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安全专家局首次明确表态,向朋友赠阅“艳照门”图片系违法。如果
是通过网络打包传播,且数量在200张以上,赠与人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刚刚拨通了111110
“我传了艳照给人家,请问如何自首?” (自首者1)
“打马赛克的照片还是**屏蔽词语**?” (公安)
“有马赛克的。。。” (自首者1)
“有马赛克不违法之列。。。嘟--嘟--嘟-- ” (挂掉电话)
“我传了艳照给人家,请问如何自首?” (自首者2)
“打马赛克的照片还是**屏蔽词语**?” (公安)
“**屏蔽词语**的。。。” (自首者2)
“传了多少张。。。” (公安)
“一共199张吧。。”(自首者2)
“不足200张不受理。。。嘟--嘟--嘟-- ”(挂掉电话)
“我传了400多张艳照给人家,请问如何自首?” (自首者3)
“你在哪里?”(公安)
“我在**的。。。” (自首者3)
“那你找你们当地派出所吧。。。”(公安)
“我们这里没有这个规矩,自首不了啊。。” (自首者3)
“那你就来**吧”(公安)
“报销车费不?管饭不。。。。。”(自首者3)
“嘟--嘟--嘟-- (挂掉电话)
记者:看过陈 g x的艳照么???
市民:一开始只看过一张。
记者:后来呢?
市民:后来听说警方说看艳照也是违法,让大家自首,我就去自首了。
记者:警方对你如何处理的?
市民:一个pol.ice在计算机上调出500多张艳照,逐一问我“你看的是这
张么?”,“是这张么?”
记者:然后呢?
市民:然后我才发现我被骗了,我一开始看的那张根本就不是真的。
记者:最后警方怎么处理你的?
市民:因为没有证据表明我看过,所以被释放了。
记者:通过这个事件你有何体会?
市民:感谢警方让我看到我想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