字好多了,哈……我以后就叫作金刚了!”

        比蒙巨兽,不,应该说是金刚,金刚仔细品味之后,对自己的新名字很满意,忍不住哈哈大笑。

        雷克斯见自己的恶作剧得逞,眼中流露出一丝笑意。一阵风吹过,他突然感觉到自己身上粘乎乎的异常难受。雷克斯低头一看,眉头皱了起来,他之前一直在感受自己的身体变化,没有发现身上的龙血已经凝结,一块块的粘在皮肤上,散发出呛人的血腥味。

        雷克斯心里还有很多疑问要问金刚,但是身上难受的很,刚才听到不远处有流水声,正好可以先清洗一下身体。

        指了指身上的龙血,雷克斯对金刚说道:“那边有水声,我去清洗一下身体,很快就回来。”

        “哪里有水声?我怎么听不到?”金刚疑惑道。

        雷克斯指着北方,解释道:“就在那边不远,不信的话你可以跟我一起去。”他可不想被误认为要开溜。

        金刚将信将疑,似乎不太相信雷克斯的听力比它还好,说道:“我跟你一起去。”

        “那这头龙怎么办?”巨龙全身上下都是宝贝,金刚可以不在乎,但雷克斯可不想把这么多好东西扔在这里,万一转个身回来,让魔兽啃的不成样子可就亏大了。

        “带上它不就好了!”金刚话一说完,身上闪过一道金光,雷克斯眼前一晃,面前就多了一堵墙,比蒙巨兽再次出现在雷克斯面前。

        金刚一手提起龙头,一手揪着绿龙的尾巴,轻松地拖着绿龙近三十米长的躯体向雷克斯所指的方向走去,弄得尘土飞扬。

        雷克斯甩了甩身上的龙血块,走到血池边上捡起巨剑巨裹和带血的衣物。他看了看血池,里面的龙血已经冷却,池面上开始疑结出血块,他知道龙血中的能量已经都被自己吸收了,这些龙血已经失去了神奇的功效。有些惋惜的看了看这一整池的龙血,雷克斯迅速沿着金刚踩出的通道追了上去。

        金刚的听力也十分了得,走了几百米后,它也听到了水声,不由得奇怪地问道:“你怎么知道这边有水?”

        “我以前来过这里,对这附近还算熟悉。”雷克斯对自己的感知能力变得这么夸张也感到有些惊讶。他现在还不知道金刚有何企图,不想让它知道自己的能力。

        “你叫什么,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呢!”金刚突然问道。

        “我叫雷克斯!”

        “雷克斯,你是牛头人?”金刚看着雷克斯头上的双角,似乎颇为好奇。

        “是的,你没见过牛头人吗?”雷克斯决定套套话,他想先探探这头比蒙巨兽的底。

        “你是我见到的第一个智慧种族,我从来都没有出过魔域森林。”金刚说这句话的时候,那巨大的脸上流露出一丝对外界的憧憬。

        雷克斯心底暗笑,金刚才两句话就透露出很多信息。魔兽毕竟是魔兽,即使再强大再聪明也不能和狡猾的人类相比。虽然雷克斯现在是牛头人,但好歹也做了将近三十年的人类。

        “那你怎么会兽人通用语的?”雷克斯好奇道。

        “比蒙巨兽是有传承记忆的,我的祖先曾经是比蒙帝国的守护者,而且你们兽人通用语还是向我们比蒙巨兽学来的,我一生下来就会说兽人通用语,这很正常。”

        “兽人通用语是向比蒙巨兽学来的,我还真不知道。”雷克斯平时所有的时间都用在修炼上,除了跟阿特丽斯学习通用语的那三个月外,从来不看兽人的历史典籍,仅仅知道兽人有近两万年的历史。前世中国上下五千年的历史就已经让他头疼不已,现在又来个两万年,里面大多记载的又是英雄事迹,他根本就懒得看。

        “在两万年前,比蒙帝国在比蒙巨兽的守护之下崛起,学习我们的语言有什么奇怪的。”金刚似乎很少与人交流,雷克斯一发问,它就会详细回答。

        “当时是在第一次逢魔战争后不久,精灵大帝国分崩离析,结束了长达七万年的统治,再也无法主宰圣兰大陆。你们的兽神和我们比蒙巨兽一族结下友谊,签订了永恒契约,比蒙巨兽成为兽人帝国的守护者,帮助兽人帝国在千年内迅速崛起,取代精灵族成为圣兰大陆的统治者。”

        “比蒙帝国的统治一直持续到第二次逢魔战争,在这场大战中,比蒙巨兽一族大多战死,连你们的兽神都在战争中下落不明,最后虽然再次击败了魔族,但是兽人帝国的人口锐减,大半的种族都灭绝了,无法占据整个圣兰大陆,不得不退守到两座山脉间休养生息。在第二次逢魔战争结束后,人类以惊人的速度强大起来,占据圣兰大陆,成为新的大陆主宰。”

        想不到比蒙巨兽和兽人帝国还有这么深的关系,雷克斯想起神庙的图腾柱和壁画上比蒙巨兽出现的次数是最多的,看来金刚所言不假。

        “这段历史全大陆都清楚,难道你不知道吗?”金刚奇怪地问道。

        “我平时不太注意这些。”雷克斯有些尴尬,想不到自己对历史的了解居然还比不上一头比蒙巨兽。他不得不转移话题。

        “金刚,你的父母呢?不是说大多数比蒙巨兽都战死了吗,你怎么会出现在魔域森林里面?”

        “我的祖父在第二次逢魔战争爆发前就离开了兽人帝国,因此逃过了一劫。我三百年前成年的时候就离开的我父母,到现在都没有见过他们。”金刚说到这里,情绪十分低落。

        “金刚,比蒙巨兽寿命悠长,实力强悍,不会有什么危险,你一定会再见到你的父母的。”雷克斯安慰道。

        雷克斯以前一直把比蒙巨兽当作魔兽看待。现在他才明白比蒙巨兽也有家庭,有感情,有语言,完全是一个智慧种族。

        直到这一刻,雷克斯才摆正态度,真正把金刚看成一个平等交流的对象。

        金刚虽然只是正常步行,但是他个子高,脚步大,不亚于普通人类奔跑时的速度。两人很快就到达水声的源头。这是一条在森林中穿梭的小河,河水在拐弯处形成一个水潭。水潭附近没有看到任何魔兽,想来早就被吓走了。

        雷克斯看到水潭,立刻扔下巨剑包裹,‘扑嗵’一声就跳进水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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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雷霆 第二十章 剥皮拆骨
        雷克斯迅速地把身上的龙血洗掉,露出古铜色的皮肤,他发现皮肤变得更具有韧性,肌肉变得更加结实,但却不像石头那样**。看来龙血浴的强化效果已经完成。

        雷克斯把衣服上的龙血洗净,然后拧干,将衣服摊开,用巧劲一抖,衣服上的水分几乎全都被甩出来,飘在身前形成一团淡淡的水雾。这一手是雷克斯几年间学会的小手段,幸亏他的衣服质量都比较好,才能经的起他这样折腾。

        边上的金刚看到雷克斯这一手,不由得眼中一亮。他可是识货的,把衣服甩成碎片很容易,但是把衣服中的水分全甩出来可不是使用蛮力就能办到的。这其中对力量的掌握要求非常的精确细微,他自认为办不到这一点。

        雷克斯穿戴整齐之后,回到金刚的身边。此时金刚已经又变成人类形态。雷克斯在金刚面前已经完全没有了之前的拘束,开口问道:

        “你打算怎么处理这具龙尸,龙的身上可都是好东西!”

