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民政部出台《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该办法将于( )起正式施行。根据该办法,慈善组织应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并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不得以新闻发布、广告推广等形式代替应当履行的信息公开义务。办法明确,慈善组织不及时公开应当公开的事项或者公开的事项不真实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民政部门投诉、举报。慈善组织在信息公开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办法规定的,民政部门应当进行记录,并将相关情况通报有关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
A.9月1日 B.10月1日 C.11月1日 D.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