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区加亮准则 第一版
对于长期的正规的店铺,经过店主向斑竹申请审批后可执行加亮操作以资鼓励。
加亮店铺所需条件:
1.店铺的名称要包含以下主要信息,店主自定义字段+主打出售物品字段。对于主打物品描述要根据实际情况不断更新。
2.店铺内对于文字表述复杂的物品需要附图,且图片大小要刚好涵盖物品的整个属性。图片中物品属性为中文版本。对于属性简单的物品要有全面的文字描述,等级属性等。对于物品的标价,对于WJB中没有尔进行过估价的要附带估价链接。
3.店铺中的物品数量要在10件以上,开店时间在5天以上,对于店铺内有大量物品的,需做好分类,如材料区,日用品区等等。对于已售出的物品需要及时更改状态(标明OVER),交易成功的纪录在店内有详细的表述(包括交易成功的时间,交易双方bbsid,物品全属性和成交价格)。
备注;
对已经加亮的店铺,若店主违反板规或对以上条件的执行不稳定则取消加亮。
对自己用BBS IST购买道具加亮者不包含在此准则中
91D2 BBS 交易区管理者拥有此规则最终解释权
请广大店主仔细阅读上述准则,满足条件方可PM版主申请加亮。
这个是我的个人意见,大家集思广益多给意见和建议,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