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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被 redseal 从 暗黑-91D2-暗黑征文收藏驿站 移动到本区(2008-03-17) —
本文改编自韩寒同名小说)

    这是我在僧院附近的旅馆呆的第四天,药剂的配方已经弄好,只差从脑海里搬出来放在瓶子里了。不过这一家旅馆实在太吵,外面天天敲敲打打到半夜。旅馆老板说这就是城市在日益发展的象征。我有点生气地说这是你们旅馆扩建但至少要保证客人的休息吧,你别以为靠在僧院旁边你就是上帝了。老板有点忍不住了,说你要安静就跑崔斯特瑞姆去。我问有多远,他说不远,四个小时就到。
  我于是收拾好行李,和这座旅馆匆匆而别。
  
  我花了四天的时间跑到了老板所说的那个地方。崔斯特瑞姆非常古老,年纪估计和泰瑞尔的老爸也相差无几了。镇上的古代建筑保留完好,尤其是一座雄伟的古代教堂。游人尚不如织的原因是小镇一来名气还不响,二来没有过哪个名声显赫的人物住过这里,缺少名人故居,所以对一些没有文化的游人来说这里缺少了一种文化底蕴。相比起来人们对罗格僧院的向往就明显多了,只是不知道他们到底是向往僧院的文化风貌还是里面罗格MM的美貌。
  我经过小镇的圣泉广场。广场名是地方领主给的,原来叫金雀广场。广场中心有一个残破不堪的喷泉,某人突发奇想说这个是史诗传说中泰瑞尔曾经用来解渴的唯一指定泉水,富含多种矿物质微量元素云云。圣泉广场因此得名。
  在圣泉广场的一头有一张租房启事,房子就在附近,旧式的,看上去很美,住下去很难。不过这里宁静多了。靠窗二楼正好可以摆个实验桌,正对一条通向地底深处的裂口,是个配置药品的好地方,弄出来的废药碎玻璃什么的都可以直接从窗口扔到DIABLO的老家去。
  
  最后是我和一个落魄小子合租了这套民居。此人瘦小干瘪,活象从塔拉夏古墓里爬出来的。他是个死灵法师,但却并不喜欢冒险,反倒是对画画很感兴趣。他搬进来的时候只见一大堆一大堆的画具。
  “画画的?”我顺手拈起一枝画笔问。
  “嗯。”他继续搬箱子。箱子里都是他镶了框的画。“可以看看吗?”
  “随便。”
  我拿起一幅画欣赏,很写实,我看明白了。金黄碧绿的田地,简陋的农舍,一条泥路从近处铺向远方,远方有类似牛马的东西在吃一些类似草的东西,总体感觉还好。
  “不错。”
  “谢了。瞎涂。”
  “贝尔萨斯?你去过。”
  “不,是路德。”
  “好小子,路德怎么样?”
  “没去过。”
  “那你怎么把路德画得这么像路德。”
  “你刚才还不认为这是贝尔萨斯吗?”
  我顿了一下,用手指抚几下油画,找不到话。想自己怎么说话尽往死胡同里扎。
  “嗨,别摸,你会不会看画?”
  我道过歉,隐约觉得这人不好相处。
  “你叫什么,画家?”
  “甭叫我家,是家就不来这儿了。”
  “好,怎么称呼,画画的?”我总觉得我这是在称呼幼儿园里的小朋友。
  “巫。”
  “大巫?”
  “差一点。”
  “小巫?”
  “以后就叫我阿巫,我没姓。”
  

