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比1988年《现代汉语通用字表》的7000字量,此次规范汉字表增加了1300字,收取一、二级字,增加三级字
■一级字表收字3500个,主要满足基础教育和文化普及层面用字需要;二级字表收字3000个,一、二级字主要满足现代汉语文本印刷出版用字需要;三级字表收字1800个,主要满足与大众生活和文化普及密切相关的专门领域的用字需要
■为维护社会用字稳定,字表原则上不恢复繁体字;将类推简化的范围严格限定在字表以内;允许字表以外的字有条件使用,但不类推简化
经国务院批准,作为2000年10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公布后,首次对半个世纪以来的规范汉字进行整合的《通用规范汉字表》,从今天起至今年8月31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是记者从今天召开的教育部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的消息。
相比1988年《现代汉语通用字表》的7000字量,此次规范汉字表增加了1300字,收取一、二级字,增加三级字,并恢复了部分异体字,共收字8300个。语言文字专家表示,随着新世纪信息化的快速发展,大众的语言生活发生着巨大变化,通常使用的汉字更加集中,使用字量也有所增加。据多年统计分析表明,600多字即可覆盖汉语书面语80%以上,900多字覆盖90%,2400字覆盖99%以上,5200多字覆盖99.99%。同时,信息化时代对文字的标准化与社会用字规范化,提出了新的要求。
为此,这部由教育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历时8年组织研制的《通用规范汉字表》,根据通用程度,将8300字划分三级:一级字表收字3500个,为使用频度最高常用字,主要满足基础教育和文化普及层面用字需要;二级字表收字3000个,使用频度低于一级字。二级字与一级字合起来共6500字,主要满足现代汉语文本印刷出版用字需要;三级字表收字1800个,是一些专门领域(姓氏人名、地名、科学技术术语、中小学语文教材文言文)使用的未进入一、二级字表的较通用的字,主要满足与大众生活和文化普及密切相关的专门领域的用字需要。
“此次《通用规范汉字表》内有繁体字和简体字对照表,但是目前还不考虑恢复繁体字。”对近来争论颇多的简、繁体字问题,国家语委副主任、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司长李宇明表示,在字表研制过程中,研制组对繁体字恢复和类推简化问题,进行过反复研讨。最终结论是:为维护社会用字稳定,字表原则上不恢复繁体字;将类推简化的范围严格限定在字表以内,以保持通用层面用字的系统性和稳定性;允许字表以外的字有条件使用,但不类推简化。
与此同时,针对此次有“剋、锺、蘋、噁、濛、硃”6个繁体字纳入汉字表,《通用规范汉字表》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宁教授表示,字表中恢复的6个繁体字,遵循“必须恢复”原则。“我们坚持国家语言文字政策中的简化政策,基本上不恢复繁体字。但有些字不恢复,会造成使用上的混乱。”王宁教授举例说,比如“硃”是科技用字,恰恰是繁体字,在化学成分上无法被替代;“锺”与“钟”是两个姓氏,属于两个不同家族;再如“蘋”与“苹”长期混用不分,现在必须把“蘋”拿出来,因为这与环保有关,且在植物领域并不等同于“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