        “你喜欢就送给你吧,对我没什么用处。”金刚随口说道。

        雷克斯差点被这天上掉下来的馅饼砸昏了头,立即进入‘神之意志’状态,冷静之后问道:“你确定要送给我?”

        “巨龙身上没有任何我需要的东西,我留着也没用,我看你还不错,不如全都送给你了。”金刚解释道。

        雷克斯想了想,巨龙对比蒙巨兽还真没有一点用处。龙晶是制作魔法道具和魔法武器最好的材料,比蒙巨兽根本就不会魔法,龙晶对金刚来说与石头无异。龙皮龙鳞是制作防具的极品材料,可是比蒙巨兽的防御几乎天下第一,也不需要防具。龙筋龙骨就更不用说了,在比蒙巨兽眼里都是垃圾。只有龙血可能有点用处,不知道龙血浴对比蒙巨兽有没有作用,可是这头绿龙的血早已经流光了。

        “龙血浴对你没有作用吗?”雷克斯问道。

        “巨龙的实力比我差那么多,龙血怎么可能对我有作用,而且比蒙巨兽无法吸收外来的能量。”

        “那你为什么要杀死这头绿龙?”

        “因为它吵着我睡觉了!谁让它在天上乱吼乱叫的。”金刚说这话的时候甚至还摆出一副我很无辜的样子。

        雷克斯的额头上顿时出现一排黑线。这头绿龙可能是圣兰大陆上死的最冤的龙了。巨龙在高兴或者愤怒的时候,一般都喜欢吼两声来表达一下自己的心情。这头绿龙刚刚饱餐了一顿,心情舒畅之下,吼了两声,谁知道居然给它带来灭顶之灾。

        雷克斯还是将信将疑。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他可不认为自己有什么‘王八之气’,只要‘虎躯一震’,一头黄金比蒙巨兽就乖乖送给上一堆宝贝。即使巨龙真的对比蒙巨兽没有任何好处,但也不会无缘无故就干掉人家吧。何况巨龙又不是软柿子,想捏就捏。雷克斯知道,不少超阶魔兽都有戏弄智慧生物的恶趣,智慧越是高超,这种表现就越明显。

        金刚看雷克斯没有说话,知道他不太相信,开口说道:“好吧,其实我是想验证自己的实力。风系禁咒‘风神之锥’的吟唱时间那么长,足够我跑出禁咒的攻击范围了,你以为我真的喜欢硬扛禁咒啊。我十年前进阶成为黄金比蒙巨兽,一直都没有找到好的对手,这头绿龙的实力不错,正好试验一下进阶之后的防御力。这头绿龙之前受了重伤,并没有发挥出‘风神之锥’全部的威力,否则就没这么容易扛住了。”

        雷克斯直到现在才知道刚才的禁咒叫‘风神之锥’,感觉挺形象的。难怪他一直觉得以金刚这么高的智力,怎么会傻到硬扛禁咒,原来是有意为之。不过用禁咒测试自己的防御力,居然毫发无伤,这样的疯狂行为,还是让雷克斯直咂舌。

        “其实你刚到附近,我就发现你了,这头绿龙肯定也发现你的存在,只不过它没空理你罢了。你是我遇到的第一个智慧生物,而且比蒙巨兽和兽人世代友好,龙血龙尸既然对我没有用处,还不如送给你。”金刚大方地说道。

        雷克斯不由得有些庆幸,幸亏这一世是牛头人,才有这么好的待遇。如果这一世还是人类,没一巴掌拍死已经算好的了。

        “不过我现在有个想法,不知道你愿不愿意?”金刚接着说道。

        “什么想法,说来听听。”雷克斯知道金刚对自己没有什么企图,终于松了一口气,毕竟小命难保的感觉实在不好受。现在又听到金刚说有一个想法,心脏不争气的‘扑嗵,扑嗵’狂跳起来,不会要跟我签订契约吧,难道真有‘王八之气’存在?我自己怎么没发现?

        “我刚才看到你甩衣服的那一手很厉害,看得出你对力量的掌握非常精妙,如果我能达到这样的程度,即使增强不了多少实力,但是战斗力肯定会大大提升。不知道你愿不愿意教给我,就当作我送给你这具龙尸的回报怎么样?”

        雷克斯一听,先在心里鄙视一下自己的异想天开,世上哪有这么好的事。不过金刚的要求倒是让雷克斯有点为难。他的运劲方法大多要内劲支持才能使用,也有一些是不需要内劲也能使用的,都是简单基本的发力方法,教给金刚是没什么问题。

        内劲金刚是不可能学会的,雷克斯想教也没有办法。而且还不知道金刚的身体构造跟他有没有差别,万一连最基本的发力方法都学不会,让金刚误以为自己藏拙,那就不太好办了,最好能在事先说清楚。

        “教是可以教你,这些发力方法是我自己研究出来的,虽然比较简单,但是其中奥妙无妙,还不知道适不适合你,能不能学会就看你自己的了。”雷克斯斟酌之后,对金刚说道。

        “只要你肯教就好,能不能学会是我自己的事。”金刚高兴地说道,“这具龙尸就属于你的了,你快点把龙晶之类的都取下来,然后再到附近找找龙穴,里面可能会有宝藏。”

        雷克斯点了点头,走到一人多高的龙头面前,举起巨剑奋力劈下。

        “噗……”

        巨剑在龙鳞上擦出一片火星,仅仅劈开一道几厘米深的划痕,雷克斯这才知道巨龙的防御是多么惊人,要知道他刚才可是用出了五层的力量。忙活了一阵之后,雷克斯郁闷地发现,自己的巨剑虽然重量惊人,但是根本就没有开锋,想靠巨剑分解这头绿龙,没有几天工夫是不可能了。

        金刚看了之后,说道:“算了,今天我再大方一次,你用这个吧,送给你了。”金刚的手上不知道什么时候多了一根半米长的金属利爪。暗金色的利爪微微弯曲,尾部大约两掌宽,十公分厚,内侧开锋,很不起眼,只有爪尖上闪着的一点寒光,让人感觉到它的不凡。

        “这是什么东西?”雷克斯伸手接过利爪,手上一沉,这半米长的利爪居然接近三百磅重,跟他的巨剑都差不了多少。

        “这是我进阶成为黄金比蒙巨兽时候褪换下来的长爪,本来有六根,在我体内粹炼之后,只剩下这一根精华部分。每头黄金比蒙巨兽都有一根留作纪念,其实没有什么作用,送给你以后拿去铸造武器,这可是圣兰大陆最硬的金属。”金刚解释道。

        雷克斯掂了掂利爪,感觉挺顺手,在龙头上随手一划,居然划出一道深可见骨的伤痕,没想利爪居然这么锋利,简直堪比神兵利器。雷克斯知道这个便宜占大了,开口说道:“多谢了。”

        “不用,只要你认真教我发力的方法就可以了。”金刚挥挥手说道。

        雷克斯突然又想起一件事,问道:“你把这东西藏在哪里的,我怎么看不到。不是说比蒙巨兽不会任何魔法吗,你怎么还会化形术,难道传说是假的?”

