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打三斤 某县令是个呆子,干了很多可笑的事。此人酒量很大,每天都要打几斤酒回来,自斟自
饮。
有一天,县令正喝得高兴,忽然有人喊冤。县令醉醺醺地,嫌喊冤人坏了自己的兴头,
便怒气冲冲地升堂,拍案喝道:“给我打!”但却并不掷签。衙役只好下跪请示打多少,县
令用手比划着吩咐道:
“打……再打三斤。”
属吏、衙役们听了这话,竟至哄堂大笑。
又有一次,轿夫们领工钱、伙食费用,县令升堂点给时,发怒说:
“我只看见有两个人抬轿,怎么有四个人领钱?”
轿夫解释说:“轿子后面还有两个人。”
县令说:“照你说的,还是两个人!”
轿夫又解释道:“连同前面的两个人,不是四个吗?”
县令无话可说,便查验四个人的称呼。头一个叫“洋洋得意”,第二个叫“不敢放
屁”,第三个叫“昏天黑地”,第四个叫“扯来扯去”。县令听了也大笑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