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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B第四赛季拍卖区拍卖收税制度及税收公示!(仅限拍卖区版主跟帖登记)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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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2-12-24 23:35:59
— 本帖被 yulin_spring 执行加亮操作(2014-07-14) —
1、自本办法发布之时起,所有新增拍卖贴按此办法施行。
2、税金以22#为基本单位,不足22#者需缴纳22#。
3、税率方案如下,小于30IST部分,税率5%;30-50IST部分,税率7%;大于50ist部分,税率10%,上不封顶。不足22#部分向上取整(如成交价9ist,税金为0.45ist,则收取0.5ist),从交易金中扣取,由卖方主动缴纳,交易完成后3天内未完成缴纳按逃拍处理(有特殊情况请提前申请,通过后可延时)。
4、代拍情况时拍卖师自动扣取税金,每周六附收入明细统一上交版主。
5、税金暂存放acc=xxoo,每月发布收支情况。出现其他类似char一律无视或BAN ACC。
6、税收必须在双方交易完成后进行,版主在收到税后于此帖登记链接及税收金并在物主开帖标题后加上(已收税)方可锁帖。
7、四个CHAR的税额每月月底于综合区由拍卖区版主公示,然后上缴GM。
8、缴税暂收不高于28#的RUNE,(仅限拍卖区版主跟帖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