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上网40小时就算网瘾不靠谱的三个理由
文/邹俊卿
近期关于网瘾、关于戒网瘾、关于电击疗法的新闻,一浪接一浪出现,网瘾已成为一个严肃的社会话题。如何判定网瘾?如何治疗网瘾?你有没有网瘾呢?昨日有消息称,备受关注的网瘾诊治标准有望年内出台。在网瘾的界定上,初步认定每周上网40小时以上即可认为是网瘾。40小时标准一出,立即引起热议,个人认为如此搞“一刀切”实在不科学。甚至是离谱,至少离谱在三个方面。
第一:太笼统,应该按照不同职业划分不同标准:
对于一个
白领IT,他们的工作就是玩电脑,上网,就按照一天8个小时的班,优势还要加班,至少一周也有40个小时泡在网上,是不是那也成网瘾一族了呢?既然把网瘾规定为是一种病,而那些白领又是在工作的时候染上的,是不是每个IT白领还要向所在公司领取相应的工伤抚恤金呢?所以,“单纯用每周上网超过40小时就判定上网成瘾,这种界定方法欠妥。”个人认为上网是否成瘾最重要的指标应该是心理状态,即看此人是否有不可控制的上网欲望;另外一个重要的指标就是上网目的,即是出于工作需要还是完全为了满足一种快感、欲望。
第二:
40小时的标准太低,每个人都有可能“被网瘾”。 除了上面,所列举的白领例子,一周上网超过40小时上网时间的大有人在。,原来逛街,现在逛网,这是大家的一个共识,上淘宝买衣服,买电子产品,有的还在网上经营一家商店,可以说一天24小时大部分都泡在网上面,要是按照这样的标准来算网瘾标准,恐怕每个人都逃脱不了“被网瘾的嫌疑”。所以:上网的时间并不能全面表示“入网”多深,是不是网瘾,更应该参照网络对上网者身体的损害程度。
第三:
会导致更多暴力戒网训练营的产生: 虽然“网瘾”的标准至今依然充满争议,但毫无疑问是的,越来越多的家长想把长时间泡在网上的孩子从虚拟世界中拉回到现实中来,而随之而来的,则是各种各样的网瘾戒除机构。湖北14岁的初中生姚健被拓展训练教练暴打身亡。姚健不是第一个受摧残致死的孩子,就在前不久,广西南宁“网瘾少年”邓森山也是死于类似的“暴力训练营”之手。令人不安的是,一边是不断见诸报端的“训练营”体罚孩子致残、草菅人命的报道,一边不断有家长将孩子送入虎口。令人担忧的是,一方面是行业杂乱无章,鱼龙混杂,一方面相关管理部门却无力监管……网瘾戒除机构不光是采取电击,还采取强制吃药、暴力殴打等手段,让孩子一次又一次受到伤害。甚至有的地方戒毒所也接收网瘾少年,王小阳的父母就将孩子送到宁波的一家戒毒所用药物戒除网瘾。这种治疗的结果是“割腕两次”。“睡眠时间不能控制。这对孩子来说只能算是一种摧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