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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09-06-11 12:23:49
有些所谓斑竹在别的区越俎代庖、张牙舞抓、指手画脚,不按斑竹本份,对于这种情况,有没有相关办法制裁???
离线shagu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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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09-06-11 12:24:45
用户被禁言,该主题自动屏蔽!
离线午夜过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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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板凳  发表于: 2009-06-11 12:25:22
有这种事 ?
这个值得关注
离线deadjumb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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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3楼 发表于: 2009-06-11 12:2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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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darkvik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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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4楼 发表于: 2009-06-11 13:20:49
呃……举个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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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5楼 发表于: 2009-06-11 13:26:42
引用第4楼darkviking于2009-06-11 13:20发表的  :
呃……举个例子?


这种事 用脚指头想想都知道肯定有

但问题是,无论有,或者没有,有任何意义吗?

如果那个版主本身就不是啥好玩意,别说在别的板块了,就算在自己的板块我们也可以发贴申请弹劾。
如果那个版主是好意的话,那还有什么可说的,就当见义勇为了呗。谁也没规定只有警察才能抓小偷吧。
离线邪恶蝴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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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6楼 发表于: 2009-06-11 13:29:14
看热闹 为了不溅到身上血
就不做沙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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