        金刚笑了一笑,解释道:“这是同一个问题。化形术其实不是魔法,应该算是一种天赋能力,而天赋能力是不需要魔力的。部分超阶魔兽的实力达到一定程度之后就会自动获得化形术,在获得化形术的同时,还会拥有一个次元空间。这个次元空间很小,大概只能放得下几块大石头。”

        雷克斯明白地点了点头,便不再说话,继续分解龙尸。有了比蒙巨兽的利爪,龙尸分解速度大大提高,但也花了大半天时间才忙完。

        雷克斯统计了一下,共计获得龙晶一颗,龙角两根,龙鳞因为被金刚打碎太多,完好的只剩下不到两百片,龙皮大半被打的稀巴烂,只有背部裁下一张十几平米大的龙皮,其它三张只有几平米大小,还有两根近十米长的龙筋,一小罐龙髓,几罐龙血。装龙髓和龙血的罐子是雷克斯挖空了几段树干做成的。龙骨因为太多太重,雷克斯全部放弃掉了。

        这头绿龙看似身躯庞大,去头去尾,其实也才十米出头,在金刚破坏之后还能有这么多收获已经算是不错了。

        看着眼前堆成小山一样的材料,雷克斯犯愁了,这么多东西怎么带的走。他想到金刚不是有个次元空间吗,不知道能不能放得下。

        “金刚,可以把这些东西先放在你的次元空间里吗?这么多我带不走。”

        金刚走过来粗略估计了一下,“勉强可以装下,那就先放在我这里了。反正我还要跟着你一段时间。”接着他伸手在材料上一碰,将所有的东西放进次元空间。

        雷克斯看着一大堆材料在面前凭空消失,心里颇为好奇,没想到圣兰大陆还有这么神奇的东西,听说还有储量更大的储物手镯,将来有机会得去弄一个,以后就方便多了。

        “走吧,到附近找下龙穴在哪里,我们可能要在那里呆一阵子了。”金刚话一说完,就带头朝绿龙之前的飞行方向走去。

        雷克斯在巨龙身上割了一大块龙肉下来,然后才跟上金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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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6楼 发表于: 2009-09-20 14:44:57
第一卷 雷霆 第二十一章 龙穴传艺
        雷克斯和金刚在距离水潭上百里外的一座高峰上找到了龙穴。

        洞口在离地面三十多米的绝壁上,但这难不倒雷克斯二人。轻松地爬上绝壁,进入到龙穴内部的时候,雷克斯忍不住破口大骂。

        “这头龙也太穷了吧,捡的都是什么破铜烂铁!”

        金刚看着洞内满地的破旧盔甲和生锈的武器,还有一些奇奇怪怪的会发光的东西,忍不住笑道:“魔域森林里没什么好东西,这头龙年纪不大,可能刚来到这里不久,没有宝藏也是正常的。”

        雷克斯也不是贪财之人,只是大多数人都认为龙穴中总有庞大的宝藏,他抱着对宝藏的希望而来,没想到居然只有一堆破铜烂铁,这种落差让他极为不爽。英雄传说害人不浅啊!

        在洞穴最深处,雷克斯终于发现了一些有价值的东西。十几颗各系的高阶魔兽晶核和一堆大约上千枚的金币。这些价值不菲的收获,抵消了雷克斯心中的怨念。

        之后将整个洞穴搜了个遍,也没有找到任何有价值的东西,雷克斯看天色已晚,是时候准备晚餐了。他今晚打算吃一顿龙肉大餐,这可是龙肉啊,大陆上能有几个人吃过龙肉。

        雷克斯在洞口整理出一块地方,燃起一堆篝火,坐在火边烤起龙肉来。

        金刚也在火堆旁坐了下来,好奇地看着雷克斯烤制龙肉。

        雷克斯一边不停地翻转龙肉,一边问道:“金刚,你没见过烤肉吗?”

        “我知道大陆上大家都喜欢把肉烤熟了再吃,不过我不会烤肉,我一般都是吃生肉,偶尔也吃水果。”金刚回答道。

        雷克斯点了点头,从包裹中取出一些调料,均匀的撒在龙肉上,发出阵阵‘滋滋’的声响,龙肉顿时散发出令人垂涎三尺的香味。

        金刚嗅了嗅鼻子,顿时两眼放光,紧紧地盯着龙肉不放。

        “雷克斯,你刚才撒了什么东西进去,怎么变得这么香,我记得烤肉好像不用这么麻烦吧。”

        “是我自己找到的一些调料,可以让烤肉变得更美味,你等下吃了就知道。”雷克斯这几年在森林中几乎每顿都吃烤肉,因为没有适合的调料,连吃几个月下来,他一见到烤肉就想吐。后来地在森林中找到一些特殊植物,可以替代辣椒,孜然,细盐的作用,总算是解决了问题。

        “金刚,你不是从来没有出过魔域森林吗,你的传承记忆应该都是第二次逢魔战争以前的事吧,怎么连现在是人类主导大陆都知道?”雷克斯见龙肉还要等一会才能完全熟透,为了转移金刚的视线,随口问道。

        “我的父亲曾经变成人类形态到人类世界生活了几年,我的传承记忆里有父亲的记忆,不过这些都是几千年前的事情了,现在圣兰大陆还是人类为主吗?”

        雷克斯点了点头,道:“人类比几千年前更强大了,人口是兽人的几十倍,占据了圣兰大陆绝大多数的地方。”说到这里,雷克斯又突然想起一个问题,“金刚,你还有其他同族吗?”

        这恐怕是兽人帝国所有人最关心的问题。

        金刚摇了摇头,失落道:“除了我的父母,我再也没有见到过任何一头比蒙巨兽。也许我和我的父母是世界上最后三位比蒙巨兽了。”

        “那你的祖父呢?”

        “我祖父在我出生前就去世了,他是自然死亡的。”

        雷克斯突然想起虎族族长的比蒙巨兽,说道:“我倒是知道哪里有一头比蒙巨兽!”

        金刚忽地站起来,激动地问道:“你知道哪里有比蒙巨兽?对啊,你在魔域森林呆了这么久,也许会碰上别的比蒙巨兽。雷克斯,快告诉我你是在哪里遇到我的同族的?”

        雷克斯摇摇头,说道:“我没有亲眼见过这头比蒙巨兽,不过全大陆都知道这头它的下落。这头比蒙巨兽和虎族族长签订了契约,现在就在兽人帝国。”

        金刚疑惑道:“虎族旅长?”

