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政法委就“智障犯人”事件公布调查结果,称吕天喜曾在2008年8月抢劫55元被群众当场抓获,犯罪事实清楚,不存在替人顶罪现象。关于吕天喜的姓名弄错,官方表示吕天喜受讯时口齿不清,致民警听错其名字。(9月6日京华时报)此案中,多份司法文书显示的姓名、年龄、家庭住址、文化程度均和吕天喜实际情况不符。
该结果在很多人看来并不意外,因对此类事件的否认早呈现泛滥之势。每次出现负面消息,有些地方政府不是坦诚相见,正视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而是绞尽脑汁寻找各种借口敷衍塞责。“躲猫猫”、“喝水死”、“激动死”等字眼频频见诸报端。这样的事情屡屡被曝光,以至于连新闻发言人对自己说出的话都不自信,“我反正是信了”贻笑大方。
人们权利意识的觉醒已经不是新鲜事,网络时代的到来更加快了这个进程。面对“智障犯人”这种事件,采用愚民政策是行不通的,莫把公众当作“智障”。公众的神经已经非常敏感,在事件处理中找借口,打擦边球不但不利于解决问题,反而会引起更广泛的猜疑。
人们认为,面对公共事件,首先要正视问题。出了问题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不敢面对问题。很多公共事件中,令公众不满的不是事件本身,而是有关部门处理事件的态度。正视问题,是解决问题的开始。
然后要彻查问题。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只有第一时间介入调查,彻底搞清楚事情真相,面对流言才能有恃无恐,从容面对。等到事情闹大再出来辟谣难免落入被动。
第三要诚实面对公众。“我不说,世界永远不知”的年代已经过去,中央明确要求信息公开透明,满足公众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与监督权,回应社会关切的重大热点问题。这是大势所趋。耍小聪明,消极应对,找借口推脱责任的做法瞒得了自己,瞒不了群众,到头来只会自取其辱。
最后要落实问责。问责制起着惩前毖后的作用,给事件受害者和群众一个交代,同时警示责任人和潜在责任人谨防再犯类似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