  三年前我从库拉斯特的佣兵学院里逃出来。其实本来我会呆得很好,反正大家都是混日子,出去后也要交房租那还不如呆在寝室里舒服。睡在我隔壁的老野是个牛高马大的人,一看就知道是从科洛加斯移民出来的。此人对史诗上的英雄事迹十分向往,整天捧着一本小说研究英雄的生活。结果倒先学会了英雄怎么谈恋爱,说恋爱最主要的是环境的自由,两人在并肩战斗后随时随地必须凝视,这样就会有一种浪漫油然而生。后来老野就栽在了凝视上,在学院的小树林里和一个刺客MM凝视得太专注,被某个教授捉住,事情还闹得很大。其实凝视并没有错,最主要的是凝视的同时两人还干了一些有伤风化的事情。
  后来老野并没有收敛,反而变本加厉。一天晚上我们听见女生寝室里乱成一团,有学院领主的呵斥,女生的尖叫还有老野的怒吼。我意识到老野算是完了。果然第二天就被开除。
  老野离校时对我说了一句气势非凡的话:“小子,你也别呆了,反正以后都是浪迹天下的游侠英雄,要个佣兵证明干嘛。”我当时觉得亏,因为老野说起来退学了但好歹也是因为风流之事,而我就这么傻乎乎去自动退学不是亏了。
  老野属于这种性情中人,其实这个“性情中人”的意思就是性中人和情中人。老野生性放荡,属于那种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想干谁就干谁的人物,一次学校德高望重的老教授正在上课,老野摇晃着身子要出门,老教授一愣,问:“干什么!”老野说上茅房。老教授当时的脸色就有点不知所云,想年轻时他也是特立独行的人物,也还没英勇到上课闯茅房的份上。让他上吧,面子和威严就扫地了,不让他上吧,万一憋死了负不起责任。正犹豫着老野已经不见了。就因为这事老野成为全校女生目光的焦点,每次老野上茅房都能引人议论。老野从不安静,他的感情就像掉了树叶的亚当夏娃那么无遮无拦。
  我说老野你要有点修养,你要八风不动宠辱不惊,人家夸你要镇静,轻飘飘也是人家走后的事情,那时随你飘哪儿去。人家骂你你更要镇静,不能拿个东西砸人家,你看上次小德来说你几句你抓起个瓶子就往人家脸上砸……好歹你也拿个不会爆炸的瓶子嘛。总之老野,你要学会平静如水,如死水,如结了冰的死水。
  老野说:“为什么要假装平静?应该不平静的时候就不应该平静。”
  我让老野过一过山间小镇的生活,看看细雨时的房子和天晴时树荫下悠闲的老人,你就会明白为什么要平静如水。




  老野就这么轰轰烈烈地离开学院,一走再无音讯。传闻说他先回去了哈洛加斯,然后转到海莱港,坐船坐了一段时间又到了东方沙漠,两个月后在鲁高因当了一名佣兵头子。
  然后是我们魔法药品系一个小子跳楼。他来自某个森林里的某个部落,最后消息传来说他的父亲因为研究黑魔法而被捕,而且信奉DIABLO,部落公民投票一致通过就地正法。当时我在窗口看蓝天白云,突然看见一个人往下掉,“唰”一下就从我的窗口掠过。我正纳闷这是泰瑞尔下凡还是怎么着,又听见下面的人乱叫,才明白过来是有人跳楼。
  跳楼的消息学院封锁得很紧,对外界只宣称是失足,天相信那是失足,都这么大了没事爬窗上去玩什么,况且窗有胸口高,要失足从那儿掉下去也不是容易的事。
  然后我听到的议论竟是诸如“哎呀这小子真笨,要死还挑跳楼,死得那么难看。”“怎么说也应该在后一秒里摆个POSE嘛”……
  于是我突然向往一种悠静的生活。况且那时我已略有小名,曾经做出来的一个配方可以把锡变成金子——尽管说保质期不超过20秒。但造了比征婚启事更轰动的效果,收到了上百封信,于是我想反正这么在学校也是干同样的事,不如找个安静点的地方专心配上一配,也许可以配出保质期长一点的出来。这就是我来崔斯特瑞姆的原因。


