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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27楼花好月圆于2009-09-13 09:22发表的 :支持个! [表情] [表情] [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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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34楼铁丢于2009-09-13 10:44发表的 :我代表小瓜原谅你了哈哈,我不认识小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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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37楼小瓜于2009-09-13 12:21发表的 :当事人陈词: 首先我已经原谅了,经过也清楚了,我是受害人(ps:为这点pg受害,不值)。偶认为,虽然公开道歉,但是你让更多的人知道你失去了诚信,你在版规与人情之间,你丢弃了版规,丢弃了既定的事实合约(ps:大家可以讨论),推而广之,就是人治胜过了法制,当然包括版版加分,如果违法行为发生了,你去主动承认,能得到物质上的奖励吗(ps:好像有点大了,坦白从宽也存在)。 以上仅代表个人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