        “嗯,他叫布拉德,是现在的兽人第一高手。”雷克斯解释道。

        金刚已经平静下来,他重新坐下,说道:“看来我还得去兽人帝国一趟,见一见我的同族,也许还能知道更多同族的消息。正好我在魔域森林里也呆腻了。”

        “雷克斯,你知道那头比蒙巨兽是雌性还是雄性?”金刚突然有些不好意思地问道。

        雷克斯一看金刚的样子,就知道他打的是什么心思,心里发笑,脸上却正色道:“我不知道,也没有听说过,这个你得亲自去问布拉德族长。”

        “哦……”金刚失望地应了一声,便不再说话,也不知道心里在想什么。

        ※※※※※※※※※※※※※※※※※※※※※※※※※※※※※※※※※※※

        片刻后,龙肉终于烤好。此时整个洞穴里都飘满了龙肉的香味。

        雷克斯用巨剑将龙肉分成一样大小的两块,分了一块给金刚,说道:“金刚,别想了。龙肉已经烤好了,尝尝我的手艺。”

        金刚抬起头来,看到眼前的一大块龙肉,立刻把刚才的思绪抛到脑后。伸手接过烤肉,迫不及待地咬了一口,嚼了两下,顿时两眼发亮,更加卖力地咬起烤肉,嘴里含糊不清地说道:“没想到世上还有这么好吃的东西,我以后再也不吃生肉了。”

        雷克斯笑了笑,自己也咬了一口。龙肉入口,雷克斯感觉又辣又香,极有嚼劲,嘴里有一种说不出爽口惬意。这龙肉雷克斯也是第一次吃到,丝毫不比他前世吃过的各种人间美味差。

        两人都是不怕烫之人,徒手抓着香喷喷的龙肉狼吞虎咽,吃得满嘴流油,三两下就把几斤重的龙肉吃地干干净净。

        即使雷克斯饭量惊人,几斤重的龙肉也足以吃饱。但是金刚的饭量更加恐怖,他的胃仿佛是个无底洞,几斤重的龙肉吃下去,没有一点感觉。雷克斯不得不再烤几次,幸亏雷克斯割下的龙肉不少,足有几十斤重,直到把调料全部用光,才勉强让金刚吃饱。

        ‘嗝……’,金刚心满意足地打了个饱嗝,坐在一块石头上对雷克斯说道:“没想到龙肉这么好吃,早知道刚才就把那头绿龙全带回来,这样就可以吃个饱了。”

        “带回来也没有用,第二天就变味了。要新鲜的肉烤起来才好吃。”雷克斯看金刚一副恋恋不舍的样子好笑道。

        “那以后就多杀几头龙来烤着吃,看来巨龙也不是对比蒙巨兽一点用处都没有,至少那一身的龙肉就不错。”金刚满不在乎地说道。

        雷克斯顿时一头冷汗,为了几块肉就想屠龙,自己可就成了帮凶,被龙族知道了,非得被追杀不可。赶紧解释道:“其实也不一定要吃龙肉的,还有很多魔兽的肉也很好吃,不比龙肉差,下次一定弄给你尝尝。”

        “这可是你说的,以后想吃什么魔兽我负责去抓,你只管烤就行了。”金刚似乎预想到自己美好的未来,高兴地说道。

        听金刚这么说,雷克斯才放下心来。他站起身来,说道:“金刚,我到修炼时间了,明天再教你发力方法吧。”

        金刚疑惑了一下,立即就明白过来,“修炼?你说的是原力吧?我记得兽人都是修炼原力的,你去吧。”

        雷克斯点了点头,转身进入洞穴深处。

        ※※※※※※※※※※※※※※※※※※※※※※※※※※※※※※※※※※※※※

        一夜无话。

        雷克斯天刚亮就到洞口站桩。一进入站桩状态,雷克斯就感觉到与往常的不同。内劲达到入微阶段以后,雷克斯可以更清晰的感觉到天地中的元气从四面八方汇聚,进入自己的筋脉,在筋脉中游走,经过淬练后纳入丹田,成为自己的内劲。雷克斯只要意念一动,就可以指导内劲在筋脉中循环,站桩的效率比以前高了三倍以上,但是想要达到第四重阶段,也不知要到猴年马月。

        在目前看来,内视能力对原力的作用更大一些。原力的修炼效率大大提高,银白色阶段也已经完成一大半,几年内就能达到大剑师顶峰。

        站桩的时间大约为两个小时,这两个小时效果最好。再继续站下去,作用微乎其微。

        金刚不知道什么时候也来到洞口,他看到雷克斯收功,问道:“你这是在干什么,我记得修炼原力不需要这样站着吧?难道是兽人帝国新发明的修炼方法?”

        “兽人的原力修炼没有改变,这是我自己研究的修炼方法,跟原力没有什么关系。”雷克斯说道。

        金刚一听,立刻感兴趣道:“这跟你要教我的发力方法有关系吗?”

        雷克斯摇摇头,道:“算是有一点关系吧,不过你不用学。”站桩最主要的作用就是修炼内劲和原力,比蒙巨兽唯一的攻击手段就是蛮力,既没有原力,也不可能修炼内劲,站桩对金刚来说毫无用处。

        “哦,那现在可以开始教我了吗?”

        “没问题!”雷克斯想了想,指着旁边一块半米多高的石头,说道:“你把这块石头打碎给我看一下。”

        “轰……”

        金刚没问为什么,直接走到石头边上,一拳将石头打了个粉碎。

        雷克斯摇了摇头,走到另一块石块前,轻轻一拳打在石头上,发出‘噗’的一声轻响,石头没有任何反应。在金刚迷惑不解的眼神中,雷克斯伸出一根指头在石头上轻轻一碰,整块石头化为齑粉散落在地面上。

        金刚看得目瞪口呆,急忙问道:“这是怎么做到的?”

        “这个叫做柔劲,可以将力量变得极为阴柔,表面上看起来轻轻柔柔,但却是杀人于无形。”雷克斯解释道。

        金刚兴奋道:“你要教我的就是这个?”

        “这只是其中一种,先从这简单的学起吧。”雷克斯笑着说道。他心里也是存了一些想法,先跟金刚拉近关系,再用拳劲法门吸引金刚,不怕他不上勾,相处个一年半载的,总会培养出一些感情,到时候签订契约就顺理成章了吧!就算签订不成契约,让金刚跟在身边也是一个超级保镖。

        金刚可不知道雷克斯心里的想法,他现在只有无尽的兴奋。在他看来这么神奇强大的技法,居然只是最简单的一种,他恨不得马上就把雷克斯所有的技法全榨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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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7楼 发表于: 2009-09-20 14:45:24
第一卷 雷霆 第二十二章 骑士考验
        转眼又是一年过去。

        经过一年多的相处,雷克斯和金刚已经极为熟悉。

        金刚在拳劲上的天赋十分惊人,半年多就会学多种技法。除了柔劲之外,金刚还学会了粘劲,肘劲,寸劲,崩劲,钻劲,化劲等多种相对比较简单的发力法门。但是对于需要内劲支持的二重劲,抖动劲,螺旋劲之类的高深技法却一直无法学会。经过雷克斯解释之后,金刚才知道更强的技法需要原力支持才能使用,让他惋惜了好一阵子。