  开始的几天阿巫并不作画,一副沉思的样子。我还以为这是艺术的沉淀,以乞求一次大爆发,一旦爆发出来指不定能创作出什么“蒙莎·丽娜”或者“最早的早餐”之类。说起早餐,我们每天都吃小镇的特产荞麦面包,这种面包便宜得很,但香脆可口,令阿巫赞不绝口。阿巫十分钟爱这种面包,他平日沉默寡言,一天总共说五句话,对面包说的话就占三句。
  坐在圣泉广场的旧屋里呆了三天后,阿巫说要出去走走。这三天里我们无所事事,我的配方只开了一个头,然而这个头开得十分不满,所以我决定择个黄道吉日重开。阿巫纯粹是每天在窗口,用拳头抵住下巴沉思,扒光了衣服后整个一个“思想者”。除了去圣泉广场外逛逛,我们都在屋里。阿巫要出去走走不是为了写生,而是到处寻觅一个小铺子可以让他卖画,对这件事领主们十分关心,因为这毕竟是小镇第一个画店,可以反衬出一种山间小镇的浓厚艺术氛围而更吸引游人。
  然后的几天我们为开画铺的事情忙着。我帮着给阿巫做了许多事情,比如把画弄到框里。阿巫对此心怀感激,开始把说话重点从面包挪到我的身上。阿巫一共有百来幅画,大多是油画,但还有一些是炭描。我们租的小铺子也像幅油画,远看有鼻子有眼的,近看就一塌糊涂了。从结构上说这屋子应该是很坚固的——当然是在几个世纪前它刚建成的时候。
  所幸的是这个小铺子的地理位置绝佳,坐落在圣泉广场的另一面,背倚小河,以后游人多了这里就是黄金地带。况且在我印象中能来小镇的人都应该是博古通今兰心蕙质的,到时每个人带一幅画,一天卖他个二三十幅就发大了。于是我由衷为朋友高兴。
  

  阿巫的画铺即将开张,挂钩、柜台等一些东西已经齐备。此时季节已入秋。秋意萧索,小镇上的古代建筑时近黄昏更散发出一种逼人的寂清感。阿巫在圣泉广场边上支一个画架挥笔疾画。旁边一些吃完饭或倒完马桶的欧巴桑纷纷围观,指指点点,十分新鲜,说画家到底是画家,画的啥咱一点都看不懂。
  我十分羡慕阿巫能当街作画引人围观,而我配药就不行,我总不至于搬个桌子当街去演示。
  阿巫在作此画之时我的配方也走出了第一步。此时我开始沉浸到药瓶中去。我们在旧屋里烤面包时已经接近七点,阿巫的画尚未画完,就打道回府了,阿巫说那里连盏蜡烛都没有再当街作画黑不隆咚的万一给人踩死就难看了。
  阿巫你明明喜欢画画,为什么却选择做了死灵法师?我问。
  阿巫的概括简单明了,他说:为了女朋友,她是法师。
  哦。我应了一声,又问:那你为什么要来这里作画呢?
他回答的时候显得义愤填膺。他说你知不知道我的女朋友怎么了——我说不知道。
屁话你当然不知道。她死了。
  我叹一口气。想年少丧妻人生一悲。
  怎么死的?
  冒险,死在敌人的电光之下。
  什么时候的事了?
  一年前。
  你们多久了?
  六年。
  这么厉害?这种事情想开一点,节哀顺变。她自己一个人去冒险?
  不,和别人一起去。在东方沙漠的古墓。带她去的那小子残了。
  对话至此我终于明白是怎么一回事,一句话说就是她背着他和他去冒险。结果实力不济出了事,她死了他残了,另一个他跑这里来开画铺了。
  阿巫伸手做了一个狠掐过去的动作,说这残了的小子小心一点,如果让我撞见他就一把捏死他。
我看了看他干枯的双手,心想你若能捏死蚊子就已经算是大功一件了。
  那你知不知道他住哪里叫什么名字?
  当然知道。
  那还不去捏他。
  我只想揍他一顿,反正她死了。
  你干吗来这里?
  想过一会儿平静的日子,让自己的心境平静如水。
  于是我们商定小画铺的名字就叫水之画廊。


