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两大官户,积怨已深,且都有背景后台,平日明争暗斗不断。一日,A户的一员被B户抓到工作中以权谋私,官府给予惩罚,B户大庆。A户气不过,也去找B户工作中的毛病,还真的找到了,B户的某员用特权支持一贫户卖货,于是喜之,也去上报官府并通告乡里。结果一查,B户的某员并没有那权利,是贫户冒用之名,可事态已无法收拾,B户当然不肯罢休,要官府给个说法。怎奈事情已经发生,总的有替罪羊,要不官府怎么收场,于是为顾及两大官户以及官府脸面,判贫户斩立决。贫户不服,喊冤,官府问之,你的所做所为已经引的两大官户以及社会不合,你还有何冤屈?遂斩之。
评:贫户卖货,天经地义,纵然冒名,罪不当斩,神仙打架,泱及凡人,可悲贫户,命已归天。贫民命贱,生不逢时。只为生计,可有晴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