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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交易区帖子加色、提前等问题的管理讨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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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helppa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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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08-06-13 08:55:16
— 本帖被 helppass 执行取消加亮操作(2008-07-05) —
鉴于目前交易区,主要是购买区和出售区,帖子加色、提前比较常见,但不规范的地方也有不少。经交易区讨论,决定对此进行限制,基本思路如下:
1、估价区一律不准对帖子进行加色和提前,除非需要对物品进行验证。拍卖区可以加色和提前,但必须由拍卖区版主及交易大区版主操作。
2、购买区和出售区帖子需要加色或提前的,须在置顶提出申请由分区版主或交易大区版主审查决定;其他分区和版块的版主不得在交易区进行前述操作。
3、交易区各分区版主不得用职权给自己的交易帖加色或提前。
4、使用道具进行加色和提前的不加限制。

大概先说这么多,大家有什么想法的可以提。

离线ichbinsatt
< PY战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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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08-06-13 10:05:50
出售区加亮准则 第一版

对于长期的正规的店铺,经过店主向斑竹申请审批后可执行加亮操作以资鼓励。

加亮店铺所需条件:
1.店铺的名称要包含以下主要信息,店主自定义字段+主打出售物品字段。对于主打物品描述要根据实际情况不断更新。

2.店铺内对于文字表述复杂的物品需要附图,且图片大小要刚好涵盖物品的整个属性。图片中物品属性为中文版本。对于属性简单的物品要有全面的文字描述,等级属性等。对于物品的标价,对于WJB中没有尔进行过估价的要附带估价链接。

3.店铺中的物品数量要在10件以上,开店时间在5天以上,对于店铺内有大量物品的,需做好分类,如材料区,日用品区等等。对于已售出的物品需要及时更改状态(标明OVER),交易成功的纪录在店内有详细的表述(包括交易成功的时间,交易双方bbsid,物品全属性和成交价格)。

备注;
对已经加亮的店铺,若店主违反板规或对以上条件的执行不稳定则取消加亮。
对自己用BBS IST购买道具加亮者不包含在此准则中
91D2 BBS 交易区管理者拥有此规则最终解释权

请广大店主仔细阅读上述准则,满足条件方可PM版主申请加亮。

这个是我的个人意见,大家集思广益多给意见和建议,谢谢!
离线雪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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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板凳  发表于: 2008-06-13 10:07:33
第二点。物品估价链接可上可不上吧?物主有自己标价的权利。喜欢就上个链接。自己估的爱卖多少卖多少啦
第三点。卖出的物品最好不要编辑OVER。尽量下架。写到交易记录上。
离线helppa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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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3楼 发表于: 2008-06-13 13:09:33
除鼓励一般的规范发帖、信誉良好的长期店铺外,对于积极提供交易记录、信用分达到一定数值的玩家也可以考虑。
正好和这一次拍卖区增加信用分的改革结合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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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4楼 发表于: 2008-06-13 16:25:36
现在交易一点都不活跃啊,能不能降低点印花税?
离线dreami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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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5楼 发表于: 2008-06-13 20:43:20
购买区的加分和加亮原则:
1.购买完成编辑OVER,根据顶贴数给于2~8分奖励。
2.加亮原则:
  a:价值5IST以内物品,按WJB价格高10%以上收购者给与加亮
  b:价值5IST以上物品,按WJB价格高5%以上收购者给与加亮
3:以上两条的必要前提,收购题目简明扼要,顶贴内容规范。
听一下大家的意见。
离线lail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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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6楼 发表于: 2008-06-14 08:45:16
卖掉的物品我觉的没有必要写over,或者写到交易记录上。因为随着市场的变化,价格也是不断变动的。如果写到交易记录上买家只会根据以前的价格来购买,这是不合理的。
还有物品标价的问题,wjb有时候并不准确,还是要看市场。
再有我觉得加色的标准应该定的高一点,比如多少天之后,以及顶贴的数量。这样一能体现出战网的重点推介,二不至于显的太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