  水之画廊开张的第一天引来一大批小镇的居民。他们几乎把这小房子踏破。几个那天晚上看阿巫作画的欧巴桑也来了,说要看看这小伙子画的图的价钱,一看就吓跑了。阿巫说这价已经算低的了,这几天是薄利多销。半天下来来参观访问的人无数,交易额一分没有。只有一个要装修房子的领主说要买些油画回去,阿巫显得非常热情,后来那人嫌太贵,说还不如去汉达尔买,浴缸那么大一张才卖一百多,还镶框的。阿巫说那个人既然能用浴缸来形容画的大小,那艺术鉴赏力也算是完了。
  水之画廊第一天生意不振,还保持着童子之身。第二天连来店里逛逛的人都快没了。阿巫开始为生计发愁,我也是。我不得不在一楼入口处摆了一个药摊,卖点简单的治疗药剂来维持生计。



  后来小镇的冬天降临了。冬天小镇里的居民很少出来,只有在正午一些老人会搬个小矮凳晒太阳。指望他们买画是希望渺茫的。
  上个月阿巫一共卖出四幅画,除去镜框的钱赚了一百五,交完房租算下来亏了上千。我开始身心散漫,天天泡在旧屋里,烘个热水袋继续配药。我真怀疑这么配下去连长生不老药都能配出来。这时我已经体会够了小镇生活的平静,开始觉得无聊和发闷。我已不忍去阿巫的店里看生意状况,每次去阿巫总是说你小子总算来给这个水之画廊增添生机来了?我基本上每次去都会带一两幅画去圣泉广场的旧屋,还要在街上招摇一下,以说明水之画廊还是欣欣向荣的。然后第二天阿巫再做贼一样抱回去。我说阿巫还是我帮你送回去吧。阿巫说这个千万不必,让人看见以为你是来退货的。
  天气越来越冷,我握试管的手已经麻木了。阿巫还是一早就起床,说声誉是最重要的,他就不相信这么好的东西会没人喜欢。


  转机出现在开春的时候。一队从东方来的骆驼商队要到罗格僧院去,途径这里。听他们这么说我就知道他们肯定是迷路了,因为从东方到罗格僧院根本就不用经过这里。不过既然来了,也就顺便游览了一下崔斯特瑞姆的小镇风光,游了一个钟头去吃饭,吃了饭后再去游。下午游到阿巫的水之画廊,没说阿巫的水平怎么样,只是说阿巫有眼光,将来游人发现这一宝地后肯定生意兴隆,然后基本上买了近十幅画,说是鲁高因的人一定会喜欢这样有西方情调的东西。阿巫做成一笔大生意,请我吃烤牛肉。
  

  然后就是出了一些古怪的传闻,说是小镇里那个古老的大教堂原来有15层,原本第1层是镇民们拿来当地窖放东西的。最近出现了一些怪异的事件,有人在下去取物的时候看见了鬼结果吓得神经失常然后又有人无意间发现了一个通向地下的秘道云云。领主率领了几个守卫下去搜索,确实找到了秘道后的地下世界和几个不死生物,但地下的每一层都大得难以想象,不得不退回来。
这个消息传出去以后,引起了冒险者们的极大关注。
  

  我当时不知道是该为小镇高兴还是担忧。自从小镇发生了这件事情以后,开始迎来了一批一批的游人。我起初认为来这小镇的人都是热血沸腾的冒险者,不料最先赶来的却是商人。我看到最多的竟是这般景象,商人们的马车拉着一批批的货来到这里,几间本来打1折也租不出去的房子被抢购一空。进镇区的马车越来越豪华,广场上到处充斥着装修房子的敲打声和号令工人的吆喝声。
  满以为阿巫的画铺生意会越来越好,可是情况依然是入不敷出。与此相反,我的卖药小摊倒是开始有点生机。最令人发指的是喷泉旁的一个不知哪里来的老头单是靠帮人鉴定两个东西就赚到了阿巫一个星期的伙食。我曾担心阿巫看到这个情景会发生心理失衡,作出违反尊老爱幼传统美德的事情来,所幸他没有。
回想当初是阿巫满怀热情要画遍这个小镇的角角落落,现在是只呆坐在店里对画发呆。一个搞艺术的人最怕现实与理想差别太大。
  小镇的游人果然开始如织了。这时我的新配方已将近完成,虽说不能把锡永久变成金子但却可以让人的战斗能力永久性提高。尽管如此,我始终抱着做药要做到决无副作用严谨态度。阿巫开始有点不平静,时常用手猛敲桌子,以肉体痛苦排遣心里痛苦。我说你别,到时把桌子搞坏了,肉体和心理一起痛苦。
  而我也开始对这种日子极度不满,小镇的宁静已经毁了,那我还在这里干什么。更加痛苦的是我的记性竟然如此之差,一个配方做到最后,连配出来的东西是要给人吃还是给猪吃的都记不得了。当我重新想起这个配方作用的时候,却发觉它对增强药效毫无作用。
  阿巫的抽象画也越来越差,具体表现在一个欧巴桑居然声称自己看明白了。阿巫说不可能,我的抽象画就算是大艺术家都看不明白。
  为什么?我问。
  因为我也看不明白。
  

