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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龍水神大水楼☆☆☆★★★★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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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60楼 发表于: 2008-03-22 10:39:08
我听过一则流传在rb的故事,说的是叫阿呆和阿土的两个人,他们都是老实巴交的渔民,却都梦想着成为大富翁。有一天,阿呆做了一个梦,梦里有人告诉他对岸的岛上有座寺,寺里种有49棵朱槿,其中开红花的一株下便埋有一坛黄金。阿呆便满心欢喜地驾船去了对岸的小岛。岛上果然有座寺,并种有49棵朱槿。此时已是秋天,阿呆便住了下来,等候春天的花开。肃杀的隆冬一过,朱槿花一一盛放了,但都是清一色的淡黄。阿呆没有找到开红花的那一株。庙里的僧人也告诉他从未见过哪棵朱槿开红花。阿呆便垂头丧气地驾船回到了村庄。


后来,阿土知道了这件事,他就用几文钱向阿呆买下了这个梦。阿土也去了那座岛,并找到了那座寺。又是秋天,阿土也住下来等候花开。第二年春天,朱槿花凌空怒放,寺里一片灿烂。奇迹就在此时发生了:果然有一株朱槿盛开出美丽绝伦的红花。阿土激动地在树下挖出了一坛黄金。后来,阿土成了村庄里最富有的人。


据说这个故事在rb流传了近千年。今天的我们为阿呆感到遗憾:他与富翁的梦想只隔一个冬天。他忘了把梦带入第二个灿烂花开的春天,而那足可令他一世激动的红花就在第二个春天盛开了!阿土无疑是个聪明者:他相信梦想,并且等待另一个春天!


我们的人生何曾不充满着梦想:那朵绝艳的朱槿花几度在你我的心灵深处摇曳,那无限风光我们几欲揽尽。然而我们总是习惯于守候第一个春天,面对第一个季节的空无,我们往往轻率地将第二个春天弃之于门外,将梦交归于梦。


梦想之花垂青的总是那些有耐心、执著追求的人。


今天,倘若给你一朵梦中的朱槿花,你应该有勇气向梦想买断第二个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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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61楼 发表于: 2008-03-22 11:40:08
整几个新笑话行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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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62楼 发表于: 2008-03-23 09:50:38
喜欢现在豹豹的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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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63楼 发表于: 2008-03-24 18:06:44
在秦始皇陵兵马俑博物馆,看到了那尊被称为“镇馆之宝”的跪射俑。导游介绍说,跪射俑被称为兵马俑中的精华,中国古代雕塑艺术的杰作。陕西省就是以跪射俑作为标志的。

  我仔细观察这尊跪射俑:它身穿交领右衽齐膝长衣,外披黑色铠甲,胫着护腿,足穿方口齐头翘尖履。头绾圆形发髻。左腿蹲曲,右膝跪地,右足竖起,足尖抵地。上身微左侧,双目炯炯,凝视左前方。两手在身体右侧一上一下作持弓弩状。据介绍:跪射的姿态古称之为坐姿。坐姿和立姿是弓弩射击的两种基本动作。坐姿射击时重心稳,用力省,便于瞄准,同时目标小,是防守或设伏时比较理想的一种射击姿势。秦兵马俑坑至今已经出土清理各种陶俑1000多尊,除跪射俑外,皆有不同程度的损坏,需要人工修复。而这尊跪射俑是保存最完整的,是唯一一尊未经人工修复的。仔细观察,就连衣纹、发丝都还清晰可见。


  跪射俑何以能保存得如此完整?导游说,这得益于它的低姿态。首先,跪射俑身高只有1.2米,而普通立姿兵马俑的身高都在1.8至1.97米之间。天塌下来有高个子顶着,兵马俑坑都是地下坑道式土木结构建筑,当棚顶塌陷、土木俱下时,高大的立姿俑首当其冲,低姿的跪射俑受损害就小一些。其次,跪射俑作蹲跪姿,右膝、右足、左足三个支点呈等腰三角形支撑着上体,重心在下,增强了稳定性,与两足站立的立姿俑相比,不容易倾倒、破碎。因此,在经历了两千多年的岁月风霜后,它依然能完整地呈现在我们面前。


