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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拍卖区的pxd拍卖,我震惊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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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40楼 发表于: 2008-06-06 10:12:55
引用第37楼cloudwzq于2008-06-06 10:00发表的  :
如果是主帖被封,只能做拍卖无效处理吧。
如果是其他帖,应视为报价无效处理吧,具体不太懂


挖,杀猪儆猴?
离线辣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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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41楼 发表于: 2008-06-06 10:24:40
一片黄色 什么都看不到
离线cloudwz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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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42楼 发表于: 2008-06-06 10:37:56
引用第39楼helen于2008-06-06 10:11发表的  :
拍卖区的拍卖贴,有小错误的话,都是拍卖人pm版主,让修改的,再说偏向盾的主帖的错误无非就是主题是无底价,帖子里面出现88ist摆了,这个错误主要pm版主就修改一下就行了,这个bbsid=小小小小知道,我pm过他帮助修改,难道非要像你们说的一样,出现错误就要把帖子锁了,也不用修改了,直接二次发帖是吧!如果是,那好办,以后拍卖区在出现这样的类似小的错误,我们建一个锁一个,这样就行了?有这个必要吗?



李国华说的也有道理,建议将下面版规细化。
“除了拍卖副贴,无论主帖,还是回帖都严禁编辑,如果主贴中问题不大,可PM版主帮修改。”

第一,规定具体什么情况下可编辑主帖;
第二,留存编辑前的截图证据,以备有纠纷时,总斑竹,其他有权力的管理层和竞价者复查。


PS:这次拍卖禁言事件,也让我想起了前次总版“天下”对HC冠名权的拍卖进行修改的事。
版规面前人人平等,所以我坚决主张对拍卖帖版规细化修改,以避免以后不必要的纠纷。
[ 此贴被cloudwzq在2008-06-06 10:45重新编辑 ]
离线满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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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43楼 发表于: 2008-06-06 10:44:39
这次禁言有很大的感情色彩的~~~因为没有任何一条版规作为依据~~ 版规明确指出是恶意灌水!!但我印象中没有任何一人是恶意的吧。。。哎。。算了  都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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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44楼 发表于: 2008-06-06 10:48:34
用户被禁言,该主题自动屏蔽!
离线cloudwz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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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45楼 发表于: 2008-06-06 10:51:22
引用第43楼满不懂于2008-06-06 10:44发表的  :
这次禁言有很大的感情色彩的~~~因为没有任何一条版规作为依据~~ 版规明确指出是恶意灌水!!但我印象中没有任何一人是恶意的吧。。。哎。。算了  都过去~~


版规规定的确有点僵化,涉及到普通同学时往往没有问题,涉及到斑竹等管理层时就可能会出点矛盾。这就像编程测试中的临界值测试,难道临界值测试通不过,程序就不修改了么?这是检查版规健壮性的主要标准。
离线老衲梦遗
活动专员暨战网技术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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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46楼 发表于: 2008-06-06 10:59:02
办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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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47楼 发表于: 2008-06-06 11:04:51
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该 

这样
离线地狱天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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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48楼 发表于: 2008-06-06 13:18:56
引用第46楼老衲梦遗于2008-06-06 10:59发表的  :
办得好


你真不是一般的和尚!!是ZT和尚!!哈哈哈
离线地狱天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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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49楼 发表于: 2008-06-06 13:35:23
个人认为
1、现有拍卖区版规对何种情况可以PM版主修改,定义不清楚,确实在判断时比较困难。
2、按照惯例,BBSID=李国华,在自己的拍卖贴中属于拍卖师身份,基于立法者、行政者、司法者三权分立原则,在该拍卖贴中,“李国华”不具有拍卖区版主的身份和权限。也就是说“李国华”不可以在同一案例中又是当事人又是裁判员。所以“李国华”使用版主权限修改自己的主贴的行为应该被视为非法。不论有什么样的理由,合理的做法应该是PM其他版主修改。(我之前也有个拍卖,就是PM了其他版主修改的。)
3、版规明确规定,不论拍卖贴中有任何情况,有问题请先联系拍卖区斑竹或者总斑竹。 虽然对所有人都禁言的处理确实比较严厉,但是大家都不是新人了。不能因为你气愤、冲动、委屈就违反法律法规,同样对版规也一样。
4、个人对拍卖区发生的这次事件的各位被禁言者表示惋惜。
5、以上言论纯属个人行为,与交易大区、战队无关。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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