  再过了穷苦的一个月后,小镇迎来了一批正规的冒险者,其中有一些退役骑士、一些打扮平常的魔法师以及漂亮的罗格MM。以往我住在僧院附近的时候罗格MM们都深居简出,就算偶尔能见到也是穿着厚重的修道服,是男是女都认不出来。如今穿上战斗服后却显得异常性感,让人大饱眼福。其中一位罗格MM和阿巫聊得很快乐,让我羡慕不已。阿巫问她你最喜欢什么?
  罗格MM说最喜欢她的心上人和她一起去冒险,两人肩并着肩,和多出己方几倍的敌人浴血奋战,同生死、共患难……
  阿巫默默听她说完,然后手放进上衣口袋,突然抽出一根他不常使用的魔杖。我在一旁大吃一惊,以为他要吞棍自尽。不料阿巫只是拿它挥了一下,点燃了烟。我的印象里阿巫是不抽烟的。



十 一
  晚上阿巫对我说想不想跟我去华尔德城?
  去干吗?
  揍人一顿。
  算了,那小子已经残了。
  不能放过他。这一年我就想揍他一顿。
  还没平静?
  应该不平静的时候就不应该平静。
  算了吧。
  一定要去揍。我这辈子就这么一个心愿。
  你的心愿还够容易实现的。
  小子,问你去不去。
  万一出点什么岔子--
  不会,我出手不重,我只这么一个愿望。
  事情都过去了,这不是有点趁人之危而且欺侮残疾人?
  不欺侮。我都憋这么久了。阿巫吼道,你去不去。
  去去去。要不谁帮你收尸。
  
十 二
  第二天一早,我们就出发了。从崔斯特瑞姆到华尔德城要坐一天的马车。我的梦境里一直重复着这么一个镜头--阿巫见到那男的后在口袋里掏啊掏啊的,然后突然摸出一把水果刀,扔给那男的,说老子来讨债了,我们决斗。那男的说你别看不起残疾人,想当年和你女朋友幽会时我也是一表人材,现在虽然差了点,但好歹还有半表人材,你给我一把小刀你赤手空拳算是看不起我还是怎么着。
  阿巫说谁说我看不起你了,然后又摸啊摸啊摸出一把巨神之剑。那男的一看那剑比自己的身高还长,吓得直呼英雄~。
  阿巫说迟了,然后摇摇晃晃一剑砍下,一道白光闪过。
  镜头对向白墙,一道喷溅而出的血迹洒在上面。一阵妖风吹过。
  两个人都在自摸看看有没有伤掉。
  阿巫说你中了我的剑锋看这不都喷血了。
  那男的说笑话,老子喷没喷难道自己不晓得。我现在胃口倍儿棒,吃饭倍儿香,那血怕是你自己吐的吧。
  然后两人僵立,风拂动他们的头发。
  突然一个人影倒下。
  阿巫忙冲过去,跪倒在死人面前,大哭道:“我俩同甘共苦十余月,你的药方还没配成就撒手人寰,我怎么把你杀了啊,原谅我吧我是无心的啊—
  那男的说:“唉,所谓红颜薄命—
  于是两人跳在一起,手牵手说 :“为了世界和平,不要再争了,我们要团结友爱共同促进,为一个已死的女孩争执不值得。(合唱)海可枯石可烂山可崩地可裂我们肩并着肩手牵着手…”
  于是我从地上跳起来说:“你们能明白这个道理了,这样子我的牺牲就没有白费。”
  阿巫一拍我的肩膀说:“我明白了,我这就去护送唐僧西天取经!”
  醒来已是一身冷汗。
  