  由跪射俑想到处世之道。初涉世的年轻人,往往个性张扬,率意而为,不会委曲求全,结果可能是处处碰壁。而涉世渐深后,就知道了轻重,分清了主次,学会了内敛,少出风头,不争闲气,专心做事。像跪射俑一样,保持生命的低姿态,避开无谓的纷争,避开意外的伤害,更好地保全自己,发展自己,成就自己。


  老子说,当坚硬的牙齿脱落时,柔软的舌头还在。柔软胜过坚硬,无为胜过有为。学会在适当的时候,保持适当的低姿态,绝不是懦弱和畏缩,而是一种聪明的处世之道,是人生的大智慧、大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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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64楼 发表于: 2008-03-27 18:17:45
我把所有的破洞牛仔裤、Beyond的磁带和狗牙项链都收好,郑重地装进一个木头箱子里。
  
  我初3那年,正流行Beyond的歌曲,满大街的音像店都在放他们的歌。学校里也满地疯子,不管是人是狗,只要是公的,都得会吼几句Beyond,否则就有OUT掉的嫌疑。
  我常穿一条布满破洞的牛仔裤,像个小公鸡一样骄傲地昂着头在校园里游走。老妈搞不懂我为什么要把好端端的裤子弄破,大骂我暴殄天物。我对她的保守思想嗤之以鼻。后来,我拿她给我买升学资料的钱买了一条很流行的、破洞、流苏、藏青色的牛仔裤,洋洋得意地向她展示炫耀,想让她明白什么叫时尚和潮流。结果她丝毫不理会我的良苦用心,狠狠地给了我一记耳光,哭着骂我不孝,不理解她挣钱的艰苦。
  其实我只是喜欢那些昭示年轻的东西,希望脱颖而出特立独行罢了。不只是我,我们这一群都是如此。那时我们都认为男生要黑且瘦,才有男人味。我的脸上居然没有青春痘,白白净净的,这让我无比失望。为了男人味,我开始猛吃炸鸡,据说这东西火气大,可以滋生青春痘。可是一直吃到高中,痘子们才“千呼万唤始出来”,并且“扰抱琵琶半遮面”。它们断断续续此消彼长,零星地散在脸上,不但不成气候,而且带来零碎的阵痛。更要命的是,在这所高中里,男女生都以白净为美,以前的标准早已作古了!唉!或许这就是潮流更迭的迅猛性吧。
  我常在放学后去给外婆看铺子,站在街道中央大喊:“快来看呐!随便挑随便拣,跳楼价啦!全场商品打5折!益街坊(广东话:便宜大家的意思)啦……”那时候我还没发育好,喉结还没有凸出来,声音清越高昂,能传到几条街上。
  但是,假如远远地看见苗苗的身影,我就会匆忙闪进店里,并且再也不肯出来。地球人都知道,我是喜欢她的。苗苗住我外婆家附近,我在叫喊时很害怕看见她,当着自己喜欢的女孩子的面叫卖打折商品,虽不能说很丢脸,但是总感觉有点不太体面。虽然,我是O型血的男子汉,但我还是常常躲藏起来。对于那个青春期的我来说,面子问题,十分重要。
  有那么一阵子,我和乐仔、阿武一到周末就去苗苗的中学潜伏。我们偷偷溜进她的教室,坐在她的位子上,留下写满酸句子的纸条。我在那个破学校游转的时候,常常感叹为什么自己没考进来。乐仔和阿武骂我没出息,连这样的三流中学也向往,简直无可救药了。我狠狠地驳斥他们,说这叫为爱情牺牲,是很伟大的情操!你们懂什么?
  可是到底爱情是什么,我都说不清楚。
  后来,我和苗苗的关系忽然紧张了。她写信告诉我说,班上有个男生对她很好。再后来,她连我的信都很少回了。我发觉了事态的严重性,决定做件极端浪漫的事扯回她的心,挽救我的爱情。
  我首先想到的就是唱歌。那时候,我已经听过许多师兄们说大学里浪漫的风花雪月,最流行的就是在有月亮的晚上,到女生宿舍楼下做一只痴情的夜莺,彻夜为某人重复单调地歌唱。我简直对这些神话着迷到疯了,于是我决定为苗苗办个演唱会。
  我和乐仔、阿武把平时玩游戏机的钱积攒下来,扎紧裤腰带省吃俭用凑钱买了两把旧吉他,流浪歌手都是这样的——穷,并执著着。然后就是苦练,选的当然是Beyond的曲子。在那个小公园里,我们用了无数个夜晚,吓疯了6只寻食的野猫,被巡警叔叔盘问了4次,被老妈追打了N回之后,我们的乐队终于成形了。
