谣:洛龙区法院跟帖澄清
3月29日,洛阳市洛龙区法院负责宣传的政研室主任高书峰刚一上班,就接到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洛龙区委网宣办等部门的电话,要求应对网上的“不配合强 奸致死案”。河南省高院也担心此事影响法院系统形象,要求洛龙区法院尽快妥善处理此事。
昨日上午,高书峰在接受今报记者采访时,正忙着在网上论坛跟帖澄清事实。因为绝大多数论坛需要注册才能发帖,因此这项工作进行得十分缓慢。
高书峰生气地告诉记者:“宋某被江某强 奸一案,经过核实根本不存在。洛龙区人民检察院、洛龙区人民法院从未受理过此案,纯属别有用心的人凭空捏造杜撰,对我们的名誉进行恶意诋毁和诽谤。”
他给了东方今报记者一份盖有洛龙区检察院、法院公章的《声明》。其中提到:“我们据此已向公 安部门报案,要求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洛阳市网络发展促进会执行会长张晓理告诉今报记者:“如今网络很多时候可以起到很好的曝光黑幕和监督政府的作用,但是如果发帖太不负责任,添油加醋,无中生有,就会严重损害网络监督的公信力。”
他说,每一位公 民上网应该遵循这样的原则:“发帖要守法,回帖要客观,看帖要理性”。
洛龙区法院辟谣后,许多网站主动删除了“不配合强 奸案”的帖子。天涯社区对发帖人进行了处理:“明知是假新闻多次不加注明转载,蛊惑人心,封号一月。”
与此同时,也有网民发帖称:“网民从众心理太重,判断力堪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