  我把这个梦告诉阿巫,阿巫说不会,只是去揍一顿而已。
  
十 三
  时值第二天正午,我们终于到了华尔德城。一下子进入闹市我非常不习惯。我问阿巫你知不知道那王八蛋地址。阿巫说当然认得,离这很近,走过去只要两个多钟头。
  我说阿巫你到时已经累得打不动他了。
  
十 四
  我和阿巫敲响了那扇神秘之门。阿巫的手有些抖。想他快要完成人生第一大心愿难免激动。门里传来一个声音,问谁呀。
  阿巫说是送信的的。为了完成夙愿不得不暂时委屈一下自己。
  进来吧没锁。
  好小子你知不知道我是谁!阿巫一脚踹开门。
  那人背对我们正在看着窗外,连头也没转,说我怎么知道。
  阿巫说转过脸让我揍你一拳。
  披头散发的男人说我知道你是谁了。真对不起全是我的错。然后一手扶着桌子,颤巍巍地转过身来,正面对着我们。
  老野!你不是去了鲁高因吗?我惊呼。

十 五
  老野昂起头,那张脸已经不是当年勇闯茅房的脸。一道极深的刀疤愈合印从鼻子延伸到脸颊,手臂上处处是被灼伤的痕迹。
  阿巫接连几拳掠过,不料轻悠悠的,老野连动都不动。阿巫估计觉得这样太亏,于是掏出魔杖往地上一指,一个黏土精灵冒出来揪住老野就是一通狠揍。阿巫随后问我,原来你们认识?
  我说同学。你有没有认错人。我本想给老野辩解几句,不过想想这种事情只有老野做得出来。只是老野改变太大,要换成四年前,他肯定会抓起土精灵就往阿巫嘴里塞,然后说不定就有梦里那幕了。
  我说老野你这次犯了大错。然后念出一个除魔咒文把土精灵打回原型,一手拖住阿巫说算了,你已经梦想成真了,现在回去吧。老野一副颓废样,只字不语。


十 六
  回到崔斯特瑞姆时已近第二天的黄昏,夕阳把小镇染得有点血腥味。
  阿巫再支起画架作画,我躲在旧屋里配药。
  
十 七
  阿巫的水之画廊依旧生意不振。阿巫决定把它关掉后到处闯闯,做个流浪艺术家。
  我的配方已经最终完成,虽说吃了不会立刻就能和DIABLO掰手腕也能多少提升点战斗力。我的最大愿望就是哪个富豪能看上它大量生产,然后我就坐享收成。
  
十 八
  阿巫决定后天走。他说江湖是个艺术家云集的地方,其实做流浪艺术家更有挑战性。
傍晚我继续摆着摊子,突然看见一个委琐的身影在夕阳下拄着双拐吃力地挪动,我叫住老野。
  老野一点不表示吃惊,说我就料到你会在这种地方。那个人呢?
  他已经走了,浪迹天涯了。我扯了一个谎免得吓得老野撒拐就跑。
  那小子生日是不是十月四号?
  你怎么知道?
  那年十月三号,天色将晚,佣兵手下们都去休息了。一个挺漂亮的法师MM突然说要来找个雇佣兵,我二话没说就亲自跟她去了——你知道我当时的性格。MM说,明天就是他男朋友的生日,她打算连夜去沙漠古墓里打个宝贝出来,送给男朋友做生日礼物。在古墓里我们遇到了一个从未见过的怪物,在陌生女孩面前当然要一展我的战斗英姿,于是我立马一个旋风斩过去。结果没想到那个怪物是个闪电强化+多重射击……事实就是这样,现在我来看小镇,听别人说,这里很安静……
  
  这里已经不安静。然而老野的语气却平静如水,如死水,如结了冰的死水。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