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爱奇艺、优酷、腾讯视频、正午阳光、华策影视、柠萌影业、慈文传媒、耀客传媒、新丽传媒联手发布《关于抑制不合理片酬,抵制行业不正之风的联合声明》。联合声明称,三家视频网站联合六大影视制作公司即日起严格执行有关部门每部电影、电视剧、网络视听节目全部演员、嘉宾的总片酬不得超过制作总成本的40%,主要演员片酬不得超过总片酬的70%的最高片酬限额制度;并对不合理的演员片酬进行控制,三家视频网站和六大影视制作公司采购或制作的所有影视剧,单个演员的单集片酬(含税)不得超过100万元人民币,其总片酬(含税)最高不得超过( )人民币。
A.1亿元 B.8000万 C.6000万 D.500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