        但是金刚的遗憾很快又被他抛到脑后,因为雷克斯又开始教他各种拳脚功夫和徒手格斗术。这些拳脚功夫和格斗术立刻就把金刚吸引住了,他很快就沉浸在练拳的兴奋中。也许比蒙巨兽是天生的拳术大宗师,金刚只花了半年多就将这些格斗术练的极为熟练,虽然比起雷克斯还差了许多,但是比圣兰大陆上绝大多数人要强无数倍。

        金刚都是以人类形态练习拳劲和格斗术,还原比蒙巨兽形态的时候,拳劲效果会稍差一点,但是以比蒙巨兽变态的力量,绝对是一个恐怖的杀人机器。比起一年前,金刚的战斗力至少翻了两倍以上。

        雷克斯站在洞口,看着在绝壁下恢复比蒙巨兽本体练习拳劲和格斗术的金刚,心里一阵得意。圣兰大陆的冷兵器史长达几万年,不知道为什么,在徒手格斗上却是异常落后。几乎所有的种族都需要武器才能战斗。不论是高手还是士兵,一旦失去武器,战斗力至少要降七层以上。金刚虽然只会比较简单的技法,但是由一头黄金比蒙巨兽使出来,威力不知道大了多少倍。

        一头精通格斗的黄金比蒙巨兽,必定将震惊圣兰大陆。

        雷克斯这一年来,在内劲和原力的修为上进步不大。只是将进阶之后的内劲和原力修为巩固一番,完全适应进阶后的变化,能够百分百地发挥出自己的实力。

        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对内劲的第三重阶段‘入微’的掌握。雷克斯一直都不明白第三重阶段为什么叫‘入微’而不叫‘内视’,直到有一次和金刚切磋的时候,才发现‘入微’的奥秘。

        ‘入微’其实是一种状态,一种类似与‘神之意志’的状态。但又与‘神之意志’不同,‘神之意志’是对四周环境变化信息的掌握,而‘入微’则是完美地控制自身的每一分力量,反应,速度,做出最有效,最直接,最适合的攻击。

        ‘神之意志’状态掌握变化,‘入微’状态做出反应,两者结合之下,雷克斯的战斗力成倍提升,即使是圣域强者,雷克斯也有把握正面一战。

        ※※※※※※※※※※※※※※※※※※※※※※※※※※※※※※※※※※※※※※※

        黄昏时候,金刚终于结束了一天的锻炼。

        他变为人类形态,一头钻进森林中,不远处的森林里一阵骚动。几分钟后,金刚手上提着一头野牛从森林中跑出来,在离绝壁还有五十多米的时候,手上一甩,将近500镑重的野牛划出一道抛物线,准确地落进离地三十多米高的洞穴内。金刚助跑几步,脚下一蹬,在空中翻了个身,紧跟着野牛进入洞穴,稳稳地落在洞口。

        金刚自从跟雷克斯学习之后,对力量地掌握已经十分精妙,时不时的炫两下。雷克斯见此只是轻轻一笑,他对金刚这种献宝似的行为早已见怪不怪。

        “雷克斯,今天晚上吃烤牛排,快开始吧,我已经很饿了,我来生火。”金刚一到洞内就迫不及待地大声说道。

        雷克斯无奈地点点头,开始用巨剑切割牛肉。

        又是一顿饕餮大餐,两人把大半头野牛吃光。其中绝大部分都进了金刚的肚子,雷克斯对这一点极为郁闷,他的饭量对于金刚实在是小巫见大巫,每次吃饱之后还得烤上几个小时的烤肉,才能让金刚满足。而且雷克斯每隔几天都得花一天时间到森林里采集调料,一年下来,把方圆几里内的调料采光,现在他要采集调料都得跑的老远。

        金刚可不知道雷克斯的烦恼,对他来说,这一年的生活简直犹如天堂,不但可以学到强大无比的武技,还能吃到各种各样的美味。

        雷克斯见金刚已经吃饱,道了声晚安,正想到洞底修炼,但金刚却叫住了他。

        “雷克斯,你等一下,我有件事想跟你说。”

        雷克斯停下脚步,重新坐在火堆边的石头上,疑惑地看着金刚。

        金刚生性随意,平时都是一副大大咧咧的样子,但此时却是神色庄重,似乎真的有重要的事情要说。雷克斯想不出金刚能有什么事,能教给金刚的他已经全教了。

        金刚正襟危坐,双眼紧紧盯着雷克斯,一字一字地说道:“雷克斯,你愿意做我的骑士吗?”

        雷克斯顿时呆住了。关于签订契约的事,坦白地说,他开始也是打了这个主意。如果是在一年前,雷克斯肯定会立刻高兴地回答愿意。但是经过一年的相处,雷克斯对金刚极为了解,金刚的性格跟安德鲁很像,说好听是耿直憨厚,不好听就是老实好骗。

        ‘人非草木,孰能无情’,雷克斯已经把金刚当作自己的朋友,他实在无法将自己的朋友当作魔兽一样的坐骑,其实只要跟在自己身边,签不签定契约已经没有区别。

        “金刚,你怎么突然要我做你的骑士?”

        “其实这件事我想了很久了。早在一万多年前,兽人帝国就和比蒙巨兽是最好的伙伴。按照兽神和比蒙巨兽一族签订的永恒契约,每头比蒙巨兽成年后,如果愿意的话,就可以选择一位兽人签订契约,做为自己的骑士或祭祀。虽然如今兽神下落不明,比蒙巨兽一族也近乎灭绝,但先祖订下的盟约,我们比蒙巨兽将永远不会忘记。”

        “我和你认识已经一年多了,对你也有一些了解,跟你交手的时候,我就发现你的实力极为惊人,原力修为至少达到银白色顶峰。据你说所,你今年夏天将举行成年礼,也就是说你今年才十八岁,十八岁就离圣域只有一步之差,这么惊人的天赋,在我的传承记忆中从未有过。虽然我不太清楚兽人帝国的现状,但是我敢肯定,你的天赋在兽人帝国中肯定也是最强的。”

        顿了一顿,金刚继续说道:“还有你那强大的武技,能够创造出这么多强大的武技,我想即使是兽神也不过如此吧!我们比蒙巨兽有自己选择骑士和祭祀的权力,现在这样一个前途无量的骑士在我面前,我有什么理由拒绝?”

        “更何况,我也正想离开魔域森林到圣兰大陆上闯一闯!雷克斯,你也有这个想法吧?我们签订契约之后结伴而行,不是更好吗?”