  由于客观条件制约,我不能在夜晚演奏,所以,我们在苗苗午休的时候来了。好不容易等到午休结束,一些女生睡眼朦胧地从宿舍走出来,可就是没有苗苗。我急了,招呼乐仔和阿武,在大庭广众之下开始弹拨起来。我主音,阿武配拍子,乐仔拍着破手鼓,节奏核协。我好像吃了**屏蔽词语**一样摇头晃脑地跟着节奏,之后就拉开破铜一样的嗓子唱:“细雨带风湿透黄昏的街道……喜欢你,那双眼动人,笑声更迷人……”
  音乐一响,效果还不错,许多女生都跑来看热闹。后来,苗苗也跑了出来,我激动地唱得更大声了。曲子结束之后,我对着她大喊:“这首歌就是唱给你一个人听的,我喜欢你!”话音一落,女生们尖叫,男生们哄然。苗苗羞红了脸,转身闪进了宿舍。这时,男生那边不愿意了,有人高喊:“臭小子泡妞居然泡到我们学校来了,滚!”接着,几个可乐罐子炸弹般地飞到我们面前。乐仔和阿武担心我会激起民愤命丧当场,拉着我狼狈地逃出了校门。
  没想到我们的演唱会那么轰动,很快就传遍了市各大中学,并且回传到我们学校。但是,苗苗却在那天之后一直不再理我,信也不回了!许多信石沉大海之后,我收起吉他,放弃了那些无用的努力。
  演唱会成了一场闹剧,我失恋了。
  那天晚上,我和乐仔、阿武在那座还没装修好的商务大厦的楼顶,决定结拜。我们点燃3根香烟,插在土堆里,郑重地磕头。后来我们又喝了点酒,我假借着酒劲搂住阿武说:“我再也不相信爱情了。”说罢就555地哭起来,像个可笑的孩子。
  很快,高考来临了。一场为期3天的考试,将我与青春期划上了隔离符。接到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后,我把所有的破洞牛仔裤、Beyond的磁带和狗牙项链都收好,郑重地装进一个木头箱子里。望着那些伴随我走过青春期时光的记忆,想起那些年少的片段,我忽然就笑了。
  从懵懂到成熟,从张扬到内敛,仿佛就是一瞬间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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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65楼 发表于: 2008-03-28 09:57:05
一位风度翩翩的大学教授,曾在下乡时娶了一个目不识丁的农村妇女为妻,在物欲横流的世界里,这很自然被一些人视为他的“软肋”。

  议论多了,他开始感到在众人面前抬不起头,对妻子也厌烦起来。某天晚上,他起草了一份厚厚的离婚协议书,讲了许多大道理,准备与妻子来个好聚好散。

  第二天早上起床晚了,他便匆匆忙忙赶着上课,没有收拾书桌上的东西。妻子从外面买菜回来,习惯性地来到书房打扫卫生,一只猫也溜了进来,跳到书桌上,把离婚协议书碰落在水盆里,浸湿了。

  这下妻子慌了,以为是丈夫昨晚熬夜的心血,肯定又是什么重要文件,便小心地捞起来,一张张地揭开,用熨斗熨平熨干。还没有完全做好,教授下课回来了,看见她那么用心地在熨烫一张张离婚协议书,像是在做一件神圣的事情。他的心仿佛被掏空了,这才感觉到,离开了她,他会失去什么。

  教授感慨:“婚姻这东西啊,冷暖自知。”
离线地狱天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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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66楼 发表于: 2008-03-28 10:00:03
楼上真牛X!!!看完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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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67楼 发表于: 2008-03-28 13:28:13
能把荣誉队长的帖从头到尾看完胜读十年书啊!

而且能看完的绝对不是一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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