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义城管将一改过去上街直接查抄游商、违建的做法,而是将工作职能还给属地政府部门,由城管对官员的工作进行监察,工作不到位的政府部门和官员将被按行政不作为,移交至区监察局处理。
[昨日,来自顺义城管大队的消息,目前该局正在向市编办申请将“顺义城管执法大队”变为“顺义区城市管理监察执法局”。这也是北京市城管改制首个试点。
新模式让部门有压力
“刚收到城管大队发送的《责令改正通知书》还真有些不适应,但通过与城管部门的沟通,我已经逐渐适应了城管大队的这种工作模式。这种模式虽然给我们更多的压力,但有利于街道办事处发挥自身作用,协调属地职能部门,共同解决城市管理中的难题。”顺义区石园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周明远说。近日,他接到了顺义城管大队的《责令改正通知书》,很快协调了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解决了市场内商贩在市场外经营等问题。
政府部门接“改正”通知书
据顺义城管大队大队长周霆钧介绍,城管监察是对城市管理中属地政府等各管理层级主管人员履行职能的监察,由过去城管一家执法,变为建立属地为主、由属地政府部门负责牵头的联合执法方式。
具体做法是,对问题进行拍照、录像,以城管监察的方式向相关单位主管领导发送《告知书》。在《告知书》规定期限内未解决问题的,以城管监察的方式向相关单位主管领导发送《责令改正通知书》。
“通知书”成干部升迁依据
周霆钧表示,在《责令改正通知书》限期内未改正问题的,根据出现问题的内容,城管监察部门主要领导或区政府主管领导约见相关单位主管领导谈话,同时对出现的问题给予通报、曝光。
通过约见谈话、通报、曝光仍未解决问题的,按行政不作为移交区监察局。据悉,由城管部门开具的《责令改正通知书》已纳入区委区政府领导决策信息系统,成为领导干部升迁、任用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