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前有个地主,为人乐善好施。
某天他在家吃饭,看到门口坐着几个穷人,于是就请他们一起进来喝酒。
各人酒足饭饱,纷纷对地主表示感谢,告别而去。
只有个泼三,喝完酒后得陇望蜀,看到地主的小妾有几分姿色,竟进房调戏。
地主几番劝阻,奈何这泼三全然不顾。
地主大怒,痛斥泼三。
话说这泼三被地主骂了,立即报将官里去。
未及,官差到来将地主捉上大堂,县官裁定,地主辱骂泼三,证据确凿,判刑7年。
观者均异,力陈地主之冤,县官实地查证后知情,将地主放还,判泼三监禁30年。
众人悦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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