        金刚说完之后,心里还有些得意,能够遇到一个堪比兽神的骑士,这样的机会并不是每一头比蒙巨兽能够碰上的。

        实际上雷克斯的原力修为在银白色中段左右,金刚不知道雷克斯拥有内劲,误以为雷克斯的原力已经达到银白色顶峰。其实雷克斯现在的实力远比大剑师强,跟剑圣都差不了多少。

        雷克斯仔细想了想,说道:“金刚,不一定要签订契约,我们可以做朋友,这也是一样的。”

        这不是雷克斯虚伪,拥有金刚这样一个强大的帮手,他也无法抵挡这种诱惑。只是他更愿意在做朋友的前提下,得到金刚的帮助。

        金刚摇摇头,说道:“雷克斯,你不明白。我们比蒙巨兽一族当年愿意和兽神签订永恒契,除了兽神对比蒙巨兽一族有大恩的原因之外,还有另一个原因。比蒙巨兽实力强悍,生性好战,但是大多数比蒙巨兽不善心机,容易中敌人的诡计,如果有自己的骑士或祭祀帮助,情况就会大不一样。对比蒙巨兽来说,骑士几百年的生命是非常短暂的,花几百年的时间学会如何防范敌人的阴谋诡计,是很值得的。而签订契约能够让骑士祭祀和比蒙巨兽有关系更加密切,在战斗中更好的配合。”

        “每头比蒙巨兽在选定骑士或祭祀的时候,都会给选中的兽人一个考验,实力越强,考验越难。如果选中的兽人通过考验,那就正式成为比蒙巨兽骑士或比蒙祭祀。这是永恒契约中订下的规矩,我也不能破坏。我们已经十分熟悉对方,原本是不需要契约的,但是我有另外一个想法。”

        雷克斯听到这里,好奇地问道:“什么想法?”

        “我会给你一个考验,这个考验就是得到灵魂契约卷轴。”金刚说完之后微微一笑,似乎对于自己能够想到这样的好主意颇为得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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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8楼 发表于: 2009-09-20 14:45:41
第一卷 雷霆 第二十三章 灵魂契约
        “灵魂契约卷轴?是什么东西?”雷克斯疑惑道。他从来没有听说过这东西。

        “灵魂契约卷轴唯一的作用就是签订灵魂契约。”金刚解释道。

        雷克斯从来没有听说过魂契约,疑问道:“灵魂契约是干什么用的?”

        金刚神秘一笑,道:“灵魂契约比生命契约更加奇妙,它可以让契约双方拥有对方的天赋能力!”

        雷克斯顿时呆住了,想不到圣兰大陆还有这么逆天的契约类型。

        圣兰大陆上可以和魔兽签订的契约有四种。其中最常见的就是主仆契约和平等契约,这两种契约都是用人类魔法师制作的契约卷轴签订的。主仆契约异常霸道,被签订的魔兽完全丧失主权,即使主人要魔兽去死,魔兽也会立刻奉上自己的生命。主仆契约一般都是将魔兽打地奄奄一息之后强制签订的,如果魔兽抵抗太过激烈,主人的实力又太弱,就有可能签订契约失败,甚至产生反噬。

        而平等契约则好一些,契约双方地位平等,关系融洽犹如朋友。在签订契约时如果选择平等契约,魔兽的抵抗程度就相对较小,契约的成功率也会提高。魔兽自主签订的大多数都是平等契约。

        还有两种契约比较少见,那就是心灵契约和生命契约。心灵契约是主人和魔兽的感情极为深厚的情况下,由平等契约自动进化而成的。心灵契约可以让主人和魔兽心灵相通,不需要语言就能够交流,在战斗中配合更加密切。当然也有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在对魔兽有大恩的情况下,魔兽可能会自主签订心灵契约。

        而最后一种就是生命契约。生命契约极为少见,除了心灵相通以外,生命契约还能够让契约双方共享生命力与寿命。生命契约不但可以和魔兽签订,甚至可以在智慧种族之间签订,圣兰大陆上曾经发生过在亲人和恋人在生命垂危的情况下签订了生命契约。令人惋惜的是,生命契约的签订是不受控制的,不管是主人和魔兽之间,还是恋人亲人之间,他们的生命契约都是在莫名其妙的情况下完成的。

        按照金刚所说,灵魂契约可以获得对方的天赋能力,圣兰大陆上各种族的天赋能力数不胜数,其中有些天赋极为强悍,如果能够互相组合,威力将会大到无法想象。

        “你的意思是要和我签订灵魂契约?”雷克斯问道。

        金刚回答道:“是的,不过你必须先得到灵魂契约卷轴,这是我给你的考验。只要我们签订了灵魂契约不但可以心灵相通,而且还能获得对方的天赋,也许我也可以修炼原力了!这样做既不违背永恒契约订下的条约,还能获得强大的天赋能力。”

        雷克斯心动了。他现在的实力到一个高原期,这一年多来的进步极为缓慢。如果他可以获得‘金属固化’能力的话,实力将会大幅度提升,比蒙巨兽的天赋能力‘金属固化’可以算是最强的防御天赋了。不过像灵魂契约这样逆天的东西肯定极为罕见,想得到恐怕不容易吧!

        雷克斯问道:“在哪里可以得到灵魂契约卷轴?”

        “据我祖父传承下的记忆,灵魂契约卷轴只有在地底世界的黑暗精灵主城才能找到。灵魂契约卷轴是黑暗精灵中的黑暗系魔法师制作的,虽然制作条件极为苛刻,但是地底世界七大主城数百个黑暗精灵家族,总会有家族收藏灵魂契约卷轴的。”金刚语气轻松地说道,似乎这灵魂契约卷轴随随便便就能拿到。

        雷克斯顿时无语。果然不出他所料,灵魂契约卷轴不是很容易就能得到的,金刚居然要他去闯地底世界寻找那还不知道是否存在的灵魂契约卷轴。

        雷克斯产生一种幻觉,他觉得坐在他面前的不是一头心思单纯的比蒙巨兽,而是一个奸诈狡猾的狐人。他甚至怀疑金刚这一年多来是在扮猪吃老虎。

        地底世界是这么好闯的吗?

        对于地底世界,雷克斯也有所耳闻。地底世界位于圣兰大陆地下数公里的深处,面积极广,几乎快赶上小半个圣兰大陆了。地底世界的环境极为复杂,火山,河流,断层,溶洞随处可见。生活在地底世界的生物种类繁多,不比圣兰大陆地表少,而且实力更加强悍。

        地底世界的主宰是两万年前迁入地底的黑暗精灵。邪恶,阴险,狡诈,无耻,虚伪,杀戮……几乎一切负面的词语都可以用来形容黑暗精灵。

        黑暗精灵原本是精灵族的一个分支,在第一次逢魔战争时为了学习黑暗魔法,全族投靠魔族,遭到大陆各族地唾弃。魔族退败之后,黑暗精灵在圣兰大陆上再无立族之地,在黑暗蛛后萝丝的带领下全族迁入地底世界,经过数千年的征战,终于征服地底世界大部分的土著生物,成为地底世界的主宰。

        黑暗精灵在地底世界经营数千年,建立起七座规模宏大的主城。这七座主城是黑暗精灵乃至地底世界的经济中心和权力中心。黑暗精灵是母系社会,七座主城分别由七位最强大的黑暗精灵主母控制,每一位主母身后都有一个实力强大的家族。一旦有更加强大的家族出现,那么便又是一场血雨腥风,直到胜利者再次统治主城为止。

        雷克斯想要寻找灵魂契约卷轴就要从这些黑暗精灵家族开始。

        金刚见雷克斯沉思不语,以为雷克斯不愿意接受考验,紧张道:“雷克斯,这不是我故意为难你。按照永恒契约上的规定,骑士的实力越强,接受的考验也困难。按照的你实力,这个考验的难度正适合。其实你不用和黑暗精灵正面硬拼,只要偷偷潜入拿到灵魂契约卷轴就可以了。”

        雷克斯抬起头笑道:“谁说我不愿意去了,我只是在考虑怎么进入地底世界。”

        金刚一听,高兴地说道:“这么说你愿意了,入口的事你不用担心。我知道魔域森林中就有一个进入地底世界的入口,离这里不远。”

        “入口离这里向南大约两个月的路程。一百多年前,我在那附近遇到几个黑暗精灵,他们向我动手,大部分被我干掉了,可惜跑了一个。后来不断有黑暗精灵偷袭我,虽然没有造成伤害,但是却很麻烦。我干脆抓了一个黑暗精灵带我到入口,当时我不会化形术,洞口太小我进不去,就一直守在洞口,一年多时间里大概杀了几百个黑暗精灵,他们就再也没有从那个洞口出来过了。”

        雷克斯听到这里,肚中腹诽:看来金刚还挺记仇,把他惹毛了,就蹲在人家门口守了一年多,杀了几百个人才罢休。这些黑暗精灵勇气还真不小,居然敢跟比蒙巨兽叫板。

        “金刚你明天就带我去入口处吧,如果事情顺利的话,也许还能赶得上我的成年礼呢!”雷克斯仔细考虑之后,对金刚说道。他的成年礼将在今年夏天举行,现在还是春天,离成年礼还有五个多月时间,抓紧点应该赶得上。

        “那就这么说定了,明天早上就出发。”见雷克斯已经下定决心,金刚十分高兴,毕竟他也许可以通过灵魂契约获得更强的实力。

        ※※※※※※※※※※※※※※※※※※※※※※※※※※※※※※※※※※※※※

        经过一个多月的全力赶路,雷克斯和金刚终于到达地底世界入口所在的位置。

        入口在一个大峡谷底部,峡谷里各种花草树木纵横交错,想找到一个洞口实在不容易。一百多年前的事情,金刚能够记得峡谷的位置已经不错了,想要他记具洞的的具体位置根本不可能。无奈之下,两人只好在峡谷中一块地方一块地方的找过去。

        第三天中午,雷克斯终于在一个山坳里找到入口。洞口被几棵大树挡住了大半,要不是雷克斯眼尖,还真不容易发现。

        这是一个四米多高的洞穴,光线被洞口的大树挡住,看不清洞内的情况,一眼望不到底。洞内吹出一阵阵凉风,看来的确是通往地底世界的入口。

        金刚看着眼中的洞穴,转过头来说道:“雷克斯,你进去吧!按照永恒契约的规订,比蒙巨兽不得在考验中帮助骑士。我就不能陪你去了,你自己要小心,我在峡谷里等你出来。”

        雷克斯早已知道这条规矩,也没有说什么。整理一下行装,确定没有漏掉任何东西,才对金刚说道:“我进去了,等着我带灵魂契约卷轴回来吧!”

        说完之后,雷克斯便转身走进洞穴,身影消失在黑暗之中。

        ※※※※※※※※※※※※※※※※※※※※※※※※※※※※※※※※※※※※

        雷克斯前进了几十米以后,光线就已经完全无法照进来,洞穴内部伸手不见五指,所幸雷克斯的第三重内劲已经可以做到虚室生白的地步,黑暗完全无法阻碍他的前进。

        刚开始的时候,洞穴的地面十分平坦,越往里走,洞穴就越宽。雷克斯可以感觉到,洞穴在向下倾斜,越往里就越深。走了大约十里以后,洞穴地面几乎成三十度角向下延伸。

        又继续向下走了上百里,据雷克斯估计,他此时至少深入地下十几公里,地面开始变得崎岖不平,洞穴也越来越矮,雷克斯不得不弯着腰向前进。不知道又前进了多久,雷克斯发现前方传来一道微弱的光线,他知道快要到达出口,立刻加快脚步。几分钟后,雷克斯终于从一个两米多高的洞口钻出来,到达地底世界。

        雷克斯适应了光线之后,终于看清四周的环境,不由得感叹地底世界的奇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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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9楼 发表于: 2009-09-20 14:46:05
第一卷 雷霆 第二十四章 地底商队
        雷克斯站在洞口,看着眼前的地底世界。不由得赞叹世界的奇妙。

        地底世界一眼望不到边,感觉十分空旷。顶部不高,给人无尽的压抑,仿佛天空压在头顶上,随时都会塌下来,令人窒息。

        地底世界并不是想象中那样永远都是无尽的黑暗。数公里高的‘天空’中布满了各种蕨苔类植物,这些植物散发出蒙蒙的光芒,将整个地底世界照亮。地面上环境十分复杂,各种地形纵横交错。远处的地平线上传来一道道红光,将小半边天空染成淡红色,空气中散发着淡淡的硫磺味。

        雷克斯所在的洞口位于一座峭壁之上,洞前有一道数百米长的斜坡,延伸到地面上。雷克斯走下斜坡,试图找出一条路来,可惜这里至少有上百年没有人来过,曾经的道路早已消失。

        无法辨认方向,雷克斯只能随意前进,往红光所在的方向走去。

        走了大半天之后,红光越来越盛,地面也开始变得热起来,看来那红光是火山散发出来的。这一路上,雷克斯遇到不少的地底生物,它们的视觉系统都已经退化,嗅觉和听觉却十分敏锐,但是总体实力比地表生物强一些。

        雷克斯终于到达火山脚下,这座火山只有数百米高,火山口不断地喷出岩浆和黑烟,方圆几里内的地面裂开无数裂缝,时不时地喷出火焰和岩浆,空气中充满了大量的硫磺味,让雷克斯直皱眉。雷克斯在附近没有发现智慧生物,只遇到几头熔岩生物。想想也是,有谁会喜欢住在火山下。

        随手解决掉几头倒霉的熔岩生物,雷克斯继续向前进。穿过火山区之后,雷克斯以最快的速度前进了两天,遇到了一片地底森林。地底的树木极为高大,颜色灰暗,树叶很少,整棵树看起来光秃秃的。雷克斯花小半天时间穿过地底森林,在森林后面发现一条河流。

        河水十分清冽,河中还有鱼类生存。雷克斯下河抓了几条没有见过的大鱼,在岸边烤熟之后充饥。雷克斯吃饱之后,便顺着河流向上走,希望能够找到地底智慧生物的聚居地。

        几天之后,雷克斯终于碰到了第一个地底智慧种族。

        雷克斯不认得这个种族。他们的个头很矮,只有一米多高,还不到雷克斯的一半,身上穿着兽皮和亚麻织成的粗糙衣服,皮肤为灰褐色,脸上长满皱纹,根本看不出年龄。这些小矮人正在一块地底平原上耕种,他们种植的是一种苍苔,这也许是他们的主要食物。十几个小矮人一见到雷克斯立刻扔下手上的工具,尖叫着钻到山丘上的洞穴里去,时不时地探出半个丑陋的脑袋偷看雷克斯。

        雷克斯原本还想跟这些智慧生物交流,询问一下黑暗精灵主城的位置。可是这些小矮人在雷克斯面前瑟瑟发抖,连话都讲不出来。雷克斯又大声地问了几遍,其中一个似乎是头领的家伙连滚带爬地献上一大袋他们种植的农作物,跪在地上不断地嗑头,口中‘叽哩咕噜’地不知道解释些什么。

        雷克斯看那个小矮人的表情,似乎自己是一个十恶不赦的强盗。明显这些小矮人误会了自己,但是语言不通,雷克斯只能郁闷地离开。

        出了小矮人的村庄,雷克斯发现一条通向远处的小路。他灵机一动,便沿着这条小路向前走。果然不出他所料,小路的尽头是一条更宽的道路。经过几次转向之后,雷克斯来到一条数米宽的大道,这条大路上脚印凌乱密集,其中有不少是大型生物的脚印。显然经常有智慧种族在这条路上行走。

        在大路上行走了半天,雷克斯就遇到一大队地底生物。雷克斯在数百米外就发现了这支队伍,为了安全起见,他躲进路旁的一片石笋林中。这片石笋林绵延数公里,每根石笋都在三人合抱以上,高达十几米,密密麻麻地矗立在坚硬的地面上,用来藏身再合适不过。

        雷克斯的眼力惊人,即使在昏暗的地底世界,也能够清晰地观察这支队伍。这似乎是一支商队,大概在三百人左右。队伍中的成员十分复杂,在前面探路的是几个黑暗精灵。

        雷克斯第一次见到号称圣兰大陆最邪恶的生物——黑暗精灵。

        黑暗精灵的皮肤漆黑,相貌十分英俊,长有一对尖尖的耳朵,一头银白色的长发看起来颇为飘逸,但是那猩红的双眼中流露出的邪恶和阴险破坏了他们的气质,一眼就能看出这些黑暗精灵并非良善之辈。这几个黑暗精灵的身手极为敏捷,身上穿着精致的皮甲,手中握着两柄半米多长的精钢弯刀,警惕地观察着四周。

        在黑暗精灵之后是一群灰矮人。这群灰矮人有一百多个,他们穿着只能遮住要害的简易盔甲,背着一柄粗大的铁锤。虽然灰矮人身高不超过一米三,但是他们的身材极为粗壮,就像一个移动的肉墩,矮壮的身躯中蕴含着恐怖的力量。灰矮人是黑暗精灵的奴隶,两万年前,黑暗精灵迁入地底世界的时候,抓捕了一大批矮人工匠进入地底,经过两万年的演变,这些灰矮人已经完全成为一个新的种族。

        一百多个灰矮人围拱着三十多名黑暗精灵和十头体型庞大的不知名魔兽。这三十多名黑暗精灵中有一小半穿着黑色长袍,手握法杖,他们是黑暗精灵中的黑暗魔法师。这些黑暗魔法师体态优雅,动作轻灵,腰间挂着一柄弯刀或短剑,看样子武技也不弱。精灵是圣兰大陆中最适合魔武双修的种族,即便是堕落精灵也不例外。剩下的二十几名则都是黑暗精灵武士。

        队伍的中间是运载货物的大型魔兽。这种魔兽有点像蛮牛,但是比蛮牛大了好几倍,头上也没有双角,因为长期生活在地底,眼睛已经退化到只剩下一条小缝。它们每一头都背负着几个大箱子,箱子中不知道装了什么东西,极为沉重,魔兽每一步都在地面上踩出一个大脚印。

        每头大型魔兽的身边都飘浮着一头眼魔。眼魔的样子就像一个箩匡大小的眼球,表面上长着十几根一米多长的触须,触须的尾端还有一颗褐色的眼珠子。触须时不时地伸长,尾端的眼珠一眨一眨地观察四周,看起来极为诡异。这样的生理结构使得它们没有任何的视觉死角,敌人想要偷袭极为不易。

        眼魔是一个智慧种族,它们是地底世界的原住民。在眼魔的君主邪眼暴君的带领下,成立了邪眼王国,占据了地底世界一大片的地盘,势力不亚于黑暗精灵。黑暗精灵刚进入地底世界的时候,与邪眼王国发生无数次的大战,双方打得你死我活,结果两败俱伤。最后不得不停战谈判,划分各自的地盘。

        经过两万年的相处,黑暗精灵与眼魔可谓是臭气相投,双方都忘记了曾经的大战,缔结盟约互为盟友。虽然黑暗精灵与眼魔的信誉就像天上的云一样不可靠,但利益所在,又谁都奈何不了谁,只好井水不犯河水,各自霸占了地底世界的大片区域。

        眼魔唯一的攻击方式就是精神攻击,它们的精神力天生比其他智慧种族强大十几倍,实力越强精神力也越强。眼魔最喜欢击败敌人以后,将敌人控制,成为自己的奴隶,为自己战斗。被控制的生物犹如行尸走肉,没有任何自我意识。

        眼魔的精神力强大,智慧也极为高超,它们是地底世界最出色的商人。眼魔商人的生意遍布地底世界,地底世界几乎所有的种族都和它们有生意上的联系。甚至与圣兰大陆地表都有着生意上的来往。

        这支商队看来是以眼魔为主。在每一头眼魔的四周都围绕着几头各不相同的魔兽,这些魔兽眼神呆滞,动作生硬,明显是被眼魔所控制。

        在商队的最后面,跟着八十个轻甲骑士。这些骑士都是黑暗精灵,座下坐骑是轻一色的熔岩火蜥。熔岩火蜥全身覆盖着暗红色的角质皮,从头到尾长达四米,四只粗壮的爪子在地上来回摆动,行动极为迅捷。长长的巨鳄中露出两排惨白色的獠牙,双眼通红,目光嗜血残暴。熔岩火蜥是地底世界特有的魔兽,实力不凡,相当于中阶魔兽,雷克斯在路上杀过几头。

        熔岩火蜥的背上稳稳地坐着黑暗精灵骑士,这些黑暗精灵呼吸悠长,目光冷漠,身上带有浓烈的杀伐之气,这是真正经历过生死磨砺才能够拥有的气质。他们腰间的弯刀比前面的黑暗精灵武士所使用的弯刀大了一号,刀身布满暗红色的血迹,刀刃上有许多细小的豁口,想来这一路上经历了不少的战斗。

        雷克斯暗中仔细观察着这八十个黑暗精灵骑士,知道这些骑士的实力不凡,必定是黑暗精灵中的精英。只是不知道这商队运载的是什么重要的货物,居然派出这样成建制的精锐骑士来保护。

        商队的速度不慢,几分钟后便来到石笋林外。雷克斯进入‘神之意志’状态,刚收敛住气息,他就感觉到有十股精神力扫过这片石笋林,这肯定是那十只眼魔在探察四周的情况。

        也许是这片石笋实在是太适合埋伏袭击,十只眼魔的精神力在石笋林中来来回回搜寻了好几遍,直到没有发现敌人才将精神力转向别处。

        商队很快就离开石笋林的范围,队伍最后面的黑暗精灵骑士也放松了警惕,认为最危险的路段已经过去。殊不知,石笋林中躲藏着一个实力恐怖的家伙,如果不是眼魔搜寻不得力,无法发现雷克斯,否则就是一场杀戮。

        雷克斯直到黑暗精灵骑士的身影消失不见,才从石笋林中出来。他毫不犹豫地跟上,远远地